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国地处北方,“其地陋隘而民贫俗俭”(朱熹语)。然而,华夏先民是勤劳而乐观的,《魏风·十亩之间)即勾画出一派清新恬淡的田园风光,抒写了采桑女轻松愉快的劳动心情。
夕阳西下,暮色欲上,牛羊归栏,炊烟渐起。夕阳斜晖,透过碧绿的桑叶照进一片宽大的桑园。忙碌了一天的采桑女,准备回家了。顿时,桑园里响起一片呼伴唤友的声音。人渐渐走远了,她们的说笑声和歌声却仿佛仍袅袅不绝地在桑园里回旋。这就是《十亩之间》展现的一幅桑园晚归图。
以轻松的旋律,表达愉悦的心情,这是《魏风·十亩之间》最鲜明的审美特点。首先,这与语气词的恰当运用有关。全诗六句,重章复唱。每句后面都用了语气词“兮”字,这就很自然地拖长了语调,表现出一种舒缓而轻松的心情。其次,更主要的是它与诗境表现的内容相关。诗章表现的是劳动结束后,姑娘们呼伴唤友相偕回家时的情景。因此,这“兮”字里,包含了紧张的劳动结束后轻松而舒缓的喘息;也包含了面对一天的劳动成果满意而愉快的感叹。诗句与诗境、语调与心情,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所谓动乎天机,不费雕刻。《诗经》的另一篇《周南·芣苢》,也主要写劳动的场景和感受。但由于它刻画的劳动场景不同,诗歌的旋律节奏和审美情调也不同。《周南·芣苢》写的是一群女子采摘车前子的劳动过程,它通过采摘动作的不断变化和收获成果的迅速增加,表现了姑娘们娴熟的采摘技能和欢快的劳动心情。在结构上,四字一句,隔句缀一“之”字,短促而有力,从而使全诗的节奏明快而紧凑。《魏风·十亩之间》与《周南·芣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并成为《诗经》中在艺术风格上最具可比性的两首劳动歌谣。前人评《魏风·十亩之间》“雅淡似陶”(陈继揆《读风臆补》)。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三)确写道:“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但前者充满了姑娘的轻松欢乐,后者则蕴含着陶公的闲适超然;前者明快,后者沉郁,貌似而神异。
这首五言诗是陶渊明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在马队旁边那样极差的环境讲解和校勘《礼记》所作。萧统《陶渊明传》说:“刺史檀韶苦请续之出州,与学士祖企、谢景夷三人共在城北讲《礼》,加以雠校。所住公廨,近于马队。是故渊明示其诗云:‘周生述孔业,祖谢响然臻。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从诗中“意中人”等语中可以看出,陶渊明与周续之等三人亦为知交好友。
诗从作者自己说起,诗人说自己养病在破败住宅的屋檐下,整日里没有一件高兴的事。除服用药剂和砭石之外还有不少空闲时间,于是想念起那些好朋友。但志趣已相去甚远不再是寻常事,路途遥远也不是什么真的原因。周续之先生正在著述孔子的学业,又有祖企、谢景夷二个在积极响应并将臻于完成。儒家的大道理已失传上千年了,此时又重新听到这些。马队并非是个讲习的场所,校勘书籍也确实够勤奋了。诗人表示应有自己的爱好,只是想与周续之等三人成为邻居。但愿能教导好自己的几个儿子,让他们跟随他到颍水之滨洗干净耳朵。诗中说,“道丧向千载,今朝复斯闻”,这本是令人高兴的事,但请几个饱学之士在马队旁边校书讲《礼》,而马队是武事的畜力所在,这就十分不协调了。诗人希望周续之、祖企、谢景夷能与自己成为邻居,听他们讲习《周礼》,以摒弃名缰利索,甘心与自己一起洗耳于颍水滨,即甘愿终生隐居林泉。
颖水滨,是巢父、许由隐居之地。这里还有一个饶有趣味的典故:许由因恶闻尧帝召其做九州长而洗耳于颍水滨。巢父牵着小牛来此饮水,说许由故意这样做给世人看,是想得到好的声誉,因此怕污染了小牛的口而牵着小牛到颖水的上游饮水去了。陶渊明诗中的“愿言诲诸子,从我颍水滨。”便是巧用这个典故,并言“马队非讲肆,校书亦已勤”,就是说,买卖马匹牲畜的市场不是讲经的场所,勤勉校书也是徒然,以此善意劝导周、祖、谢诸子放弃一切尘念,一心一意做个真正的隐者。
陶渊明认为周续之、祖企和谢景夷三人校书讲《礼》,十分勤苦,这是对孔子之业的发扬光大,值得赞扬;但他们的所居之处近于马队,与所从事的事业极不相称,未免滑稽可笑。所以诗中有称扬,也有调侃,最终以归隐相招,表明了诗人的意趣与志向。诗中扬抑交替,最后善意相招,显示了陶渊明继承了传统的婉讽特色。
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