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诗又题为《团扇诗》《纨扇诗》《怨诗》,是一首著名的宫怨诗。
该诗通首比体,借秋扇见捐喻嫔妃受帝王玩弄终遭遗弃的不幸命运。前六句是第一层意思。起首二句写纨扇素质之美;从织机上新裁(裂)下来的一块齐国出产的精美丝绢,像霜雪一般鲜明皎洁。纨和素,皆精美柔细的丝绢,本来就皎洁无瑕,更加是“新”织成,又是以盛产丝绢著称的齐国的名产,当然就更加精美绝伦,“鲜洁如霜雪”了。二句喻中套喻,暗示了少女出身名门,品质纯美,志节高尚;也是写其内在本质之美。三四句写纨扇制作之工:把这块名贵精美的丝绢裁制成绘有合欢图案的双面团扇,那团团的形状和皎洁的色泽,仿佛天上一轮团圆的月亮。此二句则写其经过精工制作,更具有外表的容态之美。“合欢”,是一种对称的图案花纹,象征男女和合欢乐之意,如《古诗》中“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羽林郎》中“广袖合欢襦”,皆属此类。故这里的“合欢”,不仅突出了团扇的精致美观,以喻女子的外貌出众,而且也寄托了少女对于美好爱情的向往;“明月”不仅比喻女子的光彩照人,同时也象征着她对永远团圆的热望。“出入”二句,因古人衣服宽大,故扇子可置于怀袖之中;天气炎热时则取出摇动,顿生微风,使人爽快。李善注云:“此谓蒙恩幸之时也。”但这话只说对了一半,其实,这两句更深的含义是:嫔妃即使受宠,亦不过是侍候君侧,供其欢娱惬意的玩物而已。
后四句为第二层意思:团扇在夏季虽受主人宠爱,然而却为自己恩宠难以持久而常常担心恐惧,因为转瞬间秋季将临,凉风吹走了炎热,也就夺去了主人对自己的爱宠;那时,团扇将被弃置在竹箱里,从前与主人的恩情也就半途断绝了。“秋节”隐含韶华已衰,“凉飙”,象征另有新欢;“炎热”,比爱恋炽热;“箧笥”,喻冷宫幽闭,也都是语义双关。封建帝王充陈后宫的佳丽常是成千上万,皇帝对她们只是以貌取人,满足淫乐,对谁都不可能有专一持久的爱情;所以,即使最受宠幸的嫔妃,最终也难逃色衰爱弛的悲剧命运。嫔妃制度又使后宫必然争宠相妒,互相倾轧,阴谋谗陷,班婕妤不就为赵飞燕所谗而失宠了吗?“常恐”,正说明乐中伏悲,居安思危;这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乃是封建嫔妃的普遍心理状态。此诗本是女诗人失宠后之作,而这里说“常恐”、用失宠前语气,更显得她早知此事已属必然之势,正不待夺宠之后,方始恍然醒悟。诗人用语之隐微、怨怒之幽深,千载之下,犹不得不令人惊叹其才情丽感慨其不幸!
该诗完全符合这两条美学要求:借扇拟人,巧言宫怨之情;设喻取象,无不物我双关,贴切生动,似人似物,浑然难分。而以秋扇见捐以喻女子似玩物遭弃,尤为新奇而警策,是前无古人的创造。正因为如此,其形象就大于思想,超越了宫怨范围而具有更典型更普遍的意义,即反映了封建社会中妇女被玩弄被遗弃的普遍悲剧命运。这正是本诗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所在。在后代诗词中,团扇几乎成为红颜薄命、佳人失时的象征,就是明证。
其次,诗中欲抑先扬的反衬手法和绮丽清简的语言也是值得欣赏的。前六句写纨扇之盛,何等光彩旖旎!后四旬写恐扇之衰,何等哀感顽艳!在两相照映之下,女主人公美好的人生价值和这价值的毁灭,又对比何等鲜明!短短十句,却写出盛衰变化的一生,而怨情又写得如此抑扬顿挫,跌宕多姿,蔚为大观。
这是一篇传记文,共不超过五百余字,却写出了孟德这个小人物的一生。通篇围绕着“奇”字而铺开,描绘出孟德一生的奇性、奇行和奇遇。全文用言简意赅的严谨叙述,将孟德一生描绘的真实而传神,寓教于事,授人以深刻的哲理。
本文主人公孟德,是驻在地方的禁军神勇部的一名逃兵。他的身分非常普通,但爱好却不平常。正由于这一原因,才有以下不一般的故事。从事打仗的武夫,却偏偏向往山林生活,这是难以统一的矛盾,而矛盾的冲突,自然导致事件的产生和发展。作者一开始点明孟德的身分,介绍他的特殊爱好,实际上也就将故事产生的矛盾冲突展示在人们眼前。仁宗嘉祐年间,轮到孟德所属的这支禁军去镇守秦州,这一带著名的大山很多,孟德带来了机会,这篇传记也就由此开端。
喜爱山林生活的人不在少数,但像孟德这样喜爱的却很少见:一是为此抛妻弃子,割断最难丢舍的骨肉之情;二是为此冒险逃离纪律森严的禁军,随时都有被捕处死的可能;三是进山后生存条件极差,“以其衣易一刀十饼”,刀用以护身,十块饼只能维持极短时间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将是难以解决的缺粮危险。没有非凡的决心过人的勇气以及随时都可能牺牲的心理准备,就不可能采取这样的行动;孟德能够这样做,正表现出他迥异于常人之处。作者通过以下两方面的事例,进一步描述孟德进山后所遇到的巨大困难和危险,突出地表现出孟德惊人的忍受能力,以及在面临危险时的无所畏惧的精神一是写进山后饼已食尽的情况下,饥饿使孟德只能以草根木实为食,但肠胃无法适应,又吐又泻,肚腹胀结,吃了生病,病好了再吃,最后终于养成了以草根木实为食的习惯,克服了山中无粮的威胁。
二是山中常常遇到猛兽的袭击,但都能安然无恙。孟德认为:猛兽一般能识别人的气性,在离人百步左右,先伏下来吼叫,用震撼山谷的声音吓唬;接着,奋力跳跃,张牙舞爪,做出一副吃人的姿态;最后,在离人十余步处坐坐走走,仔细观察人的反应。孟德不怕死,对猛兽的吼叫、跳扑等行动毫不在乎,猛兽也只好垂下耳朵悄悄离开。这样的情况试过多次,结果都一样。孟德进山数年,靠不怕苦、不怕死度过了重重困难,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危险,在山中生活下去。
这近乎传奇式的经历,组成了这篇传记文中最有光彩的部分特殊的爱好,特异的行动,特大的困难,突出了孟德这一人物形象的奇异色彩,展开了富有浪漫主义气息的情节,使整篇传记故事生动、曲折,给人留下难以忘记的深刻印象。传记的后一部分,叙述孟德由山中出来,到达商州,被巡逻的士兵发现,送到商州官府,由于知商州的宋孝孙识人,把他送回秦州安置;知秦州的张方平又帮助孟德脱出兵籍,成为自由生活的老百姓;对孟德的结局作一交代,同时更增强了这一传记人物的真实性。
就此文的体裁、内容来说,自应以叙写孟德的生平经历作为重点,但就作者的深层写作动机来说,传记最后的一段议论却是最着意的笔墨,也是作者的见识超卓之处。从一般人看孟德的所作所为,只感到孟德的奇特;而苏辙却从另一角度进行评议,在他看来,孟德最主要的不是奇特,而是“有道”。世上君子因为内心有个人的打算,所以必然有所思慕和追求,也自然有所畏惧和顾忌,虽然不一定在行动上表现出来,但在面部颜色上总会有所反映,别人就会从中想法来加以对付。
与此相反,孟德心中无所顾虑、无所畏惧,这是一种博大刚强之气它虽然自己感觉不到,但会自然地流露出来,使猛兽不敢伤害。苏轼看过这篇《孟德传》后,曾写了《书子由孟德传》后》一文,认为人在不知怪惧时自有一种无形的旺盛强大的气势,形成一股令猛虎不敢伤害的力量,这也就是苏辙所说的可以“列于天地”的“道”。
此诗反映了作者追念往日的政治活动,伤叹自己老而无成的感慨。这不只是个人的遭遇,而更主要的是国家的治乱问题。因此,渗透于这首诗中的感情,主要是政治性的。
头两句写昔写盛。天河、云间,喻帝王宫禁。织女相传是天帝的孙女,诗中以喻郡主。这位旧宫人,可能原系某郡主的侍女,在郡主出嫁之后,还曾跟着她多次出入宫禁,所以记得宫中一些最动人心弦的歌曲。而这些歌曲,则是当时唱来供奉德宗的。诗句并不直接赞赏穆氏唱得如何美妙动听,而只说所唱之歌,来之不易,只有多次随郡主入宫,才有机会学到,而所学到的,又是“第一歌”,不是一般的,则其动听悦耳自然可知。这和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说李龟年的歌,只有在崔九堂前、岐王宅里才能听到,则其人之身价,其歌之名贵,无须再加形容,在艺术处理上,并无二致。
后两句写今写衰。从德宗以后,已经换了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或者还要加上武宗)等好几位皇帝,朝廷政局,变化很大。当时参加那一场短命的政治革新运动的贞元朝士,仍然还活着的,已经“无多”了。此时听到这位旧宫人唱着当时用来供奉德宗皇帝的美妙的歌,回想起在贞元二十一年(805年)那一场充满着美妙的希望但旋即幻灭的政治斗争,加上故交零落,自己衰老,真是感慨万千,所以,无论她唱得多么好,也只有祈求她不要唱了。一般人听到美妙的歌声,总希望歌手继续唱下去,而诗人却要她“休唱”。由此就可以察觉到诗人的心情激动的程度,他的心潮是起伏难平的。
根据《全唐诗》,第一首诗又题作“咏柳少府山瘿木樽”。在诗中,李白对一个小木酒杯就说了那么多事。从这里,读者可以看出李白的风趣与幽默,也足见李白的诗歌才华。“外与金罍并,中涵玉醴虚”两句中的“并”字与“虚”字用得极好,是这首诗的诗眼。
第二首诗说,这酒樽是臃肿的寒山木镂空做成的。只因为其量不够大,所以不能登大雅之堂,只能在山中人家派上用场。这里透露出的信息是:李白认为自己不能被重用的原因是没有能够容纳难容之事的度量。李白太高洁了,他容不得杨国忠之流的骄横跋扈,所以被排挤出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