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着重写诗人初到家时合家悲喜交集的情景,以及人物在战乱时期出现的特有心理。
“峥嵘赤云西,日脚下平地。柴门鸟雀噪,归客千里至。”诗人千里跋涉,终于在薄暮时分风尘仆仆地回到了羌村。天边的夕阳也急于躲到地平线下休息,柴门前的树梢上有几只鸟儿鸣叫不停,这喧宾夺主的声浪反衬出那个特殊岁月乡村生活的萧索荒凉。即便如此,鸟雀的鸣叫声,也增添了“归客千里至”的喜悦气氛,带有喜迎归者之意。诗人的归来连鸟雀都为之欢欣,更何况诗人的妻子和儿女。这首诗开篇四句措词平实,但蕴意深厚,为下文的叙事抒情渲染了气氛。
“妻孥怪我在,惊定还拭泪。”此二句诗人逼真地将战乱时期亲人突然相逢时产生的复杂情感传达了出来。诗人多年来只身一人在外颠沛流离,又加上兵连祸结,战乱不休,其生死安危家人无从知晓,常年不归,加之音讯全无,家人早已抱着凶多吉少的心理,未敢奢望诗人平安归来。今日亲人杜甫骤然而归,实出家人意料,所以会产生“怪我在”的心理。“惊定还拭泪”,妻子在惊讶、惊奇、惊喜之后,眼中蓄孥了泪水,泪水中有太多复杂的情感因素:辛酸、惊喜、埋怨、感伤等等。这次重逢来得太珍贵了,它是用长久别离和九死一生的痛苦换来的,在那个烽火不息,哀鸿遍野,白骨随处可见的年代,很少有人能像杜甫一样幸运地生还。于是,诗人发出深沉悲切的感慨:“世乱遭飘荡,生还偶然遂。”从诗人幸存的“偶然”,读者可以体会到悲哀的“必然”。杜诗之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能使读者在读后惊心动魄,其秘密就在于它绝不只是反映诗人自己的生活经历,而是对现实生活的高度集中的概括。
诗人生还的喜讯很快传遍了羌村,乡邻们带着惊喜的心情纷纷赶来探望。“邻人孥墙头,感叹亦嘘欷”,邻里们十分知趣地隔墙观望,不忍破坏诗人一家团圆的喜庆气氛,看着诗人劫后余生,乡邻们情不自禁地为之感叹,为之唏嘘。而在这种感叹和唏嘘中,又含有诗人自家的伤痛。“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诗人用极为简单传神的景语,将乱离人久别重逢的难以置信的奇幻感受描摹了出来。曾经多少次在梦中呼唤亲人的名字,如今亲人真的骤然出现在面前,突如其来的相逢反让诗人感觉不够真实。夜幕降临,灶台上燃起昏黄的烛火,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此情此景更让诗人觉得犹如在梦境中一样。诗人用这样两句简朴的语言将战争年代人们的独特感受更强烈地呈现出来,由写一人一家的酸甜苦辣波及全天下人的悲苦,这种描写十分具有典型性。
“东阁官梅动诗兴,还如何逊在扬州”二句赞美裴迪咏早梅诗:你在蜀州东亭看到梅花凌冬盛开,诗兴勃发,写出了如此动人的诗篇,倒像当年何逊在扬州咏梅那般高雅。何逊是杜甫所服膺的南朝梁代的诗人,杜甫《解闷十二首》之七,有“颇学阴(铿)何(逊)苦用心”的诗句,这里把裴迪与何逊相比,是表示对裴迪和他来诗的推崇。
“此时对雪遥相忆,送客逢春可自由?”二句上承“动诗兴”,说在这样的时候,单是看到飞雪就会想起故人,思念不已,何况你去东亭送客,更何况又遭遇到那恼人的梅花,要你不想起我,不思念我,那怎么可能?这样遥领故人对自己的相忆,表达了对故人的深深谢忱和心心相印的情谊。“此时”,即肃宗上元元年末、二年初,正是安史叛军气焰嚣张、大唐帝国万方多难之际,裴杜二人又都来蜀中万里作客,“同是天涯沦落人”,相忆之情,弥足珍重。
“幸不折来伤岁暮,若为看去乱乡愁。”早梅开花在岁末春前,它能使人感到岁月无情,老之易至,又能催人加倍思乡,渴望与亲人团聚。大概裴诗有叹惜不能折梅相赠之意吧,诗人说:幸而你未折梅寄来勾起我岁暮的伤感,要不然,我面对折梅一定会乡愁撩乱、感慨万千的。诗人庆幸未蒙以梅相寄,恳切地告诉友人,不要以此而感到不安和抱歉。在我草堂门前的浣花溪上,也有一株梅树呢。“江边一树垂垂发,朝夕催人自白头。”这两句是说:这一树梅花啊,如今也在渐渐地开放,好像朝朝暮暮催人老去,催得我早已白发满头了。倘蒙您再把那里的梅花寄来,让它们一起来折磨我,我可怎么承受得了!催人白头的不是梅,而是愁老去之愁,失意之愁,思乡之愁,忆友之愁,最重要的当然还是忧国忧民、伤时感世之愁,千愁百感,攒聚一身,此头安得不白?与梅花梅树又有什么相干!可怜这“江边一树”,也实在晦气,自家无端挨骂不算,还牵连得百里之外的东亭梅花,也被宣布为不受欢迎者。
此诗通篇都以早梅伤愁立意,前两联就着“忆”字感谢故人对自己的思念,后两联围绕“愁”字抒写诗人自己的情怀,构思重点在于抒情,不在咏物,但历来被推为咏梅诗的上品,明代王世贞更有“古今咏梅第一”的说法(见仇兆鳌《杜少陵集详注》卷九引)。原来,诗歌大抵以写情为第一要义,咏物诗也须物中见情,而且越真挚越深切越好,王世贞立论的出发点,应该也是一个“情”字。这首诗“直而实曲,朴而实秀”(清人黄生语),在杜诗七律中,别具一种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