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以夜色深沉开头,绘凄清之景,寓悲伤别情。“迢迢”本指渺远,这里用来形容玉漏,意指夜已很深,时间已久,初看时仿佛是觉得时间太慢,以至有迢递之感,实际上是指二人彻夜未眠,疲困极于夜色将尽之时,仿佛时间凝固,所以有漫长之感,对伤别之人而言·,相聚一刻,即为良宵,断不至有嫌时间过慢之事。 “尽”宇紧承“迢迢”之下,见其于夜尽将别之际的失望与痛苦。“银潢”一句,银河横斜,乃天色欲晓时景,以漠远空旷之景,见孤寂无绪之情。这两句写景,实寓深致情怀,虽含而不露,但伤别之意,已在其中,为全词定下了一个感情基凋。
三四句,由室外而室内,由景而人。夜色渐尽,天空渐明,“梦回”二字,并非指沉沉睡梦而言,而是指伤情过度,神志未清,如梦似幻的感觉。这并非欣赏者的妄自猜度,“宿酒未全醒”是对这种状态的很好说明。黎明时分,犹自宿酒未全醒,可见昨夜饮酒过甚。为何如此,虽不言自明:离情别绪,自昨夜即已萦心绕怀,只能借酒浇愁,以至于一夜被酒,处于麻木之中。“已被”句,写不得不起来别离。人虽有情,邻鸡无意,黎明时分的啼鸣,催促着起身出发。虽身被鸡鸣之声催起,却仍然流连不舍,犹豫徘徊,不忍遽然别去。借邻鸡无情,衬己之情深。 “怕天明”三字缀于“催起”之后,将词情翻进一层,状别离之际难舍难分之貌。情真意切,十分感人。
过片二句,转换角度,写女子于临别之时情不能己,泪水莹莹。唐元稹《会真记》中描述莺莺与张生幽会,于天明前离去云:“及明,(张生)睹妆在臂,香在衣,泪光荧荧然犹莹于茵席而已。”秦观此处所绘情状,也跟《会真记》相差无几。别情依依,男子尚能借酒浇愁,沉醉忘忧,对于一多情女子而言,其情可怜更无法排遣。沉沉夜色虽然掩去了她的清泪,但天亮后那留在男子臂上襟问的盈盈泪珠、点点粉痕,却是她深情无限的见证。这两句写女子深情,不从正面描述,而借缠绵恩情之后的妆痕泪点,作侧面渲染,紧扣离人来写,既再现了女子的情深,又借此衬出离人的意重,表情婉曲,言简义丰。
最后二句,写别去后的失意伤怀。天未大亮,已然临别,水边灯火的意象,以一点光亮,置于漫漫夜色之中,更见黑暗的巨大无边,在如此凄清的环境之中,别离所爱所恋而踏上无尽征途,其茫然若失,离愁别绪,可想而知。 “渐人行”,即渐渐有了行人的意思,结尾一句,乃夜色将褪尽之时,天空中之景,一钩残月,周围映带二三残星,这是一幅精致的画面,本为残月,更兼天色渐明,显然月亮已经失去了光辉,而二三晓空中的残星,更是忽明忽暗,在有无之间,虽然意象明晰,但所造成的气氛,却极为清冷,有凄切之感,正是行人别离之时的心理写照。此句不仅写景极妙,而且历代词沦家还往往认为那“一钩残月带三星”,正是描绘“心”字的形状,并因而与秦观所眷之营妓陶心儿的名字相联系,有双关之巧,写景之美,可谓领悟神髓,恰到好处。
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
此诗写城头鼓声引出缅怀东汉末年祢衡击鼓骂曹的联想,抒发作者愤世嫉俗、蔑视权贵的感情。前两句写景,交代了暮色中听鼓的事实;后两句从暮色中的鼓声联想到当年击《渔阳掺挝》的人祢衡。全诗寄慨遥深,意蕴丰厚,多层意蕴环环相扣,对往事的追忆、对现实的感慨,融汇成一股郁愤之气,回旋往复。运用典故却并不晦涩;语言平实而气韵深婉。
“城头叠鼓声,城下暮江清。”两句写景。薄暮时分,诗人漫步城外。只见古老的城墙矗立在夕阳余辉中,显得那么肃穆,似乎在沉思;城墙下,江水汩汩,似乎在低声诉说。黝黑森严的古城墙、流经千载的江水,再加上朦胧的暮色,这番景象很容易在人们心头唤起一种地老天荒、宇宙无穷的感慨。此刻,城头上又传来激昂的击鼓声、悠长的号角声。鼓角之声融入苍茫暮色,飘落在江面上,与呜咽的流水声,汇成一首奇异的乐曲。它仿佛是热烈的呐喊、愤怒的呼唤,又仿佛包含着凄历的呻吟。它使人激动不安,又使人凝神深思。“城头迭鼓声,城下暮江清”,从字面上看,只是交代了暮色中听鼓这一事实,然而它却渲染出了一种苍凉而幽怨的气氛。
那时急时缓、抑扬顿挫的击鼓声使诗人想起了历史上有名的击鼓骂曹的故事:三国末年,曹操挟天子以令诸候,威震朝野;而一介书生祢衡(正平)却偏偏不肯奉迎他。曹操为了羞辱祢衡,故意令他充任鼓吏。一日,曹操大宴宾客,令祢衡击鼓娱众。祢衡从容不迫,裸体更衣,击《渔阳掺挝》,声节悲壮,听客莫不为之动容。随后,他又大骂曹操弄权。曹操虽恨之入骨,但又恐杀之而招致物议,便把他送到刘表处;祢衡又得罪了刘表,最后送到江夏太守黄祖处,被杀。诗人此时所滞留之地,正是当年祢衡被杀的地方,那在苍茫暮色中显得格外悲怆、浑远的鼓声,自然使他想起当年击《渔阳掺挝》的人。诗人不禁慨然叹道:“欲问渔阳掺,时无祢正平。”
由所闻之鼓,想起《渔阳掺挝》;由《渔阳掺挝》,想到击此调而丧身的人,可谓联想自然,一气贯通。见景生情,追忆往事,这是第一层意思。“欲问渔阳掺”,说明诗人又清醒地意识到眼下所闻并非祢衡所击之曲;之所以听不到那悲烈之调,乃是因为“时无祢正平”。由追忆往事而回到眼下情景,发出惋惜之叹,这是第二层意思。然而,当今世上多是阿奉权势、趋时媚上之流,正需要像祢衡这样的人慷慨击鼓,以《渔阳掺挝》的清亮之音扫荡混浊之气,使媚俗者自惭,使权势者知羞。可惜如今既听不到那曲《渔阳掺挝》,也见不到像祢衡这样的人。其时,正是牛党当权,李党纷纷被逐之时,国事日非,诗人愤慨极深。追昔抚今,一吐胸中块垒,这是第三层意思。三层意思环环相扣,对往事的追忆、对现实的感慨,融汇成一股郁愤之气,回旋往复,寄慨遥深。
、 此诗开头两句写自己胸怀壮志,寻找救国救民的革命真理。接着四句转入正题,就日俄战争图抒发感慨。最后两句表示诗人不惜牺牲生命,誓将用鲜血拯救祖国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决心。全诗篇幅不长,却情辞激越,令人为之动容。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秋瑾在浙江绍兴起义,失败后不幸被捕,在绍兴轩亭口英勇就义,她以自己的热血履行了自己的誓言。
这是一首七言律诗。首联大气磅礴,展现出意气风发的诗人主体形象。颔联点出观图之事,从而引发对日俄横行东北的极大愤恨。干宝《搜神记》说,汉武帝开凿昆明池,挖到深处全是灰墨,问学识渊博的东方朔是怎么回事,东方朔说要西域人才知道。到了东汉明帝时,西域有道人来,问道人,回答是:圣经上说,天地大劫将尽,着劫烧,灰墨便是劫烧的余灰。这里借指战火的灰烬,说岂能把大好河山给人作战场,遭受战火的破坏。这两句写忧国怀抱,渴望有救国的志士能出现,也含有以出群之才自期的意思。颈联两句充分表现诗人的忧国之情,并由忧国而思济世。尾联表达愿为祖国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崇高志向。
全篇所写,都是忧国的思想和救时的抱负,充满动人的爱国激情。语言朴素自然,直抒胸臆,不假雕饰,“忍看”“拚将”“须把”等词语的运用,将悲愤而激昂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劲健有力。全诗语言浅显明快,风格刚健豪放。情愫真率,披襟见怀;字重千钧,力能扛鼎。一腔豪气喷薄而出,丝毫不见女儿态。
这篇文章主要是赞扬伯夷的“特立独行”、“信道笃而自知明”的精神,严厉批评当世之士以世俗之是非为是非的处世态度。“特立独行”既是对伯夷的称颂,也是作者一生立身行事的重要原则,表现了他不与世俗同流的精神。全文以论为主,语气连贯,气势非凡,运用排句,更见力量。
全文短小精悍,由三段组成。
首段提出中心论点:对“士”的要求“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信道笃而自知明”。立身行事,绝对不可以人云亦云,是“士”对待外界环境总的态度;不顾别人的抨击、议论,是对外界反应采取独立的看法,乃“特立独行”的具体化;有坚定的信念又了解自己,是对内心天地的要求,也是挖掘“特立独行”的力量源泉。
第二段紧扣中心论点展开论述,赞叹伯夷“特立独行”,不被世俗所困。可分三层。第一层就“不顾人之是非”阐发、议论。全家人都指责他不对,仍能坚持不动摇的人,是很少的,“一国一州非之”“举世非之”却“力行不惑者”,则“天下一人”“千百年乃一人”也。谓“不顾人之是非”之难。第紧承前意,提出伯夷之名,予以高度评价。伯夷,乃“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因此,日月没有他光明,泰山没有他高峻,天地没有他宏大。先颂后叙,以伯夷、叔齐“叩马而谏”,“饿死首阳山”的事例印证“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第三层,点出他们能这样做,没有别的想法,原因在于“信道笃而自知明”。
第三段,联系现实,总结全文,提出伯夷“特立独行”精神对后世的影响。“今世之所谓士者”则是与伯夷完全不同,普通人赞美他,就自以为了不起;毁坏他,就以为自己不行,而伯夷、叔齐却与众不同,敢于“非圣人而自是”,而“圣人乃万世之标准”,并不因伯夷的反对,就丢掉其“圣”。在作者眼里,伯夷最可贵之处就在于“非圣人而自是”,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圣人乃万世之标准”,这句话是为了表明作者对圣人的崇敬,可见作者并不否定周武王伐纣之伟业。
这篇文章在写作上主要是采用前呼后应,对比、递进的方法。篇首揭露“士之特立独行”,篇末仍以“特立独行”结束。第二段有“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后面则有若伯夷者,“穷天地,亘万世而不顾者也”与之呼应。第三段写殷、周交替之际,殷纣王的庶兄微子,抱着祭祀祖先的用具,到武王军前投诚,武王伐纣,未尝闻有非之者,跟伯夷、叔齐“乃独以为不可”,宁愿饿死,也不吃周粟对比,以强调伯夷、叔齐“特立独行”、“不顾人之是非”。从不顾人之是非,说到不顾一家、一国、一州、天下之人是非,再说到不顾天地万世之对错,逐层推进,从而突出伯夷、叔齐的特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