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上片主要描述词人所处的生活环境。起笔自报家门,直陈心迹,态度散漫,老气横秋。“未老心先懒”,词人还未曾衰老,却看透世情,失却斗争与进击之心的消极精神。颓莫大于心懒。然这种状态不会是天生如此,而或是人生灾厄、磨难使然。词人从自号、自诉心志到下文铺陈居处条件与处世态度,均浸染了道家的简淡无为。“爱学道人家”以下统承“心懒”而来,极言日常需求的简便。先言用物,“办”字领起,只办读写用竹几、煮茗用茶碗、憩坐用蒲团。次言隐居的生活环境,人青山一角,结草屋三间,小径通幽,清溪如带,绿竹绕宅。这里没有侯门深宅的楼台广厦、高车驷马、酒绿灯红,没有烦闹的送往迎来,没有无聊的笙歌宴集,没有不测而至的风云变幻。这里的主人可以焚香煮茗,倚竹闲吟,登山长啸,或垂钓清溪。假如人世间没有民族与家国利益需要去奋斗,这种生活方式也许无可厚非。然而这正是南宋倾覆前二、三十年间,战云四合,血雨飘风,词人躲进青山,不免过于冷漠,过于忘情。
词的下片叙述自己待人处世的方式和态度。“客来便请”,一个“便”字,既无热情,亦不冷面拒人于千里。抽身世外而并不与世隔阻,清高中含着通达。“若肯小留连,更薄酒”,仍旧是待人以不即不离。词人老实道来,始终没有斩断与尘世关联的尾巴。“吟诗度曲,风月任招呼”,既应开篇“懒”字,又呼出下文“不关心”云云,是说随意写点文词,吟风弄月,而决不关涉邦国民生。“身外事,不关心,自有天公管”是“风月任招呼”的进一步渲染。但说多了,似乎反出破绽,“不关心”反而像是并未忘怀。天公,天地造化;或另有人事所指。那么末句则是一种对于“管”者有所愤愤的讥诮。联系他也曾那样地想参预与投入,那么这消极里或都含着对于“管”者、统治者的无能的愤愤之音。当然字行间的这种声响极其微弱。
全词措语平白,疏于锻炼;顺序而写,无意谋篇。唯用意老实,接物通达,于世情世事并未完全忘怀,故不妨一读。
这首诗的前四句以陪衬、夸张手法描摹判命坡高峻难攀之状,形象真切,确乎令人“骇闻”。后四句即兴抒情,于诙谐淡泊中,流露出不胜仕途奔波、羁旅行役的烦恼,和期待早日归隐林下的心愿。全诗用语朴素自然,不见刻意经营之迹,但写景逼肖,写情有味。
中国传统诗歌是讲求含蓄的,讲求情感不过分张扬的。大约是诗人所受刺激太大,开篇就从自己的感受写起,直接写自己的惊恐。先写走到判命坡前看到山的感受。没有一字对判命坡的陡峭进行直接描写,而是用了对比,起笔就写自己过钻天岭时胆战心惊,魂不附体的那种恐怖。钻天岭此名足见其险。判命坡,此名也尽显山之陡峭。写钻天岭之险是为了突出判命坡之险。“更骇闻”,看到判命坡,更是让诗人惊骇不已。还没开始登判命坡,就已经充满恐怖了,可见其山之险。范成大是今天江苏吴县人,生活在江南水乡,为官后也从未到过四川,未曾见过这种险山恶水。自然受到了惊吓。
接着写登山的感受。悬崖绝壁,只可侧着脚通过,一不小心踩着坏石头,石头立刻就滚下万丈深渊,而山势陡峭,高耸入云,一伸手就可以触到天上的云朵。举头一握到孤云,恰当地表现了判命坡的险要。从自己登山有感受,从侧面烘托山势的险峻,蜀道的险恶。接着作者发表议论,进一步言判命坡的险恶。微生是作者的自谦之词,这是诗人自嘲命薄,不贵重,所以无法惜身,只能铤而走险,来走这艰难的蜀道。万石君是指汉代石奋的故事。范成大以此做比,巧妙设喻。前面从不同的侧面描写的判命坡的险峻后。再后诗人荡开一笔,写自己归隐故乡,再来谈起这一番经历,当一笑了之了吧。似松实紧,依然扣着这判命坡险要来说。
最后直接说走这个判命坡是“噩梦”。人在困难面前往往会想到家乡想到自己熟悉的故居。这是一种非常自然的心境。特别是诗人此番入蜀已是五十岁,又是新病后初愈。而且由湖北入蜀时,遇到江水上涨,不得不从陆路徒步攀援,种种艰难,生出归乡之心是非常真实的。看似不经意的自然表露,可是处处扣着《判命坡》的“险”字,使全篇浑然一体,层次丰富。
《人有亡斧者》讲述的 从前有个人丢了一把斧子,他怀疑是邻居家的儿子偷去了,他看到那人走路的样子,是偷斧子的;看那人脸上的神色,是偷斧子的;听他的言谈话语,是偷斧子的;一举一动,没有一样不像偷斧子的人。不久,他挖掘那山谷(土地时)却找到了自己的斧子。第二天又看见他邻居的儿子,就觉得他行为、表情、动作,都不像偷斧子的人。
这则寓言说明,主观成见,是认识客观真理的障碍。当人以成见去观察世界时,必然歪曲原来客观事物的原貌。准确的判断来源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而不是主观的猜想。
不要多疑,重要的是要从实际出发,摆正自己的心态。
不要随便猜疑别人。
从体裁上看,这首诗属于古体诗,从题材上看,这首诗属于边塞诗。
诗一开头,便写告急途中,军使跃马扬鞭,飞驰而来,一下子就把读者的注意力紧紧吸引住了。一、二句形容在“一走马”“一扬鞭”的瞬息之间,“十里”“五里”的路程便风驰电掣般地一闪而过,以夸张的语言渲染了十万火急的紧张气氛,给人以极其鲜明而飞动的形象感受。这是两个倒装句,按一般的写法是:一走马十里,一扬鞭五里。但是这样写,一个五言的句子上三下二,不符合诗歌语言的正常节奏,读起来拗口。像这样“十里一走马,五里一扬鞭”,不仅上口,也因为将“十里”“五里”提前,加以强调,而突出了马的速度之快。
中间两句,点明了骑者的身份和告急的事由。一个“围”字,可见形势的严重。一个“至”字,则交代了军使经过“走马”“扬鞭”的飞驰疾驱,终于将军书及时送到。最后两句,补充交代了气候对烽火报警的影响。
按理,应当先见烽火,后到军书。然而如今在接到军书之后,举目西望,却只见漫天飞雪,一片迷茫,望断关山,不见烽烟。是因雪大点不着烽火呢,还是点着了也望不见,反正是烽火联系中断了。这就更突出了飞马传书的刻不容缓。写到这里,全诗便戛然而止了,结得干脆利落,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余地。尽管写形势危急,气氛紧张,而诗中表现的情绪却是热烈、镇定和充满自信的。
这首诗,取材的角度很有特色。它反映的是边塞战争,但并不正面描写战争。而是截取军使送书这一片断,通过描绘出一幅迷茫、壮阔的关山飞雪远戍图,侧面渲染边关的紧急状况与紧张气氛,展现出诗篇“意余象外”的深邃与凝重。这种写法,节奏短促,一气呵成,篇幅集中而内蕴丰富,在艺术构思上也显得不落俗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