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语意新奇,形象洒脱,一反游子羁旅乡愁的古诗文传统,抒写了身虽为客却乐而不觉身在他乡的乐观情感,充分表现了李白豪迈不羁的个性和李诗豪放飘逸的特色,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这首《客中作》是这样开头的,郁金指姜科姜黄属植物,其块根主要用为药材,亦可浸酒、染色。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 扑鼻。琥珀,松柏树脂化石,呈黄色或赤褐色,此处形容美酒的色泽晶莹可爱。谁都知道,李白一生对美酒是情有独钟的,只要有美酒,李白便可以忘乎所以,美酒 对李白的神奇效力由此可见一斑。眼前又是同样的场合,只不过“金樽”换上了“玉碗”,人也不是在长安天子脚下,身处民间的李白更可以放浪形骸,尽情享受了,地方上的佳酿,也许更加别有风味,就是因为这首流千古的饮酒歌,到现在才会出现许多冠以“兰陵”字样的酒品。这时摆在面前的兰陵佳酿,色泽清洌,酒香扑鼻,李白看在眼里,美在心间,恨不得马上就喝它个一醉方休。不过,李白一生面对的美酒盛筵,何止千万?那么这一次使得李白忘记了乡愁的到底是什么呢,其实并不是美酒,而是多情的主人。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作》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全诗语奇意也奇,形象潇洒飘逸,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工之侨第一次献琴,琴虽好却遭到贬抑被退了回来。琴不仅是“良桐”所制,而且“金声而玉应”,材质、音质俱佳,因此制作者对它的评价是“天下之美”。虽然如此,这架琴经过太常寺主管人的手,又经优秀乐师们的鉴定,终被退回,而理由只有“弗古”二字。这样的理由是很可笑的。
工之侨第二次献琴,因为琴经过伪装,又是由贵人献上,竟得到极高的评价。文章比较详细地叙述工之侨伪装古琴的经过,先请漆工绘制“断纹”,再请刻字工匠刻上“古窾”,然后装在匣子里埋在地下,过了一年才拿出来。这说明工之侨把这件事做得很精心。献琴的方法也很巧妙,他不直接去献,而“抱以适市”,让别人重价买了去献,结果真的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成了“希世之珍”。
表面上看写的是琴的遭遇,实际上是写人。作者借工之侨伪造古琴试探索世风的机智,讽刺了元末一帮缺乏见识,不重真才实学而只重虚名的虚伪之人,其寓意是十分鲜明而深刻的。
文中“弗古,还之”与“世之珍也”的对比,很好地表现了当时败坏的社会风气,进一步讽刺了鼓励人们弄虚作假的封建统治者。人们不要一昧地追求新事物,被事物的外表所吸引,而不在乎事物的内在。
起句“人生只合梁园住”,是模仿唐人张祜的“人生只合扬州死”(《纵游淮南》)的故作奇语。接着,以“几个白头父”的闲谈和回忆,来支持这一结论。这其实就同唐诗的“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一样,表面上是抚今追昔,实质上却充满了年光飞逝的沧桑之感。
上片出现了“胭脂坡”的地名,这原是唐代长安城中的一处所在。作者移入“夷门”,正是为了影射出此地在北宋时期作为全国都城的事实。同样,“君子之泽,五世而斩”,而曲中强调“他家五辈风流”,这“风流”无疑是属于宋代汴京的全盛时期。换句话说:“白头父”们是在演说和追念前朝,他们虽不是遗民,但父祖辈对于故国的爱国情感却一代代传了下来。这在元代是忌讳的,所以曲中的“快活煞”三字,只是作者使用的障眼法。
白头父谈话的主题是“说宣和”,而且着眼于其时的“锦片繁华”。作为具有典型性的例证表现,是正月十五元宵节的观灯。北宋汴京的元宵灯市,是天下闻名的,其时张灯结彩,火树银花,金吾不禁,连大内前的御街,也任由百姓和行人来往观赏。“辇路”、“马行街”、“州桥”、“相国寺”……“白头父”们如数家珍,表现出强烈的缅怀和神往。“宣和”是“靖康”前的年号,也就是宋徽宗在禅位做太上皇前的最后几年,下距北宋的灭亡已近在咫尺。老父们对他荒政失国的过失未予责备,却津津乐道他在元宵灯节的与民同乐,并以此作为“人生只合梁园住”的一则论据,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元代汉族百姓的民族情绪。“锦片繁华”在作者的时代已成为历史陈迹,诗人“夷门怀古”的用意与心情,可以想见。
《观刈麦》是白居易任周至县县尉时有感于当地人民劳动艰苦、生活贫困所写的一首诗,作品对造成人民贫困之源的繁重租税提出指责.对于自己无功无德又不劳动却能丰衣足食而深感愧疚,表现了一个有良心的封建官吏的人道主义精神。这首诗作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诗人三十六岁。周至县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县尉在县里主管缉捕盗贼、征收捐税等事。正因为白居易主管此事;所以他对劳动人民在这方面所受的灾难也知道得最清楚:诗人想到自己四体不勤却饱食禄米,内心十分惭愧。于是直抒其事,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
全诗分四层,第一层四句,交代时间及其环境气氛。"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下文要说的事情就发生"人倍忙"的五月。这两句总领全篇,而且一开头就流露出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同情;"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一派丰收景象,大画面是让人喜悦的。可是谁又能想到在这丰收景象下农民的悲哀呢?
第二层八句,通过具体的一户人家来展现这"人倍忙"的收麦情景。婆婆、儿媳妇担着饭篮子,小孙儿提着水壶,他们是去给地里干活儿的男人们送饭的。男人天不亮就下地了;女人起床后先忙家务,而后做饭;小孙子跟着奶奶、妈妈送饭时一齐到地里。她们是要在饭后和男人们一道干下去的。你看这一家忙不忙呢?"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这四句正面描写收麦劳动。他们脸对着大地,背对着蓝天,下面如同笼蒸,上面如同火烤,但是他们用尽一切力量挥舞着镰刀一路向前割去,似乎完全忘记了炎热,因为这是"虎口夺粮",时间必须抓紧呀!舍不得浪费。天气如此之热,白天又如此之长,而人们却竭力苦干,就怕浪费一点时间,可见人们对即将到手的麦子的珍惜程度。"惜"字在这里用得非常好,是用一种违背人之常情的写法来突出人们此时此地的感情烈度。白居易的《卖炭翁》中有"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之语,"愿"字的用法与此处"惜"字的用法正同。
笫三层八句,镜头转向一个贫妇人,她被捐税弄得破了产,现时只能以拾麦穗为生,这是比前述阖家忙于收麦者更低一个层次的人。你看她的形象:左手抱着一个孩子,臂弯里挂着一个破竹筐,右手在那里捡人家落下的麦穗。这有多么累,而收获又是多么少啊!但有什么办法呢?现在是收麦的时候,还有麦穗可捡,换个别的时候,就只有去沿街乞讨了。而她们家在去年、前年,也是有地可种、有麦可收的人家呀,只是后来让捐税弄得走投无路,把家产,土地都折变了,至使今天落到了这个地步。第四层六句,写诗人面对丰收下出现如此悲惨景象的自疚自愧。
作品的题目叫《观刈麦》,而画面上实际出现的,除了刈麦者之外,却还有一个拾麦者,而且作者的关心也恰恰是更偏重在后者身上。他们二者目前的贫富苦乐程度是不同的,但是他们的命运却有着紧密的联系。今日凄凉可怜的拾麦穗者是昨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又安知今日辛劳忙碌的刈麦者明日不沦落成凄凉可怜的拾麦者呢?只要有繁重的捐税在,劳动人民就永远摆脱不了破产的命运。作者在这里对当时害民的赋税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所蒙受的苦难寄寓了深切的同情。而且不是一般的同情,是进而把自己摆进去,觉得自己和劳动人民的差别太大了,自己问心有愧。这时的白居易的诗歌确实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思想情绪,呼出了劳动人民的声音。
这首诗写作上的基本特点是不带任何夸张地、如实地描写现实生活场景。他选取了举家忙碌和凄凉拾穗这两个镜头,使之构成强烈对比。前者虽然苦、虽然累,但他们暂时还是有希望的,至于后者,则完全是断梗浮萍,朝不保夕了。两个镜头所表现的场面、气氛、形象、心理都很好。
诗人由农民生活的痛苦联想到自己生活的舒适,感到惭愧,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这段抒情文字是全诗的精华所在。它是作者触景生情的产物,表现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白居易写讽谕诗,目的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在这首诗中,他以自己切身的感受,把农民和作为朝廷官员的自己作鲜明对比,就是希望“天子”有所感悟,手法巧妙而委婉,可谓用心良苦。
辞官是一种令人无奈和回味的经历。诗人此时写的诗,其名称中有“秋”、“晚”等凄凉的词语,诗的前两句也有积水和霜降等寒凉的意象。这些为诗定下了忧伤的调子。
第三、四句,诗人提到“津途多远情”,其含义有二:一是作者马上就回到家,对家乡有思念盼望之情;二是回望过去经历,有些不舍,留下深情。第五六句,作者借景物描写,隐喻为官的经历:“江山之外,看尽烟云”。第七、八句,描写很多的事情诗人都无力解决,慨叹一生劳苦不息而不见成功。第九、十句,写诗人在凉风中,年老而疏白的鬓发飘扬,有人称赞张九龄做了贵官,而张九龄却不以为然。他认为自己是被拴在槽上受束缚的马,无法行动,又像笼中的鸟,没有自由却向往远游行,而此时年纪老了,个人却只剩下莫名的彷徨。
末四句,诗人认为,做人做事一定要依据事物本来的情性,身心十分劳累的原因是追求功名。诗人醒悟以往的经历,有很多做错的事,又肯定了辞官的做法。诗人当前关心的是何时天下太平。从诗句中可以见到:诗人仍然关心天下大事。
诗人能从秀丽山川中看到更深邃的精神内涵,抛却了赤裸裸的实用性、功利性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