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白居易诏授忠州刺史时写的一首诗。诗人通过对山岚雾霭、滩头江水、峡气弥漫的描述,抒发了自己浓浓的思乡之切和郁闷之情,也寄托了诗人愿早日回京报效朝廷的拳拳之心。
诗中前四句写景,寥寥数语展现出此时此地的景象:山岚雾霭特别浓重,江山辽阔,自己却身处如此偏僻遥远的地方。滩头江水带来的秋意扑面而来,山谷中气候湿润,晴天也多像阴天。
后四句则笔锋一转,写到自己望向帝京,表达了自己心中对故乡的思念;最后两句化用晋陶渊明置无弦琴的故事,说自己只能依靠这北窗下的琴来排解心中孤独了,表达了自己不甘寂寞而又无可奈何的心情。
诗中所写,虽是溯江西上所经历的美丽而又险峻的风光,却恰如其分地透露了诗人萦绕心头的宦海波澜,其中“滩声秋更急,峡气晓多阴。望阙云遮眼,思乡雨滴心。”写得情景交融,将澎湃于心间的万千波涛,同三峡所见的逆风惊浪完全吻合,情溢于景,动人心扉,这也正是白居易山水吟咏的特有风采。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海天谁放冰轮满,惆怅离情。”上片前二句因离情而责怪月亮:是谁让天字中的月儿变得那么皎洁明亮。难道他没有看到我的离情惆怅吗,词人恼月照人,又增“月圆人不圆”的怅恨,这种借月以表达怀念之情的作法与苏东坡的“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朱淑真的“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有异曲同工之妙。“莫说离情,但值凉宵总泪零”。接下二句,写这种离情已不堪提起,每到凉夜,总耍使人伤心落泪。只是反反复复地说离情,而不说明是怎样的离情。
“只应说落重相见,那是今生。”直至下片的“说落重相见”,才知道先前所说之离情,并非一般之生离,而是凄然断肠的死别。自居易《长恨歌》诗里有“上穷说落下黄泉,丽处茫茫皆不见”之语,是说贵妃死后,明皇命方士通天彻地去寻。容若作此语。说明爱人亡故。然而就算说落重逢。也正如李商隐《马嵬》诗中所说的“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即使能够重见,已不是今生的事了。至于今生呢,偏偏在忧愁之时总会想你。“刚作愁时又忆卿”。语简情深,哀婉之处动人心魄。愁上浇愁,苦上加苦。容若心思之凄惋低徊,由此亦可见一斑。既然无力逃脱记忆的深渊,他也只能寻求一些希冀,今生最想实现的事情,不过是再见一面,再走一遭,却已是天上人间。纳兰明白,只应说落,才有重见的可能,可今生,又如何去到那里啊。她依然消失人世,他只能遥望不舍。
道教的神话常常会激超诗人的丰富想象,仿佛道士们过的也是神仙生活,也能摆脱人世间的种种限制,享受神仙的超脱和自由,以满足他们向往自由的心理和愿望。这首诗的基本内容就是这样。
“元丹丘,爱神仙。”正因为元丹丘喜好神仙之术,所以他才长期在嵩山修炼。下三句就是他常年在嵩山中求仙学道的夸张描写:“朝饮颍川之清流,暮还嵩岑之紫烟,三十六峰常周旋。”诗中把元丹丘长期在嵩山的活动浪漫化,夸张地说成是一天之内的活动,仿佛他已成仙得道,有了神仙飞腾之术。早上,他还在清清的颍川边饮水,晚上就出现在紫烟缭绕的嵩山峰顶,在嵩山三十六峰的绝顶灿列处都有元丹丘的踪迹。嵩山在今河南登封,是五岳之一的中岳。唐时这里是道教最盛的地方。著名的道教胜地嵩阳观和中岳庙就在这里。嵩山有太室、少室二山,二山各有三十六峰,共计七十二峰。大概在唐时嵩山有名字的只有三十六峰,后来愈来愈多,但三十六峰也只是一个约数,言其多而已。
下面诗中着重写元丹丘的神通:“长周旋,蹑星虹。身骑飞龙耳生风。横河跨海与天通。”以上诗句意即脚踏星虹,身骑飞龙,速度之快,星驰电闪,只觉得两耳生风。可以横跨江河,飞越大海,在天空自由邀游,一直通向神话中的天国。这与屈原《离骚》中的乘飞龙遨游天国是同一寓意,即借飞升以向往自由,借游仙以寄托理想。
诗的最后一句说。“我知尔游心无穷。”《文苑英华》“游心”作“心游”,意思就更为明显。原来“蹑星虹”、“乘飞龙”,“横河跨海”的无穷之游,都只是“心游”而已。这一切都是诗人想象中的产物。并非真实。原来只是精神上的一番自由和逍遥之游。这与庄子“游心”(《庄子·则阳》:“知游心于无穷。”)的精神遨游是完全一致的。
此诗赞扬元丹丘爱神仙。“爱神仙”是全诗之眼。诗中故意把元丹丘写成一个能骑龙升天、横河跨海的神仙,表达了诗人对老友的美好祝愿,也是对老友的戏谑。李白真心希望元丹丘像神仙一样的自由快活,当然这也是李白自己的愿望。诗是歌谣体,用三、三、七的句式,使诗句更加活泼,富有变化。诗的前半首和后半首结构重叠,有一种长短相间,循环复沓的音乐美。后半首的首句与前半首的来句还用顶针格的修辞手法,使前后段自然衔接,天衣无缝。此诗有语言明白如话,自然天成的民歌风味,读起来朗朗上口。由此可见,李白在学民歌方面是下了一番功夫的,此诗就是他学习民歌的优秀结晶。
此诗的主旨,由于诗的境界的空泛性和意象的可塑性,对其内涵可以有不同的开掘和把握。《毛诗序》“乐育材”说流传二千多年,影响至巨。连批评《毛诗序》全失诗意的朱子,在其《白鹿洞赋》中,亦有“广‘青衿’之疑问,乐《菁莪》之长育”的句子。此所谓习用典记,约定俗成者也。对诗的主题,不同的理解可以并存,似不必存此没彼。这首诗的主题,爱情说更有道理,证据之一是人们公认《小雅》中典型描写男女相悦之情的《小雅·隰桑》篇,同《小雅·菁菁者莪》不论章法、句式都非常相似;前三章中“既见君子”句式一般无二,第四章都变换声调,各自成章。
此诗前三章都以“菁菁者莪”起兴,也可以理解成记实,然不必过于拘泥,因“在彼中阿”、“在彼中沚”、“在彼中陵”的植物,除了“莪”,当然还有很多,举一概之而已。第一章,女子在莪蒿茂盛的山坳里,邂逅了一位性格开朗活泼、仪态落落大方、举止从容潇洒的男子,两人一见钟情,在女子内心深处引起了强烈震颤。第二章写两人又一次在水中沙洲上相遇,作者用一个“喜”字写怀春少女既惊又喜的微妙心理。第三章,两人见面的地点从绿荫覆盖的山坳、水光萦绕的小洲转到了阳光明媚的山丘上,暗示了两人关系的渐趋明朗化。“锡我百朋”一句,写女子见到君子后,因获得厚赐而不胜欣喜。第四章笔锋一转,以“泛泛杨舟”起兴,象征两人在人生长河中同舟共济、同甘共苦的誓愿。不管生活有顺境,有逆境,只要时时有恋人相伴,女子永远觉得幸福。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十六句,但把一个美妙动人的爱情故事表现得引人入胜。和《秦风·蒹葭》相比,《蒹葭》在水乡泽国的氛围中有一缕渺远空灵、柔婉缠绵的哀怨之情,把一腔执着、艰难寻求但始终无法实现的惆怅之情,寄托于一派清虚旷远、烟水濛濛的凄清秋色之中。而《菁菁者莪》处处烘托着清朗明丽的山光和灵秀迷人的水色,青幽的山坡,静谧的水洲,另是一番情致。两首诗可谓珠联璧合,各有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