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句通过描写当在由蜀入陕路途中的所见所感,回忆自己从军南郑的光荣历史。对仗俱极工稳,描绘有声有色,情景历历如在眼前。后四句表达自己不甘老死乡里的悲愤心情。写得十分凄壮感人。尤其是颈联,将作者对现实社会的强烈的失落感表现得很充分。
“西楼遗迹尚豪雄,锦绣笙萧在半空”。首联紧扣题目,从宴饮的场所——西楼着笔。首句先以“豪雄”二字虚点一笔,次句进一步就此着意渲染:“锦绣笙箫。”描绘其豪华壮美、歌管竞逐,暗藏题内“宴”字;句末缀以“在半空”三字,则西楼耸立天半的形象宛然在目。
“万里因循成久客,一在容易又秋风。”颔联从宴饮现境触发诗人久客无成的感慨。因循,这里有时日蹉跎,一事无成的意思。万里作客,光阴虚度,忽然又到了秋风萧飒的季节。陆游从1170在(乾道六在)入川,到写这首诗时,首尾已达五在,已是“万里”、“久客”了。这一联从表面看,只是抒写留滞异乡的客愁和时序更迭的悲叹,实际上所包蕴的内容要深广得多。陆游怀着报国的雄心壮志,到了南郑前线,但未到一在,就因王炎去职而离幕入川。此后几在,一直无所作为。蹉跎岁月,壮志销磨,这对于像他这样的爱国志士,精神上是最大的折磨。“因循”“容易”“成”“又”,感叹成分很浓。
“烛光低映珠鞴丽,酒晕徐添玉颊红。”颈联折归现境,续写西楼宴饮:烛光低低地映照着穿着盛装的女子,衬托得她们更加俏丽;酒晕渐渐扩散加深,使得她们的玉颊更加红艳。两句意境温馨旖旎。由于有颔联饱含悲慨的抒情在前,这一联所透露的便不是单纯的沉醉享乐,而是透出了无可奈何的悲凉颓放情绪。诗人醉宴西楼,置身衣香鬓影之中,只不过是为了缓和精神的苦闷而已。
“归路迎凉更堪爱,摩诃池上月方中。”宴罢归途,夜凉迎面,摩诃池上,明月方中。宴饮笙歌,驱散了心头的愁云惨雾,对此佳景,更生赏爱之情。至此,诗情振起,以写景作结。
《公子行》,是唐代专写纨绔子弟浮华生活的诗题。这首是揭露贵家公子在春游中,纵马踏坏麦苗的恶劣行为。首二句描写贵公子穿上比彩霞还鲜亮的锦衣,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骑马去野外春游。字里行间明显地透露出其人的豪华与权势。诗人运用对比反衬的艺术手法,以彩霞失色来反衬“锦衣”的华丽,可见其家世之贵显,生活之豪奢了。“锦衣红夺”,一个“夺”字,表现出锦衣色彩的鲜艳。
后两句即紧切公子的身份来揭露其骄纵行为。“不识农夫辛苦力,骄骢踏烂麦青青。”“骄骢”,是骄纵不驯的马。“骄”,指马骄,亦指人骄。一个“不识”,一个“骄骢”,活画出了愚蠢而又骄横的权豪子弟的丑恶形象。
唐末颜仁郁的《农家》诗写道:“夜半呼儿趁晓耕,羸牛无力渐艰行。时人不识农家苦,将谓田中谷自生。”“不识农家苦”的正是那些游手好闲的贵族子弟。他们过的是锦衣玉食的寄生生活,哪里懂得农民的辛苦和稼穑的艰难,所以他们只顾在田野上纵马狂奔,兜风赏景,全然不顾地里的庄稼,把踩烂麦苗视作儿戏。“不识农夫辛苦力”,这句诗看似平平,其实,这正是剥削阶级轻视劳动人民的表现。诗句非常切合贵族子弟的身份特点,也很能发人深思。
唐末五代时期,统治者极其荒淫腐朽,娇惯子女的现象极为严重。据说诗僧贯休曾当着蜀主王建及其大臣的面,讽刺王孙公子“稼穑艰难总不知,五帝三皇是何物!”(《少年行》)孟宾于的这首《公子行》,则是从另一个侧面鞭挞了他们为害农民的行为。
在艺术方面,这首诗也有一些值得称道的地方。踩坏麦苗,看来是寻常的事情。但这里所反映的并不是一般无意中踩着庄稼,而是贵族子弟随意践踏民田的行为。诗人将“踏烂麦青青”放在权豪子弟放荡游乐的背景上来表现,其害民的性质就愈加昭彰,揭露也更显得鞭辟入里。
由诗前序言可知,此诗为作者梦中和苏轼诗之作。在梦中,苏轼还没有去世,二人谈笑甚欢,所以这首和诗并没有苏轼去世的悲痛之情,而是表达了隐居山林的快乐和自由。
首联以调侃的语气概写二人同遭贬谪,天各一方,无法在新年举杯对饮,这是写梦中苏黄二人见面后述说阔别之情。“天教”二字既包含着对二人遭受打击的愤懑,又显示出不向命运低头的倔强——上天教我们分离,我们却在梦中团聚了。颔联“作云作雨手翻覆”延续“天教”之意,写政敌对二人的残酷打击;“得马失马心清凉”则进一步宣示了二人对命运的抗争——残酷的打击并不能击垮我们,我们心态平和,怡然处之。正如苏轼《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所言:“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颈联以前代贪官元载为例,表达对当朝那些气焰熏天、骄奢淫逸的权贵的鄙夷不屑。“何处”与“谁家”变文同义,无处可寻;谓元载当年那么贪婪骄奢,今天又在哪里呢?言外之意就是当朝那些不可一世的权贵也会像元载一样灰飞烟灭。尾联以占卜之龟虽受礼敬却刳肠而死与丘壑之龟曳尾涂中却自由而活对比,表示苏黄二人虽遭受打击却得到了隐居山林、吟咏山水的快乐,避免了身居要位可能带来的杀身之祸,又焉知非福呢?照应上文“得马失马心清凉”,首尾圆合。
这是一首拗体律诗。从句式、对仗、章法来看,都是律诗的写法。但从平仄来看,却多为拗体句。如“得马失马心清凉”为三平尾句,“何处胡椒八百斛”为三仄尾句,“谁家金钗十二行”倒二拗,“三沐三舋取刳肠”倒六倒四连仄拗等。这种平仄的拗折与句法的生新及全诗桀骜不驯的精神相配合,形成瘦硬劲拔的风格。
这首诗是赠翔凤诗中写得较好的一篇,不仅突出了翔凤的好客与学识,而且还写出了翔凤的风采及两人一见如故的深厚友谊。
“游山”二句写翔凤为人。“五岳”在这里泛指名山大川。龚自珍曾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游太湖洞庭二山,翔凤家乡在太湖边,成为作者的“东道主”。他热情地接待了龚自珍,谈学论道、陪同游览。翔凤长龚自珍十六岁,其折节下交给龚自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晚年,龚自珍还写道“长州重到忽思君”。“拥书百城”言宋氏学问之富。《北史·李谧传》有云:“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言拥书万册而学,胜于做百城之诸侯。作者变换李谧字句,言翔凤拥书众多,而且能够统领众书,仿佛学界之“南面王”,而非“书奴”匍匐在书前。宋氏待人热情,是理想的东道主。他坐拥书城,又能驱使书籍,是个会读书的学者,这些有目共睹,龚自珍用精练的诗句把它表现了出来。
“万人丛中一握手”写龚、宋二人初相识的情景。古人描写邂逅相遇,即成知音,曾用“倾盖如旧”来形容。而龚自珍是写两人相知已久,只是茫茫人海,无由相见,因此他们的情感交谊往往存在于思念之中。龚自珍特别爱回忆两人初相识的情景,那是在红尘扰攘的京师,彼此都闻名已久,待亲见其面,自然就有相见恨晚之意。“一握手”含意丰富,有握手即别之意,也有握手谈心之意,给人留下宽阔的想象余地。最末一句写翔凤之风采,《襄阳记》曾云汉末荀彧“至人家,坐处三日香”。后多用以形容高人雅士之风采。诗中变“三日香”为“三年香”,一方面是极言其馨香流芳之久;另一方面从龚、宋相识到写诗之时恰恰三年,意为握手之后衣袖之香至今不灭。可见翔凤的人格力量给诗人感染之深。此句为点睛之笔,不仅突出了翔凤的精神风貌,也表达出诗人对他人格的崇仰。龚诗含蓄精致,包含了丰富的情意。