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与曹操的《龟虽寿》显然是声气相通的,但情绪却更为复杂一些。郝经早年便胸有抱负,曾多次上书蒙哥、忽必烈等,陈述图天下之道,且向为忽必烈所重。但不想正待施展才华之时,却被扣真州十六年,使得神骏消磨,有志难酬,所以其真州诗作无不凄婉,思归之切更可想见。一旦北还,自然跃跃欲试,不能自已。但十六年的压抑生活,使他身心都受到一定摧残,所以一方面是“壮心不已”,另一方面却自感已力不从心,全诗于一起一伏之间明显地透出了这种矛盾复杂的心情。
“百战归来力不任”的慨叹之后,尽管十六年“消磨神骏”,但老马骎骎,仍不肯缓蹄。继而用郭隗所述“千金买骨”的故事自比有千里马之才,但未得施展,所以“垂头自惜”;但接着一转,雄心未失,“伏枥仍存万里心”。
接着又一沉,岁月流逝,官路淹滞,要升迁到能施展自己抱负的位置已希望不大,于是更感慨于自己当年为施展抱负而奔驰于边塞战垣的戎马生涯。但接着情绪又为之一振,尽管“去日苦多”,但自己并没有一味“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而是“常记当年烈士吟”。 所以,尽管郝经跟曹操一样有着雄心壮志,也有着同样的戎马生涯,但他更有一段南冠楚囚的压抑生活,因此晚年北还时的这首诗,在“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慷慨激昂之声中,夹杂着几分深沉的感伤,这种感伤也不同于曹操《短歌行》中时光易逝、功业未就的苦闷情绪,而主要是力不从心的慨叹和恐不能及时施展抱负的预感(“岁月淹延官路查”)。这种预感不幸应验,也就在北还这一年,郝经病死于燕京。
这首词的上片自述身世抱负、语句通俗直言不讳。“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二句显示出宋江对自己文才武略的自信心。下片写遭受迫害的词人,记述词人受到官府的酷刑后,又变成了流放犯,被发配到江州,郁积在心中的愤懑因酒醉喷发而出,豪情纵横地抒发了他深藏于心中的不凡怀抱。
该词格调高昂激越。写作手法是由低到高、由柔到刚循序渐进地陈述与抒发,虽然语言通俗明白如话,毫无文饰,但难得的是真情实志发自心底,没有丝毫矫揉之气,读其词如见其人。
上片自述身世抱负、语句通俗直言不讳。“自幼曾攻经史,长成亦有权谋”是说自己文通经、史,自有经邦济世之才;武晓韬略,知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的应变之术。然而北宋徽宗昏暗不明、贤愚不辨,重用蔡京、童贯等奸佞小人,致使豺狼横行、忠贤被黜、黎民受压。“恰如猛虎卧荒邱,潜伏爪牙忍受”两句采用比喻手法,以猛虎卧于深山荒丘比喻自己之不得志,只能暗中收敛起尖牙利爪忍受屈辱等待着时机到来。反映出踌躇满志的词人不向恶势力低头、敢与命运抗争的叛逆性格。应当注意到以“猛虎”自喻,所抒发的非同寻常之志,虎为百兽之王,可以呼啸生风。所以此处已表达了词人有叱咤风云、改朝换代的志向。
下片写遭受迫害的词人,原本具有的反叛意识便有了进一步的升华。“不幸刺文双颊,那堪配在江州”两句,记述词人受到官府的酷刑后,又变成了流放犯,被发配到江州(今江西九江市一带)。“刺文双颊”,指古代的黥刑,又叫墨刑,即以刀刺纹于犯人的面颊、额头后以墨涂之,墨生于肉,则刺文不去,留下做终生的耻辱。这对于一般人尚且不堪忍受,何况是一个文武全才、胸怀大志、以猛虎自比的人!所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便是该词的必然结尾,也是词人多年壮志、满腹积恨如山洪般地爆发,鲜明地表现了“官逼民反”、“要生存就要反抗斗争”的主题。“浔阳江口”,便在江州,是他流放服役之处;“血染”之义,便是真刀真枪地大干一场,对大大小小的奸臣贼子决不宽恕。这是铮铮铁骨的七尺男儿复仇的怒吼,不愧是后来纵横江湖、驰骋数州、经历十郡,一时之间宋军不敢抗拒的义军领袖应有的气魄。
全诗前半部分诉说了:李白青少年的时候,对事理的认识不是特别通达,呼朋唤友,都是些热血豪迈人士。为朋友曾经不惜两肋插刀,红尘滚滚处也曾经手刃歹徒。哥们肝胆意气天下闻名,官民同赏。不为报酬而助人,并不把解人之难看作是多么了不起的功劳。说明了李白喜欢交朋友,豪气,喜欢帮助别人不求回报。一直在帮助别人,但是自己却什么都没有,家徒四壁,还是个需要接济的落魄文人。
全诗后半部分诉说了:李白仕途非常不顺,在诗中也体现的淋漓尽致。早年寓居安陆时,曾多次给地方官员写信自荐,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开元二十三年,不甘心失败的李白去了一趟襄阳,拜访时任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采访使的韩朝宗。韩朝宗素以爱惜人才闻名,因曾任荆州长史,故人称韩荆州。但李白在呈给他的求职信中,又犯了一个严重错误——豪放不羁。信中写道:“幸愿开张心颜,不以长揖见拒。”长揖即拱手礼,通常用于平辈之间。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衷心地希望你能够敞开心怀,不会因为别人只作长揖而拒绝。作为求职信,这句显然写得不太得体。李白带着这种傲慢心态去求职,韩朝宗自然不会对他感兴趣。虽是诗仙,但李白的这几封求职信写得实在让人不敢恭维。也体现出了李白求职时傲慢的心态,这种故意贬低自己的比喻,或许能博取同情,却无法给人好感。
整首诗是对李白年轻时裘马轻狂,豪爽用事的真实写照。看整首诗,可以知道李白的豪爽性格,所以会爱之者众,恨之者也众。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
此诗的意思简明直截。如果按照主人公是男子的说法,就是小伙子要求与姑娘私奔,并指天发誓,一定要和姑娘结合,生不能同床,死也要同穴。爱情的强烈、坚定、至死不渝,大概总可以感动姑娘了。
这首诗把环境气氛与主人公心情结合起来,相互烘托促进,是一个特色。第一章写小伙子赶着盖有青色车篷的大车奔驰,在隆隆的车声里,小伙子心潮澎湃:“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意思是说:姑娘,你到底敢不敢与我相爱相恋呢?小伙子的冲动,与姑娘的犹疑,制造了恋爱中的痛苦。第二章以沉重的车轮声,衬托小伙子内心的苦恼。这时候,小伙子终于明白了:姑娘的犹疑是因为她家里不同意这段恋情。因此,摆在面前的是:姑娘敢不敢、能不能不经父母许可就和小伙子私奔,结成夫妻。这是姑娘的终身大事,不能不慎重考虑。因为一旦遇人不淑,又背叛了父母,那么自己的前途就十分悲惨了。第二章既回溯了第一章姑娘犹疑的原因,又提出私奔有无后顾之忧的考虑。诗歌是由小伙子口中唱出来的,表示小伙子已经明白姑娘的处境和心思了。于是,自然地引出第三章:小伙子指天发誓,永远忠于爱情,即使生不能同床,死后也要同穴。古人指天发誓是十分慎重的行为,这是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时代极为庄严的仪式。因为他们相信,违反了诺言要受到天谴的。小伙子慎重的发誓,从意蕴而言,已是圆满地解释了姑娘的疑虑,使姑娘放心大胆地投向恋人的怀抱。从情节而言,诗歌却不再描述其最后结局了。人们可以从诗意延续中推想:这一对恋人,一定高高兴兴地驾着大车,奔向相爱相伴的幸福生活了。
这首诗,将环境气氛与人物心情相结合相衬托,把故事按情节发展而安排诗章,以心理推想取代完整故事结局,都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