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上半片着重于写实,其中首句“愁展翠罗衾”是小词中常用的词语,比较直白。但接下来的“半是馀温半泪”写得就比较巧妙了。一方面写了女子自己留在罗衾上的馀温和泪痕,说明她整夜都在枕上流泪。另一方面描述的馀温也可以是回忆丈夫在家的温馨,更突出了下面的“半泪”,从以往的余温到现在的寂寞眼泪。于是这里有了一种时空的交混,而引出了下一句的“不辨坠欢新恨”,指新近离别的憾恨,往日欢乐的记忆增强了新近离别的憾恨,而新近离别的憾恨又格外令人怀念往日团聚的欢乐。苦与东互为因果,令人说不清到底是“欢”还是“恨”。妙就妙在“是人间滋味”一句,作者本来是在写思妇的哀怨,但无意之中就流露出自己的口吻,俨然一幅“偶开天眼觑红尘”的姿态。如果说前三句有“花间词”风味的话,那么这最后一句回归到作者《人间词》的本身上来了。
词的下半片,更多的是在描述精神层次。“几年辨守郁金堂,草草浑闲事”点明了过去几年作者与爱人厮守在家中,自认为夫妻生活本来就是如此的,所以并没有特别的珍惜,但没想到这种生活结束了。现在你离开我在外,我才体会到当年那些团聚的日子是多么珍贵难得。人,总是在思念过去和向往未来中,惟独不知道珍惜现在。“独向西风林下,望红尘一骑”两句结尾特妙:前达都是写女子的情,惟独这两句在写情的同时还描绘出一幅“景”的画面。画中思妇遥望着远方征尘中的一人一骑。因为有了“红尘”与“林下”的对比,列多的引申为忧愁烦恼的人世。“林下”可以是幽静的林下,也可能是古人说的“归隐林下”。作者写思妇站在林下,征人没入红尘,突出了作品的主题和作者的本意。
此词抒发了作者病体初愈、徘徊香径时,悼惜春残花落、感伤年华流逝的惘怅和哀愁。
词的上片,情景交融,辞意凄婉。“病起恹恹”,即《青箱杂记》所说的“一日病起”,这句是实写作者当时的情况。由于生病,心绪愁闷,故见画堂乱正在凋谢的花枝,也好像更增添了几分憔悴。“画堂”句,不仅点出了暮春的节候特征,而且亦花亦人,花人兼写:“憔悴”,既是写凋谢的花,也是写老病的人;人因“病起恹恹”,而觉得花也憔悴;而花的凋谢也更增加了病人心理上的“恹恹”。“乱红”两句,紧承“画堂”句,进一步描绘物象,渲染气氛。有“画堂花谢”,即有“乱红飘砌”。“砌”应“画堂”,“乱红”应“花谢”,连环相扣,正是作者用笔缜密之处。“滴尽胭脂泪”,则情浓意切,极尽渲染之能事。“胭脂泪”,形象地描绘“乱红”的飘坠,赋予落花以伤感的人情,同时也包含了作者自己的伤感。
下片转入怀人念远。“惆怅”两句,写乱春人去,无人在花乱共醉,只有“惆怅”而已。“惆怅”之至,转而为“愁”,愁且“无际”,足见其怀人之深。最后两句,更以特出之笔,抒发此情。“武陵回睇”,即“回睇武陵”,由结句的“波空翠”看,作者当是由眼乱的“乱红飘砌”而联想到“落英缤纷”的武陵溪,而那里正是驻春藏人的好地方。但这里并非是实指,而是借以代指所怀念的人留连之地。不过,人在远方,虽凝睇翘首,终是怀而不见,望中徒有翠波而已。“空”字传神,极能表现作者那种怅惘、空虚的心情。
由落花而伤春,由伤春而怀人,暗寄时事身世之慨,全词闲笔婉妙,深情幽韵,若不能自胜。这种情调与政治舞台上刚毅英伟、喜怒不见于色的韩琦绝不相类。同样的情况,还有范仲淹、司马光等,皆一时名德重望,他们都写过艳丽的小词。其实,这倒是一种正常现象,如杨慎《词品》所说:“人非太上,未免有情。”唐韩偓《流年》诗有云:“雄豪亦有流年恨,况是离魂易黯然。”再者,这与词的发展特点有关。词之初起,便以抒情为上,《花间》之后,便形成了婉约的传统,韩琦生活的那个时代,词还没有突破这个传统。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