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意在描写打猎人的本领和美德。其人带着猎犬出猎,品德仁慈,卷发美髯,具有长者之相。作者是以羡慕的眼光,对猎人的外在英姿和内在美德进行夸赞。
打猎是古代农牧社会习以为常的事。猎者除获得生活所需之物外,还有健身习武的好处。古人认为,国家要强盛,离不开文治武功。体魄强健,好勇善战,体现了国人的尚武精神。仁爱慈善,足智多谋,体现了国人的文明精神。因此,文武并崇,刚柔兼济,在古代形成一种风尚,一种共识。在这种风气影响下,人们往往把是否能文能武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出息的重要标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常常以这种标准与眼光来衡量和观察各种人物,一旦有这样的人物出现,就倍加赞赏,此诗中的猎者就是其中一例。作者选取狩猎这一常见习俗,对猎人的善良、勇敢、能干和美姿进行赞誉,既是情理中事,又是诗人审美眼光独到之处。
此诗采用了由犬及人、由实到虚的写法。全诗共三章,每章的第一句均以实写手法写犬;每章的第二句均以虚写手法写人。
“即物指人,意态可掬”(陈震《读诗识小录》)。“令令”“重环”“重鋂”,是写犬,不仅描绘其貌,而且描摹其声。由此可以想见当时的情景:黑犬在猎人跟前的受宠貌和兴奋貌,猎犬在跑动中套环发出的响声等等,这就从一个侧面烘托出狩猎时的气氛。未见其人,先闻其“卢令令”之声。后面才走出诗中的主人公。“美且仁”“美且鬈”“美且偲”,则是写人,在夸赞猎人英姿的同时,又夸赞猎人的善良、勇敢和才干。这样看来,诗中所赞美的猎人,是个文武双全、才貌出众的人物,以致引起旁观者(包括作者)的羡慕、敬仰和爱戴。从感情的角度看是真实的,从当时所崇尚的民风看,也是可信的。
全诗仅二十四字,就勾勒出一个壮美、仁爱、勇武、多才的年青猎人带着心爱的猎犬打猎的情景,文字简练,形象生动。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离别情景。它没有特殊的背景,却充满了深深的依恋和牵挂。它适合于大多数离别场合,因此被纳入乐府,成为了广为流传、久唱不衰的歌曲。
诗人抓住了送别时刻的一瞬间,使其成为了永恒。朋友即将远行,将前往边疆绝域的满地黄沙。此时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见,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只能将依依惜别之情、所有的关怀与祝福融进一杯离别之酒中。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这两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诗人对将要前往荒凉之地的友人元二的深深依恋和牵挂。诗的前两句描绘了春天的景象,却暗示了离别的悲伤。其中,“柳”和“留”谐音,是离别的象征,“轻尘”“客舍”也都暗示了旅行的目的,点出了送别的时间、地点和环境。后两句点明了主题是以酒饯别,诗人借分手时的劝酒,表达对友人深厚的情意。友人此行要去的安西,在今天的新疆库车县境,同时代的王之涣有“春风不度玉门关”的形容,何况安西更在玉门之外,其荒凉遥远可想而知。
绝句在篇幅上受到严格限制。这首诗,对如何设宴饯别,宴席上如何频频举杯,殷勤话别,以及启程时如何依依不舍,登程后如何瞩目遥望等等,一概舍去,只剪取饯行宴席即将结束时主人的劝酒辞:再干了这一杯吧,出了阳关,可就再也见不到老朋友了。诗人像高明的摄影师,摄下了最富表现力的镜头。宴席已经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酿满别情的酒已经喝过多巡,殷勤告别的话已经重复过多次,朋友上路的时刻终于不能不到来,主客双方的惜别之情在这一瞬间都到达了顶点。主人的这句似乎脱口而出的劝酒辞就是此刻强烈、深挚的惜别之情的集中表现。
三四两句是一个整体。要深切理解这临行劝酒中蕴含的深情,就不能不涉及“西出阳关”。处于河西走廊尽西头的阳关,和它北面的玉门关相对,从汉代以来,一直是内地出向西域的通道。唐代国势强盛,内地与西域往来频繁,从军或出使阳关之外,在盛唐人心目中是令人向往的壮举。但当时阳关以西还是穷荒绝域,风物与内地大不相同。朋友“西出阳关”,虽是壮举,却又不免经历万里长途的跋涉,备尝独行穷荒的艰辛寂寞。因此,这临行之际“劝君更尽一杯酒”,就像是浸透了诗人全部丰富深挚情谊的一杯浓郁的感情琼浆。这里面,不仅有依依惜别的情谊,而且包含着对远行者处境、心情的深情体贴,包含着前路珍重的殷勤祝愿。对于送行者来说,劝对方“更尽一杯酒”,不只是让朋友多带走自己的一分情谊,而且有意无意地延宕分手的时间,好让对方再多留一刻。“西出阳关无故人”之感,不只属于行者。临别依依,要说的话很多,但千头万绪,一时竟不知从何说起。这种场合,往往会出现无言相对的沉默,“劝君更尽一杯酒”,就是不自觉地打破这种沉默的方式,也是表达此刻丰富复杂感情的方式。诗人没有说出的比已经说出的要丰富得多。总之,三四两句所剪取的虽然只是一刹那的情景,却是蕴含极其丰富的一刹那。
以年号为诗题,虽然是受到韩愈《永贞行》的启发,但这首诗实是效法杜甫。不过,杜甫那些以诗歌记时事,深刻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诗作,基本上是写实,而这首诗则把理想和现实紧紧结合起来,为北宋中叶的变法改革唱了一曲颂歌,因而是一篇富于理想色彩的史诗。
全诗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头两句,歌颂元丰年间(1078—1085)风调雨顺的气象:“歌元丰,十日五日一雨风。”元丰年间风调雨顺是客观事实。反对新法的范纯仁也曾写道:“赖睿明之在上兮,常十雨而五风。”(《喜雪赋》)相传周公辅政时,天下太平,岁无荒年,曾出现过这样的奇迹(见《盐铁论·水旱》)。古人认为政有德,则阴阳调、风雨顺。这种说法虽然不科学,但却寄托着古人对于理想政治的赞美之意。“五风十雨”之数为加倍形容之词,故王充曾说:“言其五日一风,十日一雨,褒之也。风雨虽适,不能五日、十日正如其数。”(《论衡·是应篇》)王安石化用这个典故入诗,也是持赞扬的态度。从全篇来分析,“五风十雨”还是新法的象征。新法所至,如东风吹拂,时雨润苗,万物得所,百姓太平。这从下文的描写中可以看出。
第二部分是中间四句,歌颂元丰五谷丰衍、物产精美的盛况。“麦行千里不见土,连山没云皆种黍”,写旱田作物长势喜人,且播种面积极为广大。“麦行”就是麦垄。“千里”状其遥远。“不见土”形容麦苗稠密茂盛。“连山没云”即无边无际、远与天齐之意,不单指延伸得很远的山丘。如此广大的原野都种满了黍麦,秋后的粮食就会使家给人足,国无饥谨。“水秧绵绵复多稌,龙骨长干挂梁梠”,写水田作物花色品种增加,且农田管理比较省力。“稌”是糯稻,产量低,一般用以酿造美酒。由于连年丰收,粮食有余,故能多种糯稻,多酿美酒。此句与下文“百钱可得酒斗许”暗相呼应。“龙骨”句上承“十雨五风”而来。因为风雨顺适,所以抗旱用的龙骨水车也就长年沾不到水滴,被挂在梁上檐下,任其赋闲。农民不用为灌溉操劳,也就乐得轻松了。他们出其余力,经营副业。“鲥鱼出网蔽洲渚,荻笋肥甘胜牛乳”两句,把江南鱼米之乡的富庶和农民生活的美好,渲染得令人神往。鲥鱼、荻笋原是佐酒佳肴,欧阳修《离峡州后回寄元珍表臣》诗说:“获笋鲥鱼方有味,恨无佳客共杯盘”。以下几句便以酒事承接上文。
第三部分是最后八句,歌颂元丰时人民的幸福生活。先总写农村的欢乐气氛:“百钱可得酒斗许,虽非社日长闻鼓。”社日是古代春、秋两季祭祀土神的日子。四邻互相招邀,带上酒肉、社糕,搭棚于树下,先祭土神,然后会餐。社日击鼓,唐诗中就有描写。刘禹锡《秋日送客至潜水驿》:“枫林社日鼓,茅屋午时鸡。”便是一例。由于连年丰收,酒肉便宜易得,所以人们不用等到社日,同样可以聚会欢饮,击鼓自娱。诗中总写以后,再分写青年人与老年人各自的快乐。南国水乡,本来就有男女青年在花前月下踏歌起舞的风俗,大熟之年,更为这种古老的风俗增添了欢声喜气。“吴儿踏歌女起舞,但道快乐无所苦。”不仅描绘了青年们纵情欢乐的情景,而且还写出了他们美滋滋、乐陶陶的内心世界。“但道”,意思是只用一句话来表达。“快乐无所苦”,即一切美满如意。言外之意是说,这些青年的爱情、婚姻生活也是十分甜蜜的。乡村老农淳朴率真,爱说爱笑。此时丰收在望,心里越想越美,一肚子的开心话总想找个地方说说。“老翁堑水西南流”四句,生动地勾画了老人坐船进城寻亲访友的快乐和对于生活心满意足的情态。
王安石与多数宋代诗人一样,喜欢以学问为诗,但他能够把渊博的学问纵横役使,入手而化,因此又不会显得掉书袋。这是一种很高的艺术素养。这首诗虽然有其现实基础,但整篇的构思和命意却从《礼记》中来。《礼记·礼运篇》描绘先王的大顺之治说:“用民必顺,故无水旱昆虫之灾,民无凶饥妖孽之疾,故天不爱其道,地不爱其宝,人不爱其情……则是无故,先王能修礼以达义,体信以达顺,故此顺之实也。”这首诗第一部分写天从人愿,慷慨助顺,仁风惠雨,略不失时,即“天不爱其道”之意;第二部分写满山遍野,庄稼弥望,江河沼泽,产物无穷,即“地不爱其宝”之意;第三部分写美酒易得,鼓声长闻,青年欢舞,老人嬉游,即“人不爱其情”之意。诗中未援引《礼运》篇上的片言只语,而其内容与《礼运》篇所描绘的大顺之治丝丝入扣,十分契合。杨万里曾称黄庭坚写诗“备用古人语而不用其意。”(《诚斋集》卷一一四《诗话》)这首诗则正好相反,是“备用古人意而不用其语”。这样做,不仅可以避免书卷气,而且还可以收到言浅意深,味外有味的艺术效果。
反变法派刘述等曾上书宋神宗:“陛下欲致治如唐、虞,而安石操管、商权诈之术。”(《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王安石罢相以后,继续受到攻击,因此他身虽闲居,外示平淡,内心实系念新法,忧思深切。他的《元丰行示德逢》旨在宣传新法的成效,而这首诗则进一步指出,元丰朝国富民安的景象已经使唐、虞的盛世复现于当时,新法完全符合尧、舜致治安民之道。他把《礼记》上记载的大顺境界写进了富于江南水乡特色的农村丰乐图中,使得这首史诗不仅护住了他自己,而且还替新法抹上了神圣的光彩。以此歌颂新法所取得的辉煌成果,歌颂宋神宗有“修礼达义,体信达顺”之功,就有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之势了。
这是诗人奉命赴边疆慰问将士途中所作的一首边塞诗,记述出使塞上的旅程以及旅程中所见的塞外风光。首联两句交待此行目的和到达地点,诗缘何而作;颔联两句包含多重意蕴,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颈联两句描绘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尾联两句写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此诗既反映了边塞生活,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由于被排挤而产生的孤独、寂寞、悲伤之情以及在大漠的雄浑景色中情感得到熏陶、净化、升华后产生的慷慨悲壮之情,显露出一种豁达情怀。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市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像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像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抑郁和孤寂落寞。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长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河流,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里说的那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