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片写景,营造凄清的氛围。“风紧雁行高”,开篇五个字便是寂寞的形状,宛如天际的白云,看似有形,却是无形。也正是因为如此,寂寞才难以捉摸,时而飘来,进入心里,让人无法释怀。容若最是能体会寂寞的,他的心,从始至终,从未曾冰释过。“无边落木萧萧”,就好像无边的落木,落叶无边,枯寂蔓延开来,无法收拾。而容若之所以开篇如此描写,正是要写出相思之苦的痛楚:“楚天魂梦与香销,青山暮暮朝朝”,到底那相爱之情如何才能够化解,让容若不再为相思而苦,无人能够作答,就连容若自己,也无法解答。人世间的情情爱爱,本就是因缘际会,这是无法用理性去控制的。容若是一个多情之人,他正因为多情,才被情所困。词中虽是写景,却景中有情,甚是感人。
下片借景抒情,运用“凉云”、“灵雨”等意象描绘出一幅扩大的景象。“天续凉云来一缕,飘堕几丝灵雨。今夜冷红浦溆,鸳鸯栖向何处?”情景交融,云雨反转,无一不让容若想到相思之人。今夜寒意袭人,那思恋的人会在何处。是否会被寒冷侵袭,又是否会不懂得加衣。这种种担忧,无不化进这首词中,尽惹得相思离人泪。最后一句卒章显志,表现出对自己所想之人的盼望之情。
从写法上看,全词没有一个字提及人物,既没有出现词人自己,也没有出现爱慕怀怀念的对象,一切修辞都是暗示,一切意象也都是暗示。在各种旁敲侧击里,烘托出梦天香消的刻骨悲伤。
在绝句体中,有一种“一句一绝”的格调。即每句写一景,多用两联骈偶,句子之间似无关联。它最初起源于晋代《四时咏》(“春水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辉,冬岭秀孤松”)。唐代作者已不多,唯杜甫最喜运用这种体格。或许是因为他太精于诗律,运用这种绝体,可以因难见巧。他最脍炙人口的绝句如“两个黄鹂鸣翠柳”“糁径杨花铺白毡”“迟日江山丽”等,也都是用这种体格。这些诗的优点不只在于写景生动,律对精切,而尤其在于能形成一个统一完美的意境,句与句彼此照应,融为一幅完整图画。
这首诗写夜泊之景。诗人写月夜,不从空中之月写起,而写水中月影(“江月”),一开始就抓住江上夜景的特色。“去人只数尺”是说月影靠船秀近,“江清月近人”,它同时写出江水之清明。江中月影近人,画出了“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的江间月夜美景,境界是宁静而安谧的。第二句写舟中樯竿上挂着照夜的灯,在月下灯光显得冲淡而柔和。桅灯当有纸罩避风,故曰“风灯”。其时江间并没有风,否则江水不会那样宁静,月影也不会那样清晰可接了。一二句似乎都是写景,但已暗示出一个未眠人的存在(第一句已点出“人”字),这就是诗人自己。从“江月”写到“风灯”,从舟外写到舟内,由远及近。然后再写到江岸,又是由近移远。由于月照沙岸如雪,沙头景物隐略可辨,夜宿的白鹭屈曲着身子,三五成群团聚在沙滩上,它们睡得那样安恬,与环境极为和谐;同时又表现出宁静的景物中有生命的呼吸。这和平境界的可爱,惟有饱经丧乱的不眠人才能充分体会。
诗句中洋溢着诗人对和平生活的向往和对于自然界小生命的热爱,这与诗人忧国忧民的精神是一脉相通的。诗人对着“沙头宿鹭”,不禁衷心赞美夜的“静”美。由于他与自然万类息息相通,这“静”与“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王维《竹里馆》)的寂静幽独该有多少不同。忽然船尾传来“拨剌”的声响,使凝神睇视着的诗人猛地惊醒,他转向船尾,只见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跃起一条大鱼,在夜空中画了一条若隐若现的弧线后,又潜入水中。
诗的前三句着力刻画都在一个“静”字,末句却写动、写声,似乎破了静谧之境,然而其表达效果恰好相反,以动破静,愈见其静;以声破静,愈见其静。与“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王籍《入若耶溪》)有异曲同工之处。这是陪衬的手法,适当把对立因素渗入统一的基调,可以强化总的基调。这是诗、画、音乐都常采用的手法。诗的末两句分写鱼、鸟,一动一静,相反相成,抓住了江上月夜最有特点同时又最富于诗意的情景,写得逼真、亲切而又传神,可见诗人体物之工。
此诗乍看上去,四句分写月、灯、鸟、鱼,各成一景,不相联属,确是“一句一绝”。然而,诗人通过远近推移、动静相成的手法,使舟内舟外、江间陆上、物与物、情与景之间相互关联,浑融一体,读之如身历其境,由境会意。因而决不是什么“断锦裂缯”(胡应麟)。“老去诗篇浑漫与”,从诗题“漫成”可知是诗人一时得心应手之作,这种工致而天然的境界不是徒事雕章琢句者能达到的。
在古人心目中,“经”是至高无上的圣贤之教,而诗词则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小道”“末艺”,两者不可相提并论。然而,性格豪放不羁、富于创新精神的辛弃疾,却偏要突破这些清规戒律,将二者融于一体。辛弃疾的这首《踏莎行》,便是集经句而成的一首佳词。
此词上片开篇“进退存亡”,语出《易·乾·文言》,是说只有圣人才能懂得并做到该进则进,该退则退,该存则存,该亡则亡,无论是进是退、是存是亡,都合于正道。“行藏用舍”,则是对《论语·述而》载孔子语“用之则行,舍之则藏”云云的概括。即是说,倘若受到统治者的信用,就出仕;倘若为统治者所舍弃,就隐居。“小人请学樊须稼”,亦用《论语》。该书《子路》篇载孔门弟子樊须请学稼,孔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种菜),孔子曰:“吾不如老圃(菜农)。”樊须出,孔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以上三句实际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自己现在既不为朝廷所用,那么不妨遵循圣人之道,退居田园,权且做他一回“小人”,效法樊须,学稼学圃。接下去“衡门”二句,着重写自己归耕生活的乐趣。上句出《诗经·陈风·衡门》。“衡门”,谓横木为门,极其简陋,喻贫者所居。“栖迟”,犹言栖息、安身。此系隐居者安贫乐道之辞,词人不仅用其语,且袭其意。下句则出《王风·君子于役》,谓太阳落山,牛羊归圈。诗的原文是思妇之辞,以日暮羊牛之归反衬征夫之未归,词人却借此来表现田园生活情调。要而言之,上片主要讲自己归隐躬耕不仅合乎圣贤之道,而且恬静可喜。为另一层次,紧承上文,进而抒写归耕后的自适其乐。
此词下片笔锋一转,用反对“学稼”的孔夫子,来进一步说明耕稼之乐。“去卫灵公”一句,又用《论语》。据《卫灵公》篇载,灵公问阵(军队列阵之法)于孔子,孔子答曰:“俎豆(礼仪)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尝学也。”明日遂离卫而去。按《史记·孔子世家》,灵公问阵、孔子去卫,事在“遭桓司马”之后。作者这里将“去卫灵公”句置于前,可能与《史记》不属于“经”,用此与题例不合有关。“遭桓司马”,见《孟子·万章上》。“桓司马”即桓魋,时为宋国的司马,掌管军事。孔子不悦于鲁、卫,过宋时“遭宋桓司马将要(拦截)而杀之”,不得不改换服装,悄悄出境。“东西南北之人也”一句,为《礼记·檀弓上》所载孔子语,盖谓己周游列国,干谒诸侯,行踪不定。这里故意用孔子一意从政但却四处碰壁的故事,以引出下文所要表达的意思。“长沮桀溺耦而耕,丘何为是栖栖者?”这两句亦全用《论语》。上句出自《微子》篇,长沮、桀溺两人各持一耜,并肩而耕,孔子路过其傍,命弟子子路向他们询问渡口何在。桀溺对子路说:天下已乱,无人能够改变这种状况。你与其跟从“避人之士”(远离坏人的人,指孔子),不如跟从“避世之士”(远离社会的人,指自己和长沮)。下句则出自《宪问》篇,是微生亩对孔子说的话。这两句意思很明显,即孔子那样忙忙碌碌地东奔西走,不如像长沮、桀溺那样隐居来得逍遥自在,从而进一步突出词人自己陶陶然、欣欣然的归耕之乐。
从表面上看,这首词充满了对大圣人孔子的讽刺和挖苦,是对孔圣人的“大不敬”。而实际上,那执着于自己的政治信念、一生为之奔走呼号而其道不行的孔子,实是词人归耕前之自我形象的写照。讪笑孔子,正所以自嘲也。其中蕴含着对于世路艰难的沉重叹慨,对于自己怀才不遇、报国无门的无比惆怅与愤恨。所以词中讽刺孔子,正突出了孔子的伟大形象。
从集句的角度来分析,这首词也有许多独到之处。此词“东西”“长沮”二句天生七字,不劳斧削:“衡门”“日之”二句原为四言八字,各删一字,拼为七言,“丘何”句原为八字,删一语尾助辞即成七言,亦自然凑拍。通篇为陈述句式,杂用五经,既用经文原意,又推陈出新,音调抑扬,浑然一体,实是词中不可多得的佳作。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