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兴中有比,开头以寒泉水冷,浸淹野草起兴,喻周室的内乱与衰微。而这,亦写出了王子匄触景生出的悲情。接着以直陈其事的赋法,慨叹缅怀周京,充溢浓郁的悲凉之感。而三章的复沓叠咏,更是把这种悲凉之感推到了一个极点上。到了末章,却来了一个雨过天晴般的突然转折,说到周王朝鼎盛之时,万国朝拜的盛况。或者又如红楼中,经历过至盛的繁华之后,终落了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彼时穿了大红猩猩毡,行走于雪野中的落魄公子宝玉,大概也会想起往年家族极盛,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之时,梨香院女孩唱的那支“原来这姹紫嫣红开遍”的曲子。
此诗的前三章,是《诗经》中典型的重章叠句结构,各章仅第二句末字“稂”“萧”“蓍”不同,第四句末二字“周京”“京周”“京师”不同,而这又恰好在换韵的位置,易字目的只是通过韵脚的变化使反覆的咏唱不致过于单调,而三章的意思则是完全重复的,不存在递进、对比之类句法关系。第四章在最后忽然一转,这种转折不仅在语句意义上,而且在语句结构上都显得很突兀。因此古往今来,不乏对此特加注意的评论分析。有人大加赞赏,如清人陈继揆牛运震;也有人极表疑惑,如宋人王柏和今人向熹。持怀疑论者有一定道理,但除非今后在出土文物中发现错简之前的原有文句,否则这种怀疑本身仍将受人怀疑。何况检《国风》一百六十篇,就会发现虽然三章复沓叠咏的有不少,如《周南·樛木》《召南·鹊巢》《卫风·木瓜》《郑风·缁衣》等等,但三章复沓叠咏之后再加上句式不同的一章那样的结构并非一无所见(如《邶风·燕燕》即是)。语句部分重复在《国风》、《雅颂》中也可以找出一些(如“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就见于《鄘风·蝃蝀》《邶风·泉水》《卫风·竹竿》三篇中),更不能据此径自说某句是某诗的错简。并且,此诗第四章的前两句与前三章的前两句相比较,“昔时苗黍,今则苞稂;昔时阴雨,今则冽泉”(清陈继揆《读诗臆补》),可谓“字字对照,直以神行”(清陈震《读诗识小录》),在内容上也是互有关联的。正是因为以寒泉浸野草喻周室内乱势衰的比兴加上慨叹缅怀周京直陈其事的赋法本身已具有很强烈的悲剧感,而三章复沓叠咏使这种悲剧感加强到了极点,所以末章雨过天晴般的突然转折,就令人产生非常兴奋的欣慰之情,这样的艺术效果当然是独具魅力的。从这一点上说,完全有理由将《下泉》一诗置于《国风》的优秀篇章之列。
词的上阕,以轻松的笔触捕绘了清新的景致,彰显出词人无官一身轻的潇洒自在。”扁舟三日秋塘路,平度荷花去”两句中,“三日”是写实,从临安到青墩,水路约需三日行程;“秋塘”点明季节和时间,用语精练而又准确;“平度”二字,写出了舟行的平稳,反映了词人心情的恬适。“病夫因病得来游,更值满川微雨洗新秋”两句中,“病夫因病”,词人自称“病夫”,其实不过是“引疾”,不是真正有病。所谓“因病得来游”。也是一种因祸得福的遁词。表面上像是暗自庆幸,实际上是聊以自嘲,内心当藏有难言的痛苦。语言直而能纡,质而见巧,从而刻画了词人内心痛苦而外貌旷达的自我形象。
词的下阙“去年长恨拿舟晚,空见残荷满”两句,使词人的思绪从眼前转移到了过去,与上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空”字与前面的“长恨”相呼应,表达了无限怅憾的心情。从词情发展上来说,是一跌。“今年何以报君恩,一路繁花相送过青墩”二句,词笔又拉回来写乙卯岁奔赴青墩的情景,径承上阕意脉,抒发此时感慨。从词情来说是一扬。在这一跌一扬之中,词人的喜与恨种种感情变化,内心矛盾,便曲曲传出,沁人心脾。
全词在艺术结构上匀整对称,浓淡相宜,情景事浑然一体。行文意境清旷,抑扬跌宕,情寓景中,颇耐寻味。在虚虚实实中刻画了词人乐观旷达的自我形象。
该篇诗人用周公赤心为国,竭忠尽智辅佐周武王周成王,结果仍遭流言毁谤,并被周成王所疑的历史故事,感叹自己尽心王室,志欲为国立功,不但心愿未遂,反而遭受种种打击迫害的不幸与无奈。诗人客观地吟咏历史,实际上是借古人之酒杯,浇自己心中之垒块,万千感慨充溢其间。
该诗起句由《论语·子路》中的“为君难,为臣不易”化用而出,引出诗人“怨”的真实内涵是:“忠信事不显,乃有见疑患。”这是全篇诗眼之所在。
接着,诗人用“周公佐成王”至“成王乃哀叹”十四句诗,通过具体的历史事实表述诗眼,或者说运用历史事实,即通常说的例证法来证明自己的论点。“天威不可干”的“干”,是冒犯之意。这句是诗人对“皇灵大动变”一事的直抒胸臆的评论:识忠奸颠倒易,教天理违物难。本来,“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成王所疑,周公见毁与皇灵动变,其间并无必然的联系,然而人事与天道的偶然巧合,却引出了天地人物之间的深刻哲理:易识浮生理,难教一物违。成王昏庸固然可恶,然而“公旦事既显,成王乃哀叹”,他能知错认错仍有可取之处,暗讽曹汉集团的当政者竟不及成王。
结尾“吾欲竟此曲”四句,又是诗的精彩之处:“竟”,终也。“悲且长”,意思是悲而情长,表示有倾诉不尽之意。本来,这四句是乐府歌辞中的套语,特别是“今日乐相乐”一句,汉乐府《艳歌何尝行》也有此句。无巧不成书,诗人在写作此诗结篇时,正遇魏明帝曹叡召见,君臣燕享时即景所见,而“别后莫相忘”既似恳求又似讽刺,冀希明帝不要在分手之后又把诗人撇在脑后。在貌似轻松的字句中蕴涵着深沉痛楚的矛盾心理,从而使这首咏史政治诗一下子明显地注入了诗人主观的爱和怨,颇有“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陶渊明《咏荆轲》)之感。
该诗的前四句,“难”、“患”、“刊”押韵,后十二句,“言”、“连”、“寒”、“干”、“端”、“叹”等押韵,声调和谐,韵节响亮,从此诗中,曹植对于五言诗发展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可见一斑。
《积雨辋川庄作》是王维田园诗的代表作,被选入清代蘅塘退士孙洙编的《唐诗三百首》。
辋川庄,在今陕西蓝田终南山中,是王维隐居之地。《旧唐书·王维传》记载:“维兄弟俱奉佛,居常蔬食,不茹荤血,晚年长斋,不衣文彩。”在这首七律中,诗人把自己优雅清淡的禅寂生活与辋川恬静优美的田园风光结合起来描写,创造了一个物我相愜,情景交融的意境。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藜:一种草本植物,嫩叶新苗皆可食。菑:已开垦一年的土地,这里泛指田亩。首联是说,连日雨后,树木稀疏的村落里炊烟冉冉升起。烧好的粗茶淡饭是送给村东耕耘的人。
首联写田家生活,是诗人山上静观所见:正是连雨时节,天阴地湿,空气潮润,静谧的丛林上空,炊烟缓缓升起来,山下农家正烧火做饭呢。女人家蒸藜炊黍,把饭菜准备好,便提携着送往东菑——东面田头,男人们一清早就去那里劳作了。诗人视野所及,先写空林烟火,一个“迟”字,不仅把阴雨天的炊烟写得十分真切传神,而且透露了诗人闲散安逸的心境;再写农家早炊、饷田以致田头野餐,展现一系列人物活动的画面,秩序井然而富有生活气息,使人想见农妇田夫那怡然自乐的心情。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颔联是说,广阔平坦的水田上一行白鹭掠空而飞;田野边繁茂的树林中传来黄鹂婉转的啼声。
颔联写自然景色,同样是诗人静观所得:看吧,广漠空濛、布满积水的平畴上,白鹭翩翩起飞,意态是那样娴静潇洒;听啊,远近高低,蔚然深秀的密林中,黄鹂互相唱和,歌喉是那样的甜美。辋川之夏,百鸟飞鸣,诗人只选了形态和习性迥然不同的黄鹂、白鹭,联系着它们各自的背景加以描绘:雪白的白鹭,金黄的黄鹂,在视觉上自有色彩浓淡的差异;白鹭飞行,黄鹂婉转。一则取动态,一则取声音;“漠漠”形容水田广布,视野苍茫;“阴阴”描状夏木茂密,境界幽深。两种景象互相映衬,互相配合,把积雨天气的辋川山野写得华意盎然。所谓“诗中有画”,这便是很好的例证。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朝槿:即木槿,落叶灌木,夏秋之际开花,朝开暮谢,古人以为人生无常的象征。露葵:即绿葵,一种绿色蔬菜,可以煮来佐餐。颈联是说,我在山中修身养性,观赏朝槿晨开暮谢;在松下吃着蔬食,和露折葵不沾荤腥。
诗人独处空山之中,幽栖松林之下,参木槿而悟人生短暂,采露葵以供清斋蔬食。这情调,在一般世人看来,未免过分寂寞寡淡了吧?然而早已厌倦尘世喧嚣的诗人,却从中领略到极大的兴味,比起那纷纷扰扰、尔虞我诈的名利场,何啻天壤云泥!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诗人在这里借用了《庄子·寓言》和《列子·黄帝》中的两个典故,快慰地宣称自己早已去心机绝俗念,随缘任遇,与世无争,再也不被人猜忌,足可以免除尘世烦恼,悠悠然耽于山林之乐了。这两个充满老庄色彩的典故,一正用,一反用,两相结合,十分恰切地表现了作者远离尘嚣、澹泊自然的心境,而这种心境,正是上联所写“清斋”“习静”的结果。
这首七律,形象鲜明,兴味深远,表现了诗人隐居山林,脱离尘俗的闲情逸致,是王维田园诗的代表作。从前有人把它推为全唐七律的压卷,说成“空古准今”的极致,固然是出于封建士大夫的偏好;而有人认为“淡雅幽寂,莫过右丞《积雨》”,赞赏这首诗深邃的意境和超迈的风格,艺术见解还是不错的。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