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访友诗的套路展现出了散文化倾向。诗的前六句是一种明快流程的交代:径——壑——门——阶——室——窗——壁。谈不上行云流水,却能窥见这首诗的门户:乍看起来,不觉得有什么问题,辞章搭配得体,步履从容,但揣度二三,就为这笔清晰的流水账而叹息,怪它没有更丰富的诗意进项。但这种责怪,并不殃及散文化倾向,对散文化现象需要一次又一次关乎价值观的认识;散文化的感觉跟一首诗有头有尾进行某种叙事的憧憬有关,这首诗在较短的篇幅内寄情于一桩事情的脉络而非关于这件事的激情,就极有可能显示出散文化的特征。
从作者的立场看,在构思(哪怕是即兴发挥)之际,“不遇”的结果已经发生,他所进行的描述依然显得较为重视“不遇”之前兆,就好像那些依次展开的芳踪是一首诗最大的卖弄点。径之石、壑之丹、门之松、阶之闲、室之禅、窗之见、壁之生……联袂演出的情景剧并不比停顿下来独观一物更划算,他只是需要记录这一流程来测试一首诗的雅量。而这些场景的铺垫明摆着朝“不遇”的主题靠拢,对景物的过度描写已预告人的次要性。
根据诗词断定:作者不可能反写实际情况,明明山僧不在,却在诗句中假想两人会谈的幽趣。诗在当时似乎还不致走到这一步。青苔、鸟迹、白拂、尘埃、无人……这一系列的环境元素虽契合抒情诗的表征,却奉献事实性依据,也就是说,看起来挺雅致的,但本质上只是一连串基本事实。只不过“青苔”一类的事实又不限于其本身的属性,已不可避免侵入了情态的细菌,滋生出属于修辞层面的意义。
作者是在寻求一种补偿:由于山僧不在,他必须从这一无人情境中获取诗的慰藉。不在之妙在于他反而可以凭空想像“了然”的主题性意趣。无需一位具体的僧人启发,他就可以从虚空中找到信仰的入口。乃至于云、雨的亮相也有不俗表现,使他不去思索山僧出门去干什么,以及有这么出色的所在,山僧为何还要滞留在他处。他仿佛是这一境界的独占者,山僧的所有者属性已显得次要:他为自己碰巧得到这么一块临时的乐土,与此前所行居的尘世保持对峙,而倍感欣慰,甚至这时听到猿声也不免理解为这是一种得体的、赞同他的伴奏。
从事后的记述人角度看,作者能了解下山返程中的心理变化,以及这一旅程中的新发现,但他并没有触及这一范畴,而是终止在一次世界观的洗礼中。
这首词写思妇怀人而愁苦不堪。诗词以离愁为主题的作品很多,然而此词却颇有特色,显得标致隽永。
上片描绘足以烘托思妇离愁的景色。
“柳絮风轻,梨花雨细”,起笔这两句都省略了动词谓语,且语序亦倒置,补足还原应为:“风轻飘柳絮,雨细湿梨花。”这里首先借景象点明了时在暮春,此时正值轻轻暖风将柳絮吹向半空乱飞,细细春雨使一枝枝梨花带上亮晶晶的水滴。然而如此大好春光,对于独守空帏的思妇,只能成为她离恨绵绵的反衬,更没有心思去观赏。正如汤显祖《牡丹亭》所写的“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一样。确实如此啊,天亮好久了,可她所住之处,犹然“春阴院落帘垂地”,房门上,挂的绣帘还未卷起,她仍然慵懒地躺在床榻之上。她本来早已醒了,于是半睁惺忪睡眼,情不自禁地从窗棂看出去,只见“碧溪影里小桥横,青帘市上孤烟起”。她终于忍不住要往外看,她的目光一下子就落在横于“春阴院落”不远的“小桥”上。这正是由于她的情郎曾打从桥上而去,归家也必然会打从那桥上而来,所以对于那座小桥她不知望过多少次了,而今晨又忍不住再望了一回。可是这一回仍旧失望,他依然未打从那桥上归来,这真如温庭筠《思帝乡》所写的“惟有阮郎春尽,不归来”。接下去,她再将目光向远处的市镇看去,同样什么动静也没有,只有那晨饮的“孤烟”冉冉升起而已。此处着一“孤”字,又正好是她此时此刻内心感到无比孤寂的写照。
下片抒发思妇对其情郎的蜜意柔情。
过片“镜约”二句,化用了南朝陈徐德言、乐昌公主夫妇及西汉司马相如、卓文君夫妇的有关典故。陈朝太子舍人徐德言,尚乐昌公主。陈政衰,徐谓公主曰:“国破,汝必入权豪家。倘情缘未断,尚冀相见乎?”乃破镜各分其半,约他日以元宵日卖于都市,这就是词中“镜约关情”的出处,借此表明思妇对其情郎忠贞不渝,期能重温旧好。又西汉临邛富豪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知琴。时司马相如赴卓宅赴宴,酒酣,操《凤求凰》琴曲以挑之。文君心悦,夜奔相如,驰归成都,结为伉俪。这就是“琴心破睡”的来源,意谓那位思妇回忆起她和情郎的相遇,与相如、文君的结合极其相似,因之越想越觉甜美,竟至使睡意也淡化了。她完全清醒过来以后,才觉晨风吹凉,使得“轻寒漠漠侵鸳被”。当她一眼瞥见被面上绣制的的鸳鸯时,心中又不禁产生了鸳鸯倒永不分离而自己如今却形单影只的慨叹,真是无可奈何!歇拍两句“酒醒霞散脸边红,梦回山蹙眉间翠”,是写思妇起床后整妆时从镜中所看到的自己的形状。她记起昨夜因欲解愁而饮酒的事来,喝得两颊升起了红霞,现在虽然酒意已消,可脸边余红犹在;而刚才她与情郎相遇的美梦,可惜一下就幻灭了,她的有如春山一样翠绿的双眉怎不蹙了又蹙呢!如此以她顾影自怜的行动描写作结,给人留下她不胜相思之愁的印象就更深刻难忘了。
此词写思妇之离情,侧重于对她内心活动过程的揭示;然而全都以景物及其自身的行动烘染之,不仅无概念化、抽象化之弊,且更如小说塑造人物形象那样,颇有浮雕感、立体感的审美效应。此外,词中几乎每一个句子都提炼得绮丽而自然,全词行文畅达得如行云流水。宋人胡仔《苕溪渔隐词话》卷一云:“词句欲全篇皆好,极为难得”(见《词话丛编》第167页)。
全文围绕“取其实而去其名”的中心论点,分为两大部分展开论述:前平论师道,后半论创作。虽前后侧重点不同,但其内在筋脉却终始一贯,浑灏流转。
开篇即针对韦中立提出的“欲柑=相师”明确作答,说自己“不敢为人师”。下文连举两例,陈述不敢、也不愿为师的理由。其一是韩愈为师之例,其而是孙昌胤行冠礼之例,前者为主,后者为辅,二例共同说明一个问题:流俗不问是非,见怪即吠,倘若独为众所不为之事,必然招致厄运。
韩愈为师事是最有力的址明。魏晋以降,世风日下,人们耻于言师。而韩愈却不顺流俗,收召后学,作《师说》,抗颜为师,结果招致众人笑骂,被目为狂人,不得不匆匆东行。由此见出为人师者的下场,也见出世风的浇薄。为了更形象地印证世俗的少见多怪及其严重危害:“然雪与日岂有过哉?顾吠者犬耳!度今天下不吠者几人,而谁敢炫怪于群目,以召闹取怒乎?”这就是说,为师者并无过错,问题出往那些见怪即吠的世人身上,而且这些人是如此之多,能量是如此之大,这就不能不令人为之忧惧,并力避“召闹取怒”。进一步看,“韩愈既自以为蜀之日”而遭群犬之吠,那么,“吾子又欲使吾为越之雪”,就不是明智之举了。更何况作者身为被贬之人,已蒙罪名;谪居九年,病疾不断;又有什么必要仅为一个为师的名号而自取其辱,让那此“呶呶者”一天到晚住耳边聒噪,扰乱心境呢?在这里,作者所举之例、所说之话看似带着谐谑味道,但其内里实则隐含着无比的悲凄和沉痛,隐含着对韩愈的同情理解以及对浮薄世风的愤懑。
柳宗元之不为师,并非否定师道,实在是因为怕遭世人非议而不愿空担一个为师的名号。在此后所作《报袁君陈秀才避师名书》巾,他曾这样说道:“仆避师名久矣,往在京都,后学之士到仆门,日或数十人,仆不敢虚其来意,有长必出之,有不至必惎之。虽若是,当叫无师弟子之说。其所不乐为者,非以师为非,弟子为罪也。”由此可知,柳宗元当年在长安时就已经一方面避师之名,一方面行师之实了。证因为如此,所以下文话题一转,回到韦中立身上-,非常客气地表明可以行师之实——“假而以仆年先吾子,闻道著书之日不後,诚欲往来言所闻,则仆固愿悉陈中所得者。”但决不愿担为师之名 “若定是非以教吾子,仆才不足,而又畏前所陈者,其为不敢也决矣”。
既然可行师之实,就有必要将自己为文的心得告诉对方。于是,下文开始专力论为文之道。从少年时的“以辞为工”,到成年后理解的“文者以明道”;从作文的基本技法到其取法之源,再到可供参考的对象,娓娓道来,有条不紊,深刻惊警,启蒙发凡。作者是既重“道”又重“文”的,虽然“文”的目的在“明道”,但“文”本身又有其独立自主性,要将全副精神投入,才能将之作好,才能有所创新。这就要求为文者既要去除“轻心”、“怠心”、“昏气”、“矜气”,避免浮华、松散、杂乱等弊端,又要根据不同情形,或抑或扬,或疏通文气,或删繁就简;与此同时,还要扩大视野,遍览《尚书》、《诗经》等儒家经典,以及《庄子》、《国语》、《离骚》、《史记》等文史精品,充分吸收古人创作上的经验,借以磨砺气势,畅达条理,纵横思绪,增多意趣,使其既含蓄深沉义简洁明净。这段论文之浯,是作者多年来的创作心得,堪称一篇精到的创作论,如今和盘托出,以示韦中立,这种做法,不正是老师淳谆教诲弟子的行为么?但作者虽行师之实,仍坚决不要师之名,因而在文章结束处再次告诫对方:“取其实而去其名,无招越、蜀吠怪,而为外廷所笑。”既回应前文,又一笔点题,曲包余蕴,令人回味无尽。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