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物诗。古人咏菊之作很多,但此诗为作者一念触发,灵感倏至而作。
头二句写作诗缘起,乡居野处的百姓出于对隐居的英雄的敬佩,相赠菊花。首句“战罢秋风笑物华”,起势不凡,一个“战”字,一个“笑”字,使横戈疆场而又乐观坚贞的民族英雄形象跃然纸上。次句“乡人偏自献菊花”,是对抗清英雄的崇高礼赞。诗的一、二句创造了赏菊的感情环境。
后两句则笔势急转,“已看铁骨经霜老,莫遣金心带雨斜”是全诗最铿锵有力、动人心魄的诗句。诗人由对自身的抒写转入对菊花的描绘。野菊挺秀的枝茎和灿然如火的黄花激发许多联想。花茎虽已经霜,仍不失挺拨咄咄之势;“铁骨”一词拟化出不畏风霜的菊花的伟岸不群的品格。诗人以怜惜的笔调写出对不畏风雨的菊花的爱护。后二句虽然字面上全为咏叹菊花的字句,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野菊经霜不老的傲岸实为诗人自身凛凛正气的象征。无疑,后两句仍是在抒写诗人自己的豪情气概。
前两句是叙述,叙述中充满诗情,后两句借景抒情。“骨”与“心”都将菊花拟人化,赋予菊以人的性格。“骨”用“铁”字修饰,“心”用“金”字限定,既写出了菊花的凌霜贞姿,又写出了诗人的英雄品格。全诗写菊,又是写人,是写景,又是抒情,菊与人,景与情,洽合无间,融为一体。
此诗严格说来,不是纯粹的咏物诗,因为诗人的感情、精神时时介入其间,不过借菊花象征而已。但野菊的自然情态处处与涌荡于诗人胸中的奔逸之情相合,所以诗人才得以借菊花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实质而言.作者描绘菊花的诗句已创造出一种艺术形式,从而将主体感情固着其中,菊花成为诗人情感的一个对等物。
诗《酬王二十舍人雪中见寄》不见于《柳河东集》。宋人蔡正孙《诗林广记》中选柳诗五首,其三即此诗,今人考证为柳宗元所作。
柳宗元初贬永州无以为居,寓居在潇岸四无邻舍的龙兴寺内,公元810年(元和五年)迁居愚溪侧畔,筑室茨草,与农户为邻。他在《田家》诗中描写了周围的环境:“古道绕蒺藜,萦回古城曲。蓼花被堤岸,陂水寒更渌。……行人迷去住,野鸟竟栖宿。”永州地处楚南、五岭北麓,偏僻荒凉。而他居住的愚溪一带更是杂草从生,蓼花披岸,溪水清寒,道无行人。
诗的前两句写景,描写柳居孤寂清冷的环境:柴门多日紧闭不开、石阶上铺满了皑皑白雪,分不清高底,没有人来访。这两句虽然写的是雪后柳居前的清冷荒凉之景,实际透露出来的却是他人生境遇的寂寞。
柳宗元是“永贞革新”的重要人物,曾在长安叱咤风云。革新失败后,被贬谪到南蛮之地,昔日政治上的挚友相继被贬,天各一方,不通音讯。来永州不久,与之相依为命的母亲卢氏病故,而朝廷连发四次诏命,规定“八司马”不在宽赦之列,早日复用的希望破灭了。政治上的迫害,人世间的诸多失意,给他难以承受的打击。他这时的心境正如他在《南涧中题》所述:“去国魂以游,怀人泪空垂。孤生易为感,失路少所宜。寂寞竟何事?徘徊只自知。”柴门多日紧闭不开是他内心寂寞的独白,而石阶上铺满的皑皑白雪便是人世间清冷的抒写。
诗的后两句叙事抒情。诗人说:为何要把琼玉般的白雪踏碎?是因为有朋友从京城给我寄了诗来。欣喜之情跃然诗间。柳宗元自公元805年(永贞元年)被贬永州至公元808年(元和三年),未有故旧大臣给他写信,后虽有些书信来往但也不多。除随行的表弟卢遵、堂弟柳宗直外,几乎没有朋友与之交往。空寂孤寂,怀人泪垂。就在这时,接到了早年朋友王涯寄来的诗,他无比高兴。这一“蹈”字,极传神地描绘出他的欣喜之情。
前人评价柳宗元诗歌的特点在于语言峻洁,气体明净,善于从幽峭掩抑的意境中表现沉着真挚的感情。此诗的后两句似乎是感情外露了些,其实子厚在这里“以乐景写哀事”,以反衬的手法极含蓄地表现了长期潜伏于内心而永难排遣的寂寞与痛苦,让读者在岭外荒远凄寒的景象中,看到了一位手举故乡远方寄来的诗笺,足蹈琼瑶,双泪空垂的凄美形象;听到了一千几百年前的回荡在他心胸间的悲凉凄楚、愤愤不平的感慨。
大丈夫言而有信,一言九鼎。现代人早就认识到,信用是人们立身处事的原则,他们将狡狤视为人的恶习之一。本文正说明这个道理。
确实,人生活在这个社会中,不得不使自己与社会兼容,而这纷纭复杂的社会包含了各种人与人的关系,依靠种种社会规范来维系这些关系,使社会得到正常的健康发展。如果都像鲁君那样言而无信,这个社会也就不可能成为正常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与之间就除了互相欺骗以外,不存在任何关系。因此,做人须讲信用,无论统治者或被统治者,都应明白这个道理,朝令夕改乃是社会不稳定的表现,尔虞我诈是人际关系淡漠的结果。但愿这种状况不复存在。
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
《周西伯昌》是一首咏史诗,诗人意在借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的史事向内外臣僚及天下表明心迹。通篇以时间先后为序,结构层次分明:开头“周西伯昌”十五句写周文王;中间“齐桓之功”十五句写齐桓公;最后“晋文亦霸”十三句写晋文公。曹操写他们,强调了他们的功业和德行。此外还特别突出了他们虽然有盖世的功业,但始终尊奉天子的事迹。
在诗中,曹操赞颂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成就伟业的历史人物,实际上是借他们来抒发自己的雄伟志向。周文王姬昌在殷朝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好形势下,犹能奉事殷纣,故孔子盛称“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但纣王亲信崇侯虎仍不免在纣王前还要谗毁文王,并拘系于羑里。曹操举此史实,意在表明自己正在克心效法先圣西伯姬昌,并肯定他的所作所为,谨慎惕惧,向来无愧于献帝之所赏;并大谈西伯姬昌、齐桓公、晋文公皆曾受命“专使征伐”,意在表明当时天下形势与当年西伯、齐桓、晋文之际颇相类似,天子命他“专使征伐”以讨不臣,乃英明之举。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效法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终守臣节的事迹。
观汉献帝下诏《册魏公九锡文》全篇,尽叙曹操之功,以为其功高于伊、周,而其奖却低于齐、晋,故赐爵赐土,又加九锡,奖励空前。但曹操被奖愈高,心内愈忧。故曹操在曾早在五十六岁写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谓“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曹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能发挥。鉴于齐桓、晋文当初虽能率诸侯以尊周,但终未能如西伯姬昌终其身而不代商纣,只是为儿子武王姬发创造条件,一旦天地人三才俱备,那就瓜熟蒂落了,不必操之过急而速招恶名。曹操暗欣自己深得文王精义,故亦终其身奉事汉帝而不称孤道寡,故对孙权伺机上表称臣之用心,便洞若观火,使其毒计无所逞其能矣。曹操此诗,是对如孙权辈等外内政敌企图把曹操推向高处不胜寒极端阴谋的粉碎措施。当自己的臣下如陈群、桓阶、夏侯惇等亦诚意敦请曹操称帝时,曹操亦坚定地回答:“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谋略之高超,实非常人所能及。遵循既定方针,实为曹操施政运筹之要略。
这首《周西伯昌》是诗人从《史记·殷本纪》中采辑西伯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尊奉殷室“臣节不坠”的美德,从《左传》中掬取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晋文公“躬奉天王”“威服诸侯”的史迹,加以裁剪,成为诗章,既是对“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具体阐释,又是对敌手“妄相忖度”疑其有篡汉自立之心的有力回击。
曹操的四言诗,在《诗经》之后独树一帜。他的四言诗,句式整齐,有明显的节奏感。而这第二首《短歌行》不同,诗中主要主要用四言句式,但又有变化,如有少量的五言、六言句式,还有不少散文句式。这说明曹操在诗歌形式上,并不拘泥,而能灵活地根据所抒发的思想感情随时变化。
曹操的《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是咏怀,在对酒当歌的燕礼现场,就事兴感,即景抒情,心苞天下,思接千载,在沉郁悠长的忧思中,激荡着抗志任事的慷慨之气,抒发了为重建大汉王业而求贤若渴的情怀;《周西伯昌》是咏史,文笔质直,借礼赞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坚守臣节、以大事小而造福天下的大德,申明自己只有殚精竭虑扶佐汉室之志,而决无代汉自立之心。两诗珠联璧合,全面展现了曹操的人格、学养、抱负和理想,雄深雅健为其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