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仅有76字的短文,浑然一体。全文未分段落,但可以分三个层次来赏析。
第一层,开头一句,“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既点明了事情的原委,也交代了时间、地点、人物。一个“发”字,既表现了当时新居落成人们送礼庆贺的习俗,同时也表现了达官贵人们前来祝贺的热闹场面。读者不禁要问:为什么“晋大夫”都纷纷前来送礼庆贺?不知你是否看过京剧《赵氏孤儿》,新居的主人就是那个孤儿。献文子即赵武,他是晋国名臣赵衰、赵盾之后,晋卿赵朔的遗腹子。他出生前,赵氏被祸灭族,15年后才得以昭雪。赵武成年,受封大夫,建造新宅,大约就在这个时候。这恐怕是晋大夫纷纷前来祝贺的主要原因。
第二层,即一颂一祷。可以想象,称颂的贺辞肯定不少,本文却抛开众人的颂辞,独举张老的颂辞。因为张老的颂辞独具匠心,别出心裁。“美轮美奂”虽已成了成语,但仍不出颂辞陈套,而“歌于斯,哭于斯,聚国族于斯”的颂辞,却超出吉祥的套话而惊世骇俗。贺辞没有赞颂的味道,反而在主人喜庆的日子,说些死丧哭泣的话,一反常调,令人不解。宾客或疑惑不解,或惊愕发呆,或心中暗骂张老糊涂;新居主人则思维敏捷,领会颂辞的深远含意与张老的语重心长,马上以出人意料的祷词回应张老的祝贺。主人表示:张老的祝辞是以屋的功用永恒祝我寿终正寝,保我家族永昌永贵。赵武用“全要领”来表明痛定思痛,祈祷不再发生刑戮之祸。祝辞与答辞都是紧密结合着赵氏的血泪痛史的,的确是“善颂善祷”。
所以,第三层,最后一句话,用“君子”的评语结束全文。
赵氏是嬴姓的一个分支,从晋文侯(前780—前746)时起成为晋国的一个大族,以其历代事晋侯有功勋,到赵衰、赵盾父子时,已成为专国政的重臣。据《史记·赵世家》说,赵盾之子赵朔在晋景公三年娶成公(景公父)姊为夫人。就在这一年,晋国司寇屠岸贾勾结诸将军构罪族灭赵氏,赵朔的夫人怀着身孕躲进公宫中,后来生下赵武,就是本篇所记的文子,也就是有名的“赵氏孤儿”。15年后,赵武得到韩阙的帮助,攻屠岸贾,灭族报仇,后来成为晋国的正卿。本篇所记赵武筑新室成,当是复位后不久的事。他年纪还不大,所以张老在赞颂的同时,还有规劝之意。
这首词题目是“遣兴”。从词的字面看,好像是抒写悠闲的心情。但骨子里却透露出他那不满现实的思想感情和倔强的生活态度。
词的上片词人说忙在喝酒贪欢笑。可是用了一个“且”字,就从字里行间流露出这“欢笑”比“痛哭”还要悲哀:词人是无法排解内心的苦闷和忧愁,姑且想借酒醉后的笑闹来忘却忧愁。这样,把词人内心的极度忧愁深刻地反映了出来,比用山高水长来形容愁显得更深切,更形象,更可信。接着两句进一步抒写愤激的情绪。孟子曾说过:“尽信书,则不如无书。”说的是书上的话不能完全相信。而词人却说,最近领悟到古人书中的话都是不可信的,如果相信了它,自己便是全错了。表面上好像是否定一切古书。其实这只是词人发泄对现实的不满情绪而故意说的偏激话,是针对南宋朝廷中颠倒是非的状况而说的。辛弃疾主张抗战,反对投降,要求统一祖国,反对分裂,这些本来都是古书中说的正义事业和至理名言,可是被南宋朝廷中的当权派说得全无是处,这恰恰说明古书上的道理现在都行不通了。词人借醉后狂言,很清醒地从反面指出了南宋统治者完全违背了古圣贤的教训。
这首词下片更具体写醉酒的神态。“松边醉倒”,这不是微醺,而是大醉。他醉眼迷蒙,把松树看成了人,问他:“我醉得怎样?”他恍惚还觉得松树活动起来,要来扶他,他推手拒绝了。这四句不仅写出惟妙惟肖的醉态,也写出了作者倔强的性格。仅仅二十五个字,构成了剧本的片段:这里有对话,有动作,有神情,又有性格的刻划。小令词写出这样丰富的内容,是从来少见的。
“以手推松曰去”,这是散文的句法。《孟子》中有“‘燕可伐欤?’曰:‘可’”的句子;《汉书·龚胜传》有“以手推常曰:‘去’!”的句子。用散文句法入词,用经史典故入词,这都是辛弃疾豪放词风格的特色之一。从前持不同意见的人,认为以散文句法入词是“生硬”,认为用经史曲故是“掉书袋”。他们认为:词应该用婉约的笔调、习见的词汇、易懂的语言,而忘粗豪、忌用典故、忌用经史词汇,这是有其理由的。因为词在晚唐、北宋,是为配合歌曲而作的。当时唱歌的多是女性,所以歌词要婉约,配合歌女的声口;唱来要使人人容易听懂,所以忌用典故和经史词汇。但是到辛弃疾生活的南宋时代,词已有了明显的发展,它的内容丰富复杂了,它的风格提高了,词不再专为应歌而作了。尤其是象辛弃疾那样的大作家,他的创造精神更不是一切陈规惯例所能束缚。这由于他的政治抱负、身世遭遇,不同于一般词人。若用陈规惯例和一般词人的风格来衡量这位大作家的作品,那是不从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此词语言明白如话,文字生动活泼,表现手法新颖奇崛,体现了作者晚年清丽淡雅的词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