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是一篇很“纯”的应景之作,表面上是谈有美堂,重点实在阐明作者自己的人生观,文中宏论非常值得后人思考、借鉴。
文章肯定杭州城和南京城均属于“四方之所聚,百货之所交,物盛人众,为一都会,而又能兼有山水之美以资富贵之娱者”,同时通过比较,指出由于战争的破坏,南京衰落了,杭州城成为东南独秀的一枝。但是,“此幽潜之士、穷愁放逐之臣之所乐也”!奇伟秀绝的山水美景,乃皆在乎宽闲之野、寂寞之乡。这些地方条件恶劣,交通闭塞,士林中人轻易难得到此。能来的,除了不求闻达的幽潜之士,可能就是“穷愁放逐之臣”了。欧阳修本人身在宦海,其重点所指当在 “穷愁放逐之臣”。看来只有在人生不得意时才有机会亲近天下至美之景。然而此时景虽美,人不乐。穷愁放逐,虽有美景在前,又能如何?所谓“乐”是暂时的,穷愁才是长期的。此景正如此人,同是投闲置散,“同是天涯沦落人”,说是乐,那也是自我解嘲。
不过,人生有两面,换个角度看,被放逐到宽闲寂寞之地,成为宽闲寂寞之人,还真是一乐。投置闲散,无案牍之劳形,此宽闲也,若在京城位高权重日理万机,何来此宽闲?寂寞者,少人门前奔竞也。此时虽然寂寞,却也少了交接贵盛、与俗人为伍的烦恼。是以宽闲亦一乐,寂寞亦一乐。
面对山川美景,也未必一定要作天涯沦落之慨。修养深厚者,不妨将山水引为知音。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彼人寂寞,山水亦寂寞。同一寂寞,同一内蕴大美,和闲山剩水惺惺相惜,岂非他乡遇故知?在都市与人不相得,到边地与山川与天地相得,不亦快哉。若别有寂寞宽闲之人,能识得我心,可引为知音,则益不寂寞。又寂寞乃独享,宽闲生智慧。身居都会、官场得意的那些往日同僚,他们宁有机会欣赏眼前造化之胜景?彼天地宽闲,视野开阔,则人之胸襟亦可随之开阔。人生境界有提升,智慧有启发,此又一乐也。
《有美堂记》妙处有三:一是构思巧妙,虚景成文;二是宾主相形,巧作衬垫;三是曲折圆润,议论层折。
一、构思巧妙,虚景成文。
欧阳修在给好友梅尧臣的信中曾叙述过此事:“梅公仪来,要杭州一亭记。述游览景物,非要务,闲辞长说,已是难工,兼以目所不见,勉强而成,幸未寄去,试为看过,有甚俗恶,幸不形迹也。”我们现在于《居士集》《外集》中都看不到所说的这一篇亭记,可见作者已经删去了这篇“甚俗恶”的文章。从书简文字可以看出,欧阳修创作态度的严谨,即使是随俗应酬之作,也反复看过,详加审视。正是这种态度,使他的文章不断推陈出新,翻新出奇。
此文汰去“目所不见”的勉强写景,化实为虚,突破其他楼亭记文的框框,抓住有美堂兼有“山水登临之美,人物邑居之繁”这一特点,巧用衬托,纵笔写来,远及罗浮、衡岳,中涉洞庭、三峡,近至天台、金陵,而紧紧围绕正意,体现了散文“形散神凝”的特点,实在非大手笔难以驾驭。
二、相形之法,曲尽衬垫。
文章层层衬托,段段相形。第一层说山水登临至美与都邑繁盛之乐,多不可得兼,用罗浮诸山、洞庭三峡皆处僻陋之邦衬之;第二层说金陵、钱塘能兼其美,而金陵残破,钱塘富完,以梅挚目下所居的金陵为钱塘自然作陪;第三层说当时士大夫不能兼取其胜,而梅公则尽兼其美,用杭州众多的亭榭为有美堂作衬。孙琮《山晓阁唐宋八大家选·欧阳庐陵》卷三云:“看他一篇文字,欲出一段正意,先作一段相形,相形得起,方出落得透,可谓绝妙章法。”全文巧作衬托,层层脱缷,文笔曲折而又一气呵成,可谓神完气足,真正体现了欧阳修的大家风范。
三、议论层折,自然圆润。
文章用三层对比,但正如唐顺之(荆川)所说,如累九层之台,一层高一层,真是奇绝。文章先述作记之由,次说美乐难兼,三说佳美山水必处僻陋,四说二邦兼山水与繁盛,五说金陵为逆荒废,六说钱塘富完安乐,七说临是邦者多占形胜治亭榭,八说有美堂尽得山水人物、邑居之美胜,九颂梅公其人。层层累叠,段段相衬,纡徐婉转,主意凸出。
再如钱塘兼美一段,先述富完安乐的历史原因,次道工巧华丽的习俗,再陪以湖山之胜,又宕开一笔,以江涛海烟相烘托,极写闽商海贾之盛,层次清晰,既与金陵对比,凸显御赐诗“地有吴山美,东南第一州”的特殊地位,又引出下文众多亭榭来作为有美堂的衬垫物。
从此篇文章看,要做到层次繁复,曲折跌宕,而又流转自然,无层累之迹,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几个虚词的妙用,恐怕是最为得力的。文中“惟”“独”“而”“然”“夫”“盖”等虚词曲折尽意,妙显衬垫,使层次更加清晰,而结构更为有机。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词是写女子春宵怀人。全词从梦断后写来。
上片写梦断后女主人公室内景况:漏残、灯烬、屏深,以及梦断后对月怀人。
下片由明月过渡到室外,转换自然。“闺草”三句,触景怀人;最后三句,明为怨辞,实是想念之深的烛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