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首诗里,诗人以戎装参加阅兵,符合他的志趣,故情主喜悦。但当时朝政腐败,军事废弛,阅兵场面无法过分铺张,喜悦之情只能以闲淡、冷静的笔触来描写。然而,阅兵事件触动了诗人的理想与愿望,所以闲淡中又着一联富有激情的雄壮笔墨,理想与现实的矛盾,最终在喜悦中又不免带出感慨。
第一联写大阅的时令和环境。“千步球场”,写阅兵校场的阔大,这里在练兵讲武之余,也作踢球用,故以球场称之。诗不明点“秋”字,“爽气”二字写出秋季特征,即是点秋。“新”字既接“爽气”,写其新鲜;从第六句看,又兼写雨后,因为雨后的秋气尤其新鲜。第一句从近处写,第二句转写远处。“碧嶙峋”写出山势峻峭,山色青碧。这一联用笔轻淡,却已把大阅的时令、环境写得鲜妍可爱,烘托出诗人参加大阅的愉快心情,远近俱到,景中有情。
中间两联写大阅的情况。颔联承第二句向远处开拓。“令传雪岭蓬婆外”,似是写实,因为这一带地区当时名义上属四川制置使统辖,而又带有理想和愿望,因为实际上地为吐蕃所占据。长安是汉、唐故都,当时被金人占据。陆游于乾道八年(1172年)到南郑任四川宣抚使王炎的幕僚之后,时时向往于收复关中失地;同时他又认为收复长安与关中,是恢复中原的根本条件,愿望更为迫切。他诗中常提到这种愿望,如《山南行》:“会看金鼓从天下,却用关中作本根。”《送范舍人还朝》:“公归上前勉画策,先取关中次河北。”诗中的“声震秦川渭水滨”,是用夸张手法抒写理想与愿望,因为成都阅兵的号令之声,根本无法传到这些地区。这一联用理想与激情,渲染阅兵声势的盛大,笔调雄壮,气势一扬。颈联则转入写实,写风吹而旗影闪动,用“倚”字、“弄”字,见风势不大。“马蹄”能“不沾尘”,一是明指“经雨”之故,即雨后尘埃不扬;一是暗指士兵训练有素,驰马轻捷。这一联从动态中反映校场中的宁静、整齐、严肃的气氛,是对大阅的赞美,笔调精细、疏淡。
结联抒情。“属囊缚裤”,写自己身着军装;“毋多恨”,写乐意为此。乐意的原因是诗人久抱从戎壮志,恨“儒冠”的“误此身”,这一句乃化用杜甫《奉赠韦左丞丈》“儒冠多误身”句。这一联在喜悦中带有感慨余音。
首联写天气,统摄全局,极精采。两句诗应连起来读、连起来讲:飘浮的云朵在碧空里你来我往,忙于“议”,“议”什么?“议”究竟是“阴”好,还是“晴”好。“议”的结果怎么样,没有说,接着便具体描写“山行”的经历和感受:“荷雨酒衣湿”,下起雨来了;“鹊声喧日出”,太阳又出来了。浮云议论不定,故阴晴也不定。宋人诗词中往往用拟人化手法写天气,姜夔《点绛唇》中的“数峰清苦,商略黄昏雨”尤有名。但比较而言,王质以浮云“议阴晴”涵盖全篇,更具匠心。
“荷雨”一联承“阴”。先说“荷雨”,后说“酒衣湿”,见得先听见雨打荷叶声而后才意识到下雨,才感觉到“衣湿”。这雨当然比“沽衣欲湿杏花雨”大一点,但大得也有限。同时,有荷花的季节衣服被雨酒湿,反而凉爽些。“蘋风”是从浮萍之间吹来的风,说它“吹袖清”,见得那风也并不狂。雨已湿衣,再加风吹,其主观感受是“清”而不是寒,表明如果没有这风和雨,“山行”者就会感到炎热了。
“鹊声”一联承“晴”。喜鹊喜干厌湿,所以叫“干鹊”。雨过天晴,喜鹊“喧”叫,这表现了鹊的喜悦,也传达了人的喜悦。试想:荷雨湿衣,虽然暂时带来爽意,但如果继续下,没完没了,“山行”者就不会很愉快;所以诗人写鹊“喧”,也正是为了传达自己的心声。“喧”后接“日出”,造句生新:“喜鹊喧叫:‘太阳出来了!’多么传神!“鹊声喧日出“,引人向上看,由“鹊”及“日”;“鸥性狎波平”引人向下看,由“鸥”及“波”。鸥,生性爱水,但如果风急浪涌,它也受不了。如今雨霁风和,“波平”如镜,鸥自然尽情玩乐。“狎”字也像“喧”字一样用得很精彩,“狎”有“亲热”的意思。也有“玩乐”的意思,这里都适用。
像首联一样,尾联也用拟人化手法,其区别在于前者正用,后者反用。有正才有反,从反面说,“山色不言语”,从正面说,自然是“山色能言语”。惟其能言语,所以下句用了个“唤”字。刚经过雨洗的“山色”忽受阳光照耀,明净秀丽,“不言语”已能“唤醒三日醒”;对于并未喝酒烂醉的人来说,自然更加神清气爽,赏心悦目。
以“山行”为题,结尾才点出“山”,表明人在“山色”之中。全篇未见“行”字,但从浮云往来到荷雨湿衣、蘋风吹袖、鹊声喧日、鸥性狎波,都是“山行”过程中的经历、见闻和感受。合起来,就是所谓“山行即事”。全诗写得兴会淋漓,景美情浓,艺术构思也相当精巧。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首诗由夜游、昼游及感受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各占六句。按游览的时间顺序说,是昼游在先,夜游在后,而诗中却将夜游部分置于昼游之前。诗的首二句即从日暮写起,言暮时继续行游,至月夜而泛舟江上。次二句写水面如镜,风波不起。上有月光清朗,下有微波荡漾,水天一色,交相辉映,浸淫在一派闲静轻柔的氛围之中。而“沫”、“涉”二字又透出游者的情态,二字以工整的对仗,表现了主人公在江上纵情嬉戏的欢快情趣。五、六两句写夜行所见的奇异景色以应题。这两句以“竦”字描摹巨石的突起耸立之状,以“倒”字形容飞瀑的倾泻直下之势,仿佛石破天惊,蔚成壮观。以上六句,写出了夜游由陆路到水行,最后抵达目的地的全过程,而所见江水的平静和三山两溪的奇崛又情味迥异,生动地再现了景观的不同风神,可谓摇曳生姿。
“亦既穷登陟”以下六句,以倒叙笔法追忆昼游的所见之景。登山眺览,惟见一片莽莽苍苍的景象。“荒蔼”句为总写,概括了幽僻深杳的总体印象;“窥岩”和“披林”两句则分写山高、林密。重岩叠嶂、树林茂密,以至连天日都仿佛被遮蔽不见了。这里是用夸饰的手法极写环境之艰险,以为下文的张本。接下来“阳乌”两句,为记忆中的白昼游程摄下最后一个镜头:行者披着夕阳的余晖,正在幽深的竹林之中穿越而行。这两句中的“尚倾翰”、“未为邅”,与上两句的“不睹景”、“岂见天”似相牴牾,其实一为记实,一为描写,盖因用笔虚实之不同也。这六句从登山写到返程,最后以“阳乌倾翰”回顾照应到诗的首句,遂以“日垂”为契机,把昼游和夜游、山行和水行连成一气。全诗的写景纪游部分以后一段行程的起点发端,以前一段行程的终点收煞,拦腰说起,首尾承接,不仅使整个纪游部分显得神固气完,而且也使诗的章法布置别开生面,颇有奇观意外之妙。
诗的最后六句抒写感受。诗人由此番登陟的亲身经历,联想到巢居穴处的岩栖之难。巢穴的不蔽风雨固然可忧,然而更可忧的,是没有可以一吐衷肠的知己。这里或指诗人的“方外交”昙隆和法流二法师,这两位友人都是“辞恩爱,弃妻子,轻举入山”而作“高栖之游”的。诗人在《山居赋》中曾说:“苦节之僧,明发怀抱。……虽一日以千载,犹恨相遇之不早。”意谓:朋友相得之欢,一日胜似一千年。志同道合的朋友总是相见恨晚,此日如能同游,应该是十分欢欣雀跃。谢灵运在其吟咏石门的篇什中,每多抒写寂寞之感,如“惜无同怀客,共登青云梯”、“美人竟不来,阳阿徒晞发”等。此诗亦然。诗中的感受既是在登山过程中直接触发的,因而诗人将昼游部分移后,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只有如此才便于使情景相关处连成一体,而避免了将情与景截分两橛的弊病。这种在章法布局上的缜密用意,正是大谢诗惨淡经营的一个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