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感物起兴。前二句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视听并置,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后二句分别承接前二句,一句三顿,表现了诗人深切的故乡之念。全诗通篇对仗,结构上前呼后应,浑然一体,运用多种修辞手法,达到情景交融的效果。尤其是后二句,“一”与“三”三次反复,按理在近体诗中是禁忌的,但诗人却写得神韵天然,足见诗人驾驭语言的高超能力。
“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两句是写暮春三月,寄寓在宣城的李白,觉得昏花的老眼中忽然映入一片红色,仔细瞧,原来是杜鹃花开了。这杜鹃好像就是故乡的花。诗人的乡思因此被触动了。在蜀中,每逢杜鹃花开的时候,子规鸟就开始啼鸣了。子规鸟,又名杜鹃,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这鸟,相传是古蜀帝杜宇的精魂化成。杜宇号称望帝,他自以为德薄,于是禅让了帝位而出亡,死后化为杜鹃鸟。暮春时节,它就悲鸣起来,鸣声仿佛是呼叫着:“不如归去!不如归去!”昼夜不止,一直啼叫得嘴边淌出血来。此刻,诗人耳边似乎响起了子规鸟的蹄叫声,一声声地呼唤他归去。
诗的一、二句,形成自然的对仗,从地理和时间两个方面的对比和联结中,真实地再现了触动乡思的过程。这两句的语序倒置:本来是先看见宣城的杜鹃花,才联想到蜀国的子规鸟,诗人却将它倒了过来,先写回忆中的虚景,后写眼前的实景。这样,就把故国之思放在了突出的位置上,表明这故国之思原本就郁积于心,此时一旦勾起,大为凄苦强烈。然而,被乡思苦苦折磨着的诗人,眼下不能回到故乡去。青年时代,他“仗剑去国,辞亲远游”,要到故乡之外的广阔天地中去实现宏伟抱负。本想功成名退再荣归故里。不料功业无成,老来竟落到这步田地,他觉得没有面目见蜀中父老。何况,李白眼下困居宣城,拖着老迈的病体,也无法踏上旅途。飘泊终生的诗人,到头来不但政治与事业上没有归宿,就连此身也无所寄托,遥望着千里之外的故乡,他心中的悲戚可想而知。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两句,分别承接一、二句,进一步渲染浓重的乡思。首句说“曾闻”,第三句则强调了真切如闻:子规鸟的俗名,就叫断肠鸟,“一叫一回肠一断”,它啼叫起来,没完没了,诗人的愁肠也断成一寸寸了。末句点明时令,用“三春三月”四字,补叙第二句;“忆三巴”三字,则突现了思乡的主题,把杜鹃花开、子规悲啼和诗人的断肠之痛融于一体,以一片苍茫无涯的愁思将全诗笼罩了起来。诗的三、四句看似对仗,其实对得又不甚工。诗句把“一”“三”两个字各自串连起来,纡结萦回,使人感到乡思袭来时无比的悲切伤痛。
这篇文章通过作者的耳闻目睹与体验,描述了康熙七年间发生在山东的大地震。文章记述地震的过程非常的清晰,从“声如雷”“几案摆簸”到“墙倾屋塌”“河水倾泼”,写出了地震由弱到强的过程,这是从物的角度描述。“众骇异”“相顾失色”到“男女裸聚”,从人的神态进行侧面烘托,写地震严重的程度。最后的耳闻,揭示出了地震破坏的程度,并由此发出了“真非常之奇变”的感慨。
结构是作品形式美的重要因素之一。《地震》的格局虽小,但所营造的结构却完整缜密,平整均衡,单纯精美。记事由隐入显,循序渐进,层层开拓境界,逐步创造高潮、首尾连贯完美,通篇委区尽态。结构的艺术处理,贵在线索的贯穿。它运用自如地按记述文的表现形式,以事件发生、发展的时间为线索,把一幅幅惊心动魄的画面组装起来,连动式地推到读者面前:
第一幅、烛前对饮图:闻有声如雷,众骇异,不解其故。
第二幅、室内,震荡图:几案摆簸、酒杯倾覆,屋梁椽柱,错折有声,相顾失色。
第三幅、户外,大震图;楼阁房舍,仆而复起;墙倒屋塌,儿啼女号。人不能立,随地转侧。河水倾泼,鸡呜犬吠。
第四幅、街上,男女裸聚图:竞相告语,忘其未衣。
第五幅、震后山河图:水井倾仄,楼台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
此外,尚有一幅联想到的地震之外的“狼口夺子图”。此图既如绘画,又若小说。
五幅画面,完整而形象地再现了一场怵目惊心的大地震的全部过程,正好表明地震发生(第一图)、发展(二图)、高潮(三图)、缓和(四图)、终结(五图)的程序。最后以联想方式出现的“夺儿图’’强化了第四图的思想。这里的文字都有极强的可感性与可绘性。
事出突然,事先没有征兆,只听得隆隆雷声,由远及近,人们惊异,但不知原因。一会儿,桌子摇动,杯子倾倒,屋梁有声,人们你看我,我看你,大惊失色,但不知何故。过了好一会儿,才忽然明白——地震了!才快点跑出来。这种描写是人们在遇到突发事件时,一时惊慌失措,理性思维暂停的实际。以上是室内情况。
跑出屋子以后,首先看到的是大的建筑物忽起忽落,说明地表在上下颠簸。继之是听到房屋倒塌声、儿啼女号声。刚才是从屋里跑着出来的,所有没感觉到不稳。停下来以后,才觉得站立不稳,于是快点坐下,随地转侧。
此时,人惊恐万状,无暇交流情况。大约过了一个时辰,地震停了,人们情绪稍有安定,这时,大家才有可能“竞相告语”,急于宣泄内心恐惧,抱团取暖,竟然忘了自己没穿衣服。情急下的失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在地震的当时,不可能了解其他地方情况。震情和缓了,十里八乡的亲戚朋友才互相探访,打听安危,于是外地情况不断传来,才有某处井倾侧,楼易向,栖霞山裂,沂水陷穴的传闻。
写震前、震中、震后;写房内、房外、街上;写所见、所闻。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合情合理,井井有条,紧紧相扣,一气呵成。再现地震现场画面,非亲临其境者写不出。
白居易在庐山游玩的时候,终于看上了一个好的去处。在庐山香炉峰的北面,遗爱寺的南面,有一处风景秀丽甲于匡庐的地方。白居易来电此地竟然像远游的人回到了故乡一样而不忍离去,最终决定在此盖一处草庐。第二年盖成之后,他住在那,可以看山,可以听泉,真是美不胜收。况且在草庐附近还有一个水池,在池塘周围有很多山竹野卉,而池子里面又有白莲、白鱼。这是作者下了决心,等到以后,弟妹们都成家立业之后,自己就和妻子儿女们搬到这里来住,“终老于斯”。
文章从修建庐山草堂的缘起入手,首先具体介绍草堂的建筑情况及堂中因陋就简、朴素高雅的陈设;然后转入对草堂四周迷人景色的铺写,以空间方位的转换为序,细致地描写了方池平台、山竹野卉、飞泉悬瀑、杂木异草等;又从景物说到自己恬静安适的心情,表达自己乐天安命、归隐庐山的愿望。全文语言清丽,作者以娴熟的文笔和技巧,充分表达了自己酷爱山水的癖好,并注入自己的身世感、沧桑感,使山水别具内涵与风韵。
文章起始,交代草堂的由来和位置。“匡庐奇秀甲天下山”。白居易在记文开篇对庐山发生这样的赞叹,此后这就成为对庐山众口一词的评判。草堂建在香炉峰和遗爱寺之间,“其境胜绝”,作者又以“甲庐山”称誉。两个“甲”字,突出了草堂周围环境之美,写出了作者对庐山美景的深情迷恋。
第二段写草堂的设置。草堂格局简单:“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堂内陈设朴素古雅,听其自然:“设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张,儒、道、佛书各两三卷。”这显示了作者的爱好与志趣。
第三、四两段写住进草堂后的情景。作者仰观诸峰险峻,俯听泉水流响,还有竹树云石等点缀,令人从早到晚欣赏不尽。他身体舒适,精神和畅。为烘托草堂主人之乐,作者又通过自问自答,对草堂周围附近的自然景物进行细致描绘。接着又展示草堂四季景色的特点,加上早晚天气的变化,景物时隐时现,有声有色,气象万千。于此,作者用“故云甲庐山者”一句收束,转入议论,抒发物我两忘的情怀,回应上文“俄而物诱气随”二句,显出构思的精妙。
第五段正面记叙对山水的爱好和希望终老草堂的心情。悒郁不平之气寄于言外,意蕴深远,富有艺术魅力。作者又为未来生活构思出一幅“出处行止,得以自遂”的美妙图景,宣称要“终老於斯,以成就我平生之志”。这正是文章的主旨所在。
最后一段附记移居、庆贺及作记等事,虽是“记”体散文通有的格式,却透露出作者当时的思想情趣。
全文写景生动,叙事简洁,层次清楚,旨趣隽永。“春有锦绣谷花,夏有石门涧云,秋有虎溪月,冬有炉峰雪。阴晴显晦,昏旦含吐,千变万状,不可殚纪。”作者对庐山草堂的四周景物环境,落笔悠悠,却倾吐了真诚的爱恋和审美情趣。“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广袤丰杀,一称心力。洞北户,来阴风,防徂暑也;敞南甍,纳阳日,虞祁寒也。木斫而已,不加丹;墙圬而已,不加白。砌阶用石,幂窗用纸,竹帘纻帏,率称是焉。”作者对庐山草堂建筑的率真写实,成为人们研究中国古代园林的重要史料,而《庐山草堂记》亦被视为中国园林学的奠基之作。
曹植的《送应氏二首》,在梁太子萧统《文选》中被放在“祖饯”一类诗歌的首位。后来,人们无论在文学史还是在文学评论或文学欣赏中谈论到《送应氏二首》诗时,大多数只提及其中的第一首,多为分析其反映社会现实的深刻性,对第二首则往往避而不谈。其实,这两首诗应该视为一个整体来分析。这样不仅可以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诗歌的内容及主题,还能使读者对其中所表现出来的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有一个更全面的把握。
第一首诗写洛阳遭董卓之乱后的荒凉景象。此诗开头由”登“字引出一个“望”字,接下来即描写“望”之所“见”。北邙阪,即洛阳北邙山。《文选》中李善注曰:“郭绿生《述征赋》曰:‘北邙,洛阳北邙,岭靡迤长阜,自荥阳山连岭修亘暨干东垣。” 段珪等内宦等即携帝于此而后投河自尽,董卓即于此带兵迎帝回洛。而诗人登临此山向远处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荒芜景象:宫室尽为荒墟,处处断壁残垣,蒿草疯长,荆棘参天。接着,诗歌由景写到人。董卓之乱后,军阀混战,战乱频仍,这里已经见不到年老之人,只看到一个少年于这片荒芜之中,欲抬脚举步,却找不到路径。四下里荒草遍地,不见一片农田。这个从远方回家的游子,已经看不出哪里是曾经的田间小路了。有人说这个游子便是应氏兄弟,因为他们的父亲曾在洛阳为官,他们也应在这时生活过。这固然不错,然而且不说应氏兄弟本为汝南郡人,而单是就诗歌抒情的主体来看,这个“游子”也就是诗中的那个“新少年”,他的所睹所想分明是诗人自己内心的感受!他感叹着民生的凄惨:“中野何萧条,千里无人烟。”面对这一番破败景色,竟至“气结不能言”,这分是诗人自己的化身。而所谓“平常居”之语,则曹操曾在洛阳多时,曹植也曾在那里居住过也未必不是事实。就是这次分别之前曹植也已于洛阳逗留了几日,且"平常居"亦可不必拘泥为"常所居"。
这首诗歌中,诗人以一个少年的眼光看一场社会大劫难后的情景。他所见之状,无非荒残破败,班固、张衡所描画赞颂的“东都”、“东京”的昔日盛况,早已化为灰烬。诗人以严肃的态度如实地记述了目睹的情状,始而遥望洛阳的全貌,由宫室到墙垣,再由景色的萧条到人物心情的震惊和所怀的悲悼。从这首诗中可深深地感受着这个少年诗人对百姓的同情和对社会生活严肃的态度。可以说,在今存建安文士纪丧乱的诗歌中这首诗歌与王粲的《七哀》诗确实同为最优之作。如果诗歌就此而止,那么全诗与“祖饯”之意似嫌有些距离。因为这首诗毕竟是送别时所作,而且在这样的动乱年代中与友人分别,定是感慨良多。于是诗人接下来写了第二首诗。
在第一首诗中写过那一番破败之景后,诗人在第二首中主要写与友人分别的感受。关于“清时”“嘉会”两句,《文选》五臣刘良注曰:“‘屡’,数也。言清平之时,嘉会之赏,不可数得而常有。”诗人这样的想法自是与第一首诗所写的景与情密不可分的。时历战乱,世事多变,清平之时与嘉会之美怎能常有?想到这里诗人不由感叹:与天地相比,人生之短促可不恰如“朝霜”之易逝!这种人生苦短伤时感怀的心情在古诗十九首中可谓常见,读者也知道在离乱的年代里,没有多少人不会产生这样的心情。虽然诗人在第一首诗中多是对民生的感慨,而与友人相别,自然地想到自己与友人的感情是多么值得珍惜。于是他“愿得展燕婉”于友人,可是事实是“我友之朔方”!关于“燕婉”一词,《文选》中李善注曰:“《毛诗》曰:‘燕婉之求’。”《文选》六臣注中,张铣曰:“燕婉,欢乐也。言我愿得舒此欢乐也。我友,谓应璩也。”因为友人将“之朔方”故而要祝福他们一路平安,于是诗人“置酒”河阳,为他们饯行。六臣注吕向曰:“中馈,食也。言情爱至极,相望苦深,今为离别岂不各愧于中肠。”关于"愧"字的解释李善注引郑玄注《礼记》曰:“病愧,谓罪苦也。”可知其意当为别离之苦百转肠中。再想到友人所去路途遥远,诗人不由想象:如果自己能够与友人化作比翼鸟一起展翅高飞该有多好啊!这些诗句中表达着诗人与友人别离时的无奈与恋恋不舍之情。于是祖饯送别之意溢于纸上。
再者,从诗歌的“气”上来看,自可以将第一首单独拿出来进行分析,然而对于第二首诗歌而言,如果没有第一首诗歌中对洛阳残败景象的描绘,则起句“清时难屡得,嘉会不可常”似显突兀,而不知其由何而生发出的感慨了。建安诗歌“慷慨多气”,陈思王诗则更是更重“骨气”,刘勰《文心雕龙·才略篇》说:“子建思捷而才俊,诗丽而表逸。” 钟嵘在《诗品序》中更是目曹植为“建安之杰”,《诗品》列曹植的诗于上品,并说:“其源出于《国风》,骨气奇高,词采华茂。”而且感叹:“嗟呼!陈思之于文章也,譬人伦之有周、孔,鳞羽之有龙凤,音乐之有琴笙,女之有黼黻。”在《诗品集注》注释中,骨气之“骨”是指诗歌的具体内容,“气”是指诗歌的思想感情。而在一些诗歌欣赏中对《送应氏二首》中“气结不能言”一句中关于“气”字亦解释说:“气,指感情。”的确,第二首诗歌与第一首应为一气呵成,所以"气"不断。将这两首诗联系起来,就可以看到还是一个少年诗人的曹植在诗歌中有对世事的慨叹,对百姓的同情,更有在此情此景下与友人分别的无限惜别之情。只有这样把两首诗当作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曹植这两首诗歌由感时而更伤送别的主题,也就能更好地理解《文选》将这两首诗列于“祖饯”一类之中的原因了。
这两首诗也一样体现了曹植诗歌的艺术特色。第一首诗通过现实主义的手法,真实地再现了当时洛阳城的景象:从破败的皇家宫室到闾里乡间荒芜的民田,从断壁残垣到参天荆棘,又从“寂寞”的景色写到从远方归来不识阡陌的游子独立于“千里无人烟”的荒野中那一种凄惨和悲凉。此诗除结句外,全用白描手法勾勒了洛阳城的荒芜悲凉景象,从宫室、垣墙写到所见之人,由人而写到了路径与耕田,最后从游子的眼中写明今昔之异,说明繁华消退,一去不返,令萧条不堪的现实画面历历在目。全诗语言质朴,无过分的铺采文藻,然其真实的感受溢于言表。在结构上的特点十分明显。全诗的重点放在描写遥望洛阳所目赌的荒凉景象上,只是由最后的几句带出“游子”,收回到送客远行的主题上来。诗的现实性强。曹植不是为了怀旧或描绘历史的陈迹而写下这篇诗章的,他在北邙山上遥望洛阳城所发的悲悯,是现实的,而不是历史的。诗人对由董卓之乱以来的战争频仍,良田荒芜,人民流徙,赤地千里,表现了无限的悲愤,说明诗人是关心国是,不忘民生疾苦的有识之士,钟嵘评曹植诗“骨气奇高”,此诗所表现的少年诗人忧国忧民之心,正说明了其诗歌气骨不同凡响的原因。对现实的关心与感情的沉郁,正是曹植诗歌成功的关键。全诗句句是景,却又句句是情,这一种情绝不是因了个人的遭遇而发,而是对天下苍生深切同情的表达。诗人的感情如江河般奔流,他忧国忧民的情怀,让后世读着这首诗歌的读者油然而生敬意。这正是诗歌强烈的抒情性的体现。这也许正是“骨气奇高”的体现。刘勰《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谈到建安诗风时说:“观其时文,雅好慷慨。良由世积乱离,风衰俗怨,并志深而笔长,故梗概而多气也。”《送应氏二首》中的第一首恰恰是这首诗风的体现,这也是后人谈及此二首诗歌时只提到这一首的原因所在。然而,建安诗歌中对真挚情感的强烈表达亦是建安诗风的一个方面,魏晋时代是一个个性大解放的时代,是一个人们敢于表露真情时代,这在诗歌中更是非常明显。作为“建安之杰”的曹植,同样是一个性情中人,他珍惜朋友间的友情,对于离乱年代里的分别更觉无限伤感。在这第二首诗歌中有集中的表现。离乱的年代里分别,更会感觉无限的依恋。世事本无常,更何况在一个战乱不断的时代时与友人分离。
曹植是一个极具感性的诗人,这一点贯穿他的一生。他重视人间的感情,无论是手足之情还是男女之情、朋友之情。他与曹丕立太子之争不能不说很是激烈,但他在随父出征与曹丕分别时依然恋恋不舍即是说明。这样一个视感情重于生命的诗人,如果在与友人分别时只看到了满眼的凄凉景象,而不言惜别之情,不是有些异样而不符合其本性了吗?所以这二首诗歌,必非如有的人所说的做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而是做于一时,或者说诗人认为这两首诗歌是不可拆开来作分析而必然要作为一个整体来鉴赏方可领会其中的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