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诗人奉命赴边疆慰问将士途中所作的一首边塞诗,记述出使塞上的旅程以及旅程中所见的塞外风光。首联两句交待此行目的和到达地点,诗缘何而作;颔联两句包含多重意蕴,借蓬草自况,写飘零之感;颈联两句描绘了边陲大漠中壮阔雄奇的景象,境界阔大,气象雄浑;尾联两句写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此诗既反映了边塞生活,同时也表达了诗人由于被排挤而产生的孤独、寂寞、悲伤之情以及在大漠的雄浑景色中情感得到熏陶、净化、升华后产生的慷慨悲壮之情,显露出一种豁达情怀。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市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像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像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抑郁和孤寂落寞。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长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河流,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里说的那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
此诗刻画了怀素酒后运笔挥洒的形态,如骤雨旋风,纵横恣肆,给人以龙腾虎跃,奔蛇走马的艺术享受。“草书天下称独步”,李白对怀素的书法评价极高。
此诗由于语言率直,与李白以往的诗风稍有差异,曾引起历代学者的怀疑和争论。宋代大学士苏东坡曾以“‘笺麻素绢排数箱’之句,村气可掬”为由,认定此诗非李白所作。与苏轼同时代的书法家朱长文则认为“此诗本藏真(怀素)自作,驾名太白者”。清人王琦“以一少年上人而故贬王逸少、张伯英以推奖之,大失毁誉之实。至张旭与太白既同酒中八仙之游,而作诗称诩有‘胸藏风云世莫知’之句,忽一旦而訾其‘老死不足数’,太白决不没分别至此。断为伪作,信不疑矣。”其实这些多为推测之语,尚不足断定此诗非李白所作。现代学者郭沫若先生则持相反意见,认为“李白与其他诗人每每有率直之句,这是不成其为理由的”。肯定了李白的诗作。
从这首诗的题材形式比较,此诗以乐府《杂曲歌辞》旧题形式写成。李白以诗歌著称于世,作诗近千首。一生最擅长以乐府歌行旧题作诗,而且以乐府旧题写诗成就最高。他诗歌的最大特点是浑然天成,不假雕饰,散发着浓厚的民歌气息。具体表现为语言的直率自然。此诗以乐府歌行旧题体裁形式写成,恰巧与李白擅长相符。而诗中的“笺麻素绢排数厢”句,正体现了他率真的一面。对苏轼的“村气可掬”是一个很好的回应
从这首诗的风格及表现手法比较,此诗豪迈,格调飘逸,想象丰富,音节错综,语言奔放,在民歌体中融入了齐梁体的某些表现手法,而以李白自身独具的俊逸之气将它们统一在一起,典型地表现了诗人“清水出芙蓉”的特色,符合李白的诗风特征。李白作诗喜用夸张之句,此诗中“须臾扫尽数千张”、“一行数字大如斗”与李白其它著名诗句如“飞流直下三千尺”、“燕山雪花大如席”等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这首诗的创作状态分析,此诗是在一种醉态中写成。诗中“墨池飞出北溟鱼,笔称杀尽中山兔”,正是诗人醉态狂幻气质的表露。小小的墨池在诗人的醉眼里被幻化成苍茫的北海,书家狂书疾书的情景,似乎连中山兔都要杀完了。这种狂幻式的语言描写,与李白一生好酒、嗜酒、常在醉态之中“斗酒诗百篇”的状态有关。因此,这首诗的创作状况和李白大量写有酒的诗歌风格极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