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赋一百八十余字,篇幅很短,但表达的思想很明确,一是叹“士生之不辰”,二是不甘于“没世无闻”。前者与他人的同类作品一样,反映了当时文人的普遍情绪;后者则是司马迁特有的衷曲,与《报任安书》一脉相通。它表现了作者为实现志向而坚韧不拔的精神境界,而且对穷达易惑、美恶难分的社会黑暗现实,表示了强烈的控诉和批判。全文感情悲愤激越,语言简劲铿锵,个性鲜明,震撼人心,是赋体中极为成功的作品。
这篇赋是司马迁因李陵事件罹祸后写的,作者为自己的遭遇感到不平,对当政者的专断横暴、“昏昏罔觉”表示极大的愤慨,控诉他们善恶不分,公私不明,揭露统治集团的互相倾夺、贪生恶死、好贵夷贱。篇末“无造福先,无触祸始”和“委之自然,终归一矣”等语,表露了司马迁内心的矛盾和痛苦,可与《报任安书》中的“从俗浮沉,与时俯仰”相对照。
西汉辞赋表现为大赋,颂扬着帝王功德,润色着帝王鸿业,作者身处被人称颂的“汉武盛世”,控诉着当政者的专断横暴,批判着他们美恶不分、公私不明、互相倾夺、贪生怕死、好贵夷贱之种种丑行、恶行,可谓逆世之道第一人。也正因为此,所以虽克己复礼,仍“有形而不彰,徒有能而不陈”。
司马迁不以赋见称,但他生当大赋盛行的时代,流风所及,其赋作也能达到一定水平。这篇短赋在名气上虽不如一些名赋,但也还是颇具特色的。其中的反复铺陈、排比对偶,正是司马相如以来汉赋的主要特征;句式的规整与有节奏的变化比司马相如似乎又向前发展了一步。它对后来的抒情小赋,如张衡的《归田赋》、赵壹的《刺世疾邪赋》都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以隐逸的田园生活入题,以“闲望”的姿态、心境,描绘“水村”的秀美景色。但题旨不在表现闲适情致。尾联二句,表现了诗人厌恶繁华尘俗、仕途名利的高洁情操,含而不露,韵味醇厚。
首联抓住水村的特点,先写停泊在沙洲上的船,用“枕”字以写“闲”,以“两两”写“闲”中不乏和谐美好;再写隔岸烟雾迷朦中的野草,远景和近景明暗配搭和谐,颇有朦胧感,也能紧扣题意,破题功夫相当老到。其实这一联写的还是孟浩然“移舟泊烟渚”那种意境,只是添上“画”,使色彩浓丽得多。
颔联以翡翠鸟和鹭鸶的“闲”居来衬托自己的“闲”望,写的是静景。这一联很注意炼句,对仗工整,平淡质朴中含有工丽,因而显得自然生动。更重要的是,诗人描绘出一幅幽静的境界,以传达出悠闲的心情。所用的手法和“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相近,但王维用的是反衬,俞紫芝用的是正衬,自然是俞不及王。
颈联又由近及远,采用动静结合的手法来写景,出句和第二句一样,富有朦胧感;对句则有杜牧“水村山郭叶旗风”的意境。
尾联是隐居的诗人,劝诫那些可怜的身处“朱门务倾夺”中的人们,切莫“就中奔走费光阴”,自己多想画一幅《水村闲望》写意画,再题上这首诗送给他们。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论传诵程度还是《木瓜》更高,它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因此诗主旨说法多不同,而“木瓜”作为文学意象也就被赋予了多种不同的象征意义。其中“臣子思报忠于君主”“爱人定情坚于金玉”“友人馈赠礼轻情重”三种意象逐渐成为“木瓜”意象的主流内涵。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