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是“再经胡城县”,诗人自然会由“再经”而想到“初经”。写“初经”的见闻,只从县民方面落墨,未提县宰;写“再经”的见闻,只从县宰方面着笔,未提县民,这就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如果听信封建统治阶级所谓“爱民如子”之类的自我标榜,那么读到“县民无口不冤声”,只能设想那“冤”来自别的方面,而不会与县宰联系起来;至于县宰呢,作为县民的“父母官”,必然在为县民伸冤而奔走号呼。读到“今来县宰加朱绂”,也准以为“县宰”由于为县民伸冤而得到了上司的嘉奖,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诗人在写了“初经”与“再经”的见闻之后,却对县宰的“朱绂”作出了“便是生灵血染成”的判断,这真是石破天惊,匪夷所思。
结句引满而发,对统治者的揭露与鞭挞不留余地,这与常见的含蓄风格迥乎不同。但就艺术表现而言,诗中却仍然有含而不露的东西在,因而也有余味可寻。“县民无口不冤声”既然是“去岁”的见闻,那么县民喊的是什么冤以及喊冤的结果如何,诗人当然记忆犹新,但没有明写。县宰加朱绂“既然是“今来”的见闻,那么这和县民喊冤的结果有什么联系,诗人当然很清楚,但也没有明写。而这没有明写的一切,这就造成了悬念。最后,诗人才把县宰的朱绂和县民的鲜血这两种颜色相同而性质相反的事物出人意外地结合在一起,写出了惊心动魄的结句。诗人没有明写的一切,就都见于言外,获得了强烈的艺术效果。县宰未加朱绂之时,权势还不够大,腰杆还不够硬,却已经逼得“县民无口不冤声”;如今因屠杀冤民而赢得了上级的嘉奖,加了朱绂,尝到了甜头,权势更大,腰杆更硬,他又将干些什么,诗人也没有明写,然而弦外有音,有很强的震撼力。
全诗构思巧妙,诗人描写了他两次路过胡城县的见闻,把这两次见闻写进诗中,构成对比,使主题更加鲜明醒目,这一对比,使人们清楚地看到朝廷的忠奸不分,官吏残暴无耻。害民的官吏反而高升了,封建社会的本质就在这对比中表现出来了。这首诗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清末的刘鹗在长篇小说《老残游记》中,写山东巡抚玉贤因害民升官的诗句“血染顶珠红”便是从这首诗的最后一句脱化而出的。
此诗开头“步屧随春风,村村自花柳”,是说穿着草鞋信步去玩春景。即下文所谓“偶然出”。万方多难,百忧交集,然而花柳无情,并不随人事为转移,自红自绿,故花柳上用一“自”字。与“天下兵虽满,春光日自浓”的“自”,含义正同。接着写田父请杜甫喝酒:“酒酣夸新逼。”酒酣,有几分酒意的时候。“新逼”,严武是上一年十二月做的成都逼,新上任,所以说新逼。“畜眼未见有!”是田父夸严武之辞,说长了眼睛从未见过这样的好官。先极口赞美一句,下说明事实。然后他指着大儿子对杜甫说,大儿子曾被征去当兵,是个弓箭手,而且得长远当兵,没有轮番更换。现在却能放回家从事生产,他非常感激。“辛苦救衰朽”,这句是倒装句法,顺说即“救衰朽辛苦”。“差科死则已,誓不举家走”二句说田翁表示感激,欲以死报。并且要在社日大大地热闹一番,问杜甫能否留下:“拾遗能往否?”杜甫曾作左拾遗,所以田父便这样称他一声。接着的“叫”字写得很生动,叫是粗声大气的叫喊,如果说“唤妇”,便不能写出田父伪粗豪神气。浦起龙注:“叫妇二字一读,如闻其声。”
“感此气扬扬,须知风化首。”这两句是杜甫的评断;也是写此诗的主旨所在。田父的意气扬扬,不避差科,就是因为他的儿子被放回营农。因为感激,所以口口声声总离不了成都逼。即所谓“美”。“久客惜人情,如何拒邻叟。”久居在外,故人情尤可珍惜。这两句说明打扰田父一天还不走,井非为了贪杯,实由盛情难却。“指挥过无礼”中的“指挥”二字,很形象,也很幽默。“未觉村野丑”:杜甫爱的是真诚,恶的是“机巧”(“所历厌机巧”),故不觉其为丑。“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田父意在尽醉,所以当杜甫最后问到今天喝了多少酒时,他还生气。意思是说:“酒有的是,你不用问。”极写田父的真朴慷慨。关于这句,浦起龙有不同的解释,他说:“问升斗,旧云问酒数,吾谓是问生产也。见有此好宫,不须记挂口料,不怕没饭吃。吾曹今日只管开怀痛炊耳。”
严武是杜甫的朋友严挺之的儿子。从这首诗可以清楚地看出杜甫对劳动人民的热爱以及劳动人民那种豪爽天真的品质。杜甫的这首诗虽然历代都有人称赏,但这些称赞并没有充分估量出它的份量和价值。它实是一首富有浓郁政治色彩和艺术独创的优秀诗篇。这首诗的主题思想很明确,因为这首诗明白晓畅,内容一望便知,而且诗题还概括了它的基本内容。它具体叙述了杜甫被一位农民盛情相邀饮酒的情景,通过农夫之口赞颂了严武政绩卓著以及在百姓中的口碑。诗中对老农的热情淳朴、豪迈正直写得十分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