奄息、仲行、针虎三人合称“三良”,都是杰出的人才,他们为秦穆公殉葬,历代多有咏“三良”的诗文。《左传·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诗经·秦风·黄鸟》就是秦国人民为哀悼“三良”及一百七十多个无辜牺牲者而创作的,表示了对残暴统治者的控诉与谴责。陶渊明的这首诗,则完全称赞三良的行为,其目的显然不在咏史,而是借咏三良之事,表彰张袆不肯毒死零陵王而自饮毒酒先死的尽忠行为。
全诗可分五个层次,每四句为一层。前面三个层次描述了“三良”怎样由贪仕而一步一步地走向誓愿追随君主于地下的,说“三良”终年殷勤服侍秦穆公,因而受到宠爱和信任,为了不忘厚恩,“三良”实践诺言,心甘情愿为秦穆公殉葬。第四层次赞颂了三良赴死的高义,这与陶渊明的“士为知己者死”的节义观是有关的。第五层次,诗人表达了《诗经·秦风·黄鸟》同样的悲悯。结尾说“泫然沾我衣”,其原因除了为三良的死而悲伤,为三良的忠情谬露(本不该流露,仕途险恶,伴君如伴虎)而遗憾外,恐怕更多的是对那惨绝人寰、灭绝人性时代的谴责,为良人的愚忠而悲哀。
从整体上看,作者是从仕途可畏这个角度来吟咏三良的。苏轼的《和陶咏三良》“仕宦岂不荣,有时缠忧悲。所以靖节翁,服此黔娄衣”最得此诗主旨。
唐玄宗李隆基与贵妃杨玉环之间悲欢离合的故事,引发了很多文人墨客的诗情文思。白居易的《长恨歌》,在揭示唐玄宗宠幸杨贵妃而造成政治悲剧的同时,也表达了对二人爱情悲剧的同情。袁枚此诗却能不落俗套,另翻新意,将李、杨爱情悲剧放在民间百姓悲惨遭遇的背景下加以审视,强调广大民众的苦难远非帝妃可比。《长恨歌》和《石壕吏》是有名的诗篇,其创作背景均为安史之乱。它们一以帝王生活为题材,一以百姓遭遇为主旨,恰好构成鲜明的对照。
“莫唱当年长恨歌”,莫唱是因为《长恨歌》写的是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悲剧,对杨贵妃之死,对唐玄宗之无奈,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并歌颂了他们的爱情专一,为后代小说、戏曲创作提供了题材,如宋乐史的《杨太真外传》、元白朴的《梧桐雨》,明吴世美的《惊鸿记》、清洪昇的《长生殿》等等,莫不受其影响。与其大书特书皇帝的悲欢离合,不如深入细致地描写普通人的生离死别,故“莫唱”二字又引出了第二句“人间亦自有银河”。“人间”就将银河这个民间传说引入现实生活中来。在唐玄宗统治时期,战争频繁,有开边之战,也有内战,其中规模大的,如用兵吐蕃,讨伐南诏,尤其是安史之乱,伤亡惨重,丁壮或死于战场,或死于徭役,或久戍不归,在人间划出了无数条银河,而最令作者痛心的,要数石壕村的一对老夫妻了。“老翁逾墙走”,老妇河阳役的惨状。杜甫还在同一时期作品《新婚别》中拟写一个“席不暖君床”的新娘子,送别刚刚结婚的新郎官应征入伍,造成一对新婚夫妇“暮婚晨告别”的痛苦。在《垂老别》中,又描写了一个“子孙阵亡尽”的老翁,在风烛残年之时还要应征入伍,与其老伴依依借别、“塌然摧肺肝”的情景。由此可见,“石壕村里夫妻别”是当时极其普遍的社会现象,所以作者感叹地说:“泪比长生殿上多。”长生殿上泪,唐玄宗与杨贵妃的泪没有多少,而要大书特书,深表同情,而不书及比长生殿上泪更多的石壕村。这里,作者严肃地批评了白居易,自有其道理在。似乎可以这样悦,袁枚的这首《马嵬》诗,高出于前人所有咏马嵬之事者。
这首诗借吟咏马嵬抒情,提倡诗歌要多反映人民苦难生活的主张,表现了作者进步的文学创作观点。此诗虽为抒情之作,实际是议论之诗。前两句借马嵬为题提出论点,后面两句借用典故论证上述观点。论点和论据的材料本来都是旧的,但作者化陈腐为新奇,使其为自己提出新的观点服务,旧的也变为新的,颇有点铁成金之妙。全诗正如作者自己所云:“借古人往事,抒自己之怀抱”。(《随园诗话》)
这首诗最大的艺术特色是比照。全诗两组比照:一组是《长恨歌》与牛郎织女故事的比照。这一比照,不仅批判了白居易的《长恨歌》,而且突出了人间牛郎织女才值得同情。值得注意的是作者运用“银河”,对唐玄宗与杨贵妃讥笑牛郎织女攀进行了再讥笑,很有情趣。第二组是石壕村与长生殿比照。石壕村是百姓的村落,长生殿是皇帝皇后的夜殿,这一比照,暗示出村里泪是殿上人造成的,马嵬事变,恶果自食,不值得同情,值得同情的倒是劳动人民。这两组比照又有不同,前者深沉,后者浅近,前者重在映照,后者重在对比。两相配合,共同表达了作者民为贵、君为轻的民本思想。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驱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驱至,不禁脱口而出“子驱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这种一唱三叹、反复咏唱的手法,对强化主题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这是诗人奉命赴边疆慰问将士途中所作的一首边塞诗,记述出使塞上的旅程以及旅程中所见的塞外风光。首联两句交待此行目的和到达地点,诗缘何而作;颔联两句包含多重意蕴,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颈联两句描绘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尾联两句写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此诗既反映了边塞生活,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由于被排挤而产生的孤独、寂寞、悲伤之情以及在大漠的雄浑景色中情感得到熏陶、净化、升华后产生的慷慨悲壮之情,显露出一种豁达情怀。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市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像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像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抑郁和孤寂落寞。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长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河流,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里说的那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