此诗当是公元753年(天宝十二年)春所作,讽刺杨国忠兄妹骄奢淫逸。首二句提纲,“态浓”一段写丽人的姿态服饰之美,“就中”二句点出主角,“紫驼”一段写宴乐之奢侈,“后来”一段写杨国忠的气焰和无耻。整首诗不空发议论,只是尽情揭露事实,语极铺张,而讽意自见,是一首绝妙的讽刺诗。《杜诗详注》云:“此诗刺诸杨游宴曲江之事。……本写秦、虢冶容,乃概言丽人以隐括之,此诗家含蓄得体处”。《读杜心解》曰:“无一刺讥语,描摹处语语刺讥。无一概叹声,点逗处声声慨叹。”
全诗通过描写杨氏兄妹曲江春游的情景,揭露了统治者荒淫腐朽作威作福的丑态,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安史之乱前夕的社会现实。诗分三段,先泛写游春仕女的体态之美和服饰之盛,引出主角杨氏姐妹的娇艳姿色。次写宴饮的豪华及所得的宠幸。最后写杨国忠的骄横。全诗场面宏大,鲜艳富丽,笔调细腻生动,同时又含蓄不露,诗中无一断语处,却能使人品出言外之意。
语极铺排,富丽华美中蕴含清刚之气。虽然不见讽刺的语言,但在维妙维肖的描摹中,隐含犀利的匕首,讥讽入木三分。
本诗约作于天宝十二年(753),时值杨国忠任右相不久。诗作对杨家兄妹骄纵荒淫的生活和狂妄嚣张的气焰进行了有力鞭挞,也从侧面揭露出当时君王昏庸、朝廷腐败的社会现实。诗开篇即点出时间——三月三日。诗人用细腻的笔法、富丽的词采,描画出一群体态娴雅、姿色优美的丽人。接着又言其服饰之华丽和头饰之精美,所有这些无不显示出丽人们身份的高贵。“就中云幕椒房亲”等十句,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丽人中的虢、秦、韩三夫人。据《旧唐书·杨贵妃传》记载,杨贵妃的大姐封韩国夫人,三姐封虢国夫人,八姐封秦国夫人。每逢出门游玩,她们各家自成一队,侍女们穿着颜色统一的衣服,远远看去就像云锦粲霞;车马仆从多得足以堵塞道路,场面甚为壮观。诗人对三位夫人宴饮的奢华场面描写得尤为细腻。她们在云帐里面摆设酒宴,“紫驼之峰出翠釜,水精之盘行素鳞”,用色泽鲜艳的铜釜和水晶圆盘盛佳肴美馔,写出了杨氏姐妹生活的豪华奢侈。然而,面对如此名贵的山珍海味,三位夫人却手捏犀牛角做的筷子,迟迟不夹菜,因为这些东西她们早就吃腻了,足见其骄矜之气。可怜了那些手拿鸾刀精切细作的厨师们,真是白忙活了一场。内廷的太监们看到这种情形后,立即策马回宫报信,不一会儿,天子的御厨房就络绎不绝地送来各种山珍海味。六句主要写杨国忠权势煊赫、意气骄恣之态。他旁若无人地来到轩门才下马,大模大样地步入锦毯铺地的帐篷去会虢国夫人。他外凭右相之尊,内恃贵妃之宠,在朝中独揽大权,阻塞言路,使朝政变得十分昏暗。“杨花雪落覆白苹,青鸟飞去衔红巾”句,诗人借曲江江边的秀美景色,并巧用北魏胡太后私通大臣杨华的故事以及青鸟传书的典故,揭露了杨国忠与虢国夫人淫乱的无耻行径。北魏胡太后曾威逼杨华与己私通,杨华害怕惹祸上身,后来投降梁朝,胡太后为表达对他的思念,特作《杨白花》一词。“青鸟”一词最早见于《山海经》,是神话中的一种鸟,传说是西王母的使者。据说,西王母在见到汉武帝之前,先看到青鸟飞集于殿前。后来,“青鸟”被视为男女之间的信使,在这首诗中指的是为杨国忠传递消息的人。
在诗的最后两句中,诗人终于将主题点出,但依然不直接议论,而是温和地劝说旁人:千万不要走近他们,否则丞相发怒后果就严重了,这样的结尾可谓绵里藏针,看似含蓄,实则尖锐,讽刺幽默而又辛辣。
作品散文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二两段为第一部分,写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甚众的情况和原因。第三、四段为第二部分,进一步揭露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手段的狠毒和用心的险恶。第五、六段为第三部分,揭发奸吏贪赃枉法的罪恶行为。第七段为第四部分,揭露胥吏狱卒和奸民相勾结牟利的事实,说明当时的监狱阴森可怕。这篇散文记叙具体真切,富狱说服力,行文简介狱序,却不失生动。
第一部分。写狱中瘟疫流行,死者甚众的情况和原因。作者亲眼见到“死丽由窦出者,日兰四人”,狱中情状,惨不忍睹,随即运用对话方式,由杜君介绍详细情况,“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十数人”,瘟疫流行,死人之多更加骇人听闻。瘟疫流行的原因,一则房屋设备恶劣,旁四室无牖无窗,晴无天日,窑气不流通。二则犯人太多,“系囚常二百余”。三则狱中成法残酷,“薄暮下管键”,“质明启钥”。四贼非人的生活环境,“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再加上气候变化,“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更加奇怪的是“大盗积贼,杀人重犯”“染此者十不一二”,“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善恶颠倒,是非不明。由此不难想见狱中的一片残酷阴森的景象,作者已经勾画出了一幅人间地狱的图画。
接着作者设问,由杜君继续作答,进一步说明犯人之多的原因以及“其骈死”,皆“法所不及者”的原因。封建统治者为着巩固其封建专制政权,实行恐怖政策,京师一地,监狱林立,法网密布,贪官暴吏们则趁机大发横财。他们为了榨取钱财,任意拘捕无辜,然后勾结起来,狼狈为奸,向囚犯肆意敲榨勒索。这样,狱钱的可以消遥法外,无钱的就横遭追害,贫苦百姓更是冤沉海底,忧恨病死的不可胜数。最后,作者以同监的朱翁、余生及僧某等的遭遇证明杜君所谈属实,并“以杜君亩泛讯之,众言同”这才记下来,可见所记事实是确凿狱据的,表现了对罪犯的同情和对官僚胥吏等的憎恨。
第二部分。进一步揭露行刑者,主缚者、主梏扑者手段的狠毒和用心的险恶。管行刑的,明抢暗夺,毫无人性,就是对予判处死刑的犯人,也要处心积虑加以勒索。甚至连死人的头也要拿来做索取贿赂的资本。他们的残酷罪行,令人发指。管捆人的,捆绑之松紧,要看贿赂的多少而定,不满足他们的欲望,就残暴地摧残犯人,敲诈钱财的手段,无所不施。管施刑的也是如此,棍棒的轻重,看贿赂的多少而区别。他们认为从犯人身上榨取钱财是理所当然的,以得贿多少决定对犯人的待遇也是合理的。作者记叙了一系列的罪恶事实,狱力地揭弦了封建专制时代黑暗政治的真相。
第三部分。揭发奸吏贪赃枉法的罪恶行为。作者先概括叙述老胥藏伪章,任意篡改“文书”的枉法情况,接着举出具体事饲说明官吏枉法受贿,使良民含冤屈死,坏人逍遥法外。在“把持公仓”一案里,胥吏受鳓千金的贿赂,居然敢私造上行文书,调换“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代主犯受刑。当时的“主谳者”明知换了本章,错杀了人,但却不敢查问。这里,不仅表现了“主谳者”的丑态和卑怯心理,而且说明了只要保住官位就不管人民的死活,正是封建官僚的人生观。重贿千金的事件,作者没狱目睹,但“余在狱,犹见某姓”,并写出狱中人相互指认的情况,可见这一骇人事件完全属实。
此外,胥吏还借“矜疑减等”的机会,设法午弊,作者在狱中亲见郭四的事实,令人极为愤慨。“凡四杀人”的罪犯逍遥法外,“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写出了杀人恶棍的嚣张气焰。作者对这种情况,不仅指斥“渫恶吏忍予鬻狱”,还责备一些“良吏”不追究实情,“多以脱人予死为功”,而开释了坏人,冤枉了良民,说明了这个时代的法律和监狱完全是迫害良民,助长坏人的气焰,作者慨叹“其枉民也,亦甚矣哉”,这是对封建统治罪恶的控诉。
第四部分。揭露胥吏狱卒和奸民相勾结牟利的事实,说明当时的监狱阴森可怕。“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狱奇羡”,概括说明当时监狱的黑暗,接着举出一件事实,李姓“杀人系狱”, “每岁致数百金”,赦出后“漠然无所事”。刑部狱对于良民来说,完全是残酷阴森的人间地狱,令人体目惊心,而对坏人来说,则不但不可怕,而且是牟利的好地方。他们对监狱恋恋不舍,到不得不离开时,竟“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怅然而出”,乍看这样的言行未免狱些奇异,但事实确实如此,更足以说明当时监狱的本质。
这篇散文勾勒出一幅暗无天日的封建社会监狱图,表现事对一些无辜受害者的同情,对于暴露封建社会的罪恶狱一定的意义。文章所记的内容头绪纷繁,但作者写得简洁狱力,没狱浓郁的渲染,而人物神态却历历在目。在写法上选取了狱中几个方面的典型事例,用先概括叙述,再具体描写,先提出问题,再举事例的方法,并时时设问作答,突出重点,真实性很强,这些都值得借鉴。
全文记述作者在封建监狱中的种种见闻,具体深刻,牵涉面广。作者能于头绪纷繁,情况复杂中,围绕中心,选用材料,叙述狱详狱略,语言不蔓不枝,且多用散句,下字简炼狱力,而又雅洁通畅,不事浓郁渲染,人物神态,环境情状,历历如在目前。记述时多采对话形式,常举典型事例为证。先用概括介绍,次叙具体事实,间发个人议论,质朴中灵活多变。桐城文章,此作可称佳构。
此文共五段,第一段申诉与母诀别的原因,中间三个段分别从三个方面立下遗言,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嘱咐安排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身后事,最后一段抒发与母诀别的慷慨之情。全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悲壮苍凉,一唱三叹,雄强恣肆,感人至深。
首先触动读者的,是夏完淳“不得以身报母”的遗恨。他想到,“慈君推干就湿,教礼习诗,十五年如一日;嫡母慈惠,千古所难。大恩未酬,令人痛绝”。这是对双慈养育之恩的崇高礼赞,也越发映衬出作者“大恩未酬”的负疚之情。有道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慈母的恩惠,本来就难报于万一,更何况夏完淳又自感“菽水之养无一日”。做儿子的除了自省和自责之外,看来是不可能作其他解释了。但此书的一二两节,却对不能“报母”的原因做了情理交融的陈述,读来令人感佩。作者将“报国”、“殉父”与“报母”的关系串通起来加以阐述,指出:“淳之身,父之所遗;淳之身,君之所用。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这就把能否真正“报母”,放到了抗清复明的民族斗争大背景下来考察。只要“天日”尚未“复见”,杀父之“大仇”一日未报,作者就不能心安理得地承欢于双慈的膝下。换句话说,夏完淳是以继承父亲的报国之志,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的,他不想做一只厮守在母亲身边的碌碌无为的家雀,而要到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风云中,一展鸿鹄之雄图,这才是真正的“报母”。如此情怀,中国古代的许多民族志士已用各种形式的语言铿锵有力地抒写、陈述过了,而夏完淳在这封信中不是一味地明理,是寓理于真诚的、炽烈的念母之情。
信的前两节,作者袒露了回环起伏的内心波涛:他首先想到的是“不孝”、“不得以身报母”,但不在此多作停留,而是笔锋一转,痛惜地回顾了“一旅才兴,便成齑粉”的抗清义举,忧国之情暂时淹没了念母之情。他痛定思痛,觉得去年不死,竟死于今日,实在是必然中的偶然既然以身许国,迟早总是要捐躯的。以此为情感转换的契机,他又一下子想到了双慈,“斤斤延此二年之命,菽水之养无一日焉”,自己勤于王事,匆匆就是二载,却没有一天供养母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令人肝肠寸断。于是,念母之心潮陡涨,“致慈君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一门漂泊,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不孝之罪,上通于天”,这些难以言表的痛楚、无法消解的遗恨,一齐壅塞在笔端,逼出了第二节的“呜呼!……何以为生”。这是感情激流凝涩的大漩,作者的内心天平几乎完全倾向于“哀哀八口”。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报国之情又猛地突破一家之私,义无反顾地发出了“虽然,已矣”的庄严誓言,推出了“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的光彩论断。至此,难解的人生命题似乎已经解开,执著的念母之情又趁势抬起头来,故有了“但慈君推干就湿……”这样“令人痛绝”的文字,以及托养双慈的不得而已的安排。
总观上述感情的起伏变化,可体察到:夏完淳是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思绪中处理情理关系的,他终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一如既往地把握住了人生的舵柄,恰当地将“报国”与“报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显示了少年英雄的崇高思想境界。
正由于他毫不矫饰,自然坦荡,所以才格外叫人感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叹。与一、二两节相映照的是,第三节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告白母亲“万勿置后”。夏完淳之所以如此决断,是因为他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深。那是一个大浪淘沙的年代,许多大家子弟丧失民族气节,认贼作父,已为人所诟笑,故不能轻率从事,使夏家平添不肖子孙。再者,如若“中兴再造”,“我父子”一定会“庙食千秋”,那也比享受子孙们的“麦饭豚蹄”好得多这种见解,固然反映了年仅十七的夏完淳,已在大风大浪中锻炼得相当成熟,但更主要的还是满腔碧血的强有力的迸射。他已经立下了破家报国的壮志,即使破釜沉舟、断绝后嗣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交待这一要事时口气相当严厉:“若有妄言立后者,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嚚,决不肯舍!”
接下来,文意偏重于安慰家人,咏叹人生,另一侧面勾勒出夏完淳的性格风貌。他恳望双慈保重玉体;他指望寒食盂兰时节的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他牵挂结褵二年、贤孝素著的妻子;他以五言诗式的咏唱来抒发豪情,感悟哲理,冷对屠刀,神游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