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怀古之作。诗歌不是历史小说,绝句又不同于长篇古诗,所以诗人只能选取这一历史事件中他感受得最深的某一部分来写。他选取的不是这场斗争的漫长过程中的某一片断,而是在吴败越胜,越王班师回国以后的两个镜头。
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李白另有一首怀古诗《苏台览古》。两首诗都是览古之作,主题相同,题材近似,但越中一首,着重在明写昔日之繁华,以四分之三的篇幅竭力渲染,而以结句写今日之荒凉抹杀之,转出主意。苏台一首则着重写今日之荒凉,以暗示昔日之繁华,以今古常新的自然景物来衬托变幻无常的人事,见出今昔盛衰之感,所以其表现手段又各自不同。从这里也可以看出诗人变化多端的艺术技巧。
羁留异地,思乡永远都是游子的滥觞,而韦庄的这一首《思归》更清婉别致、屈曲缠绵,道尽了异客乡情,实是难得一见的思乡佳作。全诗格调清断,惆怅中带着哀凉。
首联以柳丝随风摇曳,东风徐徐拂过发际的暖春之景写异客断肠之悲,“无力”“断”两个词用法极妙。
颔联,诗人承上贯下,借景抒情,以“外地”“异乡”点明了客居他乡的境况,而身在他乡,乡思难忘,彼时,“见花”“闻乐”,非但不觉美好,反而倍觉凄清落寞,乐景哀情,强烈的反衬,更将这份落寞推到了极致。
而颈联,看似全然在写景,绿野垂杨,樱桃再次红遍,岸边汀草,复又碧染芳菲,一个“还”字,一个“又”字,相互映衬,既道出了岁月流转、光阴流逝的惆怅,又表达了长期漂洎在外的悲苦。
既然苦,那么回乡吧。但“旧里若为归去好,子期凋谢吕安亡”,回乡自然是好的,然而近乡情总怯,诗人也一样,思及归乡,他也忍不住思绪万端、顾虑重重,若“我”归时,故友凋零,知交不在,又该如何是好。而诗人这种矛盾的思绪,恰 又从侧面烘托了他强烈的思归之意。字字珠玑,圜转巧妙,可谓浑然天成。
上片描绘侍妓或歌妓的小脚步态。“审美理想渗透于审美感受之中,主宰着一定民族、一定时代、一定阶级的审美趣味、风尚和趋向。。”苏轼写作该词所带的审美倾向也不例外。“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特写侍妓或歌妓轻飘的步姿。莲上“承步”,“罗袜凌波”,如洛水女神飘在水面上。中国古代爱恋民歌就是承袭这种小脚美的审美观来吟咏“莲承步”,“罗袜凌波”的。“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特写轻飘的舞姿。正因为脚小舞起来就显得轻盈多了。飞舞起来如“回风”一般,且不留下脚印。对于这种迅疾轻盈的舞姿,苏轼是带着赞美的态度来评判的。
下片描叙侍妓或歌妓的小脚的痛苦与慰藉。“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描写侍妓或歌妓缠足所带来的痛苦。即是暗暗地想换穿宫廷贵夫人鞋,合适是合适,但不能并立站起来,走路更困难。宋代这种残忍的缠足审美观,使很多妇女痛苦一生,苏轼毫不回避地披露了这种痛苦与困难。“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纤妙是指人们以习惯的审美观为准绳,脚是缠得越小越“纤妙”。“说应难”,意思是用语言难以表达。“须从掌上看”,反映了苏轼虽然反对妇女缠足,但是存在着时代的局限性与审美上的局限性。
该词是苏轼站在欣赏的角度和批判的立场上,通过写侍妓、歌妓,披露缠足给妇女带来痛苦,对北宋社会这一陋习表示不满。该词有些庸俗,近乎游戏文字,不完全是 “恶谑、恶趣”之词。
《周西伯昌》是一首咏史诗,诗人意在借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的史事向内外臣僚及天下表明心迹。通篇以时间先后为序,结构层次分明:开头“周西伯昌”十五句写周文王;中间“齐桓之功”十五句写齐桓公;最后“晋文亦霸”十三句写晋文公。曹操写他们,强调了他们的功业和德行。此外还特别突出了他们虽然有盖世的功业,但始终尊奉天子的事迹。
在诗中,曹操赞颂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这样的成就伟业的历史人物,实际上是借他们来抒发自己的雄伟志向。周文王姬昌在殷朝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大好形势下,犹能奉事殷纣,故孔子盛称“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但纣王亲信崇侯虎仍不免在纣王前还要谗毁文王,并拘系于羑里。曹操举此史实,意在表明自己正在克心效法先圣西伯姬昌,并肯定他的所作所为,谨慎惕惧,向来无愧于献帝之所赏;并大谈西伯姬昌、齐桓公、晋文公皆曾受命“专使征伐”,意在表明当时天下形势与当年西伯、齐桓、晋文之际颇相类似,天子命他“专使征伐”以讨不臣,乃英明之举。他的态度非常明确,就是要效法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终守臣节的事迹。
观汉献帝下诏《册魏公九锡文》全篇,尽叙曹操之功,以为其功高于伊、周,而其奖却低于齐、晋,故赐爵赐土,又加九锡,奖励空前。但曹操被奖愈高,心内愈忧。故曹操在曾早在五十六岁写的《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谓“或者人见孤强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评,言有不逊之志,妄相忖度,每用耿耿。齐桓、晋文所以垂称至今日者,以其兵势广大,犹能奉事周室也。《论语》云‘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谓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曹操善于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并能发挥。鉴于齐桓、晋文当初虽能率诸侯以尊周,但终未能如西伯姬昌终其身而不代商纣,只是为儿子武王姬发创造条件,一旦天地人三才俱备,那就瓜熟蒂落了,不必操之过急而速招恶名。曹操暗欣自己深得文王精义,故亦终其身奉事汉帝而不称孤道寡,故对孙权伺机上表称臣之用心,便洞若观火,使其毒计无所逞其能矣。曹操此诗,是对如孙权辈等外内政敌企图把曹操推向高处不胜寒极端阴谋的粉碎措施。当自己的臣下如陈群、桓阶、夏侯惇等亦诚意敦请曹操称帝时,曹操亦坚定地回答:“若天命在吾,吾为周文王矣。”可见曹操谋略之高超,实非常人所能及。遵循既定方针,实为曹操施政运筹之要略。
这首《周西伯昌》是诗人从《史记·殷本纪》中采辑西伯周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犹尊奉殷室“臣节不坠”的美德,从《左传》中掬取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晋文公“躬奉天王”“威服诸侯”的史迹,加以裁剪,成为诗章,既是对“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具体阐释,又是对敌手“妄相忖度”疑其有篡汉自立之心的有力回击。
曹操的四言诗,在《诗经》之后独树一帜。他的四言诗,句式整齐,有明显的节奏感。而这第二首《短歌行》不同,诗中主要主要用四言句式,但又有变化,如有少量的五言、六言句式,还有不少散文句式。这说明曹操在诗歌形式上,并不拘泥,而能灵活地根据所抒发的思想感情随时变化。
曹操的《短歌行二首》,《对酒当歌》是咏怀,在对酒当歌的燕礼现场,就事兴感,即景抒情,心苞天下,思接千载,在沉郁悠长的忧思中,激荡着抗志任事的慷慨之气,抒发了为重建大汉王业而求贤若渴的情怀;《周西伯昌》是咏史,文笔质直,借礼赞周文王、齐桓公、晋文公坚守臣节、以大事小而造福天下的大德,申明自己只有殚精竭虑扶佐汉室之志,而决无代汉自立之心。两诗珠联璧合,全面展现了曹操的人格、学养、抱负和理想,雄深雅健为其诗品。
长江中春水碧绿,颜色浓得简直可以作为染料,荷叶刚刚长出水面,一个个才有铜钱那么大。诗句写暮春景色,可引用以表现江南春景,或只用作表示暮春时节。以“堪染”表现色彩之浓重,其夸张手法可作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