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读者都知道柳宗元的诗中总是充满了一种酸楚哀怨,凄婉幽深和感厄愤郁之情。特别是在永州所作诗篇,取境大都以清冷、幽僻、寂静为主色调,读起来给人以郁闷压抑、吞吞吐吐的感觉,总缺少一些豪迈潇洒、明快超脱。而此诗却一反常态,使人耳目一新,在柳宗元诗集中,可算得上十分难得的“快诗”。
《觉衰》诗的“快”,首先表现在对衰老的态度上。面对提前来临的衰老,他不再是悲悲切切,嗟叹不已,而是显得超脱旷达。这种态度表现在诗的一、二层中。诗的第一层写“衰至”的感受。衰老虽然不期而至,而且来势凶猛。四十岁左右正值盛年的柳宗元,已经是“齿疏发就种,奔走力不任”,显出了十足的老态龙钟之状。诗的开头,可谓是曲尽老态。留下一个应该怎样面对过早到来的“衰”的问题。诗的第二层,是写对“衰至”的认识和理解。笔势一转,陡然生力,表现了诗人的独特见识。他以穿越古今、看透人生的目光,找到了面对衰老的最好的方法——潇洒和超脱。诗中写道:“彭聃安在哉?周孔亦已沉。古称寿圣人,曾不留至今。”古代的寿者如彭祖、老聃,早已消失于人世间了。人人称颂的周公、孔子,也是在时间的长河中归于寂静了。无论是长寿者,还是圣贤者,都无法逃避必死的自然法则。这是一段非常富有哲理的议论。诗人把寿者、圣者同普通人等量齐观,一切的人在衰老和死亡面前,都是公平无私的。因此,大可不必为功名利禄而患得患失,耿耿于怀,也无须因失意落魄而唉声叹气。只有看透了这一层,精神上才能获得轻松和超越。这种见解和情怀,在柳宗元别的诗中很少见到。
《觉衰》诗的“快”,第二个鲜明特点是行为上的潇洒倜傥。面对衰老,面对春光流逝,许多人都会自伤老大,嗟老叹穷,痛感人生苦短,光阴虚掷,生不逢时,怀才不遇。这大概也算得上中国古代失意文人的通病。柳宗元在此诗中却表现得潇洒豪迈:“但愿得美酒,朋友常共斟”,与朋友常举酒杯,放怀痛饮,何愁之有,此其一也;“出门呼所亲,扶杖登西林”,呼朋唤友,成群结队,郊外踏青,登高抒怀,又何忧之来,此其二也;“高歌足自快,商颂有遗音”。放声高唱古代颂歌,情韵悠扬余音不绝,何闷不去,此其三也。此番举动,其豪迈不下李太白(李白),其潇洒可敌谢康乐(谢灵运),实在让人刮目相看,难怪周珽在《唐诗选脉全通》中评价此诗说:“绝透,绝灵、绝劲、绝谈。前无古人者以此,言人当及时行乐也。”蒋之翘说此诗“失却子厚本色(《唐四家诗》)”。虽然两人评价的角度不同,说法不一,但共同地证明了一点,柳宗元的这首诗,给了读者一种新鲜别样的感觉——快意。
从《觉衰》这首诗,读者看到柳宗元人生、性格的又一侧面。幽怨、哀叹和凄婉不是柳诗的全部,他的诗同样可以潇洒豪迈,可以旷达超脱。这首诗展示了一个更生动更真切和更全面的柳宗元。苏轼说此诗“忧中有乐,乐中有忧”。此话是颇有见地的。此诗正是忧与乐相互渗透、相互陪衬,超脱旷达使幽怨显得更加婉曲,潇洒倜傥使孤愤变得更加强烈。诗人自己在《对贺者》中也是这样说的:“嘻笑之怒,甚于裂眦,长歌之哀,过于恸哭。庸岂知吾之浩浩,非戚戚之大者乎!”此诗,柳宗元以洒脱的外在形式,抒发出内心深处的哀怨之情,是饱含酸楚地“潇洒”了一回。
此词主要表现歌女高超的歌艺和动听的歌声。
上片“歌檀敛袂”,写的是歌女开始演唱前的动作,她稍稍敛折好衣袖,轻轻拍打下檀板。“缭绕雕梁尘暗起”,这里分别用了传说中两位著名的歌者的典故:一是韩娥余音绕梁三日不绝,一是虞公高亢清越之音震动梁上灰尘。词人借此突出写这位歌女歌唱时所产生的艺术效果。接下来,词人又用一比喻写歌声的婉转圆润。“百琲明珠一线穿”,她的歌声就像数百串明珠串在一起,既悠长又圆润。
下片进一步写歌女的演唱艺术之高。她不仅天生一副好嗓音,而且,“天上仙音心下事”,意为如天上仙乐般的歌声中传达出无限心事,这说明她能巧妙地将美妙的歌声与内心情感结合起来,她是在用心灵歌唱。因此,“满座迷魂酒半醺”,喝得略带几分醉意的客人们也被她动听的歌声感染陶醉了。
词人运用夸张的手法,从听觉和视觉的不同角度形象再现了歌声清越而悠长、绕梁不绝、响遏行云的艺术效果,体现了词人不凡的艺术表现技巧。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第一首开宗明义,说明人有生必有死,即使死得早也不算短命。这是贯穿此三诗的主旨,也是作者对生死观的中心思想。然后接下去具体写从生到死,只要一停止呼吸,便已名登鬼录。从诗的具体描写看,作者是懂得人死气绝就再无知觉的道理的,是知道没有什么所谓灵魂之类的,所以他说:“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只剩下一具尸体纳入空棺而已。以下“娇儿”、“良友”二句,乃是根据生前的生活经验,设想自己死后孩子和好友仍有割不断的感情。“得失”四句乃是作者大彻大悟之言,只要人一断气,一切了无所知,身后荣辱,当然也大可不必计较了。最后二句虽近诙谐,却见出渊明本性。他平生俯仰无愧怍,毕生遗憾只在于家里太穷,嗜酒不能常得。此是纪实,未必用典。不过陶既以酒与身后得失荣辱相提并论,似仍有所本。盖西晋时张翰有云:“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见《晋书·文苑》本传)与此诗命意正复相近似。
此三诗前后衔接,用的是不明显的顶针续麻手法。第一首以“饮酒不得足”为结语,第二首即从“在昔无酒饮”写起。而诗意却由入殓写到受奠,过渡得极自然,毫无针线痕迹。“湛”训没,训深,训厚,训多(有的注本训澄,训清,似未确),这里的“湛空觞”指觞中盛满了酒。“今但湛空觞”者,意思说生前酒觞常空,现在灵前虽然觞中盛满了酒,却只能任其摆在那里了。“春醪”,指春天新酿熟的酒。一般新酒,大抵于秋收后开始酝酿,第二年春天便可饮用。“浮蚁”,酒的表面泛起一层泡沫,如蚁浮于上,语出张衡《南都赋》。这里说春酒虽好,已是来年的事,自己再也尝不到了。“肴案”四句,正面写死者受奠。“昔在”四句,预言葬后情状,但这时还未到殡葬之期。因“一朝出门去”是指不久的将来,言一旦棺柩出门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见这第二首还没有写到出殡送葬。末句是说这次出门之后,再想回家,只怕要等到无穷无尽之日了。一本作“归来夜未央”,意指自己想再回家,而地下长夜无穷,永无见天日的机会了。亦通。
从三诗的艺术成就看,第三首写得最好,故萧统《文选》只选了这一首。此首通篇写送殡下葬过程,而突出写了送葬者。“荒草”二句既承前篇,又写出基地背景,为下文烘托出凄惨气氛。“严霜”句点明季节,“送我”句直写送葬情状。“四面”二句写墓地实况,说明自己也只能与鬼为邻了。然后一句写“马”,一句写“风”,把送葬沿途景物都描绘出来,虽仅点到而止,却历历如画。然后以“幽室”二句作一小结,说明圹坑一闭,人鬼殊途,正与第二首末句相呼应。但以上只是写殡葬时种种现象,作者还没有把真正的生死观表现得透彻充分,于是把“千年”句重复了一次,接着正面点出“贤达无奈何”这一层意思。盖不论贤士达人,对有生必有死的自然规律总是无能为力的。这并非消极,而实是因看得破看得透而总结出来的。而一篇最精彩处,全在最后六句。“向来”犹言“刚才”。刚才来送殡的人,一俟棺入穴中,幽室永闭,便自然而然地纷纷散去,各自回家。这与上文写死者从此永不能回家又遥相对照。“亲戚”二句,是识透人生真谛之后提炼出来的话。家人亲眷,因为跟自己有血缘关系,可能想到死者还有点儿难过;而那些同自己关系不深的人则早已把死者忘掉,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了。《论语·述而篇》:“子于是日哭,则不歌。”这是说孔子如果某一天参加了别人的丧礼,为悼念死者而哭泣过,那么他在这一天里面就一定不唱歌。这不但由于思想感情一时转不过来,而且刚哭完死者便又高兴地唱起歌来,也未免太不近人情。其实孔子这样做,还是一个有教养的人诉诸理性的表现;如果是一般人,为人送葬不过是礼节性的周旋应酬,从感情上说,他本没有什么悲伤,只要葬礼一毕,自然可以歌唱了。陶渊明是看透了世俗人情的,所以他反用《论语》之意,爽性直截了当地把一般人的表现从思想到行动都如实地写了出来,这才是作者思想上的真正达观而毫无矫饰的地方。陶之可贵处亦正在此。而且在作者的人生观中还是有着唯物的思想因素的,所以他在此诗的最后两句写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大意是,人死之后还有什么可说的呢,他把尸体托付给大自然,使它即将化为尘埃,同山脚下的泥土一样。这在佛教轮回观念大为流行的晋宋之交,真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唯物观点呢。
至于前面说的此三首陶诗极有新意,是指其艺术构思而言的。在陶渊明之前,贤如孔孟,达如老庄,还没有一个人从死者本身的角度来设想离开人世之后有哪些主客观方面的情状发生;而陶渊明不但这样设想了,并且把它们一一用形象化的语言写成了诗,其创新的程度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当然,艺术上的创新还要以思想上的明彻达观为基础。没有陶渊明这样高水平修养的人,是无法构想出如此新奇而真实、既是现实主义的、又是浪漫主义的作品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