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商隐作幕梓州后期之作,为咏梅而寓意之诗。写在百花争艳的春天,寒梅早已开过,所以题为“忆梅”。
一开始诗人的思绪并不在梅花上面,则是为留滞异乡而苦。梓州(州治在今四川三台)离长安一千八百余里,以唐代疆域之辽阔而竟称“天涯”,与其说是地理上的,不如说是心理上的。李商隐是在仕途抑塞、妻子去世的情况下应柳仲郢之辟,来到梓州的。独居异乡,寄迹幕府,已自感到孤孑苦闷,想不到竟一住数年,意绪之无聊郁闷更可想而知。“定定住天涯”,就是这个痛苦灵魂的心声。定定,犹“死死地”、“牢牢地”,诗人感到自己竟象是永远地被钉死在这异乡的土地上了。这里,有强烈的苦闷,有难以名状的厌烦,也有无可奈何的悲哀。屈复说:“‘定定’字俚语入诗却雅。”这个“雅”,似乎可以理解为富于艺术表现力。
为思乡之情、留滞之悲所苦的诗人,精神上不能不寻找慰藉,于是转出第二句:“依依向物华。”物华,指眼前美好的春天景物。依依,形容面对美好春色时亲切留连的意绪。诗人在百花争艳的春色面前似乎暂时得到了安慰,从内心深处升起一种对美好事物无限依恋的柔情。一、二两句,感情似乎截然相反,实际上“依依向物华”之情即因“定定住天涯”而生,两种相反的感情却是相通的。
“寒梅最堪恨,长作去年花。”三、四两句,诗境又出现更大的转折。面对姹紫嫣红的“物华”,诗人不禁想到了梅花。它先春而开,到百花盛开时,却早花凋香尽,诗人遗憾之余,便不免对它怨恨起来了。由“向物华”而忆梅,这是一层曲折;由忆梅而恨梅,这又是一层曲折。“恨”正是“忆”的发展与深化,正像深切期待的失望会转化为怨恨一样。
但这只是一般人的心理。对于李商隐来说,却有更内在的原因。“寒梅”先春而开、望春而凋的特点,使诗人很自然地联想到自己:少年早慧,文名早著,科第早登;然而紧接着便是一系列不幸和打击,到入川以后,已经是“克意事佛,方愿打钟扫地,为清凉山行者”(《樊南乙集序》),意绪颇为颓唐了。这早秀先凋,不能与百花共享春天温暖的“寒梅”,正是诗人自己的写照。诗人在《十一月中旬扶风界风梅花》诗中,也曾发出同样的感叹:“为谁成早秀?不待作年芳。”非时而早秀,“不待作年芳”的早梅,和“长作去年花”的“寒梅”,都是诗人不幸身世的象征。正因为看到或想到它,就会触动早秀先凋的身世之悲,诗人自然不免要发出“寒梅最堪恨”的怨嗟了。诗写到这里,黯然而收,透出一种不言而神伤的情调。
五言绝句,贵天然浑成,一意贯串,忌刻意雕镂,枝蔓曲折。这首《忆梅》,“意极曲折”(纪昀评语),却并不给人以散漫破碎、雕琢伤真之感,关键在于层层转折都离不开诗人沉沦羁泊的身世。这样,才能潜气内转,在曲折中见浑成,在繁多中见统一,达到有神无迹的境界。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赠孟浩然》这首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首联是说,我敬重孟先生,他为人高尚风流倜傥闻名天下。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穿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指孟夫子潇洒的风度人品和超然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两联的笔墨了。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颔联是说,少年时鄙视功名不爱官冕车马,高龄白首又归隐山林摒弃尘杂。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颈联是说,明月夜常常因酒醉得非凡高雅,他不事君王迷恋花草胸怀豁达。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的意思,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去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如果说颔联是从总的方面写他的生平,那么颈联则只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这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尾联是说,高山似的品格怎么能够仰望着他?只在此拜揖他芬芳的道德光华!尾联又回到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孟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经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的写仰望又翻进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拜,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这首诗在语言上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格调高古,飘逸之致的风神,尾联也具有同样的风调。颔联由“红颜”写到“白首,像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
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过渡到描写,揭示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以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像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作者在首二句开篇谈到东晋诗人陶渊明,表明自己很喜欢陶渊明的作品,作者觉得陶渊明的文思高超玄妙。作者在第二、三句提到和白氏同期稍早的诗人韦应物,称赞其诗歌具有清新闲远的情调。陶氏和韦氏与江州(今江西九江、瑞昌等市县)都有着较深的联系。陶渊明是九江当地人,曾任江州祭酒和彭泽(隶属九江)县令。而韦应物曾担任过江州刺史,亦曾于诗中提及浔阳楼,曰:“始罢永阳守,复卧浔阳楼。”(《登郡寄京师诸季淮南子弟》)白氏登楼而追忆曾居于江州的前人,对他们的才情抒发强烈的赞扬和佩服。
在前四句中,作者以一“爱”字来说明陶氏的作品对自己有着很深的吸引力,又用一“怪”字来表达自己对韦氏的诗才感到很好奇。
至第五、六句,作者的想法渐渐明朗开来,他在登楼之后,知道了为何二人之诗风令他“爱”与“怪”。此二句语言平实,内容简单,但却是承上启下之笔,既让人明白他提及陶韦二人,说“爱”与“怪”的目的,又引人欲观下文,想要了解作者在登上浔阳楼后。究竟是看到什么或感受到什么,让他“有以知其然”。
在第七至第十句时话题一转,以优美的对偶句向众人展现出了江州辽远大气的美景。
七、八两句中,“大江”对“匡山”,体现江州山水俱备;“寒”对“青”,清冷的触感与沉郁的色彩,体现出山水的气势;“见底”与“倚天”相对,下深及江底,上高耸入云天,体现江州山水的壮阔。在这两句的描写中,影像鲜明雄阔,色彩较重,更偏向于可感的视觉和触觉。而第九、十句则转向一种迷濛之中。“深夜”对“平旦”,江州无论晨昏日夜,皆有其独特的美景;“湓浦月”对“炉峰烟”,夜里月光洒在江水上,清晨的香炉峰云烟聚散,给人一种似实而幻,幽静淡雅的迷离感。此二句铺展出江州的柔美风光,与第前两句形成较为明显的对比:色彩一重一淡,感受一真一幻,笔锋一刚一柔。
如此景观所包蕴的“清辉”与“灵气”日夜浸染着昔日的才子诗人,给予他们高玄的文思,清闲的诗情。诗至第十一、十二句,作者胸中已了然,正是这样的山水,赋予陶韦二人创作出令其“爱”和“怪”的作品。
抒怀至此,似乎可告一段落。但作者显然意犹未尽。第十三、十四句所言,或许在说文才不如二人的同时,亦觉官才不如之,虽然对于他人来说,他的为官经历和诗作文笔皆可以证明白氏是有才之人,且丝毫不逊于陶韦,但白氏依然在前人才华前表达出了自谦。最后,他对自己写下此诗作了一番解释:“因高偶成句,俯仰愧江山。”自言这首诗是登高兴至而偶发之作。才情有限,无法将所见景物完美地表达,愧对江山美景。被贬谪为江州司马的白居易,其内心有着不得志的苦闷。在“俯仰”一句中,或许亦有可能些微传达出其在政治上挫折顿郁,志不能抒,虽仍为官却愧对自己想要在其间施展抱负的天地江山。
自古以来,登高望远往往能给文人骚客许多的感触或是情致。对于白居易来说亦然。诗题虽为《题浔阳楼》,实乃作者站在浔阳楼上饱览胜景。赞叹江州河山,并怀古抒情之作。登楼面对壮秀河山的白氏,在诗歌中一路笔锋飞扬,语句或直白或工巧,写景挥洒,抒情畅怀。使得全诗富有极强的情绪感染力。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
诗的前两句描绘了春天的早晨嘉兴城外春风和畅,春水荡漾,春草繁茂的景象。“晓风催我挂帆行,绿涨春芜岸欲平。”首句的诗眼在一“催”字,是清晨湖上的晓风的催。这一句既点明了时间,与诗题呼应,也交代了诗人自己所处的地点。他此时身在船上也许刚刚迈出船舱,如果不是清凉沁人的晓风,还不会这么早就挂帆起航。“催”字把景物和人物的关系传达出来了。第二句写湖景,描写舟行所见。“绿”字下得极好,和“涨”字结合在一起,给人丰富的色彩想象和运动感,那碧色的湖水仿佛就在眼前漾动,晃人的眼睛。水色苍翠,原野才能与之一色,“平”字也才更好落实。用色彩词代替名物词是古典诗词最具表现力的手法之一,这里是一个典型例证。
后两句写天晴过后,片片油菜田冲击着诗人的乡情。“长水塘南三日雨,菜花香过秀州城。”这两句是全诗精粹所在。第三句承上启下,为末句作铺。诗人正由长水塘坐船到达嘉兴。路上春雨连绵,水势迅涨。可以想见雨过天晴之后,诗人从船舱中跨出来,那种新鲜、清爽的青春感受。这时他写下了最传神的一句,“菜花香过秀州城”。这一句全写感觉,然而容量也最大,写出了诗人对家乡最独特的那种感受。诗人没有写其他的鲜花,却把那带着泥土芳香的油菜花味突现出来。这花味把诗人浓厚的乡情全唤起来了,像醇酒一样令他陶醉其中。在一片菜花清香中诗人驶过了秀州城。这个“过”字既是船过,也是香过,更是情过,里面蕴含多少联想,引发出多少新的体验,足可令读者作无穷的想象和深思。
前两句,写的是风,是船,是春水、春草,却令读者感到,诗人心中也已晓风拂拂,风帆满满,春潮洋溢,碧草茸茸。后两句,使人想到朴素的民歌。歌手直抒胸臆,不加雕饰,如同童子直言,随口而出,歌声中充满了儿童一般的真诚与坦率,单纯稚拙而又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