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乐志》载汉乐府有《出塞》《入塞》曲,李延年作,是一种以边塞战斗生活为题材的军歌。杜甫作《出塞》曲有多首,先写的九首称为《前出塞》,后写的五首称为《后出塞》。杜甫的前后《出塞》曲,并非军歌,而是借古题写时事,意在讽刺当时进行的不义战争。
杜甫这九首诗通过描写一个士兵从军西北边疆的艰难历程和复杂感情,尖锐地讽刺了统治者穷兵黩武的不义战争,真实地反映了战争给兵士和百姓带来的苦难。
第一首叙述自己初别父母被迫远戍的情景。第二首叙说上路之后的情景。离家已远,死生难料,只好索性豁出性命练习武艺。第三首,诉说自己一路上心情的烦乱,故作自励之语以求自解。第四首,描写自己在路上被军吏欺压和驱逼的情景。第五首,自叙初到军中时的感慨:官兵对立,苦乐不均,身为奴仆,难树功勋。第六首,征夫诉说他对这次战争的看法。实际上是杜甫对待战争的态度,明确地表达了诗人的政治观点。第七首,征夫诉说他大寒天在高山上筑城和戍守的情况。第八首,征人诉说自己初次立功的过程和对待功劳的态度。第九首,征人自叙他自己从军作战十余年的经历。前四首写出征,重在刻划离别之情;后五首写赴军,重在刻划以身许国。
这九首连章体的组诗,“借古题写时事,深悉人情,兼明大义”,主题鲜明,内容集中,而且在艺术表现上也有许多独特之处。
首先,这组诗“九首承接只如一首”,前后连贯,结构紧凑,浑然成为一个整体。杜甫的《前出塞》组诗第一首是起,写出门应征,点题“出塞”,引出组诗主旨:“君已家土境,开边一何多”,以之为纲,统摄全篇。以后各首便围绕这一主题展开,顺次写去,循序渐进,层次井然。第九首论功抒志;带有总结的性质,可为结。中间各首在围绕主题展开的同时,每首又各有重点。前四首写出征,重在写征人的留恋之情;后五首写赴军,重在写征人的以身许国。条理清晰,又波澜起伏,曲折有致。诗人在情节的安排上亦前后照应,过渡自然。如第二首“骨肉恩岂断”承第一首“弃绝父母恩”;第八首“虏其名王归;系颈授辕门”呼应第六首“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这就使九首如线贯珠,各首之间联系更为紧密,不致分散。浦起龙说:“汉魏以来诗,一题数首,无甚铨次,少陵出而章法一线。如此九首,可作一大篇转韵诗读。”足见这种连章体组诗也是杜甫的一大创造。
第二,以点来反映面。整组诗只集中描写了一个征夫的从军过程,但却反映了整个玄宗天宝末年的社会现实:“开边一何多”,这里有连续不断的黩武战争;“单于寇我垒”,也有敌人对唐王朝边境的侵扰。两种战争交替进行,性质是复杂的。诗中有战争给人民造成的流离失所的沉重灾难,也有封建军队中官兵不公的现实;既有军士对奴役压迫的不满和反抗,也有征人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既有征人戍边筑城的艰难困苦,也有士兵们的英勇作战。可谓这一时期的全景纪录。
第三,整组诗都以第一人称的手法来写,由征夫直接向读者诉说。这样寓主位于客位,可以畅所欲言地指斥时政。这正是用第一人称的自由方便处。此外,诗人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叙事,仿佛亲身经历一般,这就增加了真实感和亲切感,更具有感染力和说服力。
第四,诗人善于抓住人物特征,着重人物的心理刻划,精心塑造了一个来自老百姓的淳厚朴实、勇敢善战的士兵的生动形象。诗人在刻划人物的心理活动时,或通过人物行动的细节描写以突出他矛盾复杂的内心世界,如第二首写这个征人冒险轻生、拚命练武的行动,就反衬出这个征人内心的苦闷和忧怨;第三首用磨刀伤手而自己不觉来刻划他“心绪乱已久”,内心烦乱不安的矛盾痛苦。这种用人物行动细节的描写来刻划人物复杂的内心变化,就使人物的形象有血有肉,栩栩如生,避免了枯燥乏味的直接说教。或通过比兴手法来刻划人物的内心活动的变化,如第七首“已去汉月远,何时筑城还。浮云暮南征,可望不可攀”就将自己思念故乡、想念亲人的迫切心情托之“汉月”,寄之“浮云”,这就使人物复杂抽象的心理变化和感情特征具有可感性、形象性,使读者易于了解和接受。此外第八首描写这个征人对敌作战的英勇顽强,第九首写他对功赏的正确态度,虽着墨不多,但都形象逼真,跃然纸上。
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他的发型很好看,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违传统习俗的,当父母的当然不会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权威,多半是他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在为儿女把关,以确保日后生活美满。但是代沟的存在,使两代人的择偶观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原也正常。问题的关键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决绝抗争。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本诗通过对人物形象的生动刻画和细致的心理描写,塑造了一位光彩照人的巾帼英雄的感人形象。诗人采用先抑后扬的手法,集中表达了郁结于木兰心中的凄楚与忧伤,可谓“字字客中愁,声声女儿怨”,把女英雄的思想境界推向高峰,从而突出了这首诗的主旨。
诗人一开头先从人物形象的外部特征落笔,用“弯弓征战”四个字,不但活灵活现地描绘出这位巾帼英雄的非凡气概和神韵,而且生动地再现了她征战十二年的戎马生涯。
接着诗人进一步把笔触深入到人物的内心世界:“梦里曾经与画眉”。木兰姑娘虽身着戎装,南征北战,在血与火的考验中,不愧为英雄好汉。然而另一方面,她何尝不希望早日结束征战生涯,向往和平宁静的少女生活。“梦里”、“画眉”形象地表达了英雄的女儿情怀和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憧憬。如果说,“弯弓征战”是表现这位巾帼英雄外在的“阳刚”之美,那么,“梦里”、“画眉”则是表示英雄内在的少女本色,使得对人物的描写入木三分,有血有肉,增强了诗的艺术魅力。
诗歌的最后,陡翻新意,生发出卓特的史论。木兰把酒思乡的时候,居然想到了汉朝远嫁番邦和亲的明妃王昭君。诗歌在构思上和诗意上的跳跃,细想,她们之间有着太多的相似了,正是这些相似,才能藉此来抒发花木兰内心的郁结。一则,她们二人都是女子;再者,二人都是离家别亲来到边塞;更为重要的是:虽然她们的身份、经历以及到边关的原因各不一样,但是她们这两位弱女子的身上都承载着家国、民族的重大责任,她们是来为国纾难的。这样的重任本应是男性担当的,现在却让两位红颜女子来背负,并且还要承受着离别的痛苦,在男权社会中,这是不正常的。难怪中唐诗人戎昱在《咏史》一诗中对这一历史现象发出了如此的质问:“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这便是杜牧在此诗中没有直接发出,但却深蕴其中的议论,新见迭出,确实发人深省,耐人寻味。
这首抒情诗,赋中有比,象中含兴,情景交融,凄楚动人。
一二句先写登楼的所见所感。“城上高楼”之“高” 字,显示出诗人一到柳州,就迫不及待地登上城楼远望友人之迫切心情。站得愈高,望得愈远,足见思之甚切。因为他们五人同遭迫害,命运休戚相关,友谊真挚,虽天各一方,但相思之情不能自已。“接大荒” 写眼之所见,是说柳州城周围都是荒凉偏远之地,写出他们谪所之艰苦。望到极处,海天相接,一片茫茫。一方面写出他们四人所贬之处都是近海之地,另一方面也暗示自己的 “愁思” 如同 “海天” 一样,茫茫不断。这是由实而虚的写法。
三四句“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写的是近处所见。惟其是近景,见得真切,故写得细致。就描绘风急雨骤的景象而言,这是“赋”笔,而赋中又兼有比兴。屈原《离骚》有云:“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又云:“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纚纚。謇吾法大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在这里,芙蓉与薜荔,正象征着人格的美好与芳洁。登城楼而望近处,从所见者中特意拈出芙蓉与薜荔,显然是它们在暴风雨中的情状使诗人心灵颤悸。风而曰惊,雨而曰密,飐而曰乱,侵而曰斜,足见对客观事物又投射了诗人的感受。芙蓉出水,何碍于风,而惊风仍要乱飐;薜荔覆墙,雨本难侵,而密雨偏要斜侵。这不禁使诗人产生联想,愁思弥漫。在这里,景中之情,境中之意,赋中之比兴,有如水中着盐,不见痕迹。
五六句写远景。也是“赋”而兼有“比”、“兴”的。试看重重绵亘的叠嶂层林,这是西南地区风景的写实,岂不也象征顽固势力的层层包围禁锢么?江流的蜿蜒盘旋,岂不也联想到作者经历的人生道路与前途的曲折么?汉代司马迁《报任安书》说自己受刑之后“肠一日而九回”,形容心情抑郁之极;盛唐王之涣《登鹳雀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表现一种豪迈意气。本诗则更有发展。尽管岭树重遮,却由于登高望远,仍能逾越障碍,放眼千里,视线并未被遮住,这是从下句遥看九回江流的描写中得到答案的。尽管河道曲折,江水毕竟奔腾前进,这是从一个“流”字中可见分晓的。因此,两句反映作者遭遇许多阻碍与挫折,仍然怀着冲破牢笼的不屈不挠意志,精工的对偶中兼具沉郁与豪放之致,意境是深远的。
最后两句从前联生发而来,除表现关怀好友处境望而不见的惆怅之外,还有更深一层的意思:望而不见,自然想到互访或互通音问;而望陆路,则山岭重叠,望水路,则江流纡曲,不要说互访不易,即互通音讯,也十分困难。这就很自然地要归结到“音书滞一乡”。然而就这样结束,文情较浅,文气较直。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先用“共来百粤文身地”一垫,再用“犹自”一转,才归结到“音书滞一乡”,便收到了沉郁顿挫的艺术效果。而“共来”一句,既与首句中的“大荒”照应,又统摄题中的“柳州”与“漳、汀、封、连四州”。一同被贬谪于大荒之地,已经够痛心了,还彼此隔离,连音书都无法送到。余韵袅袅,余味无穷,而题中的“寄”字之神,也于此曲曲传出。可见诗人用笔之妙。
全诗用 “赋中之比” 的手法,通过对眼前景物的描写,托物寄兴,以 “惊风”、“密雨” 喻恶势力,意在抨击政敌; 以 “岭树” 重重,“江流” 回曲比远望之难和思念之苦,哀怨忧愁之情溢于言表,沉郁顿挫之感撼人心魄!
诗人从旅途中截取了最后一段行程来写。新林,离诗人此行目的地南齐的京城金陵(今南京市)西南不远。距目的地将到未到之际,在艺术表现上乃是一个“包含最丰富的时刻”,因为此时诗人的心潮恰值高峰,意最难平。选择这样的时刻,有助于诗情的激荡和集中抒发。题面中的“暂使”二字,已经流露出“疲马恋故轩”的依依之情;而“赠西府同僚”又明言此诗是呈献给知己故人的,因而自不妨披肝沥胆直抒胸臆而无所避忌。
与一般记述行旅的诗作不同。诗人不从交代本事人手,而是劈头便将汹涌而来的诗情喷薄吐出。首二句如奇峰突起,气势非凡。“大江流日夜”写出了舟行在水天茫茫之际,惟有以江流为伴的旅思,其中不无王命急宣、昼夜兼程的况味。“客心悲未央”则突如其来将无尽的悲感推出。这两句一写物象,一写人情,两者本不相涉,作者把它们同时组合在诗篇的发端处,却使之产生了一种张力,一种若无却有此呼彼应的联系。在这里,滔滔不息的江流构成了“外景”,激荡不已的客心则构成了“内景”。一内一外互相生发又互相映衬,突出了诗人风波失所的主要感受,为全篇定下了悲怆的基调。五代李煜:“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构想和此诗相近,就传统的表现手法说,李词用的是“比”,这首诗用的是“兴”,“兴”较之“比”常具有更直接的感发性和涵咏回味的象征意蕴。诗一开头就以壮观的画面和强烈的激情形成先声夺人的磅礴气势。
诗的三、四两句顺“悲”字而下,把行程中的千头万绪归结到一点。即身心两违的思想矛盾和痛苦。按身之所在言,东行至此,离目的地已经日益迫近;就心之所系言,却反而愈见其远。地域上的远近和心理上的距离适好相反,故不因去路多而喜,却因返路已长而忧,行程未终而归思已生。作者旨在抒写郁结于心的情愫,原非泛泛吟咏一般的旅思。这两句是维系全篇之纲,以此为枢纽领起下文。
“秋河曙耿耿”以下六句,围绕第三句的“关山近”而展开。作者将最后一段旅程次第写来:由郊外的“寒清”写到城郭,又由城墙写到城里的宫阙,这是位置的移近。随着苍茫夜色的隐退、曙色的渐明一切物事由朦胧变为清晰,巍峨的宫殿楼台也在绚烂的月光和星光辉映下呈露出雍容华美的气象,这又是由光线变化产生的视觉上的贴近感。“金波丽鳷鹊,玉绳低建章”两句,曾为历来诗家所激赏,除了对仗的工整,还与取景方式有关。诗人写的是宫殿的夜景,而其绚丽华贵的气派竞胜于白昼,说明了诗人的独具慧眼。
“驱车鼎门外”以下六句,围绕第四句的“返路长”而生发。“鼎门”和“昭丘”分别用典故代指金陵和荆州。两者都用春秋时的地名称代实际处所,以求典雅。在构思上,“驱车”句是写实承上,“思见”句已是神游启下。这两句一平实,一突兀,实际是以顿挫之笔再次鸣响了身心两违的主旋律。如果说前面三、四两句中的“徒念”、”终知”,尚是理念上对事实的无可奈何的默认;那么,这时的“思见”已是情感上不可遏止的迸发了。接下来四句顺流而下,直抒对西府僚友的怀想。人生贵在相知,相聚时尚恐岁月流逝,良辰不再,何况如今遥隔天涯,相见无日。自然界风云险仄处,尚有鸟道可通。人世间却每多阻隔而无由相通。在这不无哀惋的慨叹中自表现出诗人对故友深情绵渺的拳拳之心。
诗的最后四句以比兴手法坦陈了自己对时局和个人安危的思索。“常恐鹰隼击,时菊委严霜”两句,透露出对风云诡谲、杀机四伏的政局的巨大隐忧和惶恐心理,是为自己戒,也是为朋友戒。“寄言罻罗者,寥廓已高翔”两句,典出《喻蜀父老》:“犹鹪鹏之翔乎寥廓之宇,而罗着犹视乎薮泽。”同时亦似暗用曹植《野田黄雀行》诗意,意谓投雀之罗,今已飞摩苍天矣。这两句既是告慰于友人,又对谗邪之徒极尽嘲讽之能事,轻蔑之情溢于言表。这四句均以比兴手法出之,概括了诗人刚刚经历的一段难以明言的情事,也表现了诗人向黑暗抗争的倔强个性。全诗以大江奔流起兴,以翱翔寥廓作结,虽写忧患之感而终不作向隅之泣,遂使诗的境界振拔于萎靡之中,在清俊中自具风骨。清人施补华评述谢脁诗时不独称之为“秀气成采”,且拈出其“骨干坚强”(《岘佣说诗》)的特征。证之此诗,可谓允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