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觉得奇怪的是,用散文的形式写作喜雨的,在文学史上却并不多见。因此,苏轼的这篇散文《喜雨亭记》就显得十分突出了。当然,如果仅仅是因为前人未写而自己写了这一题材,对文学史有所贡献尚不足为奇。一旦后人接手写作,超越了前人的作品,那么前者就只能有一点文学史的价值而谈不到什么艺术的永恒价值了。苏轼的《喜雨亭记》却不是这样,因为它自身就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有许多令人品味的地方。也许正是这一点,使得后来的作家裹足不前,心甘情愿地让苏轼一枝独秀了吧。
文章开始即点明了用“雨”命名的缘由,与“喜”字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一共援引了历史上的三件事作铺垫,说明古人有了喜事,常常受用这件喜事来命名,以纪念喜事,或者也有预示将来喜事连连的意思。这三件事都很有趣。因为它们与国家的政治都有关系,其中并多少含有天人的关系。第一件事,相传周成王的同母弟堂叔得一异禾,献给了成王。成王将禾转送了周公。周公于是作了《嘉禾》一篇。第二件事,汉武帝于公元前116年5月,在汾水上得一宝鼎,于是改年号为元鼎元年。第三件事,鲁文公十一年,北狄鄋瞒国伐鲁,鲁文公派叔孙得臣抗敌,获胜,并俘获了国君侨如,于是特自己的儿子命名为侨如。最后这件事,对今人来说,几乎困惑不解了。为什么将敌人的名称用作自己儿子的名字?这是颇为值得研究的事情。无论如何,这是作者为要以雨志亭所作的铺垫,有了这一铺垫,再说事和雨就有记述的道理了。这就像逻辑学中大前提、小前提的三段论一样,有了大前提,后面的话即好说许多,也容易让人接受。
苏轼到风翔府任职的第二年,建官舍,行政事,凿池引流,美化环境,但不巧的是当地整整一个月没有下雨,旱情显现,灾情就会是必然的结果了。大旱望云霓,百姓的忧愁是可想而知的。在这里,恰好显示了苏轼笔墨的巧妙。我们知道,苏轼在写《后赤壁赋》的时候,曾经说到自己孤独闲寂,正好有两个朋友来了;霜露既降、明月诱人,想酒而樽空,贤妻正好献上了珍藏多时的美酒;没有下酒之物,正好客人笑哈哈地拿出了出水时鲜。一切就是那么巧,又那么惬人心意。这里也同样如此。百姓们盼望下雨,望眼欲穿,结果是“乙卯乃雨,甲子又雨”,这种句子,轻淡、简单,但不寡味,很像甲骨卜辞中的语言,但甲骨卜辞中是占问、预测,这里则是如实提供了,所以这种句子读来是令人心醉的。够不够?“百姓以为未足,丁卯大雨,三日乃止!”按,乙卯是四月初二日,甲子是四月十一日,丁卯是四月十四日。半月之内连降了三场雨,前两次不足,第三次一连下了三天。下得透,下得足,下得实在。要说好雨,喜雨,这才真正称得上是好雨,喜雨!杜甫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总令人有细小入微不够大气的感觉。这里我们要注意“民以为未足”一句的作用,这一抑、一落,然后产生后面的三日大雨,效果才能够显示出来。没有这么一句,当然也可以成立,但是读起来就平软的多了。
这场大雨产生的欢快气氛是可观的:“官吏相与庆于庭,商贾相与歌于市,农夫相与忭于野,忧者以喜,病者以愈……”。这是一幅万民同乐官民同欢的喜庆图,较之欧阳修的太守和民的欢乐,真不可同日而语,因为欧阳修的乐并没有落到实处,架空,浮廓,是在造文、造情,而苏轼这里却是在如实地写作了。我们仿佛也同苏轼一起融入了喜雨的场景之中。唯其如此,苏轼为新落成的亭子命名“喜雨”才是顺理成章之事,才真正具有意义。
亭名由来有自,讲清楚之后也就等于曲终奏雅,逐善可陈了。但是苏轼又在这里做出了好文章,说他善于翻空出奇也好,说他敢于寻根溯源也好,无论如何,作者在这里表现出了惊人的艺术技巧。作者把笔锋一转,以设问的方式,从反面人手来探讨喜雨。曲径通幽,我们试想,也许这是继续写此雨的唯一途径,但苏轼找到了,并不一定是妙手偶得,可能是苏轼的真正功力所在。文中说道:“五日不雨可乎?曰:五日不雨则无麦。……十日不雨可乎?曰:十日不雨则无禾。”无麦无禾,饿鸿遍野,盗贼蜂起,百姓遭殃。但是不到五日,不到十日,就喜雨骤至,泽惠我民,又怎么能说不是上天厚待苍生?加上这么一段,文章就显得十分充实,丰满,在对比中更觉得雨之可喜。
写到这里,苏轼开始笔歌墨舞了,但是也曲尽其妙。“使天而雨珠,寒者不得以为襦;使天而雨玉,饥者不得以为粟,一雨三日,伊谁之力?民曰太守,太守不有;归之天子,天子曰不然;归之造物,造物不以为功;归之太空,太空冥冥,不可得而名,吾以名吾亭。”你看,他还是落在亭上,层层递进,把天降喜雨的大功劳像画饼一样,在太守、天子、造物和太空面前虚晃一二,并忙里偷闲找出了一句,让这些人都一一默然,谦虚地拒绝这一荣耀,多漂亮的话,各路诸侯都奉到了,然后再实实在在地放到主题上去。既然如此,就让我们以喜雨来为亭子命名吧。一虚一实,一推一进,总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作者紧扣一个“雨”字.一个“喜”字。在不到五百字的文章中,“雨”字出现了十五次,有两次作动词使用,“喜”、“乐”共出现六次。通篇都贯穿着为雨而喜的喜气洋洋的气氛。
中国古代,自孟子开始,创天子、官员要有与民同乐,乐民之乐的思想。写这种作品的人很多,但真正写得好的不多。欧阳修的《醉翁亭记》是其一,苏轼的此篇文章则表现得更好,好就好在落实、不空。
这篇文章在用词上也有值得注意之处。一、排比句多。比如第一段,作者为了说明古人有喜事则名物以示不忘,举了三个例子,三个例子就是三个排比句,借助这种句法,使读者在文意方面有一种说理透彻,充实满足的感觉。第二段写大雨之后,百姓的欢乐场面以及第四段的“雨珠”“雨玉”说,也同样用的是排比形式。在人们喜之不尽,手舞足蹈之时,文字上必须有所变化,一味的松散不可能有文字的整饬条理来得惹眼引人。二、结尾的用韵。《喜雨亭记》的结尾很有意思,它既照应了开头,又给人许多的联想,值得我们注意。苏轼的哲学思想是儒释道三家合一的。在他的诗文中,经常出现对大自然发问的句子,以表达他的人生观和他旷达乐天的情怀。这次大雨之后,感谢谁为好?这里他展开的想象,是从太守到天子,从天子到上天,从上天到造物,其中“玉”、“粟”押韵,“日”“力”押韵,“功“空”押韵,“冥”“名”押韵,读之有循环不尽,均成系统的感觉,神完气足,优雅俊美,然而是虚笔,真正目的则是要归之其小小的亭宇,这样也就把造物、上天、天子、太守、百姓、借助“喜”之“雨”用一个亭子联系了起来,有歌唱的味道,所唱者依然是喜雨,一篇文章的主题所在。
为什么古代关中富甲天下,而近代却默默无闻,特别是唐以后人文凋敝。是不是我们的人种退化了,我近来翻阅(唐代移民史),似乎找到了部分答案。在唐末到宋初的移民浪潮中,关中地区首当其冲,人口大量向东迁移,先经洛阳,然后到苏州扬州等运河地区。大家熟知的大文学家范仲淹,祖籍陕西彬县,但却是苏州人。但我们从其文学作品中仍能感受到其陕人后裔的豪迈文风,范仲淹后来也多年在陕从官,报效桑梓。其实在唐末吴县(今天的苏州地区)已有1/3的北方移民。其实不管是从西周之镐京到东周之洛邑;还是西汉之长安到东汉之洛阳;从隋炀帝迁都洛阳到武则天时期42年居住洛阳,关中地区到洛阳的人口迁移一直是单向的,并又有一次向东南方向迁居。还有明代昆山人顾炎武,曾在华山滞留多年,写下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佳句。写到这里,不得不提到大文豪苏东坡,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也就是我的家乡陕西凤翔,凤翔是唐王朝的西京,曾经是晚唐人才和贵族的聚居地。苏东坡初仕凤翔府签书判官三年,可以说对他的人生价值关影响至重,正是由于家乡的纯朴民风,和周秦文化发祥故里文化的熏陶,对其文风产生影响。如果说一个人最难忘记的是自己的初恋,那苏东坡同样也忘不了在凤翔的美好时光,以致后来被贬黄州时,碰到当年的凤翔游侠少年陈季常,两人还忆起当年在凤翔北山纵马驰骋的场景;还有当年在凤翔之任上修的“引凤池”(凤翔东湖),居然后来在杭州西湖和广东惠州西湖二次克隆成功。那篇著名的《喜雨亭记》更是体现了其与民同乐的大同思想。
这首《金明池·咏寒柳》是柳如是的长调代表作,词中化用古人词意错综用典,足见其学问博洽。所谓的咏柳在很大程度上是在抒发柳如是自己的身世之感,这寒柳飞絮似乎就是词人的化身。
上阕明写柳而暗写人生的遭际。
“有恨寒潮,无情残照,正是萧萧南浦”,开篇两句便让人感觉到阴冷萧条的气息, “有怅”、 “无情”用在了“寒潮”、 “残照”上,实则是为这南浦的“寒柳”渲染处境,感慨自己的满怀凄凉。此词开头便把地点定在这样一个令人的情绪易较为之伤感的环境中,在这样一个送别的地点,又是一个这样的秋日的黄昏,残阳西挂,满目凄凉,伴随着泠泠的寒风。
“更吹起,霜条孤影。还记得,旧时飞絮。”一个“孤”字,更为这凄凉的环境平添一丝的无助、孤独——在这寒潮、残照中,秋风乍起,那本已萧条冷落的柳树枝条摇曳,在这摇曳中似乎还能看到当年柳絮纷飞、在春光中舞蹈的样子。词人的这一手法连悲秋带伤春一股脑儿地全写了出来,刻画了一个凄凉暗淡之境,写尽了柳如是人生的孤独、无奈的心境。词人用了“柳絮”这一意象,“柳絮”无根无蒂任风吹落,随意飘荡,多令人产生怜悯之情,因咏《燕台诗》而痴恋其人。此处的用典,言约而意丰,它既暗含了词人与陈子龙通过诗词唱和结为知音,又同松江名士诗酒集会度过了人生的一段美好的时光,是其不幸人生的一点亮色。
“况晚来,烟浪斜阳,见行客,特地瘦腰如舞。总一种凄凉,十分憔悴,尚有燕台佳句。”诗人笔锋一转,借柳自嘲,感慨流年,其心中自有百无聊赖,欲诉未诉。因为这段生活曾给她人生不少的慰藉,致使她多年后回忆起这段生活,仍不禁泪流涔涔。
“春日酿成秋日雨。”一句,既承接了上阕的结句,又为下面的忆旧展开了铺垫。与陈子龙的短暂的相识、相恋给诗人暗淡的生活带来些许的慰藉,是其不幸人生的一点亮色,但这短暂的欢娱却为以后埋下了如此的苦楚。一句“秋日雨”写尽了人生的变故。
下阕主要是借回忆过去来写对爱情的固贞执守。
“念畴昔风流,暗伤如许。纵饶有,绕堤画舸,冷落尽,水云犹故。”词人想过去,痛惜今日,写尽相思之苦,画舸本是欢情之物,但即使拥有了它,自己依旧是先前的那个自己,或许更多了一点孤独、寂寞,这一切都是因为没有了情人的陪伴。此处词人化用汤显祖《紫钗记·折柳》中的唱词,表明了词人虽然身处烟花之地,却志向高洁,不愿折腰的心气。
“忆从前,一点东风,几隔着重帘,眉儿愁苦。”这里的“东风”二字暗指昔目的恋人陈子龙,而“眉儿愁苦”则表现了词人怀念恋人,柔肠寸断的心绪,“虽知己而必别”,互为知己的爱人却注定无法终生厮守在一起,这又是何等的令人怅惘之事。
“待约个梅魂,黄昏月淡。与伊深怜低语。”诗人借用了汤显祖的《紫钗记》的故事来向情人表明自己的心迹,心中的无尽烦闷该如何得解,恐怕还要向知心人诉说个明白。柳如是引用“梅魂”分别是把自己和情人设想为剧中人,希望有朝一日也能够团圆,到那时“与伊深怜低语”。
柳如是的词“浓纤婉丽,极哀艳之情”,以柳自喻,故而真切感人,凄楚动人。她以一个女子的细腻的感触来写自己的情感经历,表达对离人的思念与无法与爱人厮守的怅惘。她让人洞察了她的不幸的人生遭际,以及在困境中她对爱情的固贞、执守和对命运的不屈从。
这首诗从入夜写到天明开船,层次分明,景物描写亦精当生动,结尾用“觉汝贤”三字即写尽对王十二判官的无限留恋之情,寓意高远,含蓄隽永。
首联写石濑,写月色,写得是那样明秀。用“娟娟”二字,便把映照在山石间湍急水流上的月色的明净的美,全点染出来了。这明净的美,全都安详在宁静的氛围里。这一联与其说是写云安月色,无宁说是写对于云安的一点美好记忆。
颔联写夜雨江景。登舟时月色明丽,入夜却风雨骤起。风摇船动,船多参差,随波起伏,灯火上下游移,有如春灯点点,用一“乱”字,写尽风中灯火游移闪烁的神态。风后继之以雨,江声夹雨声,彻夜不绝。用一“悬”,写雨景,也写心境。雨本为洒落,为敲打,当然不会“悬”,“悬”是一种感觉。没完没了的雨,如悬空际。下面是滔滔江水,上面是不停的雨,一切似乎全都浸泡在水里,“悬”字最足以表现这样一种感觉情思。
颈联写清晨之所闻见。江上一夜的雨,清晨起来,两岸山峦,云雾弥漫。穿过云雾,传来了钟声;远处夔州石堂胜景隐没在烟雾里。写钟声而言“湿”。又是写感觉情思。船泊江中,寺在山上,钟声从寺中传来。穿过山上岸边的迷漾云雾,仿佛连声音也沾湿了。声而闻湿,是彻夜听雨的感觉与眼前迷漾烟雾中的钟声叠合的一种联想,是听觉向感觉的转移。
尾联写别情,也是全诗主旨所在。本拟登舟之后,再上,岸与王十二话别,因夜雨而未能如愿,只好把一种凄然别情,深藏心里,用一“觉”字,把深藏心中的对王十=的眷恋惜别表现了出来。“觉汝贤”三字。蕴含极丰,可作各种理解,或者半年云安养病。曾受到王十二的多方照顾;或者寂寞旅愁之中,曾得到王十二的亲切慰安;或者艰难之际,曾得到王十二的帮助;或者钦慕其人品,或者赏识其行事,等等,无限深情,尽在三字之中。
这是一首赞美诸侯公子的诗。但这公子究竟是作为商纣“西伯”的文王之子,还是爵封“鲁公”的周公旦之子,抑或是一般的贵族公子,就不得而知了。按朱熹《诗集传》“文王后妃德修于身,而子孙宗族皆化于善,故诗人以‘麟之趾’兴公之子”的解说看,似指周文王的“子孙”而言;但《毛诗序》则有“《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之说。既为“衰世”,就非必定为文王或周公之子了。
赞美贵族公子,而以“麟”起兴,这在今天的读者,或许会感到奇怪,但在古代却是一桩异常庄重和动情的事。所谓“麟”,其实就是糜,鹿之一种而已。不过古代传说中的“麟”,却非同寻常:据汉刘向《说苑》称,“麒麟,麕身牛尾,圜头一角,含信怀义,音中律吕,步中规矩,择土而践,彬彬然动则有容仪”;《春秋感应符》更发挥“一角”之义曰:“麟一角,明海内共一主也。”《荀子》亦云:“古之王者,其政好生恶杀,麟在郊野。”大抵是一种兆示“天下太平”的仁义之兽。所以后儒赞先王之圣明,则眉飞色舞于“麒麟在圃,鸾凤来仪”;孔子生春秋乱世,则为鲁哀公之“获麟”而泣,以为麟出非时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热烈赞美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出“振振公子”,正如两幅美好画面的化出和叠印:眼间刚出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流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子,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子,由此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股不可按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部热情冲口而出,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含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美的复沓;至于“公子”、“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子,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眼前是麒麟、公子形象的不断交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美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荡。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交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出的正是这样一种兴奋、热烈的画意和诗情。
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美贵族公子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种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润以为此乃“美公族龙种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子的赞美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身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种”、“麟子”。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子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子”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美,而可热情赞美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种”,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跳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