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论六国诚心正意、浑厚圆融,其文承接苏洵《六国论》中“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的观念,但现实针对性更强。
苏轼大概既不满宋朝维持积贫懦弱的现状,又对王安石“一日百变法”有强烈担忧,他曾上书锐意革新的神宗皇帝:“臣窃以为当今之患,虽法令有所未安,而天下之所以不治者,失在于任人,而非法制之罪也。”(《进策》)所以苏轼论六国格外关注“人”的问题,其视野又不局限于战国,而是由战国放宽到历朝历代,他从描述“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的盛况,扩展到古今对“智、勇、辩、力”四种所谓“天民之秀杰”类人才的态度,指出“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这一总体回顾,体认精当而周全。由此再收归六国与秦朝因在用人制度上的不同而导致存亡效果的不同:“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人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赖此“六国”方由“久存”至“少安而不即亡也”;而秦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由之因“客”而一统天下,可见人才何其重要,但“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导致“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这就等于“纵百万虎狼于山林”,他们不愿“老死于布褐”,只能“辍耕太息以俟时”,而一旦时机成熟必“将噬人”,这正是“秦之所以速亡者”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苏轼行文在一放一收之间,便达到“出奇无穷,一洗万古”的境界,指责王安石变法,以始皇的“民恃法而治,吏守法而已”的任法愚民导致秦亡为例而不动声色;批判宋朝“重文轻武”的用人战略,以提倡国家要使“智、勇、辩、力”四种人才“区处条理,各安其所”为准则亦不动声色。郭预衡曾撰文认为:苏轼《六国论》于用人观点片面、于“新法”未击要害、于“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之结论“更是儒家思想的偏见”,总的看来是所谓“思想是无足取的”(《苏轼散文的一些艺术特色》)。但苏轼认识到的“人”的问题,尤其是“智、勇、辩、力”之人中“秀杰”能不大量失业而让其“各安其所”的问题,也仍是现代社会要着力解决的最重要的社会问题。当人们的观念由“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追求转化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协调推进时,当发展由满足吃穿的“小康社会”转向提升素质的“和谐社会”时,自然不能认为苏轼“以人为治国之本”的理念是片面、保守。
苏轼不反对“以法治国”,他指出“陈豨过代,萧曹莫能禁”,“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但也允许地方王侯“争致宾客”,原因可能有二:一为“惩秦之祸”,一更为“爵禄不能尽糜天下士”。“萧曹为政”呈“文景武之世”的作法,尽管不是主观上想解决“客”的就生安居问题,但客观上却的确使汉代走向了昌盛,虽不如“先王之政”那样,有主动积极的“养士”“爱人”的境界,然“学道易使”(即把“道”作为技术使用)之效却何其明达。一味“任法不任人”,秦皇便有隳名城、杀豪杰”之举、北宋新党便酿“乌台诗案”之冤,所以汉高祖刘邦认识到“马上能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唐太宗李世民也悟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由此苏轼在《六国论》中阐明了三种治国之层次:最低是“任法不任人”的治国(即秦),其次是“有法不禁客”的治国(即六国与汉),最上是以“爱人”为自觉、为核心而“学道”而制定法则来治国(即“先王之政”)。可见治国讲究德为前提、以德与以法并重,讲究使“智、勇、辩、力”之“秀杰”能“不失职”而“安其所”的原则,恰恰显示着苏轼继承了儒家仁政治国理念中的对现代社会仍有不可忽视之启发的最积极的思想要素。
这篇散文是苏轼“杂然有感于中”而作,文中引用大量见于传记“皆争养士”的史实,从春秋之末,至于战国,一直到汉代的“文景武之世”,从而导出论点,实在是“考之世变”之论。其言凿凿,确可信据。文章论及历史上通过什么途径选拔士人的问题,其时间跨度从三代、春秋、战国,历汉、魏、晋,到隋、唐之后,思如泉涌,旁征博引,行文曲折而无不尽意,充分表现其文章纵横捭阖、雄辩宏论的风格。正如苏轼在《答谢民师书》中所谓“大略如行文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诗用浪漫手法开始,前四句谈自己生平的抱负:或者做个安期生那样的神仙,游戏人生;要么做个李西平那样的名将,杀敌立功。这四句写得气势很雄壮,与李白《将进酒》等古风一样,给人以一种强烈的激励,使人进入振奋的状态。就表达上来说,前者又只是后者的陪衬,做神仙是幻想,做名将才是诗人努力想实现的方向。同时,用李西平事又十分贴切当时时局,陆游正是想要同李西平扫平逆贼、收复旧京长安一样扫平金虏、收复旧都汴京。
然而,现实是残酷无情的,愿望是那么地虚无缥缈。诗人回到了现实,便把前四句放出的狂澜一下子倒挽回来,进而感叹自己,年龄老大,功业无成,只能闲居在僧寮,无聊地躺着,默送着夕阳西下。他想着,像自己这样的战士,就不能只作个诗人,发出凄苦的吟声,这决不是自己所愿意的,于是诗在沉重的压抑中再度放开,故作豪语,先写自己放浪于酒,意气奋发,从而在吐露心中郁结的烦闷时,又表现自己的豪情、对未来的向往,这就是收复失地,饮酒庆功。末两句结得很自然,既承上饮酒而来,又与起首要做李西平遥遥呼应。
后人评放翁诗十九都是从军之作,这首诗虽然是闲居遣怀,主题仍与从军诗保持了一致。诗的格调雄放豪轶,悲中带壮,既有不满与牢骚,又充满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无论是醉歌作达还是自我排遣,都紧密围绕对国事的关心与对未来的信心,所以很有鼓舞力。
《燕歌行》是高适的代表作。虽用乐府旧题,却是因时事而作的,这是乐府诗的发展,如果再进一步,就到了杜甫《丽人行》、《兵车行》、“三吏”、“三别”等即事命篇的新乐府了。《燕歌行》是一个乐府题目,属于《相和歌》中的《平调曲》,这个曲调以前没有过记载,因此据说就是曹丕开创的。 曹丕的《燕歌行》有两首,是写妇女愁思,由他首创,所以后人多学他如此用燕歌行曲调做闺怨诗。高适的《燕歌行》是写边塞将士生活,用燕歌行曲调写此题材他是第一个。此诗主要是揭露主将骄逸轻敌,不恤士卒,致使战事失利。历来注家未对序文史事详加考核,都以为是讽张守珪而作。其实,这是不符史实的。此诗所刺对象应是受张守珪派遣、前往征讨奚、契丹的平卢讨击使、左骁卫将军安禄山。
诗大体可分四段:首段八句写出师。其中前四句说战尘起于东北,将军奉命征讨,天子特赐光彩,已见得宠而骄,为后文轻敌伏笔。后四句接写出征阵容。旌旗如云,鼓角齐鸣,一路上浩浩荡荡,大模大样开赴战地,为失利时狼狈情景作反衬。“校尉”两句写抵达前线。羽书飞驰,见军情紧急;猎火照夜,说敌阵森严。
第二段八句写战斗经过。其中前四句写战初敌人来势凶猛,我军伤亡惨重,后四句说至晚已兵少力竭,不得解围。“山川萧条极边土”,说明战场地形是无险可凭的开阔地带,这正有利于胡骑驰突,故接写敌军如暴风骤雨之袭来。“战士”两句用对比方法写出了主将骄惰轻敌,不恤士卒,一面是拚死苦战,一面仍恣意逸乐。这是诗中最有揭露性的描写。大漠衰草、落日孤城的萧飒景象,为“斗兵稀”作衬托,同时写战斗一直持续到傍晚。“身当恩遇常轻敌”,正面点出损兵被围的原因,是诗的主旨。
第三段八句写征人,思妇两地相望,重会无期。诗虽古体,多用偶句,此段因内容需要,而犹着意作对仗。又此诗平仄转韵,一般四句一转,独此段八句全用仄韵,与表现双方摇摇不安的心绪相适应。杀气成云,刁斗传寒,都是极力渲染悲凉气氛。
末段四句,两句写战士在生还无望的处境下,已决心以身殉国。“岂顾勋”三字,仍是对将帅的讽刺。两句诗人感慨,对战士的悲惨命运深寄同情,诗以“至今犹忆李将军”作结,再次点明主题。盛唐时,殷璠评高适曰:“其诗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此诗确实可以作为代表。
《燕歌行》不仅是高适的“第一大篇”(近人赵熙评语),而且是整个唐代边塞诗中的杰作,千古传诵,良非偶然。
开元十五年(公元727),高适曾北上蓟门。二十年,信安王李禕征讨奚、契丹,他又北去幽燕,希望到信安王幕府效力,未能如愿:“岂无安边书,诸将已承恩。惆怅孙吴事,归来独闭门”(《蓟中作》)。可见他对东北边塞军事,下过一番研究工夫。开元二十一年后,幽州节度使张守珪经略边事,初有战功。但二十四年,张让平卢讨击使安禄山讨奚、契丹,“禄山恃勇轻进,为虏所败”(《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五)。二十六年,幽州将赵堪、白真陀罗矫张守珪之命,逼迫平卢军使乌知义出兵攻奚、契丹,先胜后败。“守珪隐其状,而妄奏克获之功”(《旧唐书。张守珪传》)。高适对开元二十四年以后的两次战败,感慨很深,因写此篇。
诗意在慨叹征战之苦,谴责将领骄傲轻敌,荒淫失职,造成战争失利,使战士受 到极大痛苦和牺牲,反映了士兵与将领之间苦乐不同,庄严与荒淫迥异的现实。诗虽 叙写边战,但重点不在民族矛盾,而是讽刺和愤恨不恤战士的将领。同时,也写出了 为国御敌之辛勤。主题仍是雄健激越,慷慨悲壮。
《人有亡斧者》讲述的 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土地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第二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原来客观事物的原貌。准确的判断来源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而不是主观的猜想。
不要多疑,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心态。
不要随便猜疑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