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诗的第一首,写侠少的欢聚痛饮。
“新丰美酒斗十千”。是说新丰出产的美酒十分名贵,一斗酒价值十千钱。新丰,地名,在今陕西省临潼县东北新丰镇,古代那里盛产美酒。斗酒十千,使用这个数目字,目的在于强调酒的名贵,为下文的“咸阳游侠”作映衬。
“咸阳游侠多少年”。意思是说:咸阳城里的游侠们多半是青春少年。咸阳,地名,在今陕西省咸阳市,秦朝时曾作国都,这里实际是以它代指唐朝京都长安。游侠,古时候称那种重义轻生死、勇于救人危难的人为游侠。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游侠都是英雄豪杰,倍受尊重和赞扬。作者在另一首诗中写道:“纵死犹闻侠骨香”,说即便侠客死了,他们的骨头也是香的。可见侠客的社会地位之尊贵。作者特别地点出“少年”二字,写出一群朝气蓬勃的少年英雄,这些少年游侠在“新丰美酒”的映衬下,越发显得豪纵不羁,风流倜傥。
“相逢意气为君饮”。意思是说:这些少年侠客偶然相逢,为彼此的意气所感动,都愿意为对方干上一杯。“意气”所包含的内容很丰富,仗义疏财,除暴安良,轻生重义,都是侠客们所注重的意气。这句把饮酒的性质强调出来了,他们不是为了取乐而饮酒,而是为了彼此的侠义行为而庆功;他们不是熟人聚会而饮酒,而是偶然相逢,一见倾心,便不惜花费重金买酒,相互勉励。这句诗把少年侠客的精神世界揭示得十分鲜明,足以令人敬慕。
“系马高楼垂柳边”。意思是说:他们把自己的高头大马,拴在那高高酒楼前的垂柳旁边。这意味着他们已经走上了酒楼,把“为君饮”的愿望变成了现实。这句景物描写不仅勾画出酒楼的风光,而且对人物形象起到了很好的烘托作用。写“马”,烘托出少年侠客的奔放、刚健;写“高楼”,烘托出少年侠客的豪迈气概;写“垂柳”,则烘托出少年侠客的风流、飘逸。可谓一箭双雕。
这首诗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作者注意选用一系列美好的形象,如美酒,游侠,骏马,高楼等,构成画面,洋溢着一种昂扬振作的精神,具有鼓舞人心的艺术力量。
第二首,写游侠的出征边塞。
这首诗里所说的“仕汉”“骠骑”,以及下面两首诗里出现的“五单于”“汉家君臣”等,都是借汉事喻唐,这在唐诗中几乎是习闻熟见的惯例。这里说少年委身事君,入仕之初便担任了羽林郎的职务。由于羽林郎宿仗卫内、亲近帷幄,地位十分重要,故非一般等闲之辈可以入选。《后汉书·地理志》云:“汉兴,六郡良家子选给羽林。”由此即可见一斑。骠骑指武帝时的名将霍去病,曾多次统率大军反击匈奴侵扰,战功显赫。少年报国心切,一心想效功当世,一旦国家有事,便毫不犹豫地随军出征。边关是遥远荒寒的,沙场的搏杀更是出生入死,而主人公“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种为国献身的精神,和曹植的《白马篇》里“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少年英雄是一脉相承的。所不同的是,曹诗通篇是用第三人称的视角来加以客观的描述和赞颂,这里却借少年自己的口吻直抒胸臆:第三句以自诘的口气反挑,使文势陡起波澜,末句则以斩截之语收束,而“孰”“不”“纵”“犹”等虚词的连用,又在接二连三的转折中不断加强语气,活脱地传达出少年从容朱毅的神情和义无返顾的决心。这种借顿挫的用笔展示人物内心世界的手法,不仅很有力度,而且进一步深化了游侠“意气”的内涵。
第三首,写少年的勇武杀敌。
诗人将主人公置于孤危险恶的战争情势之中。“虏骑千重”指敌人大军压境,形成包围之势;“众敌酋倾巢出动,来势汹汹,企图以优势兵力取胜。而少年以“一身”对“千重”之敌,竟能左右驰突于敌阵之中,如入无人之境,且能擒贼先擒王,将凶蛮剽悍的敌酋“纷纷射杀”,其过人的胆略和武艺已分明可见。这里把少年写成孤胆英雄,意在突出他的勇冠三军、战功卓著。诗的一、三两句,以特写镜头为少年英武矫健的身姿写照:“擘两雕弧”言其多力善射,能左右开弓;“偏坐金鞍”言其鞍马功夫娴熟,能在疾驰的马背上自如地变换各种姿势;“调白羽”则是善于在运动中瞄准目标,箭无虚发。
二、四两句,从对方着笔来反衬少年的艺高胆大。敌我双方的力量愈是悬殊,也就愈能表现主人公无所畏惧的英雄气概,而这种气概,又正来自于其置生死于度外的献身精神。这样,这首诗就和上一首彼此呼应,并为下一首写功高不赏张本。诗中所出现的雕弧、金鞍和白羽,均是以着色之笔略加点染,本来是爱其人而及其物,这里的物又为人增色,人与物原不妨是互相辉映、相得益彰的。盛唐诗人每喜表现尚武精神,如李白自称“弯弓绿弦开,满月不惮坚。闲骑骏马猎,一射两虎穿。”(《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杜甫自述“射飞曾纵鞚,引臂落鹙鸧。”(《壮游》)王维则称赞他的一位族弟说:“读书复骑射,带剑游淮阴……席帆聊问罪,卉服尽成擒。”(《送从弟蕃游淮南》)等等。这些都可看作是诗中理想形象的现实依据。
第四首,写游侠的功成无赏。
上一首诗既已写到少年游侠的勇却群敌,那么这一首写朝廷论功行赏,他也理应是受奖的主角了。诗的前三句,极写庆功仪式的隆重和气氛的热烈:君臣欢宴、云台论功、天子临轩、封侯赐爵,正当期待中的主角出场时,领赏者却突然变成了“将军”。
这里的“将军”和第二首“初随骠骑战渔阳”里的“骠骑”当是一人,指军中的主帅。“将军佩出明光宫”,也即李白《塞下曲》其三所云:“功成画麟阁,独有霍嫖姚。”意谓受皇帝宠信的权贵坐享其成而血战的勇士反遭冷落。诗以烘云托月的手法反复渲染,到头来却翻作他人;而活跃在前三首诗里的主角被悄无声息地推到了局外。这种欲抑故扬的艺术处理,使诗中的不平之鸣得以强有力的表现,这里再加申说反而是多余的了。
王维的《少年行四首》,以浪漫的笔调讴歌了豪荡使气、舍身报国、崇尚事功和功成不居的任侠精神,表现出强烈的英雄主义色彩。他笔下的少年游侠形象,和盛唐其他诗人创造的形象一样,实际上是时代理想的人格化写照。这四首绝句独自成篇,各有侧重,但又蝉联而下,互相补充和照应。用笔或实或虚,或显或隐,舒卷自如,不拘一格,成功地谱写了一支朝气蓬勃、富有青春旋律的进行曲。
《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为续补文字,非曹雪芹所作。《赏海棠花妖诗》出自第九十四回,共有三首。这首《赏海棠花妖诗·海棠何事忽摧隤》就是其中之一,为贾宝玉所作。小说中,怡红院里的海棠本来枯萎了几棵,忽然冬日开花,贾赦、贾政说是花妖作怪,贾母说是喜兆,命人备酒赏花。贾宝玉等人“彼此都要讨老太太的喜欢”,就做了诗。
八十回之前,曹雪芹让海棠在晴雯死时枯萎了,这象征着大观园女儿的命运。这里,续书者让海棠花也像气候的“阴极阳回”那样能够死而复生,这也是一种象征,它与原本该“一败涂地”的贾府后来衰而复兴一样,都反映了续书者的创作思想与坚持“按迹循踪”的曹雪芹是不同的。续书者在小说中宁可“失真”,也要顽强地表现自己维护传统制度和这个大家庭利益的主观愿望。
贾母说:“我不大懂诗,听去倒是兰儿的好,环儿做的不好。”这是因为她喜欢听吉利话。其实三首诗都做得很蹩脚。别人还可以,连贾宝玉也写得如此笨拙,毫无诗意,这与小说前面的描写是不符合的。而且,这个“古今不肖无双”的传统叛逆者,在这里却成了一个善于说好话、能迎合长辈心理的孝子,这种转变也很惊人。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此诗首联“林风纤月落,衣露净琴张”二句自然而脱俗。上句点明夜景,下句紧承宴事,意象和谐而又形容妥帖。“林风”有本作“风林”,《杜臆》以与下文“衣露”相偶之故,认为当作“林风”,《杜诗详注》更以说理加以论证:“‘林风’相微,‘风林’则大,只颠倒一字,而轻重不同”,大约是说作“风林”的话会妨害意境的和谐,叨扰春夜的静谧,又和“纤月”等意象有失协调。另外,杜甫还有“湖月林风相与清”(《书堂既夜饮复邀李尚书下马月下赋绝句》)的诗句,也是夜宴情景,以“林风”、“湖月”对举,考虑到诗人的思维习惯,或可作为“林风”的佐证。纤月,则是月初新生的月牙儿,黄昏而生,所以才能中夜而落。成善楷判断该诗写的是早景(《杜诗详注》),就不仅颠倒了时序,亦且错会了诗意,他由此生发的别解,颇乖诗义。正如黄生所云“夜景有月易佳,无月难佳,按此偏于无月中领趣”(《杜诗详注》),即是全诗所描写的是夜景而非早景之意。
衣露,一般解为中夜露下沾衣,《说苑》有“孺子操弹于后园,露沾其衣”的典故,联系到弹琴事,杜甫或正用此事,但也让人极易联想到《诗经》中“胡为乎中露”(《诗经·邶风·式微》)的诗句。露能沾衣,可知湛露其繁,时当春夜,或可拟于李白“春风拂槛露华浓”的景象,但生机略似,杜诗则多一种简素。净琴,一作静琴。《诗经》有“琴瑟在御,莫不静好”(《诗经·郑风·女曰鸡鸣》),谢朓也有诗云:“静瑟怆复伤”(《谢宣城集·奉和随王殿下·其六》),似乎作“静琴”才是,意为静好之琴,但“净琴”也不妨为杜甫别出心裁。“净琴”显示了素琴横陈,曲如山泉,潺湲叮咚泻出幽谷,顿时脆响盈耳,清新扑面的景象。且杜甫又是极钟爱“净”字的,诗如“明涵客衣净”(《太平寺泉眼》)、“天宇清霜净”(《九日杨奉先会白水崔明府》)、“雨洗娟娟净”(《严郑公宅同咏竹》)等,都是他用“净”字的出色例证。“张”,又像是设势,同时巧妙地点出了夜宴的开始。一个“张”字,不待言曲而音声之妙已浃人情思,李白有诗“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听蜀僧濬弹琴》)。“张”与“挥”字一般,不仅形象妙肖,而且意味无穷。首联干净洗练,一段雅致,在林风、纤月的映衬下,在中庭静夜悠扬的琴声里,油然升起。
如果说首联意境超然、高蹈尘外的话,颌联“暗水流花径,春星带草堂”二句则涉笔成趣,翩接人间。当夜而能辨出“暗水”,应当是闻其淙淙细流之声;而“花径”为黑暗所遮没,也是非其芬芳馥郁之气所不能察觉到的,暗水流花径,虽然不言声味,而声味隐然毕现。纤月既落,春星当繁,“满天星斗焕文章”,自然会有星垂檐低的错觉,一个“带”字,被杜甫锤炼得精当熨帖,妙义入神。然而承上文成善楷误以为是早晨而对“带”字别有新解,他认为“带”字音义同“逝”,流逝而去的意思,盖谓黎明时分,月落星沉,虽似也合文意,但颇违春水繁星的意境。“带”字含义,且如《吴都赋》“带朝夕之濬池,佩长洲之茂苑”,李善注云:“带、佩,犹近也”,而杜甫又有“翳翳月沉雾,辉辉星近楼”(《不寐》)的诗句,那么“带”约略可以训为“近”的意思,描绘的是星垂接宇的景象。“带”的这种用法在杜诗中还有诸如“ 江城带素月”(《听杨氏歌》)等,也可知杜甫是惯常这样描写和表现的。“春星带草堂”,作为诗人的主观感受,描绘的是灿烂星空笼罩下的奇幻夜景: 暗水,溶溶脉脉地沿着花径流转;春星,辉辉煌煌地映带着茅椽草堂。全联正如黄生所评:“上句妙在一‘ 暗’字,觉水声之入耳”,“下句妙在一‘带’字,觉星光之遥映。”(《杜诗详注》)杜甫选取这样的情景和物象形诸笔端,不仅雅致非常,而且野趣盎然。
铺叙停当了,颈联“检书水烛短,看剑引杯长”二句便转笔描写夜宴的场景,宾主雅宜,乐在其中。检书,大约是宾主赋诗而寻检书籍。之所以选取“检书”的意象,也许在应景的同时,杜甫也寄寓了自己的一种偏好和情趣,从杜诗喜欢用事可以推知杜甫十分看重才学,自然而不免热爱读书,“读书破万卷”(《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床上书连屋”(《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等诗句都是他的自纪。这里清夜水烛检书的意象,对读书人而言,有特殊的亲切感,四壁寂然,青灯黄卷,众人不堪其清冷落寞,读书人也不改其读书之乐,更何况与诸同志“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陶渊明集·移居二首·其一》),自然更是其乐融融,不觉烛短了,另外杜甫还有“晓漏追趋青琐闼,晴窗检点白云篇”的诗句,也足见他“检书”的乐趣。
看剑,有本作“煎茗”,一作“说剑”。作“煎茗”在格律上既不合乎平仄,在诗意上又与当句“引杯”有复,意境平常,当非杜甫原诗。作“说剑”则与《庄子》外篇《说剑》篇名有复,而杜甫此处似乎并非想用《庄子》的典故,当系后世传抄中浅人所臆改,但看杜诗其他篇目,可以得知杜甫实有中夜“看剑”的喜好,如《蕃剑》诗中描写道:“如何有奇怪,每夜吐光芒。虎气必腾上,龙身宁久藏?”在《夜》诗中又有“独坐亲雄剑,哀歌叹短衣”;在《重送刘判官》诗中又云:“经过辨丰剑,意气逐吴钩”;再到苏轼化用杜诗有“引杯看剑话偏长”的诗句,均表明当是“看剑”。杜甫所以喜好看剑,其实不难从他致君尧舜的抱负和其性格中慷慨磊落的特点看出,雄剑、虎气、龙身,未尝不是杜甫自况,虽是一介寒儒,但当其意兴勃发,便自有心雄万夫的气概,《杜诗详注》云:“因看剑而豪气生于此,快饮亦宜引杯长矣”,言颇中肯。至于清夜引杯,似乎是杜甫的一大嗜好,杜诗有“邻人有美酒,稚子夜能赊”(《遣意》)的句子。 酒兴偶动,便不可支,若遇贫困潦倒之际,自然难免“酒债寻常行处有”了,而检书论文看剑,又是无酒不欢的。诗酒流连,对于古代文士而言是极适意的享受,杜甫有诗:“何当一樽酒,重与细论文”(《春日忆李白》);“说诗能累夜,醉酒或连朝”(《赠卢参谋》);“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之一),似乎以诗文侑觞,才能畅情恣性。而《新唐书》记载杜甫“放旷不自检”、“好论天下事”,那看剑引杯,不亦宜乎?
颈联上句检书恬淡虚静,下句看剑引杯挥洒灵动,表现出夜宴气氛渐趋热烈,而宾主欢洽之情透在字间,“顾宸曰:一章之中,鼓琴看剑,检书赋诗,乐事皆兴”(《杜诗详注》),正是此意。
尾联“诗罢闻吴咏,扁舟意不忘”写宴席上勾念起作者以前泛舟吴越的记忆,即事作诗。开元十九年(731年),二十岁的杜甫开始了历时四年的吴越之游,他登金陵、下姑苏、渡浙江、游鉴湖、泛剡溪,历览了诸多名胜古迹,领略了江南水乡的无限秀美,反映在杜甫的诗篇如《壮游》,就用大量的笔墨来追忆吴越之游,且充满眷恋、略带遗憾,而想往之情不能自已,如“东下姑苏台,已具浮海航。到今有遗恨,不得穷扶桑”、“剡溪蕴秀异,欲罢不能忘”,再如《夜三首》之一写道:“向夜月休弦,灯花半委眠……暂忆江东鲙,兼怀雪下船”(《题郑监湖亭》),可知吴越之游给杜甫留下了十分美好而深刻的印象,或者简直可以说吴越已经成为他心中的一方乐土。此时此景此地,在相距千里的齐赵之地听到吴音吟哦,杜甫心中很自然地会油然升起一种异样的亲切感,而联想回忆起自己泛舟吴越的情景。《史记》有范蠡乘扁舟游五湖的故事,杜甫若心存此典故,大约也透露他委心自然、形神萧散的人生追求。《夜宴左氏庄》是杜甫早期的作品,尚未为忧愁和烦恼所累,尾联所反映的,也许正是杜甫自然流露出的向往自由的超脱心境。
全诗取象自然而脱俗,林风、纤月、湛露、净琴、暗水、花径、春星、草堂,使诗篇透着隐隐的生气和散着丝丝的野趣;而叙事如检书、看剑、引杯、咏诗,又不辜负风月,极切于情景,可谓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美毕具;不单如此,再经由杜甫笔夺造化的炼字工夫,用“落、张、流、带”等字将上述意象巧妙地点缀联接,不觉句句清新逼人,妙不可言;而末一联杜甫又用含蓄不尽的笔法点出自我感受,既应景又情真意切,自然容易引起读者共鸣,不禁陶醉在全诗的和谐之美中。《唐诗近体》赞此诗曰:“写景浓至,结意亦远。杜律如此种,气骨有余,不乏风韵。虽雅近王、孟,实为盛唐独步。”全诗结构如《杜诗详注》所说,“时地景物重叠铺叙,却浑然不见痕迹,而逐联递接,八句总如一句,俱从‘夜宴’二字蓦写尽情”,知是丝丝扣题而又浑如天成,最是上乘。此诗确实如杜甫所推崇“诗清立意新”(《奉和严中丞西城晚眺》)的标准,《夜宴左氏庄》称得上杜甫清丽诗篇的典范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