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标题看,这首诗是记游之作。记游诗可以写景状物,也可以因景生发,别有寄托,内容是不可限止的。如果说唐人的记游诗多强调图形绘影,情寓景中,宋人的记游诗多注重借景生发,述志明理。那么,这首诗则正是符合后一特点的。
“寺里”一联,两句各写一种景观。前一句虚出,后一句实录,构成形象鲜明的对比。但二者所写的对象又是同一的,这样就把花山寺“名”与“实”相离的现状突出了。生活中名实不符的事常有之,但诗人所见所写的情况也实在太刺眼,这就使人读了这两句诗后不能不激动,激动的同时也必然要想:寺名是因为寺里山中有花才得,而眼前却无花可赏,必然会引起人们思索玩味的兴趣,于是,作为一首诗的“发人深思"的艺术目的,也就自然实现了。作者当然是有着自己的答案的。他显然深信命名之谬,寺里和山中本来是确实有花的,之所以“繁英不见草纵横”,是因为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说,“花易凋零草易生”,这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古原草》),正是有感于它的旺盛的生命力。俗语说:“有心栽花花不发”,也正是对种花不易的真实感叹。无疑,从主观上说,是“栽培剪伐”不“勤力”,助长了草势的疯狂,而且从诗人对这两句次序的安排上看,显然是特别强调人的主观原因的。草本无罪,剪伐不力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诗人在作出这一结论的时候,情感色彩却并不十分强硬,因为诗没有说“为何剪伐不尽力”,而是既讲到对草要“剪伐”,又讲到对花要“栽培”,中间加一个“须"字,就把他对剪伐不力的愤懑,变为必须要剪伐的规劝,因此,惋惜大于愤慨,警告少于劝诫的这种感情色彩,就表明了诗人在诗歌创作中,是遵循着传统的“明劝诫,著升沉”(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和“美刺"的美学思想和原则的。
这是结合诗人具体的经历和思想所作出的思想内容上的理解。但是,由于这首诗毕竟是从自然景观的描写而来,从社会生活的现象而来,所以这首诗的思想内容,又不仅限于社会政治方面。尽管也可以把诗中的“花”理解为贤臣,“草”,理解为奸佞,因而说诗的题旨是对革新除弊的企望。因此,从这方面来看,这首诗就不是一般的政治诗,而是对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的具有相当的哲理的醒世诗。
【滚绣球】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赴长亭的路上唱的,主要以途中的景物为线索来抒情写意,从不同的侧面展示主人公复杂的内心世界。
“柳丝长玉骢难系,恨不倩疏林挂住斜晖。”“玉骢”是指张生骑的青白色的马;“倩”,是请的意思;“斜晖”,指斜照的阳光。莺莺看到长长的柳丝就想到它系不住张生骑的马儿;看到疏朗的树林就想请它们挂住流逝的阳光,让时间走得慢一点。“马儿的行,车儿快快的随。”“”就是慢慢的意思。张生骑马在前,莺莺坐车在后,莺莺要马儿慢慢地走,车儿快快地跟上,好让自己同张生更靠近些,也能有更多一点的时间呆在一起。“却告了相思回避,破题儿又早别离。”这两句是说,刚逃过了情人之间的相思之苦,才开始在一起又要很快地分离。“听得道一声‘去也’,松了金钏;遥望见十里长亭,减了玉肌:此恨谁知?”“金钏”就是带在手腕上的金镯子;“长亭”是古代设立在大道旁边为送别饯行而用的亭子,古语有“十里一长亭,五里一短亭”的说法,所以叫“十里长亭”。这三句是说,莺莺刚听见一声张生要走,手腕上戴的金镯子就松下来了;远远看见送别的十里长亭,人马上就瘦下来了。这种离愁别恨有谁能知道啊?这里作者运用了高度夸张的表现手法,来形容当时莺莺和张生缠绵欲绝的离别之情。
这段曲词和前面那段【端正好】相比,在情景的铺设上是不大相同的。【端正好】主要是采用因景生情的手法,以凄凉的暮秋景象来引出莺莺的离愁别恨。【滚绣球】这段曲词,比较多地采用了由情及景的手法,柳丝系马儿、疏林挂斜晖、马慢走车快行、松金钏减玉肌等等所有这些描写,无不都是由莺莺对张生的依恋惜别之情引发出来的。
对莺莺内心活动的刻画,不是依仗苍白空泛的言词,而是借助鲜明生动的形象。作者把天地景物乃至车马首饰统统拿来,赋予丰富的联想和夸张,作为表情达意的手段。这就使得抽象的人物感情表现得十分具体真实,细腻动人。
【叨叨令】这段曲词,先是说莺莺看见送行的车马,心中非常难过、闷气;进而又说无心梳妆打扮,从今后只能用昏睡和哭泣来熬度时光。紧接着,是无可奈何的悲叹:“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闷杀人也么哥?”“兀的不”,就是怎么不的意思;“也么哥”是曲词中的衬字,没有实在的含义。这两句叠句是说:怎么不烦闷死人啊?怎么不烦闷死人啊?然而烦闷和悲叹也无法挽回她和张生的离别,所以最后只好叮嘱张生:“久已后书儿、信儿,索与我惶惶的寄。”这里的“索”,是必须、应该的意思;“惶惶”,匆忙、赶紧的意思。这两句是嘱咐张生分别后赶紧寄书信回来。
这段曲词是莺莺在自己丈夫和最知心的丫环红娘面前尽情倾诉离别的痛苦心情,因此在描写上与前面【端正好】和【滚绣球】委婉含蓄的内心独白不一样,整段曲词无遮无拦,直抒胸臆,用的都是一些普通的口语,如车儿马儿、花儿靥儿、被儿枕儿、衫儿袖儿、熬熬煎煎、昏昏沉沉。作者把这些日常的口语巧妙地组合起来,用一连串的排比、重叠,造成音节和声韵的回环流转,产生“一唱三叹”的艺术效果。
当莺莺、张生、红娘与老夫人会见后,送别的酒宴开始了。当着严厉无情的老夫人,莺莺不能尽情表露自己的感情,她只能感叹、悲伤。酒宴完毕以后,老夫人先走了。这个时候,莺莺和张生能谈谈知心话了。这里,安排了一支名叫【耍孩儿】的曲子。……
这段曲词的开头,作者借用典故来极力渲染莺莺内心的悲戚。“淋漓襟袖啼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红泪”,古代传说,曾经有一个少女被选入皇宫,在同她的父母分别时,哭得很伤心,用玉壶接下她的眼泪,玉壶都染成红色的了。后来把女子非常悲伤时流的眼泪叫“红泪”。“比司马青衫更湿”,是融化了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诗《琵琶行》中最后两句:“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江州司马”是白居易当时担任的官名,指的是白居易。这两句是说,莺莺为离别之苦而流的眼泪湿透了衣衫,比当年白居易听琵琶女弹奏时流的眼泪还要多。接下来作者又以比喻的手法进一步抒写莺莺的心绪:“伯劳东去燕西飞,未登程先问归期。”“伯劳”是一种鸟。这两句是说,伯劳和燕子就要一个飞东一个飞西了,还没有起飞分开就问今后相会的日子。经过这些铺张描写,人物的感情已成奔腾之势向高潮发展。这时候,作者却避过潮头,另敷新笔:“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纵然马上就要相别千里,姑且在聚合时再饮一杯送行酒吧。这是由极度悲哀转向无可奈何时的一句宽慰话。这一笔,虽在意想之外,却在情理之中。它使得整段曲词错落有致,人物的内心活动也显得波澜起伏。经过这样的跌宕回旋,作者才放纵笔墨把人物的感情推向高潮:“未饮心先醉,眼中流血,心内成灰。”“未饮心先醉”,是宋代词人柳永【诉衷情近】词中的一句,原文是“未饮心如醉”。王实甫把它改成“未饮心先醉”,语意就更加沉重。这三句是说,哪里还要饮什么送行酒啊,还没饮酒,心早已如痴如醉了!眼泪流尽继之以血,这颗心早已被折磨得像死灰一样了。这同上面“虽然眼底人千里,且尽樽前酒一杯”相对照,是感情上的一个突变,由一刹那间的宽慰,转到痛不欲生的悲哀。实际上,前两句是后三句的映衬对比,可以说这是一种欲放先收、欲高先低的手法。
这首诗写送别方尊师前往嵩山修道,以如画彩笔描绘嵩山的奇丽景色,以浪漫的神仙传说渲染方尊师的仙人风姿。全诗描写景物引人入胜,结构紧凑,意境开阔,情景交融,形象鲜明。
一二句先点明题意,说方尊师将回到嵩山九龙潭。他庄重地站在石龛旁,手执旄节和朱幡。
三至六句写嵩山的景物,也即是想象方尊师归嵩山后的生活情况。诗人说,嵩山又高又大,山腰云彩遮掩,远远看去好像是从天上压下来而停留在半天上一样。九龙潭的洞穴幽深,直通江底,而流向江南各地。这样一个高大、幽深的境界,自然最宜于炼性修道,达到清静无为。诗人还说,嵩山长满杉松,巨大的瀑布日夜迸流,使它们经常受到雨点的滋润,因而长得非常苍郁茂盛。当夕阳残照披在苍峰翠峦间时,山林间便忽地腾起一阵阵雾气来。道教强调皈依自然,回归自然,这样一个瀑布飞奔、林木苍茂、夕阳斜照、雾气轻笼的地方,对道士来说,是美妙而理想的。对于方尊师将要回去的嵩山,诗人着力作如此精妙的描写,实际是寄托着一番良好的祝愿,认为他生活在这样一个美好的地方,在道业上必将会有更大的成就。诗人对于方尊师的情谊也从中充分地体现出来。
最后两句用双鹤送苏耽赴南岳衡山的典故,但略加变化,说:借问迎面前来的一双白鹤,你们大概是曾经参加过从衡岳迎接苏耽上仙界的吧?这意思是说,方尊师归嵩山就像当年苏耽登天一样,有着白鹤来迎,方尊师是和苏耽一样道学有成就要飞举上天的真人。
《小雅·采芑》诗的开首以“采芑”起兴,很自然地引出这次演习的地点:“新田”、“菑亩”。紧接着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出现在旷野上,马蹄得得,敲不碎阵列中之肃穆严整;军旗猎猎,掩不住苍穹下之杀气腾腾。在这里,作者以一约数“三千”极言周军猛将如云、战车如潮的强大阵容,进而又将“镜头的焦距”拉近至队伍的前方,精心安排了一个主将出场的赫赫威仪。只见他,乘坐一辆红色的战车,花席为帘、鲛皮为服,四匹马训练有素、铜钩铁辔,在整个队伍里坐镇中央,高大威武而与众不同。真是未谋其面已威猛慑人。诗的第二章与上大体相同,以互文见义之法,主要通过色彩刻画(“旗旐央央”,“约軝错衡”),继续加强对演习队伍声势之描绘。在对方叔形象的刻画上则更逼近一步:“服其命服”的方叔朱衣黄裳、佩玉鸣鸾、气度非凡。同时也点明他为王卿士的重要身份。第三章格调为之一变,以鹰隼的一飞冲天暗比方叔所率周军勇猛无敌和斗志昂扬。接下来作者又具体地描绘了周师在主帅的指挥下演习阵法的情形:雷霆般的战鼓声中,战车保持着进攻的阵形,在响彻云霄的喊杀声中向前冲去;演习结束,又是一阵鼓响,下达收兵的号令,队伍便井然有序地退出演习场,整顿完毕后,浩浩荡荡地返回营地。(“伐鼓渊渊,振旅阗阗”)。第四章辞色俱厉,以雄壮的气概直斥无端滋乱之荆蛮(“蠢尔蛮荆,大邦为仇”)。告诫说,以方叔如此装备精良、训练有素之师旅讨伐荆蛮,定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摧敌之军,拔敌之城,俘敌之人,败之于谈笑挥手之间(“方叔率止,执讯获丑”)。
统观全诗,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此诗并非实写战争,而是写一次军事演习。这从诗中“师干之试”等处可证。其二,此诗从头至尾层层推进,专事渲染,纯以气势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