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古风》组诗共五十九首,这是其中的第二十六首。看诗意应该作于应诏前不久,四十来岁,或许已有些许的白发染鬓,从而感慨万千。此诗借碧池芙蓉暗示自己的才高道洁,并希望举荐给皇上。
此诗节奏轻快,一气呵成。全诗以荷为喻,属咏物诗。写荷之美,综以“艳”、“鲜”;分以“花”、“叶”、“色”、“香”;陪以“朝日”、“绿水”、“青烟”。写荷之不遇,曰“花”、曰“凋”。“秋花冒绿水,密叶罗青烟”中“冒”与“罗”用字极其到位,冒尖而踊跃,收罗而无遗。“结根未得所,愿托华池边”:华池,芳华之池。末二句表达了积极入世的意愿。
作者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表达了对自己高洁品性的自信。写荷花秀丽的花容,清香的气息,绝世花前,暗示了自己才高道洁。怀才不遇、花任时光流逝的慨叹。写荷花纵然有绝世的美丽,因“结根未得所”,无人为它传递馨香,只能凋零,表达自己花有才华,却因没人举荐不能建功立业,坐看年华流逝,心生感慨。③对得到朝廷重用的渴望。结尾“愿托华池边”表达了自己也像荷花希望生长在华美的池子里一样,期盼得到举荐和朝廷垂青(重用)。
第一句是对菊花的描写。轻肌、弱骨这样的字眼,带有一定的拟人色彩,主要是诗人的主观感情的外射。葩,就是花。这一句从肌、骨,一直写到花本身,是全面的概述。
第二句是对花的姿态的更一步描写。如果说第一句是总写的话,那么这一句就是对花蕊的色彩的具体描写,以显示其美。
三、四句要结合起来看。大意是:菊花是能够延年益寿的药,她在百草摧折的时候,才开始开花。是对菊花的品性的赞叹。菊花的品性主要是晚开。前人有诗句“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后更无花”,主要就是针对菊花的这一品格展开的。
《诗经》中有些篇章索解不易,以致岐见纷错,此篇就是一例。
《毛诗序》称此诗的主题为“大夫悔仕于乱世也”,寻绎诗意,此诗当是一位长期奔波在外的官吏自诉情怀的作品。他长年行役,久不得归,事务缠身,忧至忡忡,诗中披露出他的复杂至情,千载之下,使人犹闻其叹息怨嗟之声。
全诗共分五章。一、二、三章的前八句都是自述其行役之苦、至怀之忧。对这八句的理解,各家基本上无甚异词。接下来则是反覆咏唱“念彼共人”,对“共人”的理解也就岐见纷呈了。“共”即古“恭”字,所谓“恭人”即恭谨之人,具体何指,诸家见仁见智,各抒己说。一种意见认为“共人”是指隐居不仕者。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引丘氏曰:“‘共人’谓温恭之人,隐居不仕者也。贤者久不得归,于是悔仕,进退既难,恐不免于祸,念彼不仕之友闲居自乐,欲似之而不得,故涕零如雨也。”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云:“当时必有温共静退之人劝大夫以不仕者,不从其言,故悔恨至涕泣,睠(按,即眷)睠怀顾,欲出宿而从之也。”朱熹则释为:“共人,僚友之处者也……大夫以二月西征,至于岁莫而未得归,故呼天而诉之,复念其僚友之处者,且自言其畏罪而不敢归也。”(《诗集传》)朱熹的说法颇为含混。所谓“僚友”,既可理解为同僚中的朋友,也可看作是同僚与友人并提;而所谓“处”,既可解作隐居不仕,也可释为居留在朝。今人高亨则解共人为“恭敬的人,此指作者的妻”(《诗经今注》)。吴闿生则解为“‘念彼共人’者,念古之劳臣贤士,以自证而自慰也”(《诗义会通》)。
此诗的难解之处在于后二章的诗意似与前三章断为两截,难以贯通。后二章中“靖共尔位”的“共”亦当作“恭”解,那末这一句就是克尽职守之意。如果将前面的“共人”理解为忠于职守的同僚,那末后面敦劝“靖共尔位”似属多余。如果将“共人”理解为隐居不仕者,那末前面既已表示了悔仕乱世、向往归隐之意,后面又勉以恭谨尽职,自相矛盾;而且既然是退隐之士,就不可能有职可守。历来的注解都试图解决这些矛盾,使之能自圆其说,较有代表性的一种说法是:后二章为“自相劳苦之辞”。《吕氏家塾读诗记》引欧阳修说云:“‘嗟尔君子,无恒安处’,乃是大夫自相劳苦之辞,云:无苟偷安,使靖共尔位之职。”吕祖谦申此说曰:“上三章唱悔仕乱世,厌于劳役,欲安处休息而不可得,故每章有怀归之叹。至是知不可去矣,则与其同列自相劳苦曰:嗟尔君子,无恒欲安处也。苟静恭于位,惟正直之道是与,则神将佑之矣,何必去哉!”戴溪之说与吕氏同,谓“前三章念共人而悔仕,后二章勉君子以安位”,“始悔仕于乱世,终不忍去其君,可以为贤矣”(《续吕氏家塾读诗记》)。这样的解释也许颇合于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诗教,但将后二章看作既是自勉、又是互相劝慰之词,实在是很牵强的,“自勉”云云只能是解诗者的曲为之说,因为此处说话的对象“君子”明明是第二人称的“尔”。
其实此诗与《四月》、《北山》等诗表达了类似的情感,即感慨征戍久役、劳逸不均。所谓“共人”应该是与诗人一样效命王室、忠于职守的人,因而想到他们,就会油然而生一种同病相怜、眷然怀恋之情,“涕零如雨”、“睠睠怀顾”就是这种情绪的体现。“兴言出宿”则表现诗人在怨艾之后仍起身踏上征途。“念彼共人”的复叠之词展示出诗人情感演变的轨迹:虽然忧伤孤独,疲于奔命,但对王事还是不敢懈怠,有“彼共人”作为榜样,他也只能席不暇暖,奔走四方。有了这样的铺垫,下面转入对“君子”的劝勉也就顺理成章了。揣摩诗意,这四、五两章当是诗人对在上者的劝戒。“君子”不是指一般人,而是那些身居高位的统治者。“嗟尔君子,无恒安处”实在有着无穷的感喟,在这声声敦劝中不难体会到诗人的怨嗟。“无恒安处”的言外无疑意味着这些“君子”的安居逸乐,它和诗人的奔波劳碌、不遑宁处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诗人劝勉这些“君子”勤政尽职,正说明他们未能像“共人”那般一至为社稷黎民操劳。“神之听之”的声声祝愿中不能说没有告诫的弦外之音在回响。
这首诗采用赋体手法,不借助比兴,而是直诉胸臆,将叙事与抒情融为一体,娓娓道来,真切感人。诗中既多侧面地表现了诗人的内至世界,又展示了他至理变化的轨迹,纵横交织,反覆咏唱,细腻婉转。可以说这首诗与《北山》诗同样表现了不满上层统治者的怨情,但它不像《北山》那样尖锐刻露、对比鲜明,它的措辞较为委婉。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