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着重写诗人初到家时合家悲喜交集的情景,以及人物在战乱时期出现的特有心理。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人千里跋涉,终于在薄暮时分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羌村。天边的夕阳也急于躲到地平线下休息,柴门前的树梢上有几只鸟儿鸣叫不停,这喧宾夺主的声浪反衬出那个特殊岁月乡村生活的萧索荒凉。即便如此,鸟雀的鸣叫声,也增添了“归客千里至”的喜悦气氛,带有喜迎归者之意。诗人的归来连鸟雀都为之欢欣,更何况诗人的妻子和儿女。这首诗开篇四句措词平实,但蕴意深厚,为下文的叙事抒情渲染了气氛。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此二句诗人逼真地将战乱时期亲人突然相逢时产生的复杂情感传达了出来。诗人多年来只身一人在外颠沛流离,又加上兵连祸结,战乱不休,其生死安危家人无从知晓,常年不归,加之音讯全无,家人早已抱着凶多吉少的心理,未敢奢望诗人平安归来。今日亲人杜甫骤然而归,实出家人意料,所以会产生“怪我在”的心理。“惊定还拭泪”,妻子在惊讶、惊奇、惊喜之后,眼中蓄孥了泪水,泪水中有太多复杂的情感因素:辛酸、惊喜、埋怨、感伤等等。这次重逢来得太珍贵了,它是用长久别离和九死一生的痛苦换来的,在那个烽火不息,哀鸿遍野,白骨随处可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像杜甫一样幸运地生还。于是,诗人发出深沉悲切的感慨:“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从诗人幸存的“偶然”,读者可以体会到悲哀的“必然”。杜诗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能使读者在读后惊心动魄,其秘密就在于它绝不只是反映诗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对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的概括。
诗人生还的喜讯很快传遍了羌村,乡邻们带着惊喜的心情纷纷赶来探望。“邻人孥墙头,感叹亦嘘欷”,邻里们十分知趣地隔墙观望,不忍破坏诗人一家团圆的喜庆气氛,看着诗人劫后余生,乡邻们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为之唏嘘。而在这种感叹和唏嘘中,又含有诗人自家的伤痛。“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诗人用极为简单传神的景语,将乱离人久别重逢的难以置信的奇幻感受描摹了出来。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唤亲人的名字,如今亲人真的骤然出现在面前,突如其来的相逢反让诗人感觉不够真实。夜幕降临,灶台上燃起昏黄的烛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此情此景更让诗人觉得犹如在梦境中一样。诗人用这样两句简朴的语言将战争年代人们的独特感受更强烈地呈现出来,由写一人一家的酸甜苦辣波及全天下人的悲苦,这种描写十分具有典型性。
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诗描摹北地寒冷之状。北方的天空如此阴寒晦暗,连其他三方都被映带成了神秘的紫色,给人以威压之感。天气奇寒,千里黄河冰封成一大块,万斤重的车辆也可以在上面往来奔驰,水下的鱼龙恐怕都被冻死了。三尺厚的树皮皲裂开来,它也抵挡不住严寒。浓厚的雾气将天空遮蔽得结结实实,似乎连刀也插不进去。草木上凝结的冰花,硕大如铜钱一般。海水中也有不少的冰块,在汹涌的波涛中碰撞激荡,发出清脆的声响。山间的瀑布冻成了白虹,无声地悬挂在高空。诗中虽多夸饰想象之词,但亦当有所亲历感受,或是北上潞州后所作。所谓“死”等字眼,只是用来形容奇寒之状,未必与国事或诗人自己的处境与心情有关。
首句“一方黑照三方紫”总写北中天色阴沉的感觉。天下分东、南、西、北四方,而北中这一方昏暗的天色竟将其余三方的天空映成了紫色。诗人用一个“黑”字即点明寒冬之意,提纲挈领,为全诗奠定隆冬酷寒的基调。余下七句为分写,除第三句外,诗人都选取了与水有关的事物,以水遇冷凝结成雾、霜、冰来突出北中的寒冷。天寒地冻,黄河冰封,三尺厚的树木表皮都被冻裂了,河水冻成结实的冰面能通过装着百斤重石头的车,落在枯草上的霜花大小如铜钱一般,迷雾浓重得刀砍不入;海面上漂浮着巨大的冰块,瀑布哗哗的流水停止了且冻结成一条玉带悬在山间。
迷雾飞霜、冰冻的河水、浮冰的海面、冻结的瀑布,天地间充斥着凛冽的寒气,没有一字直言“寒”却让人顿生寒意。细细读来,其中许多处描写超乎常理却别出心裁。如“黄河冰合鱼龙死”中一个“死”字便将冬天河水结冰,群鱼沉于冰下,冰面悄无声息的那种死寂刻画得入木三分,“死”描写的不是鱼龙死去,而是指寒冬的静寂;又如“挥刀不入迷漾天”一句则以极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北中雾气弥漫的情景。
谋篇布局,在散乱中见经营,是这首诗的一个显著特点。全诗没有情节贯穿,甚至也没有时间流,全由片断的景色联结而成。然而诗人也有意匠经营。在全诗写景中,首句提纲挈领。以下各句,虽说没有明显的逻辑联系,然而除“三尺木皮断文理”外,都是写天地间水文变幻所构成的种种不同奇观,而这正是严寒统治的世界的特点。这些景观次第是冰封的黄河及河上的行车、钱大的霜花、浓厚的雾幔、浮冰充斥的海洋、冻结了的飞瀑等等,既真实,又揉合了诗人奇异的想象,从而把读者带进了一个奇异的冰雪世界。那里天是黑的、地是亮的,宛如一座神秘的水晶王国,人会感到寒冷,更会感到超出寒冷百倍的惊讶和愉快。
遣词设喻,于无理处得奇趣,是此诗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如果读者拘泥于常识,自然常识和语法常识,那么就会对《北中寒》的诗句逐一加以“订正”:黄河冰合时,应是鱼龙潜底。说“鱼龙死”,没有道理。《汉书》谓“胡貉之地,阴积之处,木皮三寸”,不是“三尺”;是“百石重车”,不是“强车”;是“上河冰”,不是“上河水”;迷露可说挥刀难破,不是“不入”。然而所有这些无论从事理上还是措辞上对常规的违逆,都包含着独创的匠心,都是出奇制胜。“鱼龙死”意味着河水全体冻结,注重表现异乎寻常的严寒,无理而有趣。“百石强车上河水”的“水”即是“冰”,但用“水”字则取得了一种令人惊异的效果。“抽刀断水水更流”虽更近乎常理,而“挥刀不入迷濛天”则别有神奇之感,可见那北国之雾特别的稠密。虹本有七彩,而“玉虹”的铸辞,更强调冻瀑的透明,而透明中亦能折射出不同的色光,给读者十分奇异的语感。
此词为新楼落成而作,前五句就“安远”字面着想,虚构了一番境界,也客观地显示了筑楼的时代背景。“龙沙”语出《后汉书·班超传赞》:“坦步葱岭,咫尺龙沙”,后世用来泛指塞外,这里则指金邦。“虎落”为护城笆篱。宋朝南渡时,武昌是抵抗金人的战略要地,和议达成,形势安定下来,遂出现了“月冷龙沙,尘清虎落”的和平局面,这便是“安远”的意指了。汉制禁民聚饮,有庆典时则例外,称为“赐酺”。“今年汉酺初赐”是借古典以言近事。据《宋史》军共一百六十万缗,军中载歌载舞,一片欢乐景象。故接云:“新翻胡部曲,听毡幕元戎歌吹。”胡部本是唐代西凉地方乐曲。《新唐书·礼乐志》:“开元二十四年,升胡部于堂上。……后又诏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作。”由此边地胡曲进入殿堂。又据《新唐书》“琵琶、笙、横笛、短笛、拍板,皆八;大小箜篥,皆四。工七十二人,分四列,属舞筵之隅,以导歌咏。”它在盛唐时本是“新声”,今又“新翻”之,用此盛大乐队以为帅府中歌舞伴奏,颇具气象。以边地之曲归为中原之用,亦寓“安远”之意。
以下正面写楼的景观。先写楼的整体形势,然后作细部刻画,从局部反映建筑的壮丽:红漆栏干曲折环绕,琉璃檐牙向外伸张。“槛曲萦红,檐牙飞翠”二句,铸词极工,状物准确生动,特别是“萦红飞翠”的造语,能使人产生形色相乱、目迷心醉的感觉。紧接“人姝丽”三句,又照应前文“歌吹”,写楼中宴会的盛况“粉香吹下,夜寒风细。”夜寒点出冬令,风细则粉香可传,歌吹可闻。全是一派温馨承平的气象。“此地”便是黄鹤山,其西北矶头为著名的黄鹤楼所在,传说仙人子安曾乘鹤路过。所以过片就说:这样的形胜之地,应有妙笔生花的“词仙”乘白云黄鹤来题词庆贺,人仙同乐。仙人乘鹤是本地故事,而“词仙”之说则是就楼成盛典而加以创用。“拥”字较“乘”为虚,“君”乃泛指,都能见出作者运思用笔的灵活自如。说“宜有”并非真有,不免有些遗憾。
其实通观词的下片,多化用崔颢《黄鹤楼》诗意,进而写登楼有感。大抵词人感情很复杂,“安远楼”的落成并不能引起一种生逢盛世之欢,反而使他产生了空虚与寂寞的感受。“玉梯凝望久”,他在想什么?“叹芳草萋萋千里”翻用崔诗“芳草萋萋鹦鹉洲”。“天涯情味”,正是崔诗“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况味。这是客愁。“仗酒祓清愁,花销英气。”靠流连杯酒与光景销磨志气,排遣闲愁。这是岁月虚掷之恨。这和“安远”有什么关系呢?关系似乎若有若无。或许“安远”的字面能使人产生返还家乡、施展抱负等等想法,而实际情况却相去很远吧。于是词人干脆来个不了了之,以景结情:“西山外,晚来还卷,一帘秋霁”,仍归到和平的景象,那一片雨后晴朗的暮色,似乎暗寓着一个好的希望。但应指出,这三句乃从王勃《滕王阁诗》“朱帘暮卷西山雨”化出,仍然流露出一种冷清索寞之感。
总之,这首词虽为庆贺安远楼落成而作,力图在“安远”二字上做出一篇喜庆的“文章”;但自觉不自觉地打入作者身世飘零之感,流露出表面承平而实趋衰飒的时代气氛。这就使词的意味显得特别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