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诗区别于唐诗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宋诗更重视对画意的表现。考其原因,或许是宋代绘画特别发达,而许多知名作家又每兼具画家和诗人两种身份的缘故(顺便应该提到,宋代的题画诗也较之前代更为发达)。苏轼、米芾诸人固不必说,即如张公庠《道中》:“一年春色已成空,拥鼻微吟半醉中。夹路桃花新雨过,马蹄无处避残红。”郑獬《绝句》:“田家汩汩水流浑,一树高花明远村。云意不知残照好,却将微雨送黄昏。”武衍《湖边》:“日日湖边上小车,要寻红紫醉年华。东风合与春料理,忍把轻寒瘦杏花。”李显卿《溪行》:“枯木扶疏夹道旁,野梅倒影浸寒塘。朝阳不到溪湾处,留得横桥一板霜。”法具《东山》:“窗中远看眉黛绿,尽是当年歌吹愁。鸟语夕阳人不见,蔷薇花暗小江流。”都描写精工,诗中有画。道潜这首诗写蒲苇受风的声形,写蜻蜓在蒲苇上站立不稳的姿态,写临平山下,经行之处满眼盛开的荷花,也是充满浓重的画意,表现了宋诗在这一方面的典型特征。但是,诗人们所追求的诗中有画,并不是诗等于画,而是诗画相通,特色兼具。因为,一般说来,诗是动态艺术,画是静态艺术。此诗虽有画意,但强调了自然景物的声形、姿态,仍带有诗的特点,是二者完美结合的典范。所以,苏轼作为对诗画都非常内行的作家,一见此诗,就为之激赏。宗室曹夫人还根据诗意画了一幅《临平藕花图》。
诗描写五月仲夏临平山下水边风光,是“诗中有画”的佳作。首句推出一个近景:一片水边的蒲草,在风中翩翩起舞,好像是在表现自己轻柔的舞姿。次句,突出描写一只或数只蜻蜓,因风吹蒲动,想要站在蒲草上,总是身不由己,站不住。蜻蜓与风蒲仿佛在互相争戏,颇有风趣。第三句,承上启下,宛转变化,补叙出前两句所写风景的时间、地点、位置,也为结句的写景作了交代和铺垫。第四句,于风蒲背后展开自近到远的风景:在山下道路两边,一望无际的荷花开满了水面,鲜明地表现出夏日江南水乡清丽动人的景色。至此,一幅大小映衬、远近有致、动静相生、工笔与写意相结合的图画,便清晰而富有层次地展现在大家眼前。诗歌无一句一字抒情,却在所写景物中让读者感受到内心的闲适以及对热爱大自然的情感。
诗人把蒲草拟人化了,写得它像有知觉、有感情似的,在有意卖弄它的轻柔。蜻蜓欲立又不能自由停立的瞬间姿态,也写得很传神。作者静中写动,以动衬静的艺术技巧,十分高超。
诗篇生动活泼,妙趣横生,作者鲁迅以戏谑的笔法,把麦氏描绘成乘云车的“飞仙”,突然降临,而且携着“灵童”。构成“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的奇异境界。这两句诗,描绘的是麦氏为寻丈夫,突然出现在姚蓬子家的情景。因她是从碧空突然而降的飞仙,所以所带之子,也便为“灵童”。这是取前后形象的一致性,其戏谑的因素也就由此而生。
然而主要的戏谑之笔,还在后两句:“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后两句诗是说,麦氏为寻丈夫穆木天突然来到姚蓬子家,可怜的是这里并没有穆木天,只有姚蓬子,所以还得迎风东奔西逃再去寻找。这是诗篇的本意,但是作者却采取了夸张的写法,使之更增加一层趣味。这里的“天子”是用了《穆天子传》中驾八骏之车往昆仑山会西王母的周天子周穆王的故事。由于麦氏要寻的丈夫是“穆木天”,既同于穆王的穆字,又有“天子”的“天”字,就构成了“天子”。“可怜蓬子非天子”两个“子”字恰好相对,中间加一“非”字自然成章,又合事实,遂成自然佳句。
“逃去逃来吸北风”,解释不一,有说是写蓬子,有说是写麦氏。据锡金先生所说当时的情景,应是写麦氏。锡金说,当时的情况是,麦德广到了姚蓬子家以后,不见穆木天,盲然无措,无处投奔,于是向姚蓬子提出请求,暂住他家,一面再去寻找丈夫。但是姚蓬子没有答应,说他自己还要出去借宿,不能留人。结果麦氏只好再出去奔走,所以才有“逃去逃来吸北风”的描写。这是合乎情理的。但是由于诗句是概括的语言,“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顺读下去,似乎“逃去逃来”句的主语是姚蓬子,所以便生歧义。而当时姚蓬子也确有为避战火出去借宿的事。由此歧义,便又引起对“吸北风”的解释。从麦氏来说,找不到穆木天,又不能在姚蓬子家留宿,必然还要出去奔波,在“逃去逃来”之中,自然要喝风了。但从姚蓬子来说,他的外逃借宿也会喝风,况且姚蓬子又长了一对朝天的鼻孔,岂不更要吸风。而从事件本身和整个诗意来看,主要写的是麦德广。诗篇从开始的“蓦地飞仙降碧空,云车双辆挈灵童”到最后的“可怜蓬子非天子,逃去逃来吸北风”,都是以麦氏为主体。诗题虽然是《赠蓬子》,但描写的事件和人物却不是姚蓬子。诗的第三句出现“蓬子”二字;在于说明此地只有蓬子,没有天子,而不是去直接写“蓬子”。因而最后“逃去逃来”句,也就与“蓬子”没有关系。
这首诗虽为戏谑,却反映出“一·二八”战乱给人们带来的生活波荡。围绕这个事件,表现出上海闸北地区的惶乱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