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联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突出张旭的与众不同。“世上谩相识,此翁殊不然。”大意是,世上很多人即使天天见面,给人的印象也不深,而张旭这个人却不一样。“翁”,是对张旭的尊称,在这一抑一扬之中,张旭的形象如高峰突起,给人以强烈印象,令人肃然起敬。这一联好像漫不经心,随意道来,却起得十分有力。
如果说第一联只是诗人对张旭的总的印象,是虚写,那么,以下各联即转入了对张旭形象的具体刻画,是实写。字里行间,倾注着诗人对张旭无比钦敬的感情。
张旭有两个称号,一是“草圣”,二是“张颠”,为世所公认,实写时即先从这两个称号着笔:“兴来书自圣,醉后语尤颠。”张旭精楷书,尤善草书,逸势奇状,连绵回绕,自创新的风格,人称“草圣”。杜甫《饮中八仙歌》中,就有“张旭三杯草圣传”的诗句。又《新唐书·文艺传》说:张旭“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乃下笔,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视以为神,不可复得也,世呼‘张颠’。”这一联对句互见,是写张旭在酒醉兴来之时,书法就会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言语也更加狂放不羁,一副天真情态。诗中表现了对张旭书法、性格的由衷的赞美,同时暗示了艺术重在性灵的自然流露。
接着进一步赞美了张旭泊然于怀、不慕荣利的高贵品质:“白发老闲事,青云在目前。”“青云”这里指隐逸。这一联写得十分传神,读者仿佛看到一位白发垂垂、蔼然可亲的老者,不问世事,一身悠闲,轻松自得。正因为不乐仕进,具有隐者的风度和情怀,才能够性情旷放,因此也才能够时时保有天真之态,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不同流俗的极高的成就。这一联乍看似与第二联平列,而实则深入了一层,将诗意推进到了一个新的深度。
尾联承接上联,继续推进,描写张旭的醉眠生活。“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两句化用了《世说新语·言语》中的一个典故:“孔文举(即孔融)有二子,昼日父眠,小者床头盗酒饮之。”孔融是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字文举,诗文皆善,为人恃才负气,狂放不羁。这里以孔文举比张旭,足见推重之意。但这一联写张旭生活情形,不是平直叙述,而是以问句出之,显得格外亲切。意思是:您老人家床头那壶酒,怕会被家中子、孙偷喝吧,能伴您几次醉眠呢?意思已略带调侃,但又极有分寸,包涵着丰富的意蕴。一方面,表现张旭平时经常醉眠,形象更为生动可感。另一方面,诗人在老前辈面前竟然开起玩笑来,这位老前辈的豁达可亲自然可以想见,而诗人自己的天真发问,也愈显得醉态淋漓。至此,宴席间的热烈气氛,宴饮者的融洽关系,皆如在目前。这是以醉写醉,以自己的旷放衬托张旭的旷放,使题目中的“醉后”二字,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张旭的可敬可爱的形象,跃然纸上。
全诗在章法上虚实结合,虚写处内蕴丰富,而不显得空虚;实写处形象具体,但笔调轻灵,而无板滞胶着之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使诗人的感情与诗中主人公的形象融为一体,产生出动人的艺术力量。另外,此诗语言清新明朗,与诗中欢快活泼的情绪相适宜,真切动人。
重赠者,再作一诗相赠也,这首诗,还是送别诗。
汉江,流经陕豫鄂,经过作者的好友吴国宾的家乡,吴国宾来到南京,现在就要回乡,只身踏上万里归途,汉江的明月会一路相送,回家后,不要轻易把身上的衣服洗掉,因为衣上沾着了帝京的灰尘。
“此中犹有帝京尘”,一句,包含了作者对吴国宾的殷切期望:不要灰心,只要努力,还有希望博取功名,同时,还语重心长地告诉客人,回乡后,不要忘记了我们这些在南京的友人。
边贡的这首诗,用“休把客衣轻浣濯”,来比喻相互之间的长久友谊,可谓饱含深情,用语独到,意味深长。
今人谈古诗,常常会有不同的角度。研究者注意较多的是作品的真伪及本事出处;而一般读者欣赏的则是诗的本身所能带来的审美情趣。例如关于旧题为汉代苏武和李陵的五言诗,就存在这个问题。宋代文豪苏轼因不满《文选》的编选,首先在相传为苏、李的长安送别诗中读出了“江汉”二字,便据以怀疑是后人的伪作。而以博学著称的洪迈,也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三首》诗中发现了“盈觞”之“盈”犯了汉惠帝的讳,于是愈坚苏轼之说。后来明清及近代学者顾炎武、钱大昕和梁启超等人也展转相承,于是苏、李诗之伪几成定谳。而今人汪辟疆先生却力排众议,以为《文选》中《苏武诗四首》为别李陵之说起于唐代,“江汉”、“盈觞”也难定二人诗之伪,他主张“与过而疑之,宁过而存之”(《汉魏诗选按语》)。至逯钦立先生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即基本采取了“存之”的态度。不过他采取了一种比较审慎的方式,这就是既不认为是苏、李之作,同时也不认为是“六朝拟作”,而是把这些作品均归入东汉卷,并系之于“李陵录别诗二十一首”。以上是历代学者从考证角度来谈苏、李诗的一些概况,与今天从欣赏角度来读这些作品有所不同。不过,至少有二点是不应忽视的,即《文选》和《古文苑》所传苏武、李陵诗是汉代作品(苏轼亦谓这些诗“非曹、刘以下诸人所能办”),但所写内容又与历史上西汉时苏武与李陵之别无关。这是考据为今天鉴赏这些诗作提供的基本点,读者需注意。
“骨肉缘枝叶”是《文选》所录《苏武诗四首》中的第一首。这首五言诗抒写兄弟骨肉的离别之情,用笔浑重朴厚,风格淡中见醇,近而犹远。
诗一开始,作者就用“骨肉”二字直接说出诗中“我”与“远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然后再以“枝叶”作比喻,进一步暗示和强调这种关系的亲密。按理次句应顺着这层意思往下写,可是诗人却把笔触转向了与“骨肉”不同的另一种关系,这就是人世间亲朋好友间的交往。“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二句继续由此生发,写天下朋友之交都能亲如兄弟,不忍相别。这里诗人巧妙地借知己挚友托出“兄弟”二字与前“骨肉”二字相应,同时又借朋友相别预为后文骨肉之离作陪衬。“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二句紧接进层递进,不仅回映首句,离而复即,而且退而后进,领起下文,其用笔直中有曲,折转顿挫。前人曾谓“况我连枝树’承上四海兄弟,言此密友亲交,尚为兄弟,况真兄弟乎?”(方东树《昭昧詹言》)诗人用意在写兄弟之亲,而先借密友为喻,从而使兄弟之亲更为突出。“昔为”以下四句想象与兄弟相处时和离别后二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前者“常相近”,一如“鸳与鸯”,何其相得;后者别如“参与辰”、“胡与秦”,几多哀愁!在此相处时的亲密无间、形影不离与离别后的相距千里、后会无期,形成了强烈而鲜明的对比。这四句一前一后两两相对,看似重复拙钝,却也反映出诗人处于人生变故中那种不堪回首、无法预期的复杂心态。
“惟念当离别,恩情日以新”二句既承上而言,说出了兄弟平时相处弥觉珍贵、离别后尤感痛苦的原因,又为下文对临别饯行、樽酒留人的描写预作交代。汉诗转折、联结高妙,浑然一体而不见针迹线痕,于此可悟。然而这二句的好处还不仅见之于它在全诗结构中所起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它以浅显的语言,说出了一种人生中的宝贵体验:这就是当一个人要失去某件东西时,会超乎异常地体会到它的珍贵。人与物的关系是这样,人与人的关系更是这样。诗人正是在离别在即时,充分感受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在为将要远行的亲人饯别时,一再要以酒相赠,以酒留饮,以酒叙情。酒是消愁物,诗人当时的心情和行人当时的心情,都在这种赠别和留饮中表露无余。“鹿鸣”二句系化用《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萍。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之意,有兴起和借喻设筵饯别之妙;末四句状写赠别留饮情状,言近意远,词浅味浓。人至临别而以杯酒相赠,愿以此挽留片刻而畅叙平生之亲,此景此情不能不令人唏嘘。后代不少传诵千古的名句,如梁代江淹《别赋》中的“可班荆兮赠恨,唯尊酒兮叙悲”、唐代诗人王维《阳关曲》中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等,所写也正是这种景和这种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