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人喜欢在诗中臧否人物。王象春这首诗,就对项羽、刘邦这两位大人物作了一番评说。
项羽、刘邦当初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都是有野心的人。照司马迁的记载,他俩都见过秦始皇。项羽见了说:“彼可取而代也!”刘邦见了说:“大丈夫当如此也!”虽然一个藐视,一个艳羡,目标却都是自己想当皇帝。后来果然为了天下,龙争虎斗,打得个昏天黑地,野心得遂,小人物也就进入了“大人物”的圈子。在这场争夺中,刘邦胜了,项羽败了。在以成败论英雄的中国,自然会为胜者送上无量赞歌,对失败者则大抵少有好话,能像司马迁那样把项羽列入《本纪》,还有不少赞许之辞,就算很不容易了。王象春从功业的成就来观察,以为刘邦能去秦苛法,约法三章,如天降甘霖,深得民心,可谓真龙;项羽勇可称虎,但入关后只知掮枪绰棒、纵火劫掠,不懂收拾人心,只是一介莽夫,终较刘邦逊色。
这一评论虽很简洁,但未有新意。不过,王象春的刘项比较论还有后面两层意思,读来就颇不俗了。
一层是从人格上比较。鸿门宴上,范增三房玉玦,暗示项羽起伏兵杀掉刘邦以除后患,但“项王默然不应”。他堂堂做人,宁可一刀一枪在战场决胜负,不愿意在背后搞阴谋诡计。刘邦不同,当项羽把刘邦他爹绑在砧板上,威胁刘邦退军时,刘邦竟完全不以老子的安危为念,嬉皮笑脸地对项羽说:我们曾约为兄弟,我老子就是你老子。如果你想把你老子煮来吃,请分一碗肉羹给我尝尝。完全是一副泼皮无赖的样子。两相比较,论人格,王象春以为“项王真龙汉王鼠”。中外历史上,政治家都是玩弄诡计的高手,翻云覆雨、朝令夕改、弄虚作假、背信弃义,是家常便饭。成功了,这一切都可以当作灵活的手腕儿载入经典。如果失败,自然另作别论。项羽勇猛,不擅诡计,终于失败,但王象春以为项羽的人格高于刘邦。这样的评论,就有点意思了。做人,总要讲点人格,如果不讲人格,整日玩弄些阴谋阳谋,虽然得了天下,可称枭雄,也难得到人们心底的尊敬。
再一层是从人性的层面作比较。他选择的切入点是刘、项同自己心爱女人的关系。男女的情爱,应当是人性的至洁至纯。汤显祖《牡丹亭》题词中所谓“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正是说的从情爱之深浅可以窥探人性的真伪。一个人如果为物欲、权欲所迷,便不会有真正的男女情爱。即或他们养小妾、包二奶也曾信誓旦旦,一朝同物欲、权欲的利益相左,山盟海誓的女人便被弃如敝屣,成为他们的攫取私欲的牺牲。“垓下美人泣楚歌”是说虞姬的故事。这个故事在京剧《霸王别姬》中项王不舍,虞姬自尽,被梅兰芳演得缠绵悱恻。但在《史记》中只说项王“悲歌忼慨”,“美人和之”,然后项王“泣下数行”。“虞兮虞兮奈若何”——译成白话,就是“虞啊虞啊,怎么来安顿你呢?”怎么安顿?没见记述,只说他带着八百从骑突围走了,看来是把虞姬丢下没管。后来的《楚汉春秋》说虞姬有和歌道:“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看来是出于假托,就像京戏里写虞姬自刎在先,项王突围在后一样,不过是后人以为应当如此罢了。“定陶美人泣楚舞”,是说刘邦的宠姬戚夫人的。戚夫人是定陶人,恃宠固位是这类女人的毛病,戚夫人也不能免,所以缠着刘邦要把自己的儿子立为太子。刘邦也曾答应过,但因张良设计,为太子找了几个出色的保护人,使刘邦不敢另行废立。于是,对戚夫人说,太子羽翼已成,动不了了。吕后真是你的主子了。刘邦是否真是因为有了商山四皓辅佐太子,就不敢有所动作,姑置勿论。他的这一举动是否有利汉室也暂不讨论,但明知吕后狠辣,戚姬命运堪忧,却不做任何安排,只是说:你为我跳楚舞,我为你唱楚歌。戚夫人“嘘唏流涕”他也不管,自顾自走了,那薄情也同项羽差不多了。后来戚夫人母子都惨死于吕后之手,刘邦是不能辞其咎的。从人性的角度看刘、项,王象春以为二人都是“鼠”。
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真实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现实生活,使读者犹如身临其境,感受到奴隶们心底隐藏着一种压抑已久而行将喷发的愤怒。正因为作者是从奴隶的身世遭际出发,抒发对于现实的愤懑,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因此对统治阶级确实有一种活生生的鞭辟入里的揭露和批判作用,使读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
前两章“东方未明,颠自衣裳。颠之自之,自公召之。东方未晞,颠自裳衣。颠之自之,自公令之。” 诗人并没有用很多笔墨去铺叙具体的劳动场面,或者诉说劳动如何艰辛,而是巧妙地抓住一瞬间出现的难堪而苦涩的场面来写:当一批劳累的人们正酣睡之际,突然响起了公家监工的吆喝声,催促着他们去上工。这时东方还没有一丝亮光,原来.寂静的夜空,一下子被这叫喊声打破,劳工们一个个被惊醒过来,黑暗中东抓西摸,手忙脚乱,有的抓着裤管套上胳膊,有的撑开衣袖伸进双腿。一时间,乱作一堆,急成一团,真可谓洋相出尽。天还没亮,官差即来催促起床,上工的命令就已经下达了,以致可怜的役夫们在忙乱之中把两手伸进裤管,把两脚蹬进袖筒,竟然把上下衣裳颠自穿了。按理说,上下衣裳的区别是很大的,能够穿颠自了,不光是因为天黑的原因,恐怕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役夫们并没从梦中醒来,他们可能头天夜里睡得很晚,疲乏的身子包括疲乏的大脑尚未缓过神来。这一情节极富戏剧性,十分幽默好笑,却又饱含悲愤,笑中滴泪,生动曲折地反映出了酷吏的凶狠以及役夫的凄惨。“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便运用得真实巧妙,写出了奴隶们在公爷的吆呼催促下摸黑穿衣裳的不堪处境。前两章的“颠自”二字,还会令人自然联想到末一章“风”(早上与“莫”(即“幕”,晚上)的“颠自”。衣裳的错乱,黑(夜)白(天)的颠自,正说明了社会现实的不合理。既意在言中,又寄意言外,可谓一语双关。
最后一句"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说明:报时辰不是提前就是太晚。这诗是讽刺国君号令不准的诗,而国君的‘不时’,又在于司时的官吏不负责任。古时无准确的钟表,故而司时的官吏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如果司时的官吏每天搞错一点点,积年累月,经过一定时间,就可能出现巨大的误差。司时官吏失职,当然朝廷秩序也会一片混乱。本诗在于讽刺司时官吏不准确报时,以致群臣见国君的时间混乱,官员手忙脚乱,心中忐忑不安,唯恐误时,遭到国君责怪。“折柳樊圃”和“狂夫瞿瞿”,也是两个典型的细节描绘,寥寥八个字,就把奴隶们艰辛的苦役和监工走狗的凶恶嘴脸和盘托出,一泻无余。这些描绘都切合环境和人物身份,读来仿佛见其人,闻其声,神态态毕现,栩栩如生,颇有真实感。
全诗三章,皆为四句。每句两个音拍。前两章运用回环复沓的艺术手法,渲染环境气氛,突出事物特点。且以工整的排列。朗朗上口的语言形式,尽情抒发抑郁情感,增强了音乐效果。第三章则转变风格,避免通篇一致的枯燥感,显得起伏有致,使得诗作的另一突出特点是通篇明白晓畅,语言通俗易懂,未明颠自狂夫不能等都是人们常用的日常语言,以此为诗质朴自然,充满无限的生命。
《齐风·东方未明》在结构形式和艺术手法上也很有特点。其一,《东方未明》为乐歌,在结构上回环复沓。第一章和第二章中有些句子只换了一个或几个字。 这种回复重叠,规律中有变化,严格中有自由,既是歌唱时的和声,也是表述意思的层层递进和对内涵的强化作用。(《随园诗话》)但就作诗而言,重词叠句与反复咏唱是为着尽情抒发情感的需要,这在《诗经》其他诗作中和后世民歌中也经常运用。这样有利于突出事物特征,渲染环境气氛,增强音乐效果,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同时,也便于记忆与传诵。其二,诗人善于通过细节的描绘来反映生活。例如“颠自衣裳”的细节描写, 其三,语言通俗易懂,读之琅琅上口。例如“东方”、“未明”、“颠自”、“自颠”、“狂夫”、“不能”等词汇,都是人们常用的口头语言,用在诗中,质朴自然,恰如其分。这些词语历经了三千余年的风雨,仍然葆有无限的生命力,至今保存在人们的口头与书面用语之中。此外,全诗以四言句为形式,每句两个音拍,二二的节奏。前两章排列工整,键行和押韵有规律;第三章则起伏有致,跌宕变化。这种不拘一格的韵律节奏,也体现了当时劳动人民口头歌谣创作的艺术特点。
“秋草生庭白露时,故园诸弟益相思”,值此白露时节,秋草已生满庭院,更加思念远在长安的亲人。“秋草”、“白露”更加形象的体现出秋天的清冷,为下文抒别情离思定下基调。南朝宋诗人谢惠连有《捣衣》诗,亦写秋景秋意,其中有云“白露滋园菊,秋风落庭槐”,韦诗与之如出一辙。所不同者,谢诗写思念丈夫,韦诗写思念诸弟而已。
唐代草书大家怀素与韦应物生活在同一时代,年岁也相仿。据说怀素在寺院附近种有一万多株芭蕉树,芭蕉长大后,他摘下芭蕉叶,铺在桌上,临帖挥毫。由于没日没夜地练,老芭蕉叶剥光了,小叶又舍不得摘。于是想了个办法,干脆带了笔墨站在芭蕉树前,对着鲜叶书写。就算太阳照得他如煎似熬,刺骨的北风冻得他手肤迸裂,他还是在所不顾。写完一处,再写另一处,从未间断。这就是有名的怀素芭蕉练字的故事,在当时就颇为流传。诗人戴叔伦比韦应物大五岁,晚年上表请为道士,他写过一首《赠鹤林上人》绝句:“日日涧边寻茯苓,岩扉常掩凤山青。归来挂衲高林下,自剪芭蕉写佛经。”可见在芭蕉叶上写字、抄经卷在当时已形成一种风气。据统计,“芭蕉”意象在《全唐诗》中出现过七十次,多与思人有关。诗人于百无聊赖中,乃于芭蕉叶上题诗。“独”字的运用更突现思弟心情之急,更见情深意长。
这首诗并无太高深的思想,也无特别突出的艺术技巧,只是以“芭蕉题诗”一句画龙点睛,表达出一种生活化的细微感触和情怀。其实,中国的古诗,都特别富有这种“琐屑”的韵致。这种“琐屑”,可以是感情上的,也可以是生活上的。感情往往因为平淡而愈显得真实,没有大喜大悲的做作,只是平心静气,节制简洁。不仅如此,在遣词布局上,韦诗也都以淡泊质朴见长。总之,用琐屑细致的描写手法来表达自己深沉的思想情感,没有磅礴的气势,却以微小的细节打动人;没有华丽的语言修饰,却在平淡中见真知,这是韦应物写诗的一大法宝。与之相比,韩愈喜欢剑走偏锋,用一些怪的字句,不免有逞奇之弊。白居易的诗虽然平易,但在布局上往往过于讲究回环曲折,与韦诗相比,又少了一份古朴温厚之气。
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热情待客的小诗。全诗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赋法,颇具雅诗特点,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渲染描绘者寡,又与风诗相近,故龚橙《诗本谊》谓此《小雅》“西周民风”之一。
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瓠叶味苦,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而是情真意挚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请客人一同品尝。诗中多用代词,加快了节奏,情绪显得欢快跳跃,而首章“亨”、“尝”押韵,属阳部,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
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见其约矣。”(《传说汇纂》引张彩语)《诗经》时代,关于荤菜,有“六牲”之说,即豕、牛、羊、鸡、鱼、雁(见《礼记·内则》),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据礼当备“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狗肉端不上台面”一样。明了这一点,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鱼丽》有“鲿”“鲨”“鲂鳢”“鰋鲤”,和《小雅·瓠叶》中仅有“瓠叶”“兔首”相比,厚薄奢简尽显。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而是或炮或燔或炙,变化烹调手段,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复以酒献客、酢客、酬客,礼至且意切,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有不任欣喜之状”(陈延杰《诗序解》)。
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小雅·瓠叶》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这首诗既表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又表现出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