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慎(1488年12月8日-1559年8月8日),字用修,初号月溪、升庵,又号逸史氏、博南山人等,四川新都(今成都市新都区)人,明代著名文学家,明代三才子之首,杨廷和之子。他参与编修了《武宗实录》,嘉靖三年(1524年)因卷入“大礼议”事件,触怒世宗,被杖责罢官,谪戍云南永昌卫。在滇南时,曾率家奴助平寻甸安铨、武定凤朝文叛乱,此后虽往返于四川、云南等地,仍终老于永昌卫。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在戍所逝世,享年七十二岁。明穆宗时追赠光禄寺少卿,明熹宗时追谥“文宪”。他的著作达四百余种,涉及经史方志、天文地理、金石书画、音乐戏剧、宗教语言、民俗民族等,被后人辑为《升庵集》。 ▶ 1183篇诗文
这首咏物诗写一只黄莺在深秋时节还未南飞避寒,劝其不要在此处留恋,应当尽快南归,表现出李煜对残酷的政治斗争的惧怕和对自己处境的担优。全诗托物言志,纯用“赋体”,不事雕琢,以简驭繁,以明白晓畅的诗句表现了生活的苦楚,让人产生无限的同情悲悯,教人神思黯然。
黄莺在春天啼叫,鸣声清亮婉转,悦耳动听,如自言,如对语,唤起人的遐想,送之巧名为“百舌”,视为春天的象征,是诗词文赋中常见的歌咏对象。李煜的大臣韩熙载就有奉令之作《御制游春长句》曰:“黄莺历历啼红树,紫燕关关语画梁。”但是,李煜这首诗,不取诗人习常之路,掉转而去咏叹秋天的黄莺,立意不同,情思不同。秋来气象肃杀,草木凋零,黄莺已过歌唱的生命而面临着严冬的枯索,结合李煜的处境,病体衰微的状况,都会使人想到,这首诗名为咏莺,实为自咏。
此诗一开篇便点出歌咏的对象黄莺,却称其为“残莺”,用词深刻。这是一只由春历夏而入秋的黄莺,歌唱过春天的繁花,栖身过夏日的浓阴,如今秋已至,冬将临,竟然还在林间独自飞。所谓“残”,是说这只黄莺年齡已老,体力已衰,是说这只黄莺躲过天灾人祸的劫难而存留到今天,还是说这只黄莺的伙伴都已不在而只剩下独自的生活。诗人不言,读者自可体会。看这黄莺在林间孤独地穿飞,诗人心中涌起无限的怜惜:“残莺何事不知秋,横过幽林尚独游。”写林而用“幽”,强调林间的昏暗幽深,吉凶不明,黄莺的前途难说。“独游”二字更见出幽暗中独自穿飞的孤苦。于是叹其“不知秋”:不知秋天已至,冬天在即,前面的命运会更加严酷,依然在这林间飞来飞去,究竟还在寻觅着什么。写鸟写林都折射出诗人的生活。
次联以“倾耳听”“入烟流”写诗人对这只黄莺的关注,承接上联的怜惜与感叹。莺既“残”,经历多,自然是“老舌”。而“老舌百般”叫不休,到底在说些什么:感伤时光的流逝,哀叹生的不永,诉说经历的悲欢,讲述独游的寂寞。诗人多么想明白黄莺的啼叫,于是倾耳凝听,追随着它的声音,然而黄莺却渐渐飞向远方,注视之中,“深黄一点入烟流”,消失在天边的薄云雾薯里,留下佇立的诗人,身影单薄。这时,询问带出的感慨便喷涌而出,诗由前二联的叙说而转入后两联的议论抒情。
第三联连用两个典故,借对莺啼的猜想解释来抒写自己的怀抱。“栖迟背世”说人与莺的生存状态,同样地孤独,同样地艰难莺是失群无伴而“独游”,人是国亡家破而素居,因此而同有“悲鲁”的哀痛,其痛之深,就像孔子当年对鲁国的悲哀。“在缑”用王子晋的故事,不仅贴切,也意味深长。王子晋善吹笙,与莺啼相关;王子晋是西周大子,身份则与诗人相关。而王子晋放弃王位,修道成仙,当其化身白鹤,显身缑氏山头而与家人作别之时,则仍有未曾放下的情感。诗人用“碎”来形容那“浏亮如笙”的音声,强调这音声乃是诀别之音,多少凄凉感伤在其中,听来心碎。而这心碎之声,既是故事中王子晋的乐声,又是此刻那黄莺的啼声,更是诗人自己的心声。
末联二句,借莺而劝导自己,这样的生活没什么值得留恋的。过去已经令人心悲神丧,而将来会更加凄凉:“露华凄冷蓼花愁。”不说将来如何,只说这眼前,露珠虽美,却是凝霜之前的最后一现,蓼花正开,却是冬日将至的最后的美丽。一切的美好,或者已经逝去,或者将要逝去,经历劫难的黄莺已入“烟流”,自己对这人世已没有什么眷恋。但是这种生命的绝望并没有直接说出,只用“露华蓼花”的秋景作描绘,点出“凄冷”与“愁”,让读者去细细体会。
这首诗就标题而言,是一首咏物诗,但却打破了传统的咏物诗不可直道其物的写法。李煜不仅在诗中明白地点出“莺”字,而且,还用“残”“老”“独”来形容黄莺,刻意描绘秋莺的凄凉状态,全不理睬传统咏物诗的忌讳。他的这首诗,可以说开咏物诗的又一路数,将黄莺作为自己的化身,通过感慨黄莺在秋天的最后穿飞来抒写自己的命运哀伤。这种抒情方式仍然是委婉的,含蓄的,但不是借物抒情,而是构成了象征,带着一种寓言的意味,有如《诗经》中的《豳风·鸱鸮》。
这首诗虽以“梦”为题,却不同于一般的纪梦诗。以“梦回”衬托幻境旋灭,极言异乡漂泊之苦。
“梦回荒馆月笼秋”,交代了时间是秋夜,地点是异乡之客舍,梦醒后的环境是一轮清冷的秋月笼罩着荒凉的客舍,极言异乡漂泊的孤寂和凄苦。此时四野寂静,唯有两种声音传入耳中,引起诗人诸多感慨。
“何处砧声唤客愁”,远处传来阵阵的捣衣声,牵动着游子的思绪。俗语云:“寒士悲秋”。作为亡国遗民和他乡游子,国破家亡,已是愁肠九结,又值秋夜,更添愁绪,恰在此时又听到这捣衣声,更使“独在异乡为异客”的诗人愁绪倍增。此“愁”也就不只是一般的秋思和乡愁,而是更蕴涵着家国沦亡的沧桑之感。
“深夜无风莲叶响,水寒更有未眠鸥。”这是诗人梦醒后听到的第二种声音。这两句诗自身是一种因果关系,“深夜无风”而“莲叶响”的原因,是因为有“未眠鸥”在枯荷中辗转。从字面上看,这二句是写景,而实则是诗人以“未眠鸥”自喻,写自己的愁肠百结,辗转反侧。鸥鸟在秋夜寒水中不能安然入眠,正是自己在冷寂的馆舍难以入睡。不言而喻,诗人在“未眠鸥”身上寄托了难于明言的故国之思和亡国之痛。这两句诗全都是描写景物的语言,但字里行间渗透出的是作者的感情。景中有情,情寓景中。
这是杜甫写给其好友元逸人(元丹丘,隐道士)的诗,前几句用典终南山东蒙峰和《抱朴子》、《神仙传》、《述异记》等典籍中的意象,描述玄都坛的景色,赞扬元逸人的修行;末四句称其道行之高,超尘脱俗,服芝草琅玕等仙家之食,居在高垂铁锁的仙人之居,处于福地逍遥自得。
全诗自始至终围绕隐士元逸人居处着笔,全文可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独在阴精结茅屋”。巍巍的秦岭子午谷精上,孤零零地立着一间用茅草结成的小屋。这就是诗主人翁、隐士元逸人的住房。其特点是“孤”与“陋”。离群索居,一茅屋,一箪食,一瓢饮,隐士生活之情态毕露。
第二部分:玄都坛景。青石松风寒,子规夜啼欲裂竹,王母画下云旗翻。这里离人寰远了,尽管“青石漠漠常风寒" ,但离仙境近了;还有彻夜子规啼,感动得山竹都裂了,白昼更有一种叫作王母使者的神鸟从云间翻飞而下,通仙界报消息。相传蜀帝杜宇禅位隐入西山后,他的灵魂化成杜鹃(子规),而王母更是道徒们崇信的神仙。这是最精彩的镜头,有声有色,动静结合,景中寓情,恰到好处地折射出隐士凄清的心境和高蹈遁世的怀抱。
第三部分:芝草琅玕日长,精边铁锁高垂。子午谷凄清的境遇,并不改元逸人隐遁的矢志。他抱道高栖,超然物外。日种芝草琅玕,以为仙家之食;铁锁百丈,凡人终不敢高攀。置身福地,何等萧爽,何等自得!隐之旨趣昭然。
全诗三个镜头浑然一体,格调凄清、沉郁,仍不失诗人的艺术风格。有人说这首诗“寄托了诗人的追慕”,笔者以为,根据全诗及最后四句“知君此计成长往,芝草琅玕日应长。铁锁高垂不可攀,致身福地何萧爽”的诗意,诗人对元逸人的信道求仙行为表面上看是歌颂,实质是表示怀疑。高危、清寒、凄孤是实,山竹裂、王母鸟传递仙音是假,芝草琅玕也是虚无之事;高不可攀是真,“福地" 、“萧爽”也是假。所以有美中带刺的意味,劝他不如早点回来。
这首诗写于柳如是嫁给钱谦益为妾之后。婚后钱谦益为柳如是特辟居室“我闻室”,在室中夫妻诗歌唱和,该诗是其中之一。诗中写出了柳如是嫁给钱谦益的喜悦而又疑惧参半的复杂心情,既抒发了漂泊江湖的痛苦,又有新嫁之后的欢欣和对未来岁月的憧憬,还有隐隐的不安。全诗巧妙化用典故,辞藻精美,结构紧密,情绪一波三折,委曲婉转而又含蓄蕴藉。
开头两句感时伤事,凄婉深沉。“南国春来"既同诗题的“春日”呼应,又点明早春的料峭薄寒,而巧于装饰的作者却又长泪漫漫,伤感不已。诗作的遣词造语似乎是不经意的直叙,然而诗人的感情内蕴却已坦露无遗,而且也为下文的出现作了铺垫。三四两句“此去”对“向来”“柳花梦里”对“烟月愁端”,堪称工整,自然而然地烘托出了一种愁绪如缕、前路缥缈的情思,而且是那样沉重、那样难以排遣、那样难以捉摸。阴云笼罩下的月亮一向容易搅动不幸者的愁肠,嫩黄美好的柳花俨然是梦中景况。经过自己的选择而新嫁的柳如是,虽然称不上已经获得了幸福,但确凿无疑的是她那生命的孤舟已经驶进了宁静的港湾。因此,当读者细细咀嚼的时候,便会品味出作者的复杂心态:身处新生活中,一方面怀有对过去痛苦年月的辛酸,另一方面怀有对未来岁月的憧憬与不安。但此诗是“呈牧翁”的,对于其中表达的感情,实在也是一种消息,钱牧斋是心领神会的,所以他的和诗题目就称:“河东君春日诗有梦里愁端之句,怜其作憔悴之语,聊广其意”,表示了宽慰之意。
诗的五六两句用了一个典故,即王昌事。钱牧斋在柳如是初访半野堂时,曾有“但似王昌消息好,履箱擎了便相从”之句,故柳如是结合感情上的困惑,再加生发。“画堂”和“兰桂室”自然是钱牧斋为她营造的温柔乡,然而其中的“消息”仍然难以知晓。躲在“翠帐”中独自审视自己的花容月貌,虽然满怀自信和希望,但能不能成为终生保障,也还是个问号。这两句一方面是表达作者的惶恐犹疑之情,另一方面是试探钱牧斋的诚意。诗的末尾两句“珍重君家兰桂室,东风取次一凭阑”看似随意点染,实则紧扣作者的感情,兰桂之室自应珍重,春日来时亦可随意凭栏,然而这都是“君家”的,以此进一步伸述了身入室中、心在室外的疑虑。
这首夫妻唱和诗不同于他人的作品,不含艳情,充满凄苦,这是柳如是的特殊身世和钱柳的独特结合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