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
此词上阕以首句中“甚爱”二字统摄。次句用“千丈翠奁开”之比喻,盛赞带湖景色之胜,说明“甚爱”原因。放眼千丈宽阔的湖水,宛如打开翠绿色的镜匣一样,一片晶莹清澈。面对如此美景,难怪“先生杖屦无事,一日走千回”了。这是用夸张写法来说明“甚爱”程度,句格同杜诗“一日上树能千回”:闲居无事,拄杖纳屦,徜徉湖畔,竟一日而千回。下面写因爱湖之“甚”,而及湖中之鸟,欲与这结盟为友——这是用的拟人法。“凡我”三句,是写对眼前鸥鸟之愿:希望既结盟好之后,就应常来常往,不要再相猜疑了。这里“莫相”之“相”,虽然关系双方,但实际只表词人绝无害鸟之心,望鸥鹭尽情栖游,无须担惊。《左传·僖公九年》有这样记载:“齐盟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词里这几句格式,当为《左传》辞句套用,纯是散文句法。
“白鹤”二句,是写对眼前鸥鸟之嘱:托其试将白鹤也一起邀来。由爱所见之鸥鹭,而兼及未见之白鹤,其“爱”更进一层。以上极写带湖之美及对带湖之爱,固然表露了词人摆脱了官场尔虞我诈的烦恼和明枪暗箭的惊恐以后心情之宁静,但在这宁静之中又透露出几分孤寂与无聊。试想,一个“壮岁旌旗拥万夫”(作者《鹧鸪天》中语)的沙场将帅,竟然落得终日与鸥鸟为伍,其心境之凄凉,可想而知。妙在词中表面上却与“愁”字无涉,全用轻松之笔,这大概就是词人后来所说的“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丑奴儿》)的手法。如此表达,意境更深一层。
过片紧承上阕遐想。作者一片赤诚,欲与鸥鸟结盟为友,然而鸥鸟是“破青萍、排翠藻,立苍苔”:它们立于水边苍苔之上,时而拨动浮萍,时而排开绿藻,对词人的美意不理不睬。其意从下句“窥鱼笑汝痴计”中可以看出。原来他们“立苍苔”,“为有求鱼心,不是恋湖水”,与词人“同居而异梦”。专心“窥鱼,伺机而啄在词人看来,只是一种“痴计”,对此,他当然只能付之一“笑”了。这“笑”,既是对鸥鸟“何时忘却营营”的讽笑,也是叹自己竟无与无友。“多情却被无情恼”的苦笑。看来,鸥鸟亦并非词人知已,并不懂得词人离开官场之后此时的情怀,所以他怅然发出了“不解举吾怀”之叹。盟友纵在身旁,孤寂之心依旧,无人能释分毫。可见,词人所举之杯,根本不能为永结盟好作贺,只能浇胸中块垒罢了。虽然人们常说“举杯浇愁愁更愁”,但词人并没有被愁所压倒。“废沼荒丘畴昔,明月清风此夜”,他从自己新居的今昔变化中,似乎悟出了社会沧桑和个人沉浮的哲理——“人世几欢哀”。词人本是心情郁闷,却故作看破红尘、世态炎良。变得益发旷达开朗,因而对隐居之所带湖也更加喜爱了。“东岸绿阴少,杨柳更须栽。”要作久居长栖之计了。词到此处完篇,对开首恰成回应。
如果说上阕旨意全在不写之中写出,那么下阕则就是在委婉之中抒发了。然而其语愈缓,其愈切,感情愈发强烈,较上阕又进一层。天地之大,知己难寻;孑然一身,情何以堪!虽有带湖美景,但纵是盟鸥,也不解已意,作者心绪可知了。可见,这首词表面是写优游之趣,闲适之情;分明是抒被迫隐居、不能用世的落寞之叹,孤愤之慨。清代刘熙载《艺概·词曲概》云:“词之妙莫妙于以不言言之,非不言也,寄言也。”细玩稼轩此作,确有“不言言之”之妙。
杜甫有二子,长子名宗文,次子名宗武,宗武乳名骥子。《遣兴》这首诗怀念的对象是儿子,慈爱之情溢于全篇。
这是一首排律(俗称长律),中间四联全是对仗。全诗可分三层,“骥子好男儿,前年学语时。问知人客姓,诵得老夫诗。”前两联回忆过去,写骥子两三岁时颖悟过人,就能问知来客的姓名及能背诵杜甫的诗句;杜甫通过回忆前年牙牙学语时娇趣的憨态,极力把儿子宗武可怜可爱、天真无邪的神态表达出来,激起读者的同情,催发读者亲子之情。中间两联“世乱怜渠小,家贫仰母慈。鹿门携不遂,雁足系难期。”写骥子当前的遭遇,因逢“世乱”,居无定所,又值父亲外出,音信全无,只能仰赖母亲的爱抚,更让诗人后悔不已的是没能携带全家一起逃难,以致如今分隔两地,不知何时才能互通音信;最后两联“天地军麾满,山河战角悲。傥归免相失,见日敢辞迟。”描写上的是一副国破乱世的情景,到处都是举着军旗的军队,号角声声激起诗人心中无限悲凉,于是诗人感叹曰,如果能有举家团圆的机会,必定不敢迟慢,表达了诗人在这种国破家碎的情况下急切盼望和平及和全家团聚的急切心情。
这首诗先写过去是有深刻用意的。按作诗的时间来推算,骥子“学语时”当为公元755年,战乱还没有发生,可是谁也没有料想到就在这年的十一月安禄山发动安史之乱,战争波及广大地区,使千万个家庭流离失所。诗人先写骥子在先前的颖悟的表现,再写他在战争中的遭遇,就更能引起读者的同情。此外,从“怜渠小”“仰母慈”诸语中还能看出诗人因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而深感内疚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