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叙写的是以书信传达别后相思相忆之情。词上片以织锦回文诗为始,但所叙写不是写诗者,而是读诗者—也就是词人本人。他从构思精妙的来信体会到其中的深情蜜意。“字值千金”一句极写这信在词人内心所占据的分量,正因为如此,所以词人才会“一回披玩一愁吟。肠成结、泪盈襟”,前一句活画出其喜悦之情,后一句又为其喜极生悲写真。
下片是相思之情的延伸。“幽欢已散前期远”,幽欢早已成往事,重聚却又遥遥无期。“无憀赖”一句写词人满怀情意却无所寄托。“密凭”一句写词人频频寄出述说爱情的书信。结拍“恐冷落、旧时心”,表明述说相思不仅是自己情感的需要,更是安慰对方,以免冷落了她旧日的一片深情。这六个字,语势平淡,却情深意浓。
这是一首以“赋”的手法写成的令词,没有比兴,没有场景,没有波澜,全用概括性的叙述语,失之平直、浅淡,缺少动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只结尾一句,尚有新意,尚有余韵。
词是词人在旅途思人时写下的作品,与《踏莎行·燕燕轻盈》作于同时。可以将这两首词看做是姊妹篇,一为在舟中触景生情而作,一为感梦而作,不过所思者同为合肥姊妹。此篇辞藻华丽,所表达的情感非常真挚。
起首三句写当地实有之物,咏当地曾有之事。然所云“绿丝”,却非眼中之柳,而是心中之柳。因为江南虽属春早,但正月初头决不能柳垂绿丝,惟青青柳眼,或已依约可见。故首句因青青柳眼而想到垂垂绿丝,而念及巷陌多种柳的合肥。引起怀人之思此因柳起兴,而非摹写实景,但也不是凭空落笔;金陵自古多柳,南朝乐府《杨叛儿》云:“暂出白门前,杨柳可藏乌”,是其明证。“鸳鸯浦”,江边船泊之地。以鸳鸯名浦,不仅使词藻华美,亦借以兴起怀人之思。
“想桃叶、当时唤渡”,明点所思之人。桃叶是东晋王献之的妾。献之曾作歌送桃叶渡江云:“桃叶复桃叶,渡江不用楫。但渡无所苦,我自来迎接。”此借指合肥情侣。古桃叶渡在金陵秦淮河畔,也是本地风光。见渡口青青杨柳,想前朝桃叶典故,再“北望淮楚”,益动怀人之思,这是非常符合生活逻辑的。“又将愁眼与春风”一句,又回到柳眼,与起句“绿丝”相呼应。这一句有两重含意:愁人所见的柳眼,自然也成为“愁眼”;春风乍到,柳眼欲绽还闭,恍似含愁。王国维曰:“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人间词话》),这是一种移情作用。词人此处所云之愁,盖寓柳可再见而人难重觅景物犹在,情事已非之恨也,故着一“愁”字,可见含蓄得妙。“待去;倚兰桡,更少驻”,先是一纵,继而一收,波折顿生,感情极其婉曲。白石此番到金陵本是路过,所谓“解鞍少驻初程”(《扬州慢》);但此行一路所经,以金陵距合肥为最近,一经解缆,即将愈驶愈远,故而情势上是“待去”,而行动上则是“少驻”。其心之痴,其意之苦,其情之深,其思之切,虽未明言,已然“尽在不言中”了。这几句刻画极其之细,心理极其微妙。
过片“金陵路”句又一提顿。自然界的“莺吟燕舞”,于此尚非其时,所指的当然是秦淮佳丽的妙舞清歌。词人北望淮楚,心系伊人,在想象中,“金陵路”遂幻化为合肥杨柳依依的巷陌,眼前的“莺吟燕舞”也幻化为他魂牵梦萦的往日情人(白石于前一日所作《踏莎行》有“燕燕轻盈,莺莺娇软”,似与此有关)。然回首处已是前缘不再,旧俗难逢了。“算潮水、知人最苦”,着力一跌,与上句若不相承,一金陵一波上,空间不同;一欢乐,一悲苦,悲欢异趣,这是白石词中的一种暗线结构。“最苦”二字,用语最明白,最平淡,写其此际心情亦最深刻。“此恨谁知”?有“潮水”知。盖此时词人“小舟挂席,容与波上”,唯与潮水为最近。此“潮”,是刘禹锡《金陵五题·石头城》“潮打空城寂寞回”之潮。它阅历千百年业事沧桑,无所不察,无所不知。词人认为唯潮水能知其“最苦”处,亦兼以潮声呜咽,好像与自己交流心声。一“算”字亦非虚下,其意即“算唯有”,包含了除此以外别无知他心者之意。但“潮水”是词人给予人格化了的自然物,然则当前真无知他心之人矣!托喻微妙,感慨亦深。“满汀”一句推想将来。
此行千里依人,而此时小泊金陵,行将东边,去心心相系之合肥亦将日远,归计难成,故曰“不成归”。“汀”指江中小洲,写舟中所见:“芳草不成归”,用《楚辞》含思凄恻,离散之愁,漂泊之感,一时毕观。结尾三句,衬足“苦”字。“日暮”二字,依律为短句叶韵,连上读;然依文意当属下。天已向晚,暮色四合,然心中惘然,今宵移舟何处?此化用崔颢“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黄鹤楼》)而又有所不同。
“向甚处”,此问非问,乃表现心中惘然若有所失的神态。盖虽小驻,为时亦已无多,势成欲不去而不能,欲去又不忍,徘徊回顾,有不知身寄何处之概。无限痛楚,均注于词意转折之中,神情刻画之内。
张炎称姜白石等数家之词“格调不侔,句法挺异,俱能特立清新之意,删削靡曼之词”(《词源》卷下)。这首词怀念合肥情侣,以健笔写柔情,托意隐微,情深调苦,而又格高语健,空灵清远,读后但觉清空骚雅,无一点尘俗气。此词为小令,然布局与慢词相似,在有限的五十八个字中,笔意纵横,繁音促节,回环往复,曲折多变,令人一唱三叹。
这首诗写作者午睡初起,没精打采,当看到追捉柳絮的儿童时,童心复萌,便不期然地沉浸其中了。
芭蕉分绿,柳花戏舞,诗人情怀也同有、景物一样清新闲适,童趣横生。儿童捉柳花,柳花似也有了无限童心,在风中与孩童们捉迷藏。不时有笑声漾起,诗人该是从睡梦中被它叫醒的。首二句点明初夏季节,后二句表明夏日昼长,百无聊赖之意。
这首诗选用了梅子、芭蕉、柳花等物象来表现初夏这一时令特点。诗人闲居乡村,初夏午睡后,悠闲地看着儿童扑捉戏玩空中飘飞的柳絮,心情舒畅。诗中用“软”字,表现出他的闲散的意态;“分”字也很传神,意蕴深厚而不粘滞;尤其是“闲”字,不仅淋漓尽致地把诗人心中那份恬静闲适和对乡村生活的喜爱之情表现出来,而且非常巧妙地呼应了诗题。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