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是一首描写秋猎的词,词中所描绘的是在北京十三陵地区的行猎。
上片着重写景,景中已透露了凄怆之情。“马首望青山,零落繁华如此。”停马且住,看到眼前一望无垠的青山,连绵成无尽的屏障,在这里的天地间,繁华显得微不足道,这份苍茫深入人心。 “再向断烟衰草,认藓碑题字。”面对眼前这份萧索冷清的景象,看着被枯草掩埋的石碑,容若心中感慨万千。被苔藓覆盖了的石碑上,还可以模糊地辨认出之前所刻下的碑文,时光就是这样无情,人们还以为将真实留在石碑上就可以万古长存,其实在时光面前,任何东西都是脆弱、不堪一击的。想到此,容若便心生悲凉。自己的生命也不过是白驹过隙,匆匆几十年犹如流星划过,很快就没了。词人没有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是整日陪在皇帝身边,做些并不情愿的工作,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够到头啊。
下片侧重抒情。不过此中笔触多不在打猎的本身,而是写猎场的景观和感受,其中不乏悲怆之音,感伤之意。所以他才会无奈地写道:“休寻向戟话当年,只洒悲秋泪。”在这里大概是指古往今来的兴衰往事,正如一开始所言的那样,不要寻思那古往今来兴亡之事,就是眼前的秋色便已令人生悲添慨了。容若看到这迟暮的秋日,想起之前的种种,心中难以言说,故而只能在结尾草草地写上一笔“斜日十三陵下,过新丰猎骑”作罢。这就是容若狩猎的心情,这个男人随时随地都会有所感悟,写入词里,以供后人唏嘘感叹。
这首词笔力苍劲,虽然是哀叹往事之词,可是字里行间并不缺乏刚劲,刚力与阴柔结合得十分巧妙,相得益彰。尤其是结处二句,所绘情景形成强烈对比,颇含兴亡之感和轮回之叹。
第一句的散文结构是:一个被放逐之臣,从猿啼声中一路南去。“逐臣”是主语,“过”是动词。“猿声”是宾语的精简,概括了李白的两句诗:“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李白过的是巴东三峡,这个“客”过的是湘西五溪。有人说,诗句不讲语法,这是错的。诗句也有一定的语法,不过它和散文不同,为了平仄、对仗或押韵的方便,它的语法结构可以有极大程度的变易,甚至往往连动词也省掉。读诗的人,仍然应该从语法观点去推求作者的造句艺术。
第二句“回看”二字是照应上句的“过”字,这个被降谪的官员,愈走愈远,深入五溪苗家所住的区域,就不免常常回头看看来路。来路上只是一片秋草,早已望不到家乡,于是不禁泪落沾巾。下面二句说,这一段旅程尽是在寒天、暮雨、不见人迹的空山中。夜晚了,总是在苗家歇宿。“蛮”是古代汉人对少数民族的称呼。当时少数民族所住的地区,都是荒野的山区,故有“蛮荒”之称。作者设想这个“客”深入蛮荒,以蛮家为逆旅主人,是最不幸的遭遇。湘西的秋雨是整天整夜连绵不绝的,为什么作者偏说是暮雨呢?这是为了与下句挂钩,引出此“客”在暮雨中向苗家借宿的诗意。吴山民评此诗曰:“一诗酸楚,为蛮、主二字挑出。”即以为此诗末句写出了贬官的酸楚之情。这是古代汉族人对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今天我们读此诗,就不会和古人有同感了。住在兄弟民族的家里,有什么可酸楚的呢?
韩翃所作七言绝句不多,但大多是佳作,胡应麟最称赏韩翃的七绝,他在《诗薮》内篇中举出“青楼不闭葳蕤锁,绿水回通宛转桥”、“玉勒乍回初喷沫,金鞭欲下不成嘶”、“急管昼催平乐洒,春衣夜宿杜陵花”、“晓月暂飞千树里,秋河隔在数峰西”等五六联,以为是“全首高华明秀,而古意内含,非初非盛,直是梁陈妙语,行以唐调耳”。他又举出“柴门流水依然在,一路寒山万木中”、“寒天暮雨空山里,几处蛮家是主人”这二联,以为“自是钱、刘格,虽众所共称,非其至也”。这一段评论,反映出胡应麟所喜爱的是秾丽的句子。骨子里仍是梁陈宫体,风格却是唐诗。这种诗句之所以“非初非盛”,因为初唐则还没有唐调,盛唐则已排除宫体。而在中唐诗人,渐渐地又在唐调中纳入宫体诗的题材,成为一种秾艳的律诗。这个倾向,发展到晚唐的李商隐,温飞卿而达到了极度。至于“柴门流水”、“寒天暮雨”这样的句子,还是清淡一派,属于钱起、郎士元的家数,而且还不是其中最好的,所以胡应麟似乎不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