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在蜀也是常见的暮春而鸣。它又名杜宇、子规、鹈鴂,古人曾赋予它很多意义,蜀人更把它编成了一个哀凄动人的故事。(《成都记》:“望帝死,其魂化为鸟,名曰杜鹃。”)因此,这种鸟的啼鸣常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住在蜀地的文士关于杜鹃的吟咏当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陆游在成都时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闻杜鹃”,自然会惊动敏感的心弦而思绪万千了。
上片描述杜鹃夜啼的情景。词人从景物写起:“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茅檐”、“蓬窗”指其简陋的寓所。当然,陆游住所未必如此,这样写无非是形容客居的萧条,读者不必拘执。在这样的寓所里,“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黄的灯下,他该是多么寂寥。同时作者想象出“连江风雨”、“萧萧暗雨打窗声”。其愁绪便跃然纸上。“林莺巢燕总无声,但月夜、常啼杜宇。”这时他听到了鹃啼,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先反衬一笔:莺燕无声使得鹃啼显得分外清晰、刺耳;莺燕在早春显得特别活跃,一到晚春便“燕懒莺残”、悄然无声了,对这“无声”的怨悱,就是对“有声”的厌烦。“总”字传达出了那种怨责、无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写一笔:“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这个风雨之夜,月夜的鹃啼是很凄楚的——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 何况是此时此境呢! “常啼”显出这刺激不是一天两天,这样写是为了加强此夜闻鹃的感受。
下片是写夜闻鹃鸣的环境,着重于气氛的渲染。杜鹃,又名杜宇,这种传说中古代蜀帝灵魂的鸟,常在夜间啼叫,其声凄厉悲凉,往往触发旅人思乡之情。杜鹃这种“悲鸟”,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啼鸣,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写愁苦情状及内心痛楚。
“催成清泪,惊残孤梦,又拣深枝飞去。”这杜鹃竟然可以在发出鸣叫,催成词人几行清泪,惊残他一枕孤梦之后,又拣深枝飞去。“孤梦”点明:客中无聊,寄之于梦,偏又被“惊残”。“催成清泪”,因啼声一声紧似一声,故曰“催”。就这样还不停息,“又拣深枝飞去”,继续它的哀鸣。“又”,表明作者对鹃夜啼的无可奈何。杜甫《子规》写道:“客愁那听此,故作傍人低!”—— 客中愁闷时那能听这啼声,可是那杜鹃却似故意追着人飞!这里写的也是这种情况。鹃啼除了在总体上给人一种悲凄之感、一种心理重负之外,还由于它的象征意义引起人们的种种联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鸣,使人觉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鸣常引起人们时序倏忽之感,如《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同时,这种鸟的鸣声好似说“不如归去”,因此又常引起人们的羁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写道:“故山犹自不堪听,况半世、飘然羁旅!”“故山”,故乡。“半世”,陆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岁,故说半世。这结尾的两句进一步表明处境,生发感慨,把他此时闻鹃内心深层的意念揭示出来了。在故乡听鹃当然引不起羁愁,之所以“不堪听”,就是因为打动了岁月如流、志业未遂的心绪,而此时作客他乡更增加了一重羁愁,这里的“犹自……况”就是表示这种递进。
纵观全词,作者先绘景,渲染气氛,再用对比托出杜鹃夜啼,接着写啼声引发的感受,最后通过联想,表达人生的感慨。可谓结构细密,层次分明。
1906年初,王国维从苏州的江苏师范学堂去了北京,在晚清学部图书局任职。因一时尚难安定,故与罗振玉之婿刘季英——《老残游记》作者刘鹗之子,同住在罗振玉家。罗家有个男仆叫冯友,喜欢上一个旗人洗衣女子,这女子也常去罗府。刘季英便戏吟出两句:“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可能一时没写成,也可能后来失了兴致,这两句就一直被压在砚台下面。王国维偶然看到这两句,觉得写得很有神韵,当然他也知道这两句背后的故事,据此足成《蝶恋花》一首(参龙峨精灵《观堂别传》)。词云:
窈窕燕姬年十五。惯曳长裾,不作纤纤步。众里嫣然通一顾,人间颜色如尘土。 一树亭亭花乍吐,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当面吴娘夸善舞,可怜总被腰肢误。
大概在这首词创作后不久,王国维就将其编入《人间词甲稿》,发表在他主事的《教育世界》上,这也是少数写于北京却被收入甲稿的词作之一。后来,王国维应吴昌绶之请,将之前发表的《人间词甲稿》《人间词乙稿》进行删订整合,并补充甲乙稿发表后所写,手写一本《人间词》,这首《蝶恋花》仍在其中。
龙峨精灵即刘蕙孙,乃刘季英之子。因为有了刘蕙孙的追记,使得这首词的本事变得很明确了。虽然刘蕙孙在后来写的《我所了解的王静安先生》一文中关于本事的描述有一些变化,譬如与冯友的关系便没有再提,旗女的身份虽然没有变,但前者说是洗衣女子,后来说是一家卖水老虎灶打水的女子。关于这首词的创作,也变成刘季英与王国维因为经常同时出门,总是看着这个大脚的旗女,便起了调侃之心,刘季英先作得“窈窕”二句,为静安所赏,但刘季英无力或无心成篇,遂将此二句奉送静安,数日后,静安续成此词。
其实,刘蕙孙后来的文字删去了旗女与冯友的恋爱关系,对于解读这首词倒是更称便捷了。除了“年十五”乃指称此女子已至“及笄”,是待嫁的年龄,可能与婚恋有关以外,此词本身并无爱情方面的直接描写,若因为刘蕙孙早期的文字而强作联想,也许语境就被刻意支离了。
无论是根据刘蕙孙的追记,还是直接勘察语境,此词的核心都是描述这位旗女的“天然”之态。“天然”的具体表现有三:其一,身材长相的天然之美,如“窈窕”“一树亭亭花乍吐”,都是状其身姿有一种自然风韵,而“亭亭”二字,尤可见其身材之修长;其二,举止自然大方,如“惯曳”二句,一方面写出了旗人惯常的装束,更以“不作纤纤步”表现出此女并未如汉族女子一般裹脚,而是一种天足,因为天足之自如,故其步履自然不是纤纤之态了。萧艾说:“‘惯曳长裾’,旗装也。‘不作纤纤步’,天足也。唯卖浆旗下女子,足以当之。”(《王国维诗词笺校》)是契合词境的。“曳”长裾正是为了便于放开步履,再缀一“惯”字,可见其素来天足大步之习惯。特以“不作”二字,状其自然之天性;而且此“不作”二字,实有藐视传统的意味,因为“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自来将纤纤细步视为女性柔婉品性之体现。其三,笑容灿烂之美。“嫣然”是描写其笑靥迷人之状。宋玉《登徒子好色赋》有“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之句,《文选》注即以“笑貌”来解释“嫣”字,阳城、下蔡皆为古地名,宋玉极言其笑容之美在当地引起的关注和震动情形。
王国维写这种“天然”的魅力,除了直接描写之外,还非常注重对比的写法。
上阕是将旗女与“人间”的女子群体作对比,此旗女在人群中一出现,就觉得其他女子不堪与比,黯然失色了,因为那种源自天然的窈窕身姿和嫣然之貌,是如此的清新脱俗。这一层对比其实已经将旗女之美拔出在众女之上。“通一顾”即仔细看一遍的意思。陈师道《小放歌行》诗云:“春风永巷闭娉婷,长使青楼误得名。不惜卷帘通一顾,怕君着眼未分明。”这首诗素被视为是陈师道以娉婷美女自喻高才,大概要尽力展现自己的才能,所以才“不惜卷帘通一顾”了,目的是让“君”看分明。王国维当然不一定就是这个意思了。陈师道诗之“通一顾”乃自炫之意,王国维词之“通一顾”不过是为了与人间的美女更多地进行比较的意思。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颜色”本身就是形容有姿色的女子,如白居易《长恨歌》说:“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人间这些平常看来颇有姿色的女子,在此旗女的映照下,也不免相形见绌,可见此旗女的美确实不同凡响。
下阕则将燕姬与吴娘进行地域性的对比。燕姬就是北方美女的意思,《古诗十九首》即有“燕赵多佳人”之句。而吴娘一般指江南尤其是苏州一带的女子。王国维此词虽然作于北京,但也是从苏州离开不久,故吴娘之美自是尚在印象之中。苏州女子以善舞出名,白居易《忆江南》有“吴娃双舞醉芙蓉”之句,极力形容吴地女子的舞姿之美。舞者多细腰,此细腰往往非天然长成,而是因舞蹈之需刻意训练而成,故此细腰多失自然之美。《韩非子》即有“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之说,可见此细腰背后其实饱含着心酸。且吴娃双舞,多因酒宴助兴而起,为取悦客人,自是极力表演。而一旦与“表演”有了关系,“天然”的韵味便不能不受到遏制。王国维《留园玉兰花》也有“窈窕吴娘自矜许,却来花底羞无语”之句,这种“矜许”自然有失天然了。所以客人虽或因一时之兴,曾当吴娘面夸其舞艺精湛,而吴娘遂因之更加卖力,浑然忘却“天然”之美实远在表演之上。
“除却天然,欲赠浑无语”乃是对此旗女的点睛之笔。为了突出“天然”二字,王国维真是用尽笔墨,在铺张中强化,在强化中点题,将一个长相出众、身姿绰约修长、笑容嫣嫣、步履大方的北方旗女形象塑造出来。这样健康、自然、大方的女性形象,在诗词中其实是并不多见的。刘季英和王国维固然是因一时之兴而作,或不无雅谑之意,但客观上呈现出来的这一种女性美却也一新耳目。
如果仅从字面上勘察这首《蝶恋花》,上面的分析自是切合本事、圆融自如的。刘季英或许只是欣赏旗女本身之美,故其拈出二句,也只在身姿体态的描写上。而王国维不仅用对比的手法将此旗女之美予以强化,更以“天然”二字涵括这种美之特质,则说此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王国维的审美观,当然是合乎情理的。陈永正说:“本词也可以作一篇词论读。”(《王国维诗词全编校注》)叶嘉莹认为此词通篇都具有象喻的潜能,“很可能是王氏将自己的为人修养与论词之见解的两种抽象情思化为具象之表达的‘造境’之作”(叶嘉莹、安易《王国维词新释辑评》)。而在我看来,这首词未必句句象喻,也不止是一篇词论,而完全可以视为在审美观念上以“天然”为旨归的一篇文学通论。参诸王国维其他论诗词曲之语,都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王国维对自然美的推崇之情可见乎词。他在《宋元戏曲考》中曾将元曲视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又说:“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可见,“自然”乃是王国维对文学经典的一种基本认知。元曲“自然”品格的形成正因为那些作者在创作杂剧时,并非要以之求得名誉,也没有如司马迁一样要将作品“藏之名山,传之后人”(《报任安书》),以获后世之共鸣。“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乘兴而作,是他们笔下文字自然真实、活泼有致的原因所在。如《蝶恋花》中之旗女天足大步,即非邀人之赏,而是一种乘兴的姿态,故深得王国维欣赏。
比《宋元戏曲考》完成更早的《人间词话》,虽然以境界说驰名,但境界的核心也仍是落在“自然”二字。如关于造境与写境之分,写境本自然而来,造境也必合乎自然,这是王国维明确要求过的。他评价姜夔的词虽然“格韵高绝”,但毕竟读来如雾里看花,终究相隔一层,他把“不隔”作为词之审美的基本标准,也是心中悬着“自然”的缘故。清代词人纳兰性德被王国维视为“北宋以来,一人而已”,原因无非是其“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如果不论这些具体品评,王国维关于“大家之作”的总结性意见,也不过是“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三句话而已,而每一句都关合着“自然”的要义。明乎上述种种,可见王国维对“自然”的推崇固是一贯的,则其对生活中所遇见的具有自然之美的女性会多一份关注和青睐,也就可以理解了。尤其是因为他反对“矫揉妆束之态”,则其对吴娘善舞却为腰肢所误,自可对应来看。
《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皆撰于此《蝶恋花》之后,我们固然可以将此二书对自然之美的推崇视为是《蝶恋花》对“天然”之美特加赏爱的延续。但若由《蝶恋花》一词追溯其源,则王国维此前所撰《文学小言》一组17则,就特别值得关注了。
作为早期文学观念的集中表述,王国维承西方之思想,提出“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之说,而所谓“游戏”,就是排除了利禄的诱惑和刻意修饰的艺术。所以在王国维的语境中,“的文学”“文绣的文学”,都不是真文学,因为其背离了“游戏”之心和自然之美。
自然之美的底蕴尤在“真实”二字。真实既是一种人格体现,又是一种艺术传达。王国维把屈原、陶渊明、杜甫、苏轼四人作为中国文学之杰出代表,即是其“高尚伟大之文学”中包含着“高尚伟大之人格”。这种文学与人格的合一,在艺术上的重要体现之一便是根植于真实的自然。如屈原的“感自己之感,言自己之言”,便是最突出之例,而宋玉、景差及以下辞人便不免愈趋而下了。
很显然,《文学小言》的文学观念,在这首《蝶恋花》中有着生动的回响。王国维以一个旗女的“天然”之美,与有着“妆束”“文绣”嫌疑的吴娘之舞对照而言,再度将“自然”之韵致彰显出来,并在此后的《人间词话》《宋元戏曲考》中继续拓展深化这一话题。由这一理论的演绎过程,也可见出《蝶恋花》一词在这种审美思想前后绾合中的特别意义。
袁枚是“性灵说”的倡导者,主张为文要有“真情”。其文别具特色,善于描写景物,叙事记人。
祭文通常有固定的格式,其内容和形式都容易公式化,为后人传诵的不多。但袁枚的《祭妹文》却不拘格式,写得情真意切,生动感人,为后人传诵。
袁素文名机,素文是她的字,1720年(清康熙五十九年)生。她容貌出众,“最是风华质,还兼窈窕姿”,“端丽为女兄弟冠”,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袁素文又“幼好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因此很会作诗。在她未满一周岁时,其父曾仗义救助亡友衡阳县令高清的妻儿,为高清平反了其生前一起因库亏而入狱的冤案。高清的胞弟高八为此感激涕零,表示自己即将出生的孩子若系男儿,就与袁素文婚配,以示报答袁家大恩。不久高八生了个儿子,于是送来金锁作为聘礼,这场指腹婚事就这样正式确定下来。可是当双方成年后,男方却只字不提嫁娶之事,直到1742年(乾隆七年)袁素文二十三岁时,高八突然捎来书信说,因为儿子有病不宜结婚,希望解除婚约。由于袁素文自幼深受封建礼教毒害,“一闻婚早定,万死誓相随”,所以听到男方要解除婚约,就手持金锁哭泣不止,终日绝食。不久高八病死,高清的儿子高继祖特来说明真相,原来高八之子高绎祖并非有病,而是“有禽兽行”,并且屡教不改,其父怕以怨报德,才托言儿子有病解约。可是袁素文为了固守旧礼教的“一念之贞”,竟不顾日后痛苦,仍坚持嫁给高八之子,一时被誉为所谓“贞妇”。
袁家家境虽然一般,但因为家学渊源,注重读书,请了教师在家指导袁枚,对待女儿也一样,所以素文自幼随哥哥上课。她很喜爱读书,针线旁边常放着书卷,很会作诗,琴棋书画也样样精通。她容貌出众,是袁家姐妹中长得最漂亮端庄的;尤其是她的脾性温柔,待人贤淑有礼,是出名的淑女。
二十五岁时,才貌双全的素文嫁到了如皋高家。婚后,素文孝敬公婆,深得公婆喜爱。可是高八之子绎祖,个头矮小,驼背斜眼,长相十分丑陋,而且品行极为恶劣。他性情暴戾,行为轻佻,整天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他看到书卷就发怒,把她的诗稿烧毁,不准妻子读书和做针线,袁素文从此不再敢作诗,也不敢缝纫。他为了外出嫖妓,卖尽家产后又向袁素文逼索嫁妆,不答应就拳打脚踢,有时还用火烧灼袁素文,婆婆前来救护,他连母亲一起殴打,甚至把他母亲的牙齿都打下来了。就这样的虐待,素文还是一一忍受下来,在高家委曲求全,恪守妇道。后来,高绎祖聚赌输了很多钱,竟要卖掉袁素文抵债。她被逼无奈,逃到尼姑庵,看到无路可走了,才请人通知了娘家。袁父接到书信,心痛欲裂,当即赶到如皋告到官府,判决离婚后,他把女儿和她的女儿阿印领回了杭州老家。那年素文二十九岁,结婚才不过四年。
袁素文回到娘家以后,一方面悉心侍奉父母兄长,另一方面还惦念着婆母,经常寄赠衣食问安。三年后袁枚定居南京随园,素文也随着全家一起迁徙。由于婚姻极不美满,心灵上受到的创伤,她除了读书作诗自我安慰外,终日都闷闷不乐,生了病也不愿求医,终于在1759年(乾隆二十四年)病死,年仅39岁。
袁枚在《哭三妹五十韵》里写道:“彩凤从鸦逐,红兰受雪欺。”“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生前既不可想,身后又不可知;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
袁素文这位贤淑的才女,由于受封建礼教毒害太深,所以导致了这场催人下泪的婚姻悲剧。她从“淑女”到“贤妇”,结果却差一点成了被卖掉的“弃妇”,并因此过早离开人世,这是与她自幼深受封建礼教的教育是分不开的。袁枚作为她的兄长,也看出了这一点。他在《祭妹文》中说:“呜呼!使汝不识诗书,或未必艰贞若是!”这种无可奈何的叹息,正是一种既沉痛又委婉的控诉。 袁素文留在人间的,除了一个悲婉的故事,还有就是一本著作《素文女子遗稿》。
《祭妹文》构思精巧,别巨匠心,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从素文墓地入笔到病根祸源的交代,从野外同捉蟋蟀到书斋共读诗经,从胞妹送哥眼泪流到把盏喜迎兄长归,从离家出嫁到中道归返,从侍奉母亲以示其德到关爱长兄以显其情,从素文之死到后事料理,情节层层推进,感情波起浪涌,叙事历历可见,抒情句句见心,文情并茂,浑然一体。
文章起笔交待亡妹所葬之地、祭奠时间,祭者身份等,紧接着“呜呼”一转,直呼亡妹,为全文奠定了凄切哀婉的悲怆基调。接着,简洁叙述妹妹的死因:“以一念之贞,遇人仳离,致孤危托落。”意为素文早亡其根源是少年时常听先生授经,“爱听古人节义事”,说明是封建诗书的腐朽观念侵害了素文,使她饱受苦难,英年早逝。
接下来,作者追忆与素文共度的难忘时光。童年相伴读书,“差肩而坐”,温馨之情溢于言表;同捉蟋蟀,同葬蟋蟀,则体现了妹妹性情温厚善良。其描述真实生动,一个天真活泼善良的孩童突现于眼前。这原本不为奇,妙就妙在作者把追忆与现实联系起来,当年兄妹同葬蟋蟀,后来孤兄独葬亡妹,物换星移,昨是今非,让作者潸然泪下。年长些时,袁枚远行广西,妹妹不忍哥哥分离,掎裳拽衣,放声大哭。当年有妹送兄行,后来唯独兄送妹归,令作者十分伤痛。袁枚考中进士,衣锦还家,妹妹惊喜万分,扶案而出,家人瞠视而笑。妹妹为哥哥中考得官而欣喜之情,和盘托出,手足之情可见一斑。往日种种琐事,历历如在作者眼前。“然而汝已不在人间,则虽年光倒流,几时可再,而亦无与为证印者矣。”时光不可倒流,昔日也不再重来了。
随后,记妹妹归返母家的种种情形:服侍母亲;治办文墨;袁枚染病在床,妹妹终宵刺探,还想方设法让哥哥高兴,兄妹感情深厚。
而后,记妹妹病危和亡逝的情况。素文病入膏肓,大限将至,但不让人给哥哥报信,以宽兄长之心。忍死待兄归,然而终等不及哥哥归来含憾而终,死不瞑目。“已予先一日梦汝来诀,心知不祥,飞舟渡江。”袁枚已预感不祥,急赶归家,在妹妹逝去几小时后才赶到家中,其时素文四肢尚温,却未能与妹妹说上一句心中话,只怪自己轻信医言,远吊扬州,自责之情溢于言表。一句“呜呼痛哉”,把对亡妹的思念、同情、内疚、哀痛统统浓缩在伤心欲绝的悲叹中。
最后,简述妹妹亡后料理事宜。并随感而发:“汝死我葬,我死谁埋?汝倘有灵,可能告我?”末段,作者把视线拉回到眼前,回到祭奠的暮地。“哭汝既不闻汝言,奠汝又不见汝食。”逝者已逝,生者十分凄切哀伤。“纸灰飞扬,朔风野大,阿兄归矣,犹屡屡回头望汝也。呜呼哀哉!呜呼哀哉!”对妹妹的怀念和挚爱之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袁枚将整篇文章写得有灵性又不事雕琢。作者在回忆童年与妹妹同度的琐事时,信手拈来,清灵隽妙;悲悼亲人的遽然长逝时,又字字玑珠,句句血泪,真挚动人,感人肺腑。他在叙事中寄寓哀痛,行文中饱含真情,同时还穿插些许景物描绘,从而使痛惜、哀伤、悔恨、无可奈何之情有机地揉和在一起,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
这是一首久享盛名的佳作。
李商隐所处的时代是国运将尽的晚唐,尽管他有抱负,但是无法施展,很不得志。这首诗就反映了他的伤感情绪。
前两句“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原”是说:傍晚时分我心情悒郁,驾着车登上古老的郊原。“向晚”指天色快黑了,“不适”指不悦。诗人心情忧郁,为了解闷,就驾着车子外出眺望风景。“古原”就是乐游原,在长安城南,地势较高,是唐代的游览胜地。这两句,点明登古原的时间和原因。后两句“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是说:夕阳下的景色无限美好,只可惜已接近黄昏。“无限好”是对夕阳下的景象热烈赞美。然而“只是”二字,笔锋一转,转到深深的哀伤之中。这是诗人无力挽留美好事物所发出深长的慨叹。这两句近于格言式的慨叹涵义是十分深的,它不仅对夕阳下的自然景象而发,也是对自己,对时代所发出的感叹。其中也富有爱惜光阴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