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绝以韵取胜,妙在如淡墨一点,而四围皆到。诗人把自己的感情密含在风景的描写中,并不明白说出,却能给人以深至的回味。
一、二两句描写水陆风光,再现诗人风尘仆仆的身影和暗淡凄迷的心态。山路蜿蜒,落木萧萧,秋雨纷纷;溪水伸展,秋风浙浙,波摇草动:山程水驿,风雨凄迷,字里行间流露出人行秋风的寒凉心态和冷寂情绪。“萧萧”描落叶纷飞之状,暗含秋风无情、寒意萧疏,枯黄了行人的口光,遮蔽了蜿蜒的山路。“淅淅”状秋风飒飒之态,泛起波光,掀动菖蒲,暗含诗人行舟水、漂泊无依之感。“穷秋”助长寒凉,平添空旷;“一岸”铺展水草,点染秋风。整体而言,诗人善于观察,精于描绘,于细微处传精神,于平淡中显韵致。山路秋雨,风吹草动,叶落江流,这些寻常景物,被诗人用“萧萧”点染,用“浙浙”润饰,立刻营造一种寒凉凄清氛围,烘托奔波劳顿之苦,有声有色之感。当然,诗人笔下的风景从来都不是纯粹自然的描写,自然的风景其实是心灵风景的折射。一、二两句采用对起之格,这在绝句中是不多的。它这样用是为了排比刷色,增强景物的描绘性。寥寥几笔,就把山程水驿、风雨凄迷的行旅图画生动地勾勒出来了。起句对仗,在绝句里宜活脱而不板滞,像“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杜甫《绝句四首》),虽然色彩鲜活,却迹近合掌,不是当行的家数。这里却不同,它笔势夭矫,如珠走盘,有自然流转之致。
绝句讲究出神奇于百炼,起别趣于寸心,要能曲折回环,穷极变化。这首诗的头两句在外围刷色,展示出一幅风雨凄其的画面。为了下一步发展、深入、掀起感情的漩涡,诗人把目光转向了飞落寒汀的鸿雁,三、四两句以虚间实,故设一问,陡然地翻起波澜,可谓笔力奇横,妙到毫颠。从构思方面说,它意味着:第一,沿着飞鸿的来路,人们的思想从眼前的实景延伸到遥远的天边,扩展了诗的画面;第二,问及禽鸟,痴作一喻,显见出旅程的孤独与岑寂来;第三,寄情归雁,反衬出诗人有家归不得的流离之苦。这些意蕴没有直接说出,而是寓情于景,令人于恬吟密咏中体味而得。有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妙趣。第三句转折得好,第四句就如顺水下船一样,自然凑泊,有着无限的风致。点出“杜陵”,是因为诗人朝夕难忘的老家——樊川,就在那里。“来时还下杜陵无?”轻声一问,就把作者对故乡、对亲人的怀念,就把他宦途的枨触、羁旅的愁思,宛转深致地表现出来了。
“樊南别有清秋思,不为斜阳不为蝉。”透过景物的描写,蕴藉而含蓄地抒写怀抱,表现情思,这是杜牧绝句的擅胜之处。徐献忠云:“牧之诗含思悲凄,流情感慨,抑扬顿挫之节,尤其所长。”(《唐音癸签》卷八引)持较此诗,可谓刌度皆合了。
全诗五章,每章四句,从结构上看,可分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为有“予美亡此”句的三章,后一部分为有“百岁之后”句的两章。对后一部分是用赋法,诸家无异议,但对前一部分,除第三章皆认为是赋外,第一、二两章却有“兴”、“比而赋”、“赋”等三种说法。“葛生蒙楚(棘),蔹蔓于野(域)”两句,互文见义,都既有兴起整章的作用,也有以藤草之生各有托附比喻情侣相亲相爱关系的意思,也有对眼前所见景物的真实描绘,可以说是“兴而比而赋”。这一开篇即出现的兴、比、赋兼而有之的意象,设置了荒凉凄清、冷落萧条的规定情境,显示出一种悲剧美作。接着,“予美亡此,谁与独处”两句,是表达对去世的配偶表示哀悼怀念之情。这里的比兴意义是:野外蔓生的葛藤蔹茎缠绕覆盖着荆树丛,就像爱人那样相依相偎,而诗中主人公却是形单影只,孤独寂寞,好不悲凉。第三章写“至墓则思衾枕鲜华”(郝懿行《诗问》),“角枕、锦衾,殉葬之物也。极惨苦事,忽插极鲜艳语,更难堪”(牛运震《诗志》)。而“谁与独旦”如释“旦”为旦夕之旦,其意义又较“独处”、“独息”有所发展,通宵达旦,辗转难眠,其思念之深,悲哀之重,几乎无以复加。
后两章,语句重复尤甚于前三章,仅“居”、“室”两字不同,而这两字意义几乎无别。可它又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句,“夏之日,冬之夜”颠倒为“冬之夜,夏之日”,不能解释为作歌词连番咏唱所自然形成,而是作者刻意为之。两章所述,体现了诗中主人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永无终竭的怀念之情,闪烁着一种追求爱的永恒的光辉。而“百岁之后,归于其居(室)”的感慨叹息,也表现出对荷载着感情重负的生命之旅最终归宿的深刻认识,与所谓“生命的悲剧意识”这样的现代观念似乎也非常合拍。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这是一首寓言诗。唐柳宗元曾作过一篇《憎王孙文》,对别名王孙的猴子大加挞伐,说它们“窃取人食,皆知自实其嗛。此之小草木,必凌挫折挽,使之瘁然后已。故王孙之居此恒蒿然”。王安石这首诗,很可能是受了柳宗元的启发。
诗写得明白如话,说自己在海上看见一座光秃秃的此,一打听,原来此上住着一大群猴子,只知摧残,不知爱惜,更不知收藏播种,却越生越多,以致此上草木都被吃光弄死,生活没有了着落。是寓言诗,自然有它的寓意。王安石没有像白居易写新乐府那样,直接说明自己作诗意图、所讽刺的对象,后世便自己去寻求解释。金性尧先生《宋诗三百首》解释说:“这是一首寓言诗,从首句吏役说开,讽谕大小官吏不顾公家的积累,巧取豪夺,终于使国库一毛不留,成为秃此。”这是从传统的讽刺统治阶级荒淫无耻论上展开,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解释。读这首诗,至少还可以从中悟出两点启发与教训:其一,人们必须爱护自然资源,注意培育与发展,不能任意摧残,如同诗里的猴子一样,攀援穷幽,日益侵牟,最终弄得此上一毛不长,受害的还是自己;其二,人们必须控制人口的增长,自然资源有限,而“生生未云已”、“子众孙还稠”,终将坐吃此空,到后来噬脐莫及。
从艺术上来说,这首诗在王安石的作品中算不上好诗;从思想上来说,它能引起人们在多方面儆戒,是很可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