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
春暖花开的时节,杜甫本想寻伴同游赏花,未能寻到,只好独自在成都锦江江畔散步,每经历一处,写一处;写一处,又换一意;一连成诗七首,共成一个体系,同时每首诗又自成章法。
第一首写独步寻花的原因从恼花写起;第二首写行至江滨见繁花之多;第三首写某些人家的花,红白耀眼,应接不暇;第四首则写遥望少城之花,想象其花之盛与人之乐;第五首写黄师塔前之桃花;第六首写黄四娘家尽是花;第七首总结赏花、爱花、惜花。组诗前四首分别描写恼花、怕春、报春、怜花而流露出悲愁的情怀;后三首显示出赏花时的喜悦之情,蕴含春光难留之意。全诗脉络清楚,层次井然,是一幅独步寻花图,表现了杜甫对花的惜爱、在美好生活中的留连和对美好事物常在的希望。
这组诗,每首都紧扣着寻花题意来写,每首都有花。第一首起句的“江上被花恼不彻”和末首的“不是看花即欲死”遥相呼应,真如常山蛇,扣首则尾应,扣尾则首应,而其中各首都抓绘着赏花、看花,贯串到底。
第一首:“江上被花恼不彻”,花恼人,实际上是花惹人爱。花在江上,花影媚水,水光花色,更是可爱。“颠狂”两字把爱花的情态刻画得淋漓尽致。
于是诗人觅伴赏花,“走觅南邻爱酒伴”。可知杜甫是找他的邻居一同赏花的。“经旬出饮独空床”,明写这位爱酒伴是出饮,但他该也是独自赏花去了。这“无处告诉只颠狂”写的是两个人的事——他们都到江畔独步寻花去了。也可能寻花的还有更多的人,谁都爱美。这七首绝句写寻花,贯穿了“颠狂”二字,这第一首诗是解题。
第二首:“稠花乱蕊畏江滨”,是承第一首“江上被花恼不彻”而来的。江上的花是纷繁的花和杂乱的蕊左右包围着江的两边,浣花溪一片花海。第一首头一句说“江上被花恼不彻”,而这首第二句则说“行步欹危实怕春”。王嗣奭在《杜臆》把颠狂的形态和心理都讲得比较透辟。花之醉人如此,接着写驱使诗酒,“未须料理白头人”。这是写花之魅力,花添诗情酒意,花使青春长在。这是寓有哲理,也合乎情理的。
第三首:“江深竹静两三家,多事红花映白花。”这两句又是承二首句“稠花乱蕊畏江滨”而来,把大的范围缩到小的范围——两三家。范围缩小了,花却繁忙起来了。诗的起句是写静态,红花白花也平常。而加“多事”两字,顿觉热闹非常。“多事”又是从前面花恼人而生发来的,其奇妙处也是前后辉映。
末二句抒情,把春光拟人化。“报答春光知有处,应须美酒送生涯。”似乎有所妙悟,也似有所解脱,但其深情,仍该是爱花。
第四首:“东望少城花满烟,百花高楼更可怜。”组诗又宕开一层,写洗花溪边的繁花缤纷,这是村居所见之花;作者这时又想象成都少城之花,“百花高楼更可怜”。这句和他后来写的“花近高楼伤客心”,两句前半截极相似,而后三字哀乐迥异。“更可怜”即多可爱的意思。
遥看少城之花,本是烟雾迷惘的烟花,但不曰烟花,而曰花满烟,真如《杜臆》所云“化腐为新”了。这样把城中之花再来陪衬江上、江滨村中人家之花,有远望近观之异,而乐事则相同。末二句以发问作结,“谁能载酒开金盏,唤取佳人舞绣筵?”实叹招饮无人,徒留想象,余韵无穷。
诗题为独步寻花,组诗的第五首则写到黄师塔前看花。“黄师塔前江水东”,写具体的地点。“春光懒困倚微风”则写自己的倦态,春暖人易懒倦,所以倚风小息。但这为的是更好地看花,看那“桃花一簇开无主,可爱深红爱浅红”。这里叠用爱字,爱深红,爱浅红,爱这爱那,应接不暇,但又是紧跟着“开无主”三字来的。“开无主”就是自由自在地开,尽量地开,大开特开,所以下句承接起来更显出绚烂绮丽,诗也如锦似绣。
第六首写寻花到了黄四娘家。这首诗记叙在黄四娘家赏花时的场面和感触,描写草堂周围烂漫的春光,表达了对美好事物的热爱之情和适意之怀。春花之美、人与自然的亲切和谐,都跃然纸上。首句点明寻花的地点,是在“黄四娘家”的小路上。此句以人名入诗,生活情趣较浓,颇有民歌味。次句“千朵万朵”,是上句“满”字的具体化。“压枝低”,描绘繁花沉甸甸地把枝条都压弯了,景色宛如历历在目。“压”、“低”二字用得十分准确、生动。第三句写花枝上彩蝶蹁跹,因恋花而“留连”不去,暗示出花的芬芳鲜妍。花可爱,蝶的舞姿亦可爱,不免使漫步的人也“留连”起来。但他也许并未停步,而是继续前行,因为风光无限,美景尚多。“时时”,则不是偶尔一见,有这二字,就把春意闹的情趣渲染出来。正在赏心悦目之际,恰巧传来一串黄莺动听的歌声,将沉醉花丛的诗人唤醒。这就是末句的意境。“娇”字写出莺声轻软的特点。“自在”不仅是娇莺姿态的客观写照,也传出它给作者心理上的愉快轻松的感觉。诗在莺歌“恰恰”声中结束,饶有余韵。此诗写的是赏景,这类题材,盛唐绝句中屡见不鲜。但像此诗这样刻画十分细微,色彩异常秾丽的,则不多见。如“故人家在桃花岸,直到门前溪水流”(常建《三日寻李九庄》),“昨夜风开露井桃,未央前殿月轮高”(王昌龄《春宫曲》),这些景都显得“清丽”;而杜甫在“花满蹊”后,再加“千朵万朵”,更添蝶舞莺歌,景色就秾丽了。这种写法,可谓前无古人。其次,盛唐人很讲究诗句声调的和谐。他们的绝句往往能被诸管弦,因而很讲协律。杜甫的绝句不为歌唱而作,纯属诵诗,因而常常出现拗句。如此诗“千朵万朵压枝低”句,按律第二字当平而用仄。但这种“拗”决不是对音律的任意破坏,“千朵万朵”的复叠,便具有一种口语美。而“千朵”的“朵”与上句相同位置的“四”字,虽同属仄声,但彼此有上、去声之别,声调上仍具有变化。诗人也并非不重视诗歌的音乐美。这表现在三、四两句双声词、象声词与叠字的运用。
“留连”、“自在”均为双声词,如贯珠相联,音调宛转。“时时”、“恰恰”为叠字,即使上下两句形成对仗,使语意更强,更生动,更能表达诗人迷恋在花、蝶之中,忽又被莺声唤醒的刹那间的快意。这两句除却“舞”、“莺”二字,均为舌齿音,这一连串舌齿音的运用造成一种喁喁自语的语感,维妙维肖地状出看花人为美景陶醉、惊喜不已的感受。声音的效用极有助于心情的表达。
在句法上,盛唐诗句多天然浑成,杜甫则与之异趣。比如“对结”(后联骈偶)乃初唐绝句格调,盛唐绝句已少见,因为这种结尾很难做到神完气足。杜甫却因难见巧,如此诗后联既对仗工稳,又饶有余韵,用得恰到好处:在赏心悦目之际,听到莺歌“恰恰”,增添不少感染力。此外,这两句按习惯文法应作:戏蝶留连时时舞,娇莺自在恰恰啼。把“留连”、“自在”提到句首,既是出于音韵上的需要,同时又在语意上强调了它们,使含义更易体味出来,句法也显得新颖多变。
最后一首:“不是爱花即欲死”。痛快干脆,毫不藏伏。杜甫惯于一拚到底,常用狠语,如“语不惊人死不休”,即是如此。他又写道:“只恐花尽老相催。”怕的是花谢人老。下两句则是写景,写花枝之易落,花蕊的慢开,景中寓借花之深情,以对句出之,更是加倍写法,而又密不透风,情深语细。
这首诗开头两句列举了古代两位著名刺客高渐离、专诸的事迹;第三句赞扬了这两名刺客的豪壮义气:为了报答知遇之恩,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末句阐明了这些壮士、也是作者自己的生死观,用司马迁的话,说明为知己而死,死得其所。全诗虽只有短短四句,但观点明确,慷慨激昂。
此诗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士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
“筑中置铅鱼隐刀”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
“感君恩重许君命”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
最后一句“太山一掷轻鸿毛”化用太史公司马迁《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像“泰山”那样重,而不能像“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