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写诗人登上军事要地丁家洲追思往昔,刻写奸臣无能误国,抒发了山河家国的情怀。
诗歌说,当年太师贾似道统领十余万人马,抵抗南侵的元军,煞有介事,而人们似乎也天真地抱持以强烈的希望。然而,惊若沙鸥、畏敌如虎的宋军,一听到元军吹起的号角,即已溃不成军,一溃再溃,直到扬州登岸。可是事情并没有完,贾似道仍然故技重施,摇旗呐喊,招集残兵。此情此景,还有多少人相信贪生怕死的奸臣还能拯家救国的道理,但见江船里,士兵的咒骂声连成一片。到处弥漫着逃跑、退缩、内讧与败亡的气息。结果一次声势浩大的军事行动,却滑变成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于是诗歌讥刺与冷嘲的意味,便流溢而出。
唐诗中写景通常不离抒情,而且多为抒情而设。即使纯乎写景,也渗透作者主观感情,写景即其心境的反光和折射;或者借用比兴,别有寄托。而这首写景诗不同于一般唐诗。它是咏夏天的暴雨,既不能从中觅得何种寓意,又不能视为作者心境的写照。因为他实在是为写雨而写雨。从一种自然现象的观察玩味中发现某种奇特情致,乃是宋人在诗歌“小结裹”方面的许多发明之一,南宋杨诚斋(万里)最擅此。而《溪上遇雨二首》就是早于诚斋二三百年的“诚斋体”。
再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它既不符合唐诗通常的含蓄蕴藉的表现手法,也无通常写景虚实相生较简炼笔法。它的写法可用八个字概尽:穷形尽相,快心露骨。
夏雨的特点是来速疾,来势猛,雨脚不定。这几点都被诗人准确抓住,表现于笔下。急雨才在前山,忽焉已至溪上,叫人避之不及,其来极快。以“坐看”从容起,而用“忽惊”、“却是”作跌宕转折,写出夏雨的疾速。而一“衔”一“喷”,不但把黑云拟人化了(它像在撒泼、顽皮),形象生动,而且写出了雨的力度,具有一种猛烈倾注感。写云曰“黑”,写雨曰“猛”,均穷极形容。一忽儿东边日头西边雨,一忽儿西边日头东边雨,又写出由于雨脚转移迅速造成的一种自然奇景。这还不够,诗人还通过“遇雨”者表情的变化,先是“坐看”,继而“忽惊”,侧面烘托出夏雨的瞬息变化难以预料。通篇思路敏捷灵活,用笔新鲜活跳,措语尖新,可喜可愕,深得夏雨之趣。
就情景的近似而论,它更易使人联想到苏轼《六月二十七日望湖楼醉书》中的一首:“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比较一下倒能见出此诗结构上的一个特点。苏诗虽一样写出夏雨的快速、有力、多变,可谓尽态极妍,但它是只就一处(“望湖楼”外)落墨,写出景色在不同时间里的变化。而此诗则从两处(“前山”与“溪上”)着眼,双管齐下,既有景物在不同时间的变化,又有空间的对比。如就诗的情韵而言,苏诗较胜;如论结构的新奇,此诗则不宜多让。
可见,诗分唐宋是大体的区分,不能绝对看待。王渔洋曾列举宋绝句风调类唐人者数十首,是宋中有唐;另一方面,宋诗的不少倾向往往可以追根溯源到中晚唐,是唐中有宋。大抵唐诗经过两度繁荣,晚唐诗人已感难乎为继,从选材到手法便开始有所标新立异了。这个唐宋诗交替的消息,从崔道融《溪上遇雨二首》诗中是略可窥到一些的。
这首诗描写奔赴前线的戍边将士听到前方部队首战告捷的消息时的欣喜心情,反映了唐军强大的战斗力。
“大漠风尘日色昏”,由于中国西北部的阿尔泰山、天山、昆仑山均呈自西向东或向东南走向,在河西走廊和青海东部形成一个大喇叭口,风力极大,狂风起时,飞沙走石。因此,“日色昏”接在“大漠风尘”后面,并不是指天色已晚,而是指风沙遮天蔽日。但这不光表现气候的暴烈,它作为一种背景出现,还自然对军事形势起着烘托、暗示的作用。在这种情势下,唐军不是辕门紧闭,被动防守,而是主动出征。为了减少风的强大阻力,加快行军速度,战士们半卷着红旗,向前挺进。这两句于“大漠风尘”之中,渲染红旗指引的一支劲旅,好像不是自然界在逞威,而是这支军队卷尘挟风,如一柄利剑,直指敌营。这就把读者的心弦扣得紧紧的,让人感到一场恶战已迫在眉睫。读者会悬想:这支横行大漠的健儿,将要演出怎样一种惊心动魄的场面呢?
在这种悬想之下,再读后两句:“前军夜战洮河北,已报生擒吐谷浑。”这可以说是一落一起。读者的悬想是紧跟着刚才那支军队展开的,可是在沙场上大显身手的机会却并没有轮到他们。就在中途,捷报传来,前锋部队已在夜战中大获全胜,连敌酋也被生擒。情节发展得既快又不免有点出人意料,但却完全合乎情理,因为前两句所写的那种大军出征时迅猛、凌厉的声势,已经充分暗示了唐军的士气和威力。这支强大剽悍的增援部队,既衬托出前锋的胜利并非偶然,又能见出唐军兵力绰绰有余,胜券在握。
从描写看,诗人所选取的对象是未和敌军直接交手的后续部队,而对战果辉煌的“前军夜战”只从侧面带出。这是打破常套的构思。如果改成从正面对夜战进行铺叙,就不免会显得平板,并且在短小的绝句中无法完成。现在避开对战争过程的正面描写,从侧面进行烘托,就把绝句的短处变成了长处。它让读者从“大漠风尘日色昏”和“夜战洮河北”去想象前锋的仗打得多么艰苦,多么出色。从“已报生擒吐谷浑”去体味这次出征多么富有戏剧性。一场激战,不是写得声嘶力竭,而是出以轻快跳脱之笔,通过侧面的烘托、点染,让读者去体味、遐想。这一切,在短短的四句诗里表现出来,在构思和驱遣语言上的难度,应该说是超过“温酒斩华雄”那样一类小说故事的。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