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稹有诗云:“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偷巧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多停笔,个个公卿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诗将薛涛比卓文君,然而就知名度与实际才学而言,薛涛实在文君之上。
王建这首寄赠之作,在众多献殷勤的赞美诗中,算是出色的一首。薛涛在成都居住,于城郊百花潭有别宅。“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这里原是诗圣杜甫居住过的地方。“万里桥边女校书”,开门见山,尊呼薛涛的身份,又点明地望,起笔庄重。据载,薛涛居蜀时好种菖蒲,此物难得开花结实。有时开花,则被古人视为一种祥瑞,如五色云,故元稹诗有“菖蒲花发五云高”之句。后居碧鸡坊,又别种枇杷。“枇杷花里闭门居”一句,意象清丽可人,人们可以通过杜鹃花开的情景来想象枇杷花开的繁盛美丽。女校书端居其中,飘飘然当俨若仙子。“闭门居”三字,不仅有雅静之韵,且有“桃李无言,下自成蹊”的意味,与后二句紧密关联。
如果说前两句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已暗寓赞美之意,则后两句便是极其热情的颂扬了:“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扫眉才子”即活用张敞为妻画眉典故,那些从古以来的女才子们在诗中作为女主人公的陪衬。其实不仅是女才子比不上薛涛,当时倾慕薛涛的才子很多,到了所谓“个个公卿欲梦刀”的地步,这些男士们的才情,很少能超出薛涛。“管领春风总不如”,即元稹“纷纷词客多停笔”之意。这个评价看似溢美之辞,但也不全是恭维。薛涛不仅工诗,且擅书法,“其行书妙处,颇得王羲法。”因此,又以巧手慧心,发明了“薛涛笺”,韦庄有诗赞曰:“也知价重连城璧,一纸万金犹不惜。”在巴蜀文化史上,留下了一页佳话。
这是一首七言古诗,共八句。前六句专写金陵妓。开头两句,诗用行人“窃听琴声”发端,琴声自“碧窗里”传出,表明弹琴的人是女子,琴声能引来行人窃听,可见琴声悠扬优美,弹琴的人技艺娴熟。这两句描写金陵城东的歌妓善弹古琴。“落花一片天上来,随人直度西江水。”以一片落花喻指金陵子,形容她好像仙女,气韵不凡,自天而降落人间,随人们一起渡过西江水,来到金陵。“楚歌吴语”二句,描写金陵子富有情致:金陵子能唱楚歌,她操一口吴侬软语,娇滴滴未成腔调先有情。李白《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小妓金陵歌楚声。”李白对这位才艺、容貌双全的歌妓曾倾心过。他写的诗句“我亦为君饮清酒,君心不肯向人倾”(《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其四),透露过这个消息。
最后两句,诗人以摅写自己的心迹结束全篇。他借用晋朝谢安的典故,喻写自己的意愿。谢安旧时隐居于会稽东山,后来居住金陵,他便筑土山以比拟东山,常携妓纵情游赏。李白的《东山吟》也写过这则典故,他在题下自注:“去江宁城三十五里,晋谢安携妓之所。”诗云:“携妓东土山,怅然悲谢安。”这首《金陵子》结句与《东山吟》意义类似。“谢公正要东山妓,携手林泉处处行”,诗人正邀约金陵子,携手在林泉佳处游赏。谢安志在东山,李白志在林泉,诗意故作放旷,而不满现实、退隐青山之志,隐然可见。魏颢《李翰林集序》记载李白的事迹:云:“ (太白)间携昭阳、金陵之妓,迹类谢康乐(按,谢灵运封康乐公,魏氏误以谢灵运为谢安),故世号李东山。”
摹写歌妓,如果着意于容貌、服饰和纤秾艳丽的色彩,必流于平庸。李白却用宕逸轻灵之笔,清新洒脱的语言,形容金陵子的才艺、气韵、情致,不落俗套,情意缠绵。结句切金陵城,借用谢安典故,比喻自身意绪,就地起兴,喻意恰当,妥贴自然,更增添了诗篇的超逸神韵。
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