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的题目为“月夜与客饮酒杏花下”,所以除了写人还要写月、写花、写酒,既把四者揉为一体,又穿插写来,于完美统一中见错落之致。
诗的开头两句“杏花飞帘散余春,明月入户寻幽人”,开门见山,托出花与月。首句写花,花落春归,点明了时令。次句写月,月色入户,交代了具体时间和地点。两句大意是说,在一个暮春之夜,随风飘落的杏花,飞落在竹帘之上,它的飘落,似乎把春天的景色都给驱散了。而此时,寂寞的月,透过花间,照进庭院,来寻觅幽闲雅静之人。“寻幽人”的“寻”字很有意趣。李白有诗说:“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诗人是主,明月是客,说明诗人意兴极浓,情不自禁地邀月对饮。而在此诗中,明月是主,诗人是客,明月那么多情,入户来寻幽人。那么,被邀之人就不能不为月的盛情所感,从而高兴地与月赏花对饮。
接下来“褰衣步月踏花影,炯虹流水涵青苹”二句,是说诗人应明月之邀,揽衣举足,沿阶而下,踱步月光花影之中,欣赏这空明涵漾、似水涵青苹的神秘月色。这两句空灵婉媚,妙趣横生。诗的上下两句都是先写月光,后写月影。“步月”是月光,“踏花”是月影;“炯如流水”是月光,“涵青苹”是月影。“炯如流水”,是说月光清澈如水,“炯”字写月光的明亮,如杜甫《法镜寺》:“朱甍半光炯,户牖粲可数。”“涵青苹”是对月影的形象描绘,似水的月光穿过杏花之后,便投下斑斑光影,宛如流水中荡漾着青苹一般。流动的月光与摇曳的青苹,使沉静的夜色有了动感,知月惜花的诗人,沐浴在花与月的清流之中,正好可以一洗尘虑,一涤心胸。这两句诗勾画了一个清虚、明静、空灵而缥缈的超凡境界。
“花间置酒清香发,争挽长条落香雪”两句写花与酒。杜甫《遣兴》诗中有“狂风挽断最长条”之句,白居易《晚春》诗中则说:“百花落如雪。”“花间置酒”两句化用了杜甫、白居易诗意,写出了赏花与饮酒的强烈兴致。美酒置于花间,酒香更显浓郁;香花,趁着酒兴观赏,则赏花兴致也就更高。花与酒互相映发。诗人此时的情怀,与李白《月下独酌》“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的意趣迥然不同,不是寂寞孤独,而是兴致勃勃。
“山城”以下四句,前两句写借月待客,突出“爱月”之心。山城偏僻,难得好酒,可是借月待客,则补酒薄之不足。“劝君且吸杯中月”一句,是从白居易《寓龙潭寺》诗“云随飞盖月随杯”中化出,表明诗人对月之爱远远超出了对酒之爱。后两句情绪渐转低沉,见诗人“惜月”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月光的流转,悠扬的箫声渐渐停息,月下花间的几案之上,杯盘已空,诗人忧从中来。此时诗人最忧虑的不是别的,而是月落。这里含着十分复杂的情感,被排挤出朝廷的诗人,虽然此时处境略有好转,但去国之情总会带来凄清之感,在此山城,唯有明月与诗人长相陪伴。月落西山,诗人情无以堪。
诗的最后两句转写花,不过不是月下之花,而是想象中凋零之花。月落杯空,夜将尽矣,于是对月的哀愁转为对花的怜惜。月下之花如此动人,第二天一阵恶风刮起,便会落英遍地,而满树杏花也就只剩下点点残红。诗中寄寓了人生命运的感慨。
这首诗韵味淳厚,声调流美,在表现手法上很有特色。首先是物与人的映衬,情与景的融入。人因物而情迁,物因人而生色。首句“杏花飞帘散余春”,是一派晚春景色,天上有明媚之月,花下有幽居之人,绮丽之中略带凄清之感。接着“明月入户寻幽人”一句,达到了物我相忘的境界。诗人因情设景,因景生情,情景交融,出神入化。
构思的错落有致,变化自如,使全待情致显得更浓。开篇两句既写花又写月。三、四句重点写月,其中也有写花之笔。五、六句写花、写酒,但重在写花。七、八句写爱月之深。九、十句写惜月之情。最后两句是虚笔,借花的凋零写惜春之情,并寄有身世之感,寓意更深一层。通观全篇,诗人紧扣诗题,不断变换笔墨,围绕花、月、酒三者,妙趣横生。
诗人笔下的月,不仅是含情脉脉,而且带着一股仙气与诗情。这种仙气与诗情,是诗人超脱飘逸风格的体现,也是诗人热爱自然的心情的流露。
词作上片写楚江垂钓,犹如一幅清江月夜独钓图。“红蓼花繁,黄芦叶乱”,写蓼花盛开,芦叶凋零,对仗工稳,色彩明丽。“夜深玉露初零”一句,点明季节和时间。作者选取了三种最能表现秋江夜色的典型景物,透过设色的明与暗,造境的野而幽,烘托出江边的凄清气氛。这是写地上所见。
接着再对秋夜江天作大笔的渲染。“霁天空阔,云淡楚江清”。秋高云淡,水天一色,境界阔大,虽其间有败芦残苇杂处其间(这正所以成其为秋景),却并不怎样令人感慨兴悲。开头五句全是写景,似乎完全不夹杂人的感情,但“一切景语皆情语”,秦观所作的这种景语,与他所要抒发的感情水乳交融,从而收到借景抒情的艺术效果。
“独棹孤篷小艇,悠悠过、烟渚沙汀”转入情事的抒写。小艇、孤篷,又是独棹——船上只有自己一个人。这样景况应该说够寂寞了吧。可是这位独棹孤舟的人,却是悠哉悠哉地驶过烟雾迷离的沙岸小洲。这里词人透过表达特定情境的“独”、“孤”、“小”和“悠悠”等字,把一件本是江中荡舟的极平常事,不仅写得曳生姿,而且充分表达出此刻他的生活情趣。
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孤篷小艇”停了下来,接着道“金钩细,细纶慢卷,牵动一潭星”。他垂钓江中,悬着细钩的丝线,慢慢的从水中拉起,倒映水中的星星,似乎也被牵动起来了。“慢卷”,表明垂钓时的闲裕,与“悠悠过”绾合。而收卷钓丝后泛起水面涟漪,向外扩展,使一派水面上倒映的星光动荡不已,十分美妙。秦观《临江仙·千里潇湘挼蓝浦》词里也有“微波澄不动,冷浸一天星”之句,写的是夜泊潇湘浦口,月高风定,秋水澄蓝,水不动,星亦不动,如浸水中,一片静景,与此词的丝纶垂钓,“牵动一潭星”的以动写静,各擅其妙,可谓善写水中星影者。上片有景物有情事,景物和情事的搭配,表现出泛江垂钓者的悠然自得情趣。
过片三句是上片结尾三句情事的继续,只不过不再是垂钓,而是吹笛了。“时时横短笛”,看来当天夜晚,当小船悠悠地水面漂动时,当“丝纶慢卷”后,他曾不止一次地吹过短笛。寂寞秋江之上,当他吹笛发出悠扬之声的时候,他觉得陪伴着自己的有“清风皓月”,彼此都脱略形迹,忘却你我的区别,物我一体。这几句,写出了词人此刻的怡然自得,更写出了他的恬淡情怀,或者还微微夹杂一些儿感慨吧,所以逼出来下面似达观似郁结的一句:“任人笑生涯,泛梗飘萍。”秦观早年一度漫游,过的是“泛梗飘萍”的生涯。不过词人说“任人笑”,表明自己并不在乎;不仅不在乎,还要“饮罢”而“醉卧”,因为对于世间烦恼扰心的种种不如意事,有耳朵也不会去听了,正所谓“尘劳事有耳谁听”。
最后三句,“饮罢”“醉卧”之后,一枕沉酣,直到天明。秋江风静,水波不兴,人已忘掉尘世间一切烦恼,尽管太阳高高升起,他还躺在枕上,酒意刚醒。只有通过醉酒,才能置“尘劳事”于不顾,这表明他在内心深处,仍存在着矛盾和痛苦,因此须借助饮酒麻痹自己的心灵。
全词先写景,后写人,写景则着意描写特殊环境,写人则着重描写个性形象。如此层层写来,精心点染,细致描绘,一个特殊环境中富有个性的人物形象,一幅生动的楚江月夜独钓而又独饮醉卧的画面,清楚地呈现读者面前,从而使人们感受到词人看似然、坦然,实际上郁积着不平和愤懑的心情。
这首词,颇受东坡文风的影响。只是,东坡可以无畏“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的沧桑孤独,可以做到“何妨吟啸且徐行”的潇洒无碍,而这些在少游的生命中,却只是一枕黄粱,鸡鸣之后,繁华酒醒,斯人不仅依旧寂寞,更无故添了些许断肠相思。如果说,东坡词超脱旷达,让人心向往之。那么,少游词则是柔婉凄凉,不知不觉中沁入人的心脾。两者各有各的好处,毕竟少游和东坡的心性,一个在云,一个在水,相隔太远。
这首诗可分两层,前六句为第一层,叙事与写景,概括表现了山间的美景,详细描绘了山下的田野风光;最后两句为第二层,议论抒情,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对美好大自然的无限眷恋之情和独到的审美感。
作者首句即点题,说明自己天一破晓便乘竹轿离开寺庙了。这里没有申说留宿寺庙的原因,宋代和尚多有能诗者,有些使命还很大,作者也许昨夜是与黄山寺一位诗僧切磋诗艺,探讨哲理,大有所得,余兴犹存;出的庙门,又见一路春光扑面,春色宜人,因此格外高兴。“野塘山路尽春色”一句,概括了下山途中的景物。这里作者之所以没有细细勾勒野塘边、山路旁的景色,是由于天刚破晓,景物尚在朦胧之中,不宜看得真切,加上作者又是乘坐竹轿,不比步行能驻足细赏。但一个“尽”字,见一路映入诗人眼帘的尽是明媚的春光,已足以传达出满心愉悦之情了。
山路曲曲,松林层层。从“穿松影”一语可见下到山脚,登上坦途,太阳已经升起了。黄山寺已被层峦叠翠所遮,只从山颠云际隐隐约约传来阵阵的钟声。山之高、林之密、路之远,尽在不言之中。
下得山来,“平陆”的春光与“山路”相比,又有动人之处。颈联“草色溪流高下碧,菜花杨柳浅深黄”,写出了春日田野风光的特征。一条小溪,蜿蜒曲折,碧波荡漾;溪岸两旁,郁郁葱葱,碧草吐芳。草在岩上绿,水在岸下绿,是水绿了草?还是草映绿了水?一片片菜花翻波涌浪,一排排杨柳婀娜多姿,菜花黄得浓,柳丝黄得淡,浓淡相间,深浅相配,协调和谐,宛如画境,真可谓”撩人春色不须多”。置身于这生气盎然的一片大好春光之中,谁人能不动情呢?
“杖藜切莫匆匆去,有伴行春不要忙”。诗人在撩人春色的诱下,终于从竹轿上走下来了。他不满足于“坐轿观花”,而要拄上藜杖,漫步田野,细细地欣赏体味。大自然的千姿百态,春天里的万紫千红,匆匆流览,岂能深刻体会到个中三昧?所以诗人劝告同行之人,“有伴行春不要忙”。这里既流露出对美好春光的无限眷恋之意,又谈出了一种生活中审美的经验;在观赏美景时,应该保持一种高度闲适的心境,细细观摩,慢慢体味,才能深入认识美的事物的真谛,而不能走马观花,浅尝即止。作者在《天台曹园》诗中也说:“平生看花法,不学蜜蜂忙”。蜜蜂采花是为着酿造蜂蜜,实质上是一种追求功利的表现;诗人赏花是为着审美,而审美在形式上对个人来说,是一种自由的观照,而不是一种功利的欲求,所以审美时应该抛弃功利之心,进入一种专注忘情的境界。也许,诗人昨夜在黄山寺庙同和尚谈论的正是这类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