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诗首联写文山祠的悲凉景象,为全诗的情调打下了基础;颔联概括文天祥一生的悲剧,颂扬其大义凛然、宁死不屈的高风亮节;颈联连用子规、燕月、精卫和浙江潮来隐喻文天祥被害后,人们的沉痛哀思;尾联用岳飞比文天祥,以英雄遗恨长存作结。全诗歌颂文天祥坚贞不屈的精神,字里行间流露出诗人对文天祥的崇敬之情,用典精当,词句凝练,格调沉郁,情感深切。
首联先写文山祠内庄严肃穆的气氛。红色的帷帐映着灯火,摇晃在寒风里,这景色让诗人想象文天祥当年在风雨飘摇中孤军奋战的历史场面,显示文天祥的爱国精神远远没有消失。这里用了对比的手法,虚实相衬,从而表现出文天祥不屈的英灵,也暗含了对文天祥死难的痛悼与钦敬。这一联,讴歌了文天祥的坚贞爱国情操,并把“英灵迥未消”五字作为全诗的纲领,以下皆由此而生发。
颔联用洗炼的笔墨,概括了文天祥不平凡的人生道路。“乾坤浩荡身难寄”,南宋灭亡,国家不存,文天祥避敌追捕,然而乾坤浩荡,无处寄孤臣义士之躯。“道路间关梦且遥”,文天祥在广东兵败被俘,被押往元都燕京,这句写押解途中情景。文天祥抗元不果,忠义难寄,诗人用十四字描述文天祥九死一生,百折不挠的经历,暗含诗人对文天祥浩然正气的赞赏。
颈联连用数典进一步地深化了文天祥的坚贞爱国情操。上句写实,诗人来到燕京,凭吊文丞相祠,耳边传来“子规”在月下的悲啼声,如哀如怨,顿生对文天样的怀念之情,表达了崇敬之意。下句以“精卫填海”的故事,说明“填海”是不可为之事,精卫决心要填,寓意文天祥抗元的决心。就当时大势看,抗元胜利的把握是很小的,而文天祥忠于宋朝,正以精卫填海的精神去实现抗元之志;又以钱塘江怒潮,喻其坚贞不屈的精神,赞美了文天样忠义爱国思想。诗人在这里巧用数典,使“英灵迥未消”进一步具体化,对仗工稳,用典切题,语意悲壮,激扬正气。
尾联为了表现这种精神的感召力量,作了夸张性的描写。丞相祠前也有像岳坟那样枝皆南向的树木,表明树枝也受到丞相精神的感召,不肯向北方的敌人屈服。南面向阳,树枝容易发旺,这本是自然现象,诗人为了歌颂丞相爱国精神之伟大,因而产生这种联想。把“西湖树”和“丞相祠”联在一起,也是有意使南宋两位民族英雄有所关连,在发扬爱国精神方面,起到前后继承和相互辉映作用。诗至此而止,造成余响不息的艺术效果。
这首诗歌颂了文天祥的英灵浩气长存天地之间,充分表达了诗人对文天祥的崇敬之情。诗从文山祠周围气氛落笔,颔联仅用十四字,高度概括文天祥的光辉业绩,用笔精练。颈链展开想象,句子富于主观色彩。尾联回到祠堂,用祠中之树遣枝向南描写文天祥魂魄不散,誓向南宋的一片忠诚。这首诗的写作特点,在于运用神话典故,作联想的浪漫手法,歌颂文天祥坚贞的爱国精神及其对后世的深远影响。全诗用典妥切,属对工整,精致细密。
此诗第一章开头两句“我送舅氏,曰至渭阳”,在交待诗人和送别者的关系的同时,选择了一个极富美学意味和心理张力的场景:从秦都雍出发的诗人(秦康公)送舅氏重耳(晋文公)回国就国君之位,来到渭水之阳,即将分别。在这里有千言万语可说,但又无法尽说。单从送别路途之遥已可见舅甥情谊深厚,这深厚的情谊在临别的这一点上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泪眼凄迷是不合适的,这不仅仅是男儿有泪不轻弹的缘故,更因为重耳归国即位正是多年所望,是件大喜事儿,于是临别之时“何以赠之,路车乘黄”。这一辆大车四匹黄马大有深意,这里有送舅氏快快回国之意,也有无限祝福寄寓其间,更深一层的是,这表明了秦晋两国政治上的亲密关系。陈奂在《诗毛氏传疏》中说:“康公作诗时,穆公尚在。《坊记》:父母在,馈献不及车马。此赠车马,何也?……然则康公亦白穆公而行欤?”这段考证说明,车马之赠是康公之意也是穆公所许,它将赠送路车乘黄所隐含的政治外交意义揭示无遗。
第二章由惜别之情转向念母之思。康公之母秦姬生前曾盼望着她的弟弟重耳能够及早返回晋国,但这愿望却未能实现;今天当希望成为现实的时候,秦姬已经离开人世,所以诗人在送舅氏归国之时,不能不由舅氏而念及其母,由希望实现时的高兴而转为怀念母亲的哀思。“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两句既完成了章法上和情绪上的前后转换,更为这一首短诗增加了丰厚的蕴含。甥舅之情本源于母,而念母之思更加深了甥舅情感,孔颖达《毛诗正义》言:“‘悠悠我思’,念母也。因送舅氏而念母,为念母而作诗。”既有此思,在考虑“何以赠之”的时候,便自然地想到“琼瑰玉佩”这些纯洁温润的玉器,这不仅是赞美舅氏的道德人品,也有愿舅舅不要忘记母亲曾有的深情厚意,当然也不要忘记秦国对他重返晋国即君位所作的诸多努力的更深一层非言语能尽的含义。
全诗虽然只有两章八句,但章法变换、情绪转移都有可圈点处。在形式上,两章结构相同,用韵有别,诗歌的整体气氛由高昂至抑郁均可找到形式上的依据,可能是妙手偶得,也可能是刻意为之。
《春坊正字剑子歌》,是李贺乃至整个中国诗歌史上的一首著名的咏剑诗。它以构思新颖、设想新奇、比喻奇异、主题深刻而著称于世。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评这首诗说:“从来咏剑者只形其利,此并传其神”。这个切中肯綮的评语,为读者指出了理解这首诗的主旨。诗的写作时间,可能在入京作奉礼郎任内。“春坊正字”,唐太子宫中掌校正经史文字的官名,隶属于左春坊,所以称为“春坊正字”。“剑子”,即剑。
“先辈匣中三尺水,曾入吴潭斩龙子。”读的开头二句,直接入题,说在太子宫中担任正字老前辈的剑匣中,装着一柄光芒耀眼如三尺秋水的宝剑,它曾上山刺虎、入水斩蛟,来历不凡。“吴潭斩龙子”;暗用《世说新语》中载周处在古吴地的义兴长桥斩蛟的故事。“隙月斜明刮露寒,练带平铺吹不起。蛟胎皮志蒺藜刺,鸊鹈淬花白鹇尾”。这四句紧接着说,远远看去,这柄宝剑好似从云隙中射下来的一抹月光,寒气侵人;又像是一条平铺着的洁白的绢带。银光闪闪,老鲨鱼皮制成的剑鞘呈现出蒺藜刺般光彩艳发的花纹,剑身上涂抹着一层厚厚的鸊鹈油像雄鹇鸟的尾羽毛般锃亮,永不生锈。“蛟胎皮”,就是鲨鱼皮,有珠纹而坚硬,古代的剑鞘多用它做成。“蒺藜”,草木植物,果实圆而有刺。这里用来形容剑鞘的花纹。“鸊鹈”,水鸟名,用它的脂肪涂剑可以防锈,“淬”,是涂抹的意思。“白鹇”鸟名,似山鸡而色白,尾长三尺,这里用以形容剑的锃亮。在这六句里,诗人用“三尺水”、“隙月斜明”、“练带平铺”、“白鹇尾”等一连串的比喻,渲染宝剑的光亮,用“蒺藜刺”形容剑鞘的精美,并用周处长桥斩蛟的故事,极力赞美宝剑的不凡经历,重点在“形其利”,下面的六句则把笔力的重点转向“传其神”。“直是荆轲一片心,莫教照见春坊字。”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不仅精美绝伦,锋利无比,而且有一颗跳动着的心——一颗像战国时期的著名侠士荆轲那样的侠义之心,希望为国解愁、为人赴难,盼望着难能再有一试锋芒的时刻;然而它却长时间地被闲置不用,整天被佩在一个九品文官春坊正字的身上。它会感到委曲、羞愧的。所以在这里诗人呼告、祈求:不要让这柄满怀侠义之心的剑宝整天无所事事,徒然让它的光辉照映着春坊的图书文字吧!这两句是全诗承上启下的过渡句,在这两个诗句里,诗人想落天外,比喻新奇,以飞扬之笔,点燃了全诗光照之火,成为统帅全诗的灵魂,把咏剑的主题升华到了咏人的高度,它十分自然地把宝剑的被抛弃、春坊正字的大材小用和诗人的失意不遇绾合在一起,咏剑的不能尽其用,实写人的不能尽其材;剑的不遇,正是春坊正字和诗人的不遇的真实写照。咏剑是宾,咏人才是主。王琦评云:“通篇供剑以抒不遇知己之感。”可谓中的之言,接着诗人又写道:“挼丝团金悬,神光欲截兰田玉。提出西方白帝惊,嗷嗷鬼母秋郊哭。”“挼丝团金”:用金丝编制成的圆形繐子。“簏簌”(lùsú,竹字头应改为罒字头):下垂的样子。这四句的意思是说:这柄宝剑虽然久遭废弃,不得其用,但它的神威却不减当年。它那剑柄上垂着的金色丝缚还是那样鲜艳夺目,它在匣中发出的奇异光芒,随时都在跃跃欲试,想把那坚硬无比的兰田美玉切削成泥呢!西方的白帝看见它也会惊惶失色,神母也会吓得嗷嗷大哭。在最后两个诗句里,诗人用了刘邦斩蛇的故事。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酒醉夜行,遇一大蛇当道。刘邦挥剑把蛇斩为两段。后来有人经过这里,见一老妇啼哭。问她的原因,她说她的儿子是西方之神白帝的儿子,化成龙,被赤帝的儿子(刘邦)杀了,所以伤心啼哭。说完这个老妇就不见了,她原来是西方的神母。诗人借用这个典故,进一步渲染春坊正字宝剑的神奇威力。
全诗由形到神,由物及人,构思新颖,设想奇特,比喻连珠,绾合自然,炼字妍冶而传神,用典多而不晦涩,跳跃大而脉络暗藏,主题深刻而无枯燥之嫌,不愧为咏剑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