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词以咏梅为中心,把天涯与江南、垂老与少年、去国十年与平生作了一个对比性总结,既表现出天涯见梅的喜悦,朝花夕拾的欣慰,又抒写不胜今昔之慨,表现出作者心中郁结的不平与愤懑。
上片写惊喜。“天涯也有江南信,梅破知春近”。宜州地近海南,去京国数千里,说是“天涯”不算夸张。到贬所居然能看到江南常见的梅花,作者很诧异。“梅破知春”,这不仅是以江南梅花多冬末春初开放,意谓春天来临;而且是侧重于地域的联想,意味着“天涯”也无法隔断“江南”与我的联系(作者为江西修水人,地即属江南)。“也有”,是始料未及、喜出望外的口吻,显见环境比预料的好。紧接二句则由“梅破”,写到梅开。梅花开得那样早,那样突然,夜深时嗅到一阵暗香,没能想到什么缘故,及至“晓来”才发现向阳的枝头已开繁了。
虽则“开遍”,却仅限于“向南枝”,不失为早梅,令人感到新鲜,喜悦。“夜阑(其时声息俱绝,暗香易闻)风细(恰好传递清香)”时候才“得香”,故云“迟”。此处用笔细致。“也有”表现出第一次惊喜,“不道”则表现出又一次意外,作者惊喜不迭之情,溢于言表。
至此,作者已满怀江南之春心。下片以寿阳公主关于梅花的浪漫故事引出自己的感慨。《太平御览·时序部》引《杂五行书》:“宋武帝女寿阳公主人日卧于含章殿檐下。梅花落公主额上,成五出花,拂之不去。”一句“玉台弄粉花应妒,飘到眉心住”不但将旧典翻出新意,而且还表现出一个被贬的老人观梅以致忘怀得失的心情,暗伏下文“少年心”三字。
想到往日赏梅,对着如此美景,总想把酒喝个够;但现不同了,经过十年的贬谪,宦海沉沦之后,不复有少年的兴致了。结尾词情上是一大兜转,“老”加上“尽”的程度副词,更使拗折而出的郁愤之情得到充分表现。用“愿杯深”来代言兴致好,亦形象有味。
这首词写得极为深挚,是山谷孤清抑郁的人格风貌的写照。作者先写在边地宜州看到梅含苞欲放,接着写夜晚微风中传来梅花幽香,最后写早晨梅花开满枝头。由“梅破”到“得香”再到“开遍”,作者很有层次地描写了梅花。全词由景入手,婉曲细腻;以情收结,直抒胸臆。整首词风格疏宕,颇具韵味。在情调上,上片写梅花,写得亲切婉媚,下片抒感慨,则颓然悲壮,在人与花的对照中,依然可见作者那正直不屈的人格。
此诗开头两句对宿紫山北村的缘由作了说明,原来他是因“晨游紫阁峰”而“暮宿山下村”的。诗人之所以要“晨游”,是为了欣赏山峰上的美景。早晨欣赏了紫阁的美景,悠闲自得往回走,直到日暮才到山下村投宿,碰上的又是“村老见余喜,为余开一尊”的美好场面,作者的心情是很愉快的。但是,“举杯老及饮”,不愉快的事发生了。
开头四句,点明了抢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抢劫对象,表现了诗人与村老的亲密关系及其喜悦心情,为下面关于暴卒的描写起了有力的反衬作用,是颇具匠心的。中间的十二句,先用“暴卒”“草草”“紫衣挟刀斧”等贬义词句刻画了抢劫者的形象;接着展现了两个场面:一是抢酒食;二是砍树。
写抢酒食的四句诗,表现出暴卒、作者和主人的三种不同表现。“夺”和“掣”两个词,包含着一方不给,一方硬抢的丰富内容。诗人用这两个词作“诗眼”,表现出他自己毕竟是个官吏,敢于和暴卒争,但还是败下阵来,这就不仅揭露了暴卒的暴,而且暗示了暴卒敢这样“暴”的原因,为结尾的点睛之笔留下了伏线。
写两个抢劫场面,各有特点。抢酒食之时,主人退立敛手;砍树之时,却改变了态度,这表明主人对树有特殊感情。诗人为了揭示其心理根据,先用两句诗写树:一则指明那树长在中庭,二则称赞那是棵“奇树”,三则强调那树是主人亲手种的,已长了三十来年。这说明它在主人心中的地位,远非酒食所能比拟。暴卒要砍它,主人当然会“惜”,“惜不得”,是“惜”而“不得”的意思。于是,发自内心的“惜”就表现为语言、行动上的“护”,虽然迫于暴力,没有达到目的,但由此却引出了暴卒的“自称”和作者的悄声劝告。
结尾的四句诗,在当时很好懂;时过一千多年,就需要作些注解,才能了解其深刻的含义。所谓“神策军”,在唐代天宝(唐玄宗年号,742—756)年间,本来是西部的地方军;后因“扈驾有功”,变成了皇帝的禁卫军。唐德宗时,开始设立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由宦官担任。他们以皇帝的家奴身份掌握禁卫军,势焰熏天,把持朝政,打击正直的官吏,纵容部下酷虐百姓,什么坏事都干。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初年,皇帝宠信宦官吐突承璀,让他做左神策军护军中尉;接着又派他兼任“诸军行营招讨处置使”(各路军统帅),白居易曾上书谏阻。这首诗中的“中尉”,就包括了吐突承璀。所谓“采造”,指专管采伐、建筑的官府。唐宪宗的时候,经常调用神策军修筑宫殿;吐突承璀又于唐元和四年(809年)领功德使,修建安国寺,为宪宗树立功德碑。因此,就出现了“身属神策军”而兼充“采造家”的“暴卒”。做一个以吐突承璀为头子的神策军人,已经炙手可热了;又兼充“采造家”,执行为皇帝修建宫殿和树立功德碑的“任务”,自然就更加为所欲为,不可一世。
诗是采取画龙点睛的写法。先写暴卒肆意抢劫,目中无人,连身为左拾遗的官儿都不放在眼里,留下悬念,引导读者思考这些家伙究竟凭什么这样暴戾。但究竟凭什么,作者没有说。直写到主人因中庭的那棵心爱的奇树被砍而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让暴卒自己亮出他们的黑旗,“口称采造家,身属神策军”。一听见暴卒的自称,作者很吃惊,连忙悄声劝告村老:“主人慎勿语,中尉正承恩!”讽刺的矛头透过暴卒,刺向暴卒的后台“中尉”;又透过中尉,刺向中尉的后台皇帝。前面的那条“龙”,已经画得很逼真,再一“点睛”,全“龙”飞腾,把全诗的思想意义提到了惊人的高度。
这篇文章作于作者辞官之初,叙述了他辞官归隐后的生活情趣和内心感受,表现了他对官场的认识以及对人生的思索,表达了他洁身自好、不同流合污的精神情操。作品通过描写具体的景物和活动,创造出一种宁静恬适、乐天自然的意境,寄托了他的生活理想。语言朴素,辞意畅达,匠心独运而又通脱自然,感情真挚,意境深远,有很强的感染力。结构安排严谨周密,散体序文重在叙述,韵文辞赋则全力抒情,二者各司其职,成“双美”之势。
辞前有序,是一篇优秀的小品文。从“余家贫”到“故便求之”这上半幅,略述自己因家贫而出仕的曲折经历。其中“亲故多劝余为长吏,脱然有怀”,及“彭泽去家百里,公田之利,足以为酒,故便求之”,写出过去出仕时一度真实有过的欣然向往,足见诗人天性之坦诚。从“及少日”到“乙巳岁十一月也”这后半幅,写出自己决意弃官归田的原因。“质性自然,非矫厉所得”,是弃官的根本原因。几经出仕,诗人深知为“口腹自役”而出仕,即是丧失自我,“深愧平生之志”。因此,“饥冻虽切”,也决不愿再“违己交病”。语言虽然和婉,意志却是坚如金石,义无反顾。至于因妹丧而“自免去职”,只是一表面原因。序是对前半生道路的省思。辞则是渊明在脱离官场之际,对新生活的想象和向往。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起二句无异对自己的当头棒喝,正表现人生之大彻大悟。在诗人的深层意识中,田园,是人类生命的根,自由生活的象征。田园将芜,意味着根的失落,自由的失落。归去来兮,是田园的召唤。也是诗人本性的召唤。“既自以心为形役,奚惆怅而独悲。”是说自己使心为身所驱役,既然自作自受,那又何必怅惘而独自悲戚呢。过去的让它过去就是了。诗人的人生态度是坚实的。“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过去不可挽回,未来则可把握,出仕已错,归隐未晚。这一“悟”、一“知”、一“觉”,显示着诗人把握了自己,获得了新生。“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晨光之熹微。”此四句写诗人想像取道水陆,日夜兼程归去时的满心喜悦。舟之轻飏,风之吹衣,见得弃官之如释重负。晨光熹微,恨不见路,则见出还家之归心似箭。这是出了樊笼向自由的奔赴呵。连陆行问道于行人,那小事也真实可喜。
“乃瞻衡宇,载欣载奔。僮仆欢迎,稚子候门。”一望见家门,高兴得奔跑,四十一岁的诗人,仍是这样的天真。僮仆欢喜地相迎,那是因为诗人视之为“人子”而“善遇之”(萧统《陶渊明传》)。孩儿们迎候于门,那是因为爹爹从此与他们在一起。从这番隆重欢迎的安排中,已隐然可见诗人妻子之形象。“其妻翟氏亦能安勤苦,与其同志”(出处同上)。在欢呼雀跃的孩子们的背后,是她怡静喜悦的微笑。“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携幼入室,有酒盈樽。”望见隐居时常踏的小径已然荒凉,诗人心头乍然涌上了对误入仕途的悔意;只是那傲然于荒径中的松菊,又使诗人欣慰于自己本性的犹存。携幼入室,见得妻子理家抚幼,能干贤淑。那有酒盈樽,分明是妻子之一片温情。多么温馨的家庭,这是归隐的保证。“引壶觞以自酌,眄庭柯以怡颜。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饮酒开怀,陋室易安,写出诗人之知足长乐。斜视庭柯,傲倚南窗,则写诗人之孤介傲岸。
“园日涉以成趣,门虽设而常关。策扶老以流憩,时矫首而遐观。”诗人的心灵与生活,已与世俗隔绝,而向自然开放。日日园中散步,其乐无穷。拄杖或游或息,时时昂首远望,也只有高天阔地的大自然,才容得下诗人的傲岸呵。“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景翳翳以将入,抚孤松而盘桓。”此四句之描写,显然寄托深远。宋叶梦得《避暑录话》评上二句:“此陶渊明出处大节。非胸中实有此境,不能为此言也。”云“无心”而“出”,鸟“倦飞”“知还”,确乎喻说了诗人由出仕而归隐的心路历程。清陶澍集注《靖节先生集》评下二句:“闵晋祚之将终,深知时不可为,思以岩栖谷隐,置身理乱之外,庶得全其后凋之节也。”日光暗淡,日将西沉,是否哀悯晋祚,姑且不论,流连孤松则显然象征诗人的耿介之志。本辞中言“松菊”,言“庭柯”,言“孤松”,一篇之中,三致意矣。“归去来兮,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复驾言兮焉求。”诗人与世俗既格格不入,还出游往求什么呢。“悦亲戚之情话,乐琴书以消忧。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亲人之情话,农人谈庄稼,是多么悦耳,多么真实。什么“应束带见”官的讨厌话,再也听不见啦。除了琴书可乐,大自然本来也是一部读不尽的奇书,何况正逢上充满希望的春天。“或命巾车,或棹孤舟。既窈窕以寻壑,亦崎岖而经丘。”
驾车乘舟,深入山水,山道深幽,山路崎岖,皆使人兴致盎然。“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大自然充满了生机、韵律,令人欢欣鼓舞,亦令人低徊感慨。万物畅育,正当青春,而自己呢,已近老年。“已矣乎,寓形宇内复几时。曷不委心任去留,胡为乎遑遑兮欲何之。”省察生命之有限,愈觉自由之可贵。生年无多,何不顺从心愿而行,又何须汲汲外求?“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帝乡即仙乡,指道教所说神仙世界,其实亦可兼指佛教所说西方净土。富贵功名非我心愿,彼岸世界也不可信。由此即可透视渊明的人生哲学。他既否定了世俗政治社会,亦摒弃了宗教彼岸世界。在士风热衷官职、同时佛老盛行的东晋时代,其境界不可谓不高明。他的人生态度是认真的、现世的。他要在自己的生活中,求得人生之意义,实现人生之价值。“怀良辰以孤往,或植杖而耘耔。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此四句是诗人理想人生的集中描写。天好则出游,农忙则耕种,登高则长啸,临水则赋诗。劳动、自然、人文,构成诗人充实的全幅生命。“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结二句是诗人人生哲学的高度概括。《周易·系辞》云:“乐天知命故不忧。”化、天命,皆指自然之道。让自己的生命始终顺应自然之道,即实现了人生的意义,此足可快乐,此即为快乐,还有何疑虑呢!这是超越的境界,同时又是足踏实地的。
《归去来兮辞》是辞体抒情诗。辞体源头是《楚辞》,尤其是《离骚》。《楚辞》的境界,是热心用世的悲剧境界。《归去来兮辞》的境界,则是隐退避世的超越境界。中国传统士人受到儒家思想教育,以积极用世为人生理想。在政治极端黑暗的历史时代,士人理想无从实现,甚至生命亦无保障,这时,弃仕归隐就有了其真实意义。其意义是拒绝与黑暗势力合作,提起独立自由之精神。陶渊明,是以诗歌将这种归隐意识作了真实、深刻、全面表达的第一人。《归去来兮辞》在辞史和文学史上的重要意义,即在于此。
在两宋时代,《归去来兮辞》被人们所再发现、再认识。欧阳修说:“晋无文章,唯陶渊明《归去来辞》而已。”宋庠说:“陶公《归来》是南北文章之绝唱。”评量了此辞在文学史上的重要地位。李格非说:“《归去来辞》,沛然如肺腑中流出,殊不见有斧凿痕。”朱熹说:“其词意夷旷萧散,虽托楚声,而无尤怨切蹙之病。”(上引文见陶澍集注本)则指出了此辞真实、自然、冲和的风格特色。宋人这些评论,是符合实际的。(邓小军)
读《归去来兮辞》,并不能给人一种轻松感,因为在诗人看似逍遥的背后是一种忧愁和无奈。陶渊明本质上不是一个只喜欢游山玩水而不关心时事的纯隐士,虽然他说“性本爱丘山”,但他的骨子里是想有益于社会的。鲁迅先生在谈到陶渊明时说:“就是诗,除论客所佩服的‘悠然见南山’之外,也还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之类的‘金刚怒目’式,在证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题未定草》)透过“请息交以绝游”、“世与我而相违”这些愤激之语,我们感到了沉重。
《归去来兮辞》的写景是实写还是虚写?钱钟书先生说:“《序》称《辞》作于十一月,尚在仲冬;倘为追述、直录,岂有‘木欣欣以向荣’,‘善万物之得时’等物色?亦岂有‘农人告余以春及,将有事于西畴’、‘或植杖而耘耔’等人事?其为未归前之想象,不言而可喻矣。”(参见钱钟书《管锥编》1225~1226,中华书局,1979)如此说来,本文第一大写作特色就是想象。作者写的不是眼前之景,而是想象之景,心中之景。那么,写心中之景与眼前之景有什么不同吗?眼前之景,为目之所见,先有其景后有其文,文景相符,重在写真;心中之景,为创造之景,随心之所好,随情之所至,心到景到,未必有其景,有其景则未必符其实,抒情表意而已。
本文语言十分精美。诗句以六字句为主,间以三字句、四字句、七字句和八字句,朗朗上口,韵律悠扬。句中衬以“之”、“以”、“而”等字,舒缓雅致。有时用叠音词,音乐感很强。如“舟遥遥以轻飏,风飘飘而吹衣”、“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多用对偶句,或正对,或反对,都恰到好处。描写和抒情、议论相结合,时而写景,时而抒情,时而议论,有景,有情,有理,有趣。
语文人生 ·最后说明一点,就是陶渊明虽然归隐田园,且不论他这种做法是积极还是消极,但他毕竟不同于劳动人民。他写《归园田居》也罢,写《归去来兮辞》也罢,实际上是那个时代的一种现象,归隐田园的也并非他一人。然而他的归隐造就了一个文学家,形成了一种文学风格,在中国文学史上熠熠生辉,光照千秋。欧阳修说:“晋无文章,惟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一篇而已。”此话虽过,但可以见出它在文学史中的地位。
戴叔伦的《塞上曲》共两首,为七言绝句。这是第二首。这首较之第一首《塞上曲·军门频纳受降书》浅明了许多,里面有一典故,就是“生入玉门关”。这“生入玉门关”原本是定远侯班超的句子,是说班超出使西域30多年,老时思归乡里,上书言“臣不敢望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班超30年驻使西域,为国家民族鞠躬尽瘁,老而思乡求返,本无可咎。但以戴叔伦之见,班超的爱国主义还是不够彻底——他不应提出“生入玉门关”,也无须提出“生入玉门关”,安心报国就是了。戴叔伦的爱国之切是好的,义无反顾也是好的,但放到班超这个实际例子上看,却不是那么近人情。知道了这个典故,全诗意思迎刃而解。前一联讲的是汉家重兵接敌,对胡兵一骑都不会放过。而后就是上文说过的典故——不回玉门关了,要以必死信念战胜胡兵,报国靖边以宁。
戴诗同前人述志慷慨的边塞诗风一体同出,大都是吟咏壮士一去不复还的豪言志向,至于时代特征的分析、判断及有关主张,则稍嫌抽象,倘如不将上诗注为唐中期的戴诗,而随便说成为别个时代的,也是很难提出疑问来的。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