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直接歌咏历史题材,表达作者议论见解的咏史诗。它跳出了一般咏史诗的窠臼,从另一个角度写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诗的前两句以看似平实之笔叙说了诗人所见:当年秦始皇焚书之处历经千年,已成为历史陈迹,除去满洞穴的尘土外什么也没有了,就过路旁的农夫看到这荒凉景象也感到伤心。这两句既交代了吟咏的历史事件,又从侧面写出了诗人的感慨,看似“无我”,实则“有我”。试想:历史上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是一场民族文化的大劫难。许多优秀的书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个视书为生命的读书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后的罗隐亦不例外。但诗人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直写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写自己的所见,借写他人的感受来表现这种感慨。一个不识诗书的农夫尚且“伤神”,罗隐作为一个读书人,自然更是感伤至极,这一点,读者一想即知,不说胜似多说。这种融思想感情于叙事当中、融丰富内容于平实当中的写法,既简明经济,又韵味无穷,不由人不赞叹诗人运用语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诗的三四句,写诗人的议论,揭示秦始皇焚书的原因。“祖龙算事浑乖角,将谓诗书活得人。”意谓秦始皇谋划事情还真聪明,他认为烧毁书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赢代政权永存。一般的咏史诗,作者都是从客观的角度,或赞或贬自己所吟咏的历史事件及人物,而罗隐却不是这样处理的。他是带着嘲讽的语气,从揣测秦始皇主观心态的角度,轻轻一笔写就的。这里诗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龙”,本身就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曾对“祖龙”自作解释说:“祖龙者,人之先也。”他要做诸“龙”之先,然后传诸子孙万代。既如此,诗人就用“祖龙”来称呼他,但实质是仅其意而用之,绝非单纯地使用典故。秦始皇为当初采纳李斯的奏议,烧毁了他认为是祸乱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观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借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达到传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之目的。这样的打算是荒谬的,仅是一厢情愿而已。因为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焚书之后没几年,义军四起,赢氏政权很快就成了一个短命王朝,对于这些与秦始皇主观设想背道而驰的历史事实,罗隐是再清楚不过了。但是诗人并没有像其他后世文人那样去正面议论,直抒胸臆,猛烈地抨击谴责秦始皇所为之荒谬,残暴,而是以较为轻松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语气,通过“浑乖角”这样的词语表达自己的揶揄嘲讽之意,不露锋芒而又锋利无比,无情地鞭挞了秦始皇焚书的暴行,深刻地讽刺了秦始皇的异想天开,真可谓匠心独运,曲折达意而又深刻有力。
这首诗是诗人秋天居住在昌谷家中,有感于读书无成,僻处一隅的咏怀之作。诗共十二句,前十句全是写景。这些景物,有的明丽芳香,有的凄凉幽冷,彼此色调很不一致。作者把它们放在一起,构成特殊的情境,以与自己当时的处境和心境相适应。这是李贺诗歌“奇诡”的一种表现。
首二句写山石。首句呈现出一派澄明雅洁的秋光水色,次句寓示霜风凄紧、草木枯凋的肃杀气象。秋水澄明,秋草枯瘦,这景象明丽而又晦涩,柔媚而又瘦硬,说不上是妍是媸,是荣是枯,叫人爱又不是,恨又不是,喜又不是,悲又不是。这类奇异的景物,正是作者当时欲进不得、欲退不能的矛盾心情的曲折反映。三、四句写竹。“侵衣野竹香”,野竹丛生,香侵衣袖,使人爱不忍离。“蛰蛰垂叶厚”,形容竹叶攒簇。傍晚时分,暮色沉沉,浓密的竹叶加深了夜的灰暗色调,则不免使人感到阴森可怖。四句起落频繁,转折急骤,迷离恍惚,变化莫测。
中间四句写空中景色。皎洁的衣亮从东山升起,高高地挂在湛蓝的夜空,显得娟秀可爱。衣中的桂树映衬着嫦娥苗条的身影,星星躲在云彩的下边,眨巴着眼睛在互相逗乐。这一切非常美丽,非常迷人。可惜都在天上,远离人间,可望而不可即。于是笔锋一转,又回到人间,继续写眼前昌谷的景物。
九、十句写在严霜的摧残下,栀子花凋落,泉水从岩石的缝隙里一点一滴艰难地挤出来,发出幽咽的声响,仿佛伤心人的啜泣。写到这里,繁星闪烁,皓衣千里的澄明境界突然化为乌有,取而代之的是眼前幽冷凄清的场景。这两句对上是转折,对下是铺垫。结束二句写人事。作者是以张仲蔚自况,说自己成年累衣在昌谷攻读诗书,书案都快朽烂了,还是一事无成。“案将朽”三字极为沉痛,把自己满肚子的委屈一古脑儿倾吐出来。
这首诗的表现方法比较奇特。它不像一般讽喻诗那样,以叙事为主,中间穿插议论,抒发感慨,而是着力写景,渲染环境气氛,通过种种具体生动的形象,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情怀。诗人笔下的景物,有的明丽芳香,有的枯瘦冷涩。把这些色调极不协调的景物放在一起,显得既生硬,又瑰丽,既芜杂(相互矛盾),又鲜明(彼此辉映),从而产生一种极不寻常的艺术魅力。它生动地再现了特定时间(秋夜)、特定地点(昌谷)的景色,真实地反映了诗人的处境和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